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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气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汇总.docx

1、煤气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一、总则 二、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人员职责 三、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管理网络图 四、煤气控制程序 五、煤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六、煤气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规定 七、炼钢厂煤气防护器材使用管理规定 八、炼钢厂煤气抢、检修安全管理制度 九、煤气排水器安全管理规定 十、安全标志和安全色管理办法 十一、转炉煤气加臭站安全管理规定 十二、受限空间作业管理制度 12.1受限空间作业操作规程 12.2受限空间作业工作票 12.3受限空间作业点清单 十三、转炉冶炼过程煤气管理规定 十四、炼钢厂通用煤气安全规程 十五、转炉烟气危险告知书 十六、煤气专业班组管

2、理制度 十七、炼钢厂煤气危险源(点)管理控制措施 十八、炼钢厂煤气事故应急预案 十九、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考核细则 二十、煤气各类阀门、管道、辅助设施维修操作工作票 二十一、煤气各类检查表 二十二、煤气防护日志 文件会签、审批表 zh/R35 编制单位: 炼钢厂 文件名称 煤气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编 号 LG/lg21-2013 编 写 人 周亚辉 日 期 2014年2月20日 会 签 单 位 姓 名 单 位 姓 名

3、 会签日期 2013年11月23日 审核人 编写单位负责人: 日 期 王建祥 日 期 孙浪波 日 期 日 期 批 准 人 杨召朋 日 期 2014年2月5日 发布日期 2014年02月26日 实施日期 2014年3月1日 备 注 一、总 则 为响应公司煤气防护一级达标,促进炼钢厂煤气管理升级,特制定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管理制度,以煤气安全防护APT管理模式为载体,以煤

4、气设备安全本质化和煤气特殊工种管理为基础,专业引领,分级推动标准化建设,规范应急管理做保障,建立健全煤气安全防护管理的长效机制。 二、 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人员职责 1、目的 为确保炼钢厂所有煤气系统从业人员安全及煤气设备设施的安全顺行,依照分厂煤气防护站《龙钢煤气防护管理职责》要求,特制定本职责。 2、职责 2.1 炼钢厂厂长:全面负责炼钢厂煤气系统的工作,定期组织召开分厂煤气工作会议,批准煤气管理制度,对重点问题做出批示。 2.2安全主管厂长:全面负责炼钢厂所有煤气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及各煤气系统的安全生产运行工作。 2.3设备主管厂长:负责炼钢厂煤气系统设备设施的隐患整改、大中修

5、抢检修、设备技术改造、煤气设备评估、设备专业检查、专业维护保养、材料备件组织工作。 2.4 生产组织负责人:全面协调指挥炼钢厂煤气系统运行过程的协调调度分配,与炼钢厂外相关单位部门信息传递工作,紧急状态下有权调用炼钢厂区域内一切抢险所需的人员、物资、设备、设施。 2.5安全负责人:全面负责炼钢厂内的煤气安全工作,煤气事故应急响应预案的制定落实,煤气防护演练培训工作,煤气安全专项检查、煤气防护救护器材管理、煤气安全隐患督促整改工作,煤气一类危险作业安全方案的制定监督执行工作。 2.6安全督察:全面负责当班煤气设备设施运行工作。 2.7工艺负责人:全面负责炼钢厂煤气工艺工作,对涉及煤气

6、系统工艺技术改造方案的审核,生产作业过程中工艺技术的检查监督考核工作,一类煤气作业煤气清扫方案、气体置换方案以及送气前气体置换方案的制定及监督执行工作。 2.8人力资源负责人:全面负责炼钢厂煤气从业人员的配置、培训及资格证书的办理、审核等工作。 2.9组织宣传负责人:全面负责炼钢厂各类煤气活动的现场组织、现场布置、宣传等工作。 2.10各单位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区域内部的煤气安全生产工作。 2.11各单位联系人负责本区域内部煤气生产、净化、使用过程中各项工作落实,执行各项煤气工艺安全管理制度,二类以下煤气危险作业安全方案制定,特殊情况下的煤气事故预案启动落实工作。 5 / 126

7、 三、炼钢厂煤气安全防护管理网络图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文件 LG/LG.MQ-2014 四、煤气控制程序 1.目的: 规范煤气生产、净化、回收、输送、使用,加强对煤气设备维护、检修的有效控制和管理,杜绝煤气中毒、火灾、爆炸事故和煤气泄漏引发的环境污染事故。 2.范围: 炼钢所有煤气控制管理活动。 3.定义: 3.1煤气:焦炉煤气、转炉煤气。 3.2煤气从业人员:专指从事煤气生产、净化、回收、储存、输送、使用过程中的操作人员、检修人员和管理人员。 4.职责: 4.1安全环保科 4.1.1掌握分厂煤气动态,对煤

