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车站等级评定申报资料 客、货运站分为客运站经营、货物站及货运交易市场经营、集装箱中转站经营、零担站经营。 申报材料: 1、当地主管部门的立项批准书; 2、法定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证明; 3、企业经营可行性研究报告; 4、办公和车站场地使用证明;当地建设部门出具的“工程质量合格证书”和消防管理部门出据的“工程消防验收合格证明”; 5、企业章程; 6、企业名称核准文件; 7、站务管理及组织方案; 8、申请货运交易市场还需提供“货运交易信息系统简要说明”; 9、客运车站站级评定还需提供《汽车客运站站级核定表》。 审批程序:
2、 1、申办人向区道路运输管理部门提出申请,领取开业申请书;市交委直属企业和市运管局直管企业可直接向市运管局提出申请; 2、由区运管部门组织审查或初审; 3、符合条件的区运管部门签注同意意见后,申办人报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审批。 4、审查或初审不合格的,经整改后,按上述程序申请重审 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审批依据:《公路运输管理暂行条例》第七条。 一级和二级汽车客运站或新建成的申报一、二级汽车客运站等级的由属地市道路运管机构负责进行初检初评,由省道路运政机构组织进行检查考评。三、四级汽车客运站由当地县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按省定标准要求进行初检初评后,由省道
3、路运政管理机构委托市道路运管机构考评确定,省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负责监管、抽查。简易车站的检查、认定登记工作由县级道路运管机构初审后,报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审定,合格者由市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办理行业许可证、汽车站站牌手续。 例: 安徽省汽车客运站的评定: 等级设定与考核评分 5.1等级设定 汽车客运站服务质量信誉考核分为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三个等级。 5.2考核评分 考核评分按照《安徽省汽车客运站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标准》实行百分制,具体考核评分执行附表。 5.2.1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项目全部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相应等级
4、标准;评定结果一、二级客运站得分在90分以上,三级以下客运站得分在80分以上的为合格。 5.2.2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项目有80%以上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相应等级标准;评定结果一、二级客运站得分在80分以上,三级以下客运站得分在70分以上,四级以下及简易客运站得分在60分以上的为基本合格。 5.2.3汽车客运站的设施设备项目有20%以上不符合交通部《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和建设要求》规定的相应等级标准;评定结果一、二级客运站得分低于80分,三级以下客运站得分低于70分,四级以下及简易客运站得分低于60分的为不合格。 5.2.4对于不合格的客运站责令整改
5、经整改后可重新评定。 6评定程序 6.1一、二级客运站的服务质量信誉等级由省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考核评定,涉及收费等级调整的报属地物价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和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6.2三级客运站的服务质量信誉等级由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考核评定,报省级道路运政机构批准,涉及收费等级调整的报属地物价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并报省交通主管部门和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6.3四级以下及简易客运站的服务质量信誉等级由县道路运政管理机构考核评定,报市级道路运政机构批准,涉及收费等级调整的报属地物价主管部门和交通主管部门审批,并
6、报市交通主管部门和物价主管部门备案,同时向社会公布。 6.4被考核的汽车客运站应按要求及时向负责组织考核的道路运输管理部门递交上一年度的全年旅客发运量、发班总量、财务年度报表、安全生产和服务质量情况以及经营、财务、安全、技术人员变化情况资料。 6.5负责组织考核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在审阅有关资料后,对汽车客运站的资质信誉作出结论,记录在《安徽省汽车客运站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考核表》内。 7.评定方法 7.1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当年十月成立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小组,按照本标准,对辖区内的汽车客运站进行自查自评,填写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考核评分表,写出书面报告,于当月底报省公路运输管