8、气生产、回收、输送、使用及检修过程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4.1.2负责建立分厂煤气防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开展煤气安全宣传教育和组织应急演练。 4.1.3组织分厂煤气专业检查和隐患管理工作。 4.1.4负责煤气危险作业的监督管理。 4.1.5负责煤气日常防火防爆措施监督落实及煤气危险作业消防措施审批落实; 4.1.6.负责对煤气危险作业防火、防爆措施及动火单位(人员)资质审批,签署专业审批指导意见。 4.1.7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煤气设备设施项目的施工队伍资质审核, 4.1.8负责组织对煤气三大事故的现场救护工作。 4.1.9负责各类煤气事故的调查处理。 4.2生产调度室 4.

9、2.1负责煤气生产、回收、输送、使用的检查和平衡管理。 4.2.2负责煤气调度管理工作。 4.2.3负责转炉冶炼过程中引风系统、除尘系统在安全指标参数范围内 的监督管理工作。 4.2.4参与煤气设备设施实施方案的审批。 4.2.5负责对分厂煤气系统的重大信息进行处置。 4.2.6负责对煤气作业时间、系统影响及介质停(送)进行审批把关。 4.2.7负责组织煤气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检查验收工作。 4.4设备管理科 4.4.1负责煤气设备设施运行管理及新增煤气用户的审批管理工作。 4.4.2负责煤气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4.3对煤气设备设施作业实施方案审批

10、对检修作业质量进行监督检查,签署专业审批指导意见。 4.4.4负责相关煤气设备设施的设计资质审核把关以及项目的安全条件论证。 4.4.5负责新建、改建、扩建煤气设备设施项目的施工过程明确安全管理,对施工质量把关,并及时归整有关技术资料。 4.5工艺技术科 4.5.1负责煤气“四新项目”管理工作。 4.5.2 负责煤气烘烤设施工艺技术管理工作。 4.5.3 对煤气设备、设施进行危险作业的工艺技术措施进行把关审批。 4.6辅助维修负责煤气监测设备的管理和周检工作。 4.7综合管理科负责分厂煤气从业人员年度教培计划监督落实工作及从业人员上岗资格管理工作。 4.8 煤气生产、使用单

11、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煤气管理制度,按要求落实相应管理职责。 5.工作程序 5.1煤气设备、设施设计 5.1.1设备科对实施煤气项目设备、设施的设计应书面委托设计院,设计必须符合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文件以及相关工程设计规范要求。同时应征求煤气防护站等有关管理部门意见,做到安全可靠,设计合理。对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必须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采用先进技术、工艺,以提高安全可靠运行程度。 5.1.2凡煤气设施、设备、管道等设计,在经常检修的部位,必须增设可靠的切断煤气装置和具备介质进行置换的条件,为煤气设备、设施等的检修及安全运行创造良

12、好的前提条件。 5.2煤气设备、设施施工 5.2.1煤气设备设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凡新型煤气设备或附属装置必须经过安全条件论证。 5.2.2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修改设计应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的设计更改通知。 5.2.3煤气工程的隐蔽部分,工程项目部应组织煤气使用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煤气防护站和分厂安全环保部门共同检查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方能封闭。 5.2.4煤气工程施工完毕,工程项目部应督促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经竣工验收合格后,设备科负责资料的收集存档。 5.3煤气工程竣工验收 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煤气设备、设施,由设

13、备科牵头组织生产调度室、安环科、辅助维修、施工单位、工艺科、使用单位等组成验收小组编制书面的验收标准进行验收,验证符合安全要求,验收小组成员全部签字同意后,方可投入运行,否则,不得擅自盲目竣工投产。 5.4煤气安全教育 5.4.1各单位根据需求合理编制年度煤气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4.2各单位根据实际合理安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员煤气安全知识教育培训。 5.4.3安环科根据专业动态、管理实际、培训需求编制分厂年度煤气从业人员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5.4.4凡在煤气区进行煤气设施施工的人员都必须经煤气管辖单位安全环保科的煤气安全教育,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同意方可进入

14、煤气区域,并遵守煤气安全有关规定。 5.4.5安环科根据煤气设备设施及实际风险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有针对性的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本单位煤气事故综合预案演练。 5.4.6 安环科每年应至少组织一次分厂级煤气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并定期对各单位煤气安全宣传教育情况及应急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5 煤气安全检查与整改 5.5.1分厂、各职能科室、作业区(车间)、班组和岗位分级进行检查。 5.5.2以工作日,天,周,月,季、年为周期进行相应检查分季节、时间或时段进行检查, 5.5.3检查内容分常规性检查和专业检查相结合形式。 5.5.4各单位每年四月份、十一月份对煤气

15、管道排水器进行清理清扫一次;每年三月份、九月份进行一次管网和操作平台清扫、整理工作,发现腐蚀或栏杆脱焊等及时处理;每年三月份和九月份进行煤气管道标识、标志刷新及阀门设施润滑工作; 每年五月份对煤气管网接地电阻、防雷设施、防雨、防风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年三月份和九月份对煤气设备设施的泄爆、防爆装置检查。 5.5.5设备科按照设备检查的要求每月对煤气设备设施检查外,每年雨季前组织一次测量,对重大煤气设备设施的接地电阻、防雷设施;每年根据实际组织煤气管网及附属设施防腐补刷工作;每年冬季前组织各单位落实煤气管道设施防冻保温工作;每年对管网设施壁厚测量不少于二次;每年对分厂煤气管网、重大设备地基标高测

16、量一次;按照设备运行特点定期对分厂重要煤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技术性评价(每年不少于二次),有关各种检查与检测应有详细记录归档。 5.6 煤气设备、设施的操作 5.6.1停煤气操作前要和生产调度室、煤气主管进行信息传递。 5.6.2煤气使用单位制定停煤气操作方案,做好必要的准备;如遇特殊情况下的突发事故,按紧急停止煤气操作规程处理。 5.7送煤气操作各单位执行本单位安全操作规程。 5.8 煤气安全监测与防护 5.8.1 安全督察对分厂级煤气危险区域进行分类分级监测检查,具体执行煤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5.8.2 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煤气危险区域按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分级监测检查

17、 5.8.3 煤气监测报警装置的检验、审校,应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 5.8.4 各单位建立健全煤气监测检查、监测仪器、防护装备档案。 5.8.5设备科对各产户、用户煤气参数、指标、质量考核管理。 5.9煤气危险作业管理 5.9.1 安环科对分厂级煤气作业进行分类分级管理,危险作业管理执行分厂《煤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5.9.2 各单位对本辖区内煤气危险作业按相关要求进行分类分级管理。 5.9.3 突发事故引发的煤气危险作业由生产调度室组织安全、设备、工艺商讨形成临时作业方案进行处理。 6.煤气事故的处理 6.1煤气中毒、着火、爆炸及泄漏事故的报告和救援,具体执行分厂《煤气

18、事故应急预案》。 6.2安环科参与各类煤气事故的调查处理,对事故防范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验证;并及时进行事故通报,采取措施,加强煤气安全管理。 7.日常管理 7.1 煤气调度职能由生产调度室履行,生产调度室制定并执行《水、气(汽)调度管理制度》。 7.1.1用量的协调由生产调度室负责,停、送煤气的指令由分厂调度控制中心下达。 7.1.2特殊情况下由分厂调度控制中心根据生产作业计划调整用气。 7.1.3 停、送煤气过程可能引发煤气压力较大波动的情况,调度及时通知相关单位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安全督察现场监督落实。 7.2除尘运行做好转炉煤气的回收与净化的管理工作,放散时保证点

19、火放散,出现异常情况,要对周边单位区域进行安全告知及检测,安全督察现场监督落实。 7.3 新增煤气用户或需终止的用户必须到设备科办理相关审批手续。涉及危险作业的必须到安环科办理危险作业手续。 7.4煤气从业人员依据分厂《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7.5煤气防护专业考核纳入到分厂安全考核执行相应奖惩。 8.引用文件 煤气事故应急预案 煤气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危险源(点)控制管理办法 人力资源管理程序 9.相关记录 煤气危险作业申请书 煤气危险作业工作票 陕西龙门钢铁有限责任公司煤气事故应急预案 LG/lg08—2014 五、煤气安全管理实

20、施细则 1.目的 为了规范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有效操作,杜绝煤气泄漏、中毒、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确保煤气设施安全运行,特制定本细则。 2.范围 分厂所有煤气生产、回收、净化、储存、输送和使用的一切管理活动。 3.定义 3.1可靠隔断装置:是指安装了此类装置隔断煤气后,装置前的煤气不会漏向装置后,这类装置由眼镜阀、盲板、叶形插板阀、一道开闭器加一道水封等组成。 3.2煤气设施:是指所有流经煤气(特别是高压煤气)的设施,包括与其相连的其它介质(如蒸汽、烟气、氮气、水等)的管路、设备到与煤气介质第一个切断装置都视为煤气设施。 3.3煤气危险区域:是在生产作业过程中