7、理局。 7.2省公路运输管理局当年十一月成立汽车客运站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定委员会,厅运输处、局领导任评定委员主任。从市级道路运政管理机构、二级以上汽车客运站抽调具有任职资格的人员组成考评小组,依据本标准,对被考评的汽车客运站进行考评。十二月将考评结果报厅审定。次年元月向社会公布评定结果。 7.3所有被考核对象的考核周期为12个月,从本年12月1日起至次年11月30日止,每个考评周期的记分初值为零,即记分累计不转入下一个考核周期。 7.4汽车客运站考核得分记录在《安徽省汽车客运站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考核表》上; 7.5凡未取得《安徽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拖欠承运人运费总额
8、达其上年年票房收入1/6及以上的;拖欠承运人运费长达两个月及以上的违反规定超范围、超标准收费,其数额达上年年票房收入1/10及以上以及在服务质量上低于控制指标,在安全生产上超出控制指标的客运站,取消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评审资格。 7.6汽车客运站的考核情况将作为汽车客运站经营许可证、站级、收费费率、企业资质等级和文明单位评比等工作的重要依据。 7.7汽车客运站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考核同汽车客运站年度审验一并进行,凡未参加服务质量信誉等级考核的一律不予年审,其收费等级自动降低一档,并按分级管理权限审批。 7.8服务信誉等级牌由省运管机构统一核发。 附: 汽车客运站站级核定表
9、 申报站级 申报单位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省公路运输管理局 二○○年月日 站名 地址 负责人 电话号码 邮政编码 经营许可证号 现有级别 主管部门 经济性质 建站日期 投资规模 站房面积 停车场面积 日均旅客发送量 设计旅客日发送量 日发班次 设计班次 是否封闭 设施: 设施设备 审查意见设备:备注 审查人意见 注:1、主管部门指隶属关系中的上级部门。 2、建站日期指最近一次新建或扩建、翻新完工启用的日期。
10、 3、设计班次指客运站在新建或扩建时设计日发班次能力。 4、对于年平均日旅客发送量达不到所申报站级标准的车站,应在备注栏表明是xx市或县、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代表性车站。 汽车客运站设施配置表 设施名称 是否配置 实际面积 审核结果 1.基础设施: 站前广场 停车场 发车位 2.建筑设施: 2.1站房: 站务用房 候车厅 重点旅客候车室 售票厅 行包托运厅 综合服务处 站务员室 驾乘休息室 调度室 治安室 广播室 医疗救护室 无障碍通道 残
11、疾人服务设施 饮水室 盥洗室和旅客厕所 智能化系统用房 办公用房 2.2辅助用房 2.2.1生产辅助用房 汽车安全检查机构 安全检测站 汽车安全检测台 汽车尾气测试室 车辆清洁、清洗台 汽车维修车间 材料库 配电室 锅炉房 门卫、传达室 2.2.2辅助用房 司乘公寓 餐厅 商店 汽车客运站设备配置表 设备名称 是否配置 是否齐全有效 审核结果 基本设备: 旅客购票设备 候车休息设备 行包安全检查设备 汽车尾气排放测试
12、设备 安全消防设备 清洁清洗设备 广播通讯设备 行包搬运与便民设备 采暖或制冷设备 宣传告示设备 智能系统设备: 微机售票系统设备 生产管理系统设备 电子显示设备 县运管所意见年月日 市运管处意见年月日 省公路运输管理局意见年月日 备注 附件2: 汽车客运站服务质量考核自评表(总分100分) 序号内容分值自评分备注 1客运站卫生状况差3 2站内秩序混乱,人流、车流、货物流不合理3 3客运站服务设施改变用途,站前广场摆摊设点,候车区内有流动商贩4 4不在醒
13、目位置悬挂站名、站级标志牌等标志4 5不与承运人签订进站协议4 6客运站不按规定及时结算运费4 7客运站不按规定建立原始台帐4 8强制进站车辆接受修理、清洗等有偿服务5 9车站辖区内发生喊客、揽客5 10没有公布班次、线路、车型5 11没有公布客运站投诉电话5 12没有公布收费项目、收费标准5 13发生拉客、抢客或发生打架、斗殴等恶性事件5 14客运站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服务质量差5 15有旅客和车辆经营者投诉,查实的6 16不按规定向运管部门提供管理信息和进站经营者及车辆、从业人员情况6 17未按规定价格收费6
14、 18不服从运管部门对车辆的进站安排7 19未查堵易燃易爆危险品7 20未经安全检查的车辆出站7 注:在考核期限内,多次发生同一违章行为的,该项记分为违章次数乘以该项分值,但单项总的记分不超过20分。 附件3: 汽车客运站基本情况登记表 业户名称 地址邮编 负责人联系方式手机:电话:电子信箱 经营许可证号现有级别 申报站级主管部门 从业人员情况合计其中 售票人员检票人员管理人员安检人员其他人员 现有发班情况省际班车班辆 市际班车班辆 县际班车班辆 县内班车班辆 服务质量考核情况 注:1、主管部门是指上级单位。 2、此表由运管机构对汽车客运站上报的材料审核后填报。 3、现有发班情况截止日期为20XX年12月31日。 4、服务质量考核时期为20XX年度。二级及二级以下客运站由市、县运管机构提出考核结果,一级客运站由市级运管机构提出初评意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