21、正常或不正常状态下出现的CO浓度超标,可能引发煤气事故的工作场所,定性地分为三类: 3.3.1一类煤气危险区域:指正常运行时连续出现或长时间出现CO浓度超出24ppm以上的区域,如:转炉煤气净化水封或水槽区域,煤气盲板阀开关40米区域,停、送煤气70米放散煤气区域,风机房区域等。 3.3.2二类煤气危险区域:在正常情况下可能出现CO浓度超出24ppm以上的区域,如:煤气使用炉窑区域,中包、钢包等各类烘烤区域,煤气管道设备设施危险部位(危险点)的排水器、水封、排污口、法兰、人孔、取样管、放散管、仪表导管及一次仪表等。 3.3.3三类煤气危险区域:在正常情况下不可能出现而在不正常情况下偶尔出

22、现CO浓度超出24ppm以上的区域,如各类煤气管道的补偿器,各种煤气设备设施的泄爆装置,各类与煤气相连介质故障停、送及压力波动状态时等。 3.4煤气危险作业:是指在煤气设备设施上或在煤气危险区域内进行的带煤气作业或煤气检修作业,通常可以分为三类。 3.4.1一类煤气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a.煤气主管网管道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包括煤气管道共架敷设的其它介质管道)上进行的动火作业、煤气管道防腐等作业; b.各类煤气管道、设备设施上带煤气动火作业、带煤气处理泄漏作业; c. 进入煤气设备设施内部进行的各类检修作业; d. 在新建、改建、扩建的煤气设备设施进行的送煤气作业(包括首次引煤气点火)

23、 3.4.2二类煤气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a.炼钢转炉一次风机动火检修或管道内进人清灰作业,炼钢煤气净化系统检修作业,炼钢二次除尘的检修作业。 b. 煤气输送支管(以设备管理部划分的设备界线为准)上停煤气检修动火作业。 c. 开关煤气管道上盲板阀或抽堵盲板的作业。 d. 煤气烧嘴或燃烧器的停气检修作业,煤气引风系统的检修作业。 3.4.3三类煤气危险作业主要包括: a.各单位煤气烘烤设备设施切断煤气进行的检修作业。 b.煤气检修、煤气管道常规煤气取样作业。 c.在不停气情况下在煤气管煤气设备设施及其附属设备设施周围非动火检修。 d.进入煤气区域进行的其它检修作业。 4.职

24、责 4.1各煤气生产和使用单位建立健全本单位煤气安全管理体系,内容必须包括: 4.1.1各单位必须根据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补充规定、安监总管四〔2010〕63号文件制定和完善各自的煤气安全生产各项责任制度。 4.1.2各工段建立煤气安全防护管理网络机构,并注明各网络成员职责,煤气安全防护网络的必须延伸到班组长一级的管理,并在工作中严格执行,作业区、工段对网络成员调整变动在当月必须书面报告安环科。 4.1.3制定和完善煤气生产使用技术规程、安全规程、煤气设备设施的检修维修规程、煤气事

25、故应急预案等,并根据科学技术的发展,适时修订。 4.1.4绘制“煤气工艺流程图”,图上应标明煤气设备及附属装置的号码;对各种主要的煤气设施、各类切断装置、放散装置、水封、脱水器、支架等附属设施编号,号码应写在明显的地方,煤气工艺改变后,煤气流程图必须在改变后的一个季度内重新修订。 4.1.5建立煤气设备设施技术档案,加强日常点检和维护,做好煤气安全监测与防护工作。 4.1.6负责建立煤气安全教育培训教案,教案内容应紧密结合本单位煤气岗位及生产实际,并应根据煤气生产工艺变化情况及时修定完善教案,教案必须包括岗位标准化作业内容、本单位危险因素汇总、不可容许风险和重大风险,有重大危险源点管理控

26、制措施等内容。 4.1.7负责对本单位煤气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煤气安全教育培训,并按要求对煤气特种作业人员、煤气相关作业人员分别进行严格管理,每年最少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和考试。 4.1.8认真做好煤气设备设施大、中修项目安全措施的制定和实施,负责煤气事故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4.1.9工段每天对煤气关键部位进行检查如实填写分厂煤气看板;作业区或工段每周不少于三人的管理人员带队煤气设备设施检查,制定检查表,明确检查项目、检查内容、检查标准、检查责任人,建立检查记录;建立岗位班中动态检查记录,制定落实煤气岗位班组及重点部位的日常检查点检工作。每年设备科对煤气设备设施进行一次运行状态的技术评价。

27、 4.1.10负责设立各级(作业区、工段)隐患整改台帐,隐患整改台帐要配备相应的隐患整改通知单,并一式三联要有可追溯,对一时整改不了的隐患必须制定相应的临时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对特别重大的安全隐患建立报告制度。 4.1.11明确煤气管理人员或成立煤气防护小组;积极开展煤气安全宣传教育和应急演练,配合分厂主管部门做好煤气事故的抢救处理和事故调查分析。 4.1.12各作业区负责监督检查各工段按照各自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煤气事故应急响应预案,并定期组织员工进行煤气事故的应急预案演练。对演练进行评价,并做好相关记录台帐。 4.2安环科 4.2.1安环科煤气专业组每周对确认的煤气危险区域的一氧

28、化碳浓度进行抽检,每月对全分厂煤气安全检查,并根据季节性特点进行专项煤气检查。 4.2.2对煤气区域及煤气危险作业的防火防爆、消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对动火人员及单位资质进行审核把关,并提出考核。 4.3设备科 除按照设备检查的要求每月对煤气设备设施检查外,定期对煤气设备设施的泄爆、防爆装置检查测量(每年不少于二次),每年雨季前应组织测量分厂对重大煤气设备设施的接地电阻进行一次全面测量;每年对分厂煤气管网、重大设备地基标高测量一次;每年组织各单位对管网设施壁厚测量不少于二次;按照设备运行特点定期对分厂重要煤气设备设施的运行状态进行技术性评价(每年不少于二次),定期组织对煤气管道重新

29、进行涂刷防锈涂料;有关各种检查与检测应有详细记录归档。对煤气管网工艺流程的实施及改进方案;对煤气使用、回收的相关工艺管理。 4.4生产调度室 4.4.1负责煤气设备设施检修计划的审批,下达内外部煤气的停送指令。 4.4.2及时掌握煤气动态信息,加强内外有关煤气信息联系,根据煤气管网压力、流量合理协调,确保煤气使用平衡安全。 4.4.3负责协调各类煤气、中毒、着火、爆炸等事故的现场救护及人力调配工作,参与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4.5厂长办公室 4.5.1负责煤气岗位从业人员特种作业操作证的办理、复审,负责检查督促煤气知识的培训计划的实施,对外来人员的参观、学习、培训煤气设备等进行煤气安

30、全教育的管理。 4.5.2对相关的煤气岗位人员进行定期的健康检查,确保人力资源到位。 4.5.3负责对从事煤气生产、储存、输送、使用、维护、检修人员,进行专门的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检查方法、煤气中毒紧急救护技术等内容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安排上岗作业。 4.6安全督察 安全督察严格执行分厂煤气管网运行压力,每天对各煤气单位用煤气情况进行检查,对超出或低于运行参数压力等情况,对各单位提出运行安全检查确认的指令信息,并做好现场的检查确认。 4.7各作业区或工段煤气设备设施管理职责 4.7.1各工段主要,关健部位的煤气设备、阀门、放散,支架应编号、标号于明显位置,并

31、分类建立各自编号工作的记录、档案。 4.7.2区域内各类煤气介质标明流动方向、介质名称必须明确,建立CO浓度的测量要建立相应的测量,记录,报警、应急制度。 4.7.3对本单位煤气设备设施制定出点、巡检提出具体的检查要求,检查周期,提出相应的考核要求 4.7.4煤气用户应设置高低压报警装置,有引风及鼓风的用户应设置有自动联锁装置,各单位应建立健全相关的档案台帐 4.7.5各煤气用户应设立停煤气时切断装置和充氮气(蒸汽)的装置,并建立档案 4.7.6煤气用户应对压力表、报警仪,氧含量在线分析仪定期校验,自动装置定期测试并建立档案 4.7.7各工段厂房内区域放散煤气管道建立档案,放散符合

32、煤气安规高出相应建筑物最少4米以上 4.7.8剩余煤气放散必须自动点火放散,放散塔应建立健全塔顶设备检修档案。 4.7.9各工段建立煤气与氮气、蒸汽、水等介质联接部位数量,运行状态、任何一介质停止的的检查确认要求。 4.7.10建立健全各类软、硬联接的台帐,提出对相应软、硬联接的管理要求,明确相关责任人. 4.7.11各工段与煤气管道同架敷设的热力、氧气管道的安全距离,对照相关标准,对相临近管段标识,测量,建立相应台帐 4.7.12对水封、排水器等可能泄漏煤气区域的安全警告标志:建立健全可能泄漏煤气设备设施的台帐。 4.7.13煤气危险作业的平台、空间设置合理的安全出入口:建立健全

33、可能泄漏煤气设备设施的相应台帐。 凡在煤气危险区域煤气管网设备设施进行作业活动,必须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经同意后方可进行作业,同时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动火作业执行《安全生产动火制度》。 4.8辅助维修 每月对分厂的固定式煤气报警设备设施进行检查,每月对煤气设备的高、低压报警及自动联锁装置组织检查,对有失效的情况下发隐患整改督促整改。 5.管理内容 5.1煤气设计要求 5.1.1煤气设备、设施的设计必须严格执行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关于进一步加强冶金企业煤气安全技术管理的有关规定(安监总管四〔2010〕125号)补充规定及其他相关标准、规定等。 5.1.2煤气设

34、备设施的改造和施工,必须由有资质的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进行;凡新型的煤气设备或附属装置必须经过安全技术条件论证。 5.1.3煤气设备、设施的设计必须从本质安全出发,做到安全可靠,对笨重体力劳动及危险作业,必须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措施,并应采用先进技术、工艺,以提高安全可靠运行程度。 5.1.4凡煤气设施、设备、管道等设计,在经常检修的部位,必须增设安全可靠的切断煤气装置和具备介质进行置换的条件,为煤气设备、设施等检修及安全运行创造良好的前提条件。 5.2煤气设备设施施工、验收 5.2.1煤气设备、设施施工必须按设计进行,修改设计应由设计单位出具正式设计更改〈补充〉通知单。 5.2.2设计

35、单位应指定煤气工程施工现场代表,及时解决工程项目中存在的问题。 5.2.3煤气工程的隐蔽部分及煤气设备设施的气密性试验,应经煤气使用单位牵头,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共同监督,共同检查验收合格,签字认可后方可封闭。煤气工程施工工程完毕,应由施工单位编制竣工说明书及竣工图,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使用单位、安全部门签字认可,交付使用单位存档。 5.2.4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煤气设备设施验收由生产部牵头,组织设计、施工、设备、安全、煤气防护站及使用单位等部门验收,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标准验收,证明符合安全要求,并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安全规程及其管理制度,各验收单位分别签字同意使用煤气

36、后,才能投入运行,未经签字,不得擅自盲目竣工投产。 5.2.5煤气设备设施技改项目必须经过安全技术讨论,首次使用或增加各类煤气使用点的岗位、部位、单位,使用前必须按照分厂《新增(或改造)能源用户申请审批程序》执行。 5.3煤气安全教育 5.3.1煤气安全教育的内容包括:煤气安全法规和标准、煤气安全规章制度及操作规程、煤气岗位危险源点辨识及岗位标准化作业、煤气安全基本知识、煤气安全技术、煤气安全检测、煤气事故应急处置及典型煤气事故教训等。 5.3.2分厂对煤气从业人员按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进行培训、学习、考试取证,对与煤气相关的作业人员(未列入煤气从业人员范畴但在煤气区域工作的相关人

37、员)按照分厂内部煤气从业人员管理要求进行内部培训、考试取证工作。煤气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取证、复审由分厂人力资源部管理;煤气相关的作业人员由分厂防护站参照国家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标准进行管理。 5.3.3具有煤气特种资格证人员的方可带徒弟、方可作为煤气危险作业监护人。煤气班组长必须具备煤气从业人员特种作业证。 5.3.4煤气从业人员持特种作业证的比率和分厂内部确定的煤气相关作业人员持有内部证件的比率是衡量该单位煤气学习培训以及定期对各单位进行考核的一个重要指标。 5.3.5凡在煤气区域进行煤气设施施工的外来人员必须经煤气管辖单位安全管理部门的同意并办理安全协议,进行危险告知,方可进入煤气区域,

38、对煤气设备设施的施工项目由分厂内的牵头单位办理作业手续(包括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应急措施等内容)。 5.3.6对煤气柜等重大煤气危险源点的人员每半年必须组织一次本危险源点安全控制管理措施的学习,并组织考试,对考试不及格人员,各单位及时进行岗位调整,重大危险源点人员考试工作由所在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实施,安全环保部煤气防护站监督落实。 5.3.7外协施工单位对分厂煤气设备设施进行检修的人员必须有分厂安全管理部门认可的煤气特种作业证,在作业前对相关作业人员证件审验。 5.4煤气安全检查与隐患整改 5.4.1检查内容及标准:各单位可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参照安监总管四〔2010〕63号文件,制定

39、适合本单位的煤气安全检查表,并组织实施。 5.4.2煤气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本着“五到位”的原则,及时整改消除,如在短时间内整改有困难,做出相应安全防范措施,并做出限期整改指令<隐患整改通知单>。消除隐患后,整改单位(部门)有关负责人要将整改情况向发出指令单位反馈消除隐患信息,并由签发隐患整改指令部门人员跟踪验证。 5.4.3对煤气危险源点管理控制,各单位执行《危险源(点)控制管理办法》中有关规定,由各级管理责任进行落实。 5.5煤气危险作业管理 5.5.1煤气危险作业实行分级管理 a安全环保科负责办理一类煤气危险作业审批手续,作业审批后由生产调度室、安全环保科统一协调实施。

40、b安全环保科负责二类煤气危险作业管理手续的监督及归档管理工作; c作业区(工段)负责本区域内三类煤气危险作业的管理工作,作业时通知安环科,安环科派专人现场监督检查安全措施的落实执行。 5.5.2煤气危险作业手续办理流程 a.一类煤气危险作业由申请单位提前三天提交作业申请,并附内部审批的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和应急措施,一项作业活动原则上(作业方案有较大变化或作业停止间隔时间跨度超过一个月)办理一次<煤气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由公安处、设备管理部、生产部、安全环保部审批后实施,作业实施期间每个工作日由安全环保部煤气防护站现场监督检查并开据<煤气危险作业许可证>,一项作业活动可以开具多次

41、工作票。 b.二、三类煤气危险作业由申请单位制定安全方案及措施到安环科领取《煤气危险作业工作票》,经设备材料科、生产调度室、安全环保科、主管厂长审批后方可实施危险作业;但办理作业证超过一个工作日的作业必须保证在每个作业日内有一个有效证工作票。执行过程中作业单位通知安环科;三类危险作业由生产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监督检查安环科不定期抽查各自执行情况。 c.紧急抢、检修情况下煤气危险作业相关手续办理,主体单位在第一时间根据信息报告程序将需要抢、检修煤气危险作业报告调度主任,由当班调度主任召集相关职能科室现场提出简要作业方案、安全措施及应急措施,办理分厂<煤气危险作业工作票>。 5.5.3相关手续的

42、归档管理工作 a.<煤气危险作业许可证>一式二份,分别由安环科和责任主体单位各保存一份;<煤气危险作业工作票>一式二份,根据作业工作日签发,作业结束后汇总,与许可证一并归档。 b.各煤气单位办理煤气危险作业人员由确定专人办理,工程项目单位办理煤气危险作业人员由本工程的施工员亲自办理,否则不予办理。 c.一类煤气危险作业审批由各单位主管领导亲自审批鉴字,现场安全监护人员由分厂教育培训有资质人员落实;二、三类煤气危险作业审批鉴字类同一类作业由相同级别和资质人员执行。 5.5.4分析检测要求 a.煤气危险作业气体安全分析检测取样要有代表性,作业前半小时内取样有效,作业中断另行取样,进入设备

43、设施内部作业每两小时取样分析一次。 b.煤气动火作业分析检测实行分级检测确认原则,由不同的人,不同的仪器进行检测确认,检测具备安全条件后方可作业;进入设备设施内部作业除分析煤气中的一氧化炭浓度不得超过24ppm,同时氧含量在19.5%—22%之间,方可作业。 5.6停、送煤气操作要求 5.6.1 煤气停、送气及调节的有关规定 a.煤气用户停、送气的指令由生产部调度控制中心发出,安全督察监督执行,同时通知区域主管监督安全措施落实情况。 b.煤气用量的协调由调度按照分厂相关规定执行。 c.煤气管网运行过程时可能引起煤气压力超低(转炉煤气低于3Kpa、焦炉煤气低于2.5Kpa)或超高(转

44、炉煤高于15Kpa、焦炉煤气高于8Kpa)煤气调度除按要求减少用量或点执行放散外,还必须通知各煤气设备设施所属单位及时检查水封和排水器运行情况、监测放散区域CO浓度,同时必须及时通知防护站组织人员监督检查各单位安全措施和检查的执行情况。 5.6.2停、送煤气安全防护要求 a.新建、扩建、技术改造或检修的煤气设备设施在送煤气前必须组织打压查漏或气密性试验。制定送煤气方案,包括送煤气作业时间、地点、工作要求、操作步骤、安全措施、应急措施,并做好送气过程中的一氧化炭含量检测工作。 b.用蒸汽或氮气进行吹扫置换时,开始时先开与煤气管道相连端阀门,再开蒸汽或氮气阀门。结束时先关蒸汽或氮气阀门,再关

45、与煤气管道相连端阀门。一般在煤气管道末端放散一段时间后,经化验分析合格、防爆试验或含氧量分析合格后,吹扫置换完成,每次吹扫完成后必须断开蒸汽或氮气与煤气管道的软联连接。 c.炉膛点火时,炉内系统具有一定的负压,一氧化碳含量不超过50ppm。点火程序:必须先点火后送煤气;严禁先送煤气后点火;凡送煤气前需烘炉的炉子,其炉膛温度超过800℃时,可不点火直接送煤气,但应严密监视是否燃烧。 d.送煤气时不着或着火后熄灭,应立即关闭煤气阀门,查明原因,排净炉内混合气体后达到点火条件时,再按规定程序重新点火。 e.凡强制送风的炉子,点火时应先开启鼓风机,但不送风,待点火煤气燃着后,再逐步增大供风量和煤

46、气量;停煤气时,应先关闭所有烧嘴,然后再停鼓风机。 f.各种燃烧使用煤气的用户停煤气时,必须先按要求熄火,切断煤气,对炉内进行吹扫彻底。 5.6.3煤气安全监测与防护 a.煤气操作岗位、操作室必须设置良好的联系通讯设备。 b.凡有可能造成煤气聚集发生煤气事故的危险场所,在关键部位必须设置CO监测报警装置。 c.煤气生产、净化(回收)、加压混合、储存、使用等设施附近有人值守的岗位,应设固定式一氧化碳监测报警装置,室内作业应确保良好的正压通风,保证操作与生产环境中 CO含量不超过24PPmm(30mg/m3)。 d.各煤气用户的燃烧装置采用强制送风的燃烧嘴时,煤气支管上应设置逆止装置或

47、自动隔断装置,且相辅的空气管线也必须增设泄爆装置。 e.各煤气用户必须在煤气、空气管线在关键部位必须安装低压声光报警装置。 f.煤气监测报警装置的检验、审校,应按有关规定执行。 g.各单位对自行配备使用的防毒仪器、监测仪器必须制定维护、保养、定检、定修制度,确保设备处在良好的备用状态,并存放在固定的位置,保证事故状态下能够立即使用。 h.煤气区域、煤气操作室、值班室进行煤气浓度含量的日常监测由煤气管辖单位定人、定时进行;在区域煤气中一氧化碳浓度超过24ppm的情况应查明原因,并做好记录,若原因查不清,且浓度降不下来必须及时向煤气防护站报告,同煤气防护站人员共同检查。 5.6.4煤气设

48、备、管道附属装置和要求 a.在煤气经常检修的部位应设可靠的隔断装置。盲板的位置应在闸阀后、调节阀前,盲板与闸阀的间距以不影响闸阀动作为宜,为方便生产,盲板厚度根据管道相关参数由相应设备管理部门计算审核。 b.水封装置在其它隔断装置后并用,在冬季应注意保温措施,水封的安全要求按GB6222—2005工业企业煤气安全规程中的要求。眼镜阀、扇形阀应设在密封蝶阀或闸阀后面,不宜单独使用。密封蝶阀必须和水封、插板、眼镜阀并用。 c.为方便生产操作,煤气管道设施的人孔、放散、仪表部位应设上下爬梯、作业平台;煤气管道设备经常操作的切断装置应设置上下走梯、作业平台,作业平台、护栏(笼)、走(爬)梯应按国

49、家有关标准执行。 d.煤气放散装置(事故放散、过剩放散高度)不得小于50m,并应高空通过点燃放散,其它放散装置高度距离最顶层作业面不得小于4m,距地面不得小于10m。 e.煤气阀门每季度必须维护保养一次,其效果要能保证阀门能够随时灵活操作。 f.对煤气水封,排水器日常检查维护执行分厂煤气管道排水器运行安全管理要求的各项规定。 5.7煤气事故的处理执行煤气事故应急预案。 6.引用文件 新增(或改造)能源用户申请审批程序 危险源(点)控制管理办法 7.相关记录 煤气危险作业申请书 煤气危险作业工作票 煤气危险作业工作票 许可证编号001 申请单位 申请人

50、 申请日期 作业部位及内容 现场安全负责人 作业执行人 作业监护人 采样分析数据 分析项目 有毒气体(CO≤50ppm)(O≤23.5%) 分析结果 采样时间 采样地点 检测数值 分析人 作业时间 首次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间:  时 分 --作业结束时间 时 分 再次进入煤气区域作业时间:  时 分 --作业结束时间 时 分 危险因素辨识 中毒 着火 爆炸 触电 窒息 坠落 主 要 安 全 措 施 确认人签字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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