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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中国电影先驱黎民伟——答周承人、李以庄.docx

1、关于中国电影先驱黎民伟——答周承人、李以庄   笔者是黎民伟之子,有幸接触先父的遗物,当中记录了大量中国早期电影史的第一手资料,笔者加以整理并提供给学者。周承人先生、李以庄女士在香港中文大学《二十一世纪》第82期发表〈黎民伟的若干经历和评价──勘误与质疑〉一文,有不少值得商榷之处。笔者不是学者,本文谨以一片保存历史真实的赤子之心,初踏研究门槛之身份,撰文讨论,以期抛砖引玉,并希诸君纠正。 一 对黎民伟的评价   1、周、李两位质疑对黎氏的评价被「误导」,提出有人「想尽办法抬高黎民伟……误导了许多学者」。他们质疑有人称「黎民伟是中国电影之父」。笔者只是提供了黎氏的资料,从未如此称呼先父

2、如果是责备其他学者「误导」,就不应该了。   1905年任庆泰于北京拍摄京剧片段《定军山》,比黎民伟于1913年拍《庄子试妻》更早;可是「国片之父」一说,实为1953年黎氏追悼会中由当时电影翘楚组成的治丧委员会所尊,成员包括:吴楚帆、关文清、朱石麟、李应生、卜万苍、马徐维邦、金擎宇、朱旭华、郑用之、谢益之、赵树燊。他们多非影史研究者,但尊崇黎氏为「国片之父」,乃因黎氏身为革命先驱,一生对电影的无私奉献及其「风」度、「人」格1。   香港电影资料馆于2003年举办之一系列活动,皆称黎氏为「中国电影先驱」,而非「中国电影之父」。   2、周、李认为黎民伟「在1914年后,直到1923年前,

3、十年间忙于他事,没有参与任何电影摄制」,从而推论黎民伟「到上海时,对中国电影事业来说,只可以说是一位后来的参与者,并非中国电影最早开拓者」。   在上述时期,黎氏积极为拍摄电影筹组资金、购买器材、买书自学。1921年他拍摄孙中山先生就任临时大总统2。在《勋业千秋》旁白中也讲到:从民国十年至十七年,随孙中山先生拍摄。历经广东至直隶八省,拍摄北伐战争。他亲携笨重的摄影机上前线,翻山越岭去做这件危险的工作,完全是义务的3。孙中山先生亲颁「大元帅令」命将士支持拍摄,后又送赠「天下为公」墨宝以资表彰。他拍下珍贵的中国近代史片段,包括孙氏革命事迹影片二十四部,及大量北伐战争纪录片,是现存唯一的孙中山电影

4、片段。在当年,虽然也有人拍摄孙氏,但拍得最多,时间最长,又能亲赴前线者,只有黎氏,故有「中国纪录片之父」之誉。   学者皆认为此乃黎氏对中国电影和近代史的主要贡献,是国家珍贵的精神财富。《中国新闻纪录电影史》指出:「黎民伟是中国第一位长时间致力于新闻纪录电影的摄制者,……他是中国新闻纪录电影史上早期的第一个重要人物。」4但是,周、李两位多次撰文评论黎氏,为了否定黎民伟是中国电影先驱,从来不提黎氏拍纪录片对国家的重要贡献。   1913年中国电影拓荒者张石川、郑正秋拍了中国首部故事片《难夫难妻》,同年,黎氏也在香港拍了《庄子试妻》。如果说黎氏是中国电影事业「后来的参与者」,就是说香港电影不是

5、中国电影的一部分。   黎氏积极动员家人投身电影事业,两位妻子:严珊珊是中国第一位女演员,林楚楚是香港第一位女主角,儿子黎铿是中国第一位着名童星。   两位否定黎氏是中国电影先驱,论据不足。电影史学家李少白先生指出:「黎民伟,中国电影的奠基人之一。」5   3、周、李认为有人要「抑黎北海、扬黎民伟」。   李以庄认为黎北海对香港电影的贡献比黎民伟更重大。罗卡先生不同意,他指出6: 现阶段,考虑到黎民伟对香港电影开拓的全面性,和持久的奉献,我认为他对香港电影的贡献仍然大于黎北海。称他为「香港电影之父」,仍然是恰当的。   黎北海是香港电影先驱,也是笔者的伯父。有关他在电影方面的资料,

6、已全部公开。相片中有黎北海的,定加注明。2003年夏李以庄想采访黎北海儿子,笔者立刻告诉了她。   李以庄对人说笔者在十多年前欺骗她,说黎北海太太已逝去,使她失去了解黎北海的机会。假如笔者把仍健在的伯母说成死去,合情理吗?笔者又何必把黎北海儿子告诉她呢?   笔者与罗卡先生合作十多年,罗卡先生曾致函周、李两位表明:我们都没有「抑黎北海」。   我们很希望多了解中国、香港早期电影史,可惜黎北海、梁少坡、罗永祥等的资料极少。   香港第一家全华资的「民新制造影画有限公司」的创办,黎民伟的贡献大于黎北海。   首先,在《黎民伟日记》记载:「1922年1月7日与海山大哥往张才律师楼签天后庙前

7、之地,由予完全承受其名下所有,转伟名。伟将以栈十号铺按与林卓明二万元。周息八厘,收二万元支票存入广东银行,因家庭事愤怒心乱,忘记cross该则,夜后始觉,幸毋损失,大幸。天后庙地,……值银四万一千七百七十五元,并付厘印四百五十元。」7黎民伟以高息向其兄购地,才能建成「民新」。   第二、黎民伟是清平乐社员,黎北海不是。他对戏剧、电影的造诣高于黎北海,因此,黎民伟虽是弟弟,却任总经理,黎北海是经理。   第三、黎北海在香港民新只和黎民伟一起拍了一部《胭脂》,但黎民伟还拍了梅兰芳的舞台艺术,以及珍贵的孙中山先生事迹和北伐战争的纪录片。   4、周、李认为「黎北海真正是香港电影教育的鼻祖」。

8、   事实是,早于1924年,「黎民伟和关文清在广州创办了香港第一间电影演员养成所」。关文清和黎民伟两位当事人在各自的文章中,都说得很清楚8。   这是香港民新为拍摄香港第一部故事长片《胭脂》培养演员而在广州设立的。黎北海是在1928年黎民伟离开后才在香港办演员养成所。   周、李两位只摘引1928年,而避开1924年黎民伟开创电影教育,否定了黎民伟开创电影教育的贡献。   5、周、李质疑:黎民伟参与用清平乐戏箱偷运军火去广州,支援革命。   黎氏十六岁参加了同盟会,清平乐社员中有海内外同盟会的领导者,如胡展堂、陈少白、邹海滨等。先母林楚楚曾对子女说过:先父和他的战友曾用戏箱偷运军火去

9、广州,支援革命军。还在战场上搬运尸体。余慕云先生曾多访问先母,他在《香港电影史话》第一卷描述此事时有笔误9。在黄花岗起义时,清平乐剧社还未成立。周、李两位抓住余先生的笔误,提出「没有清平乐剧社,能有戏箱用于运军火去广州之事么?」作为研究者,不应这样轻率地否定一段史实。   黄花岗起义失败后,广州还有起义。先母口述革命者偷运军火支援革命军的史实,可再考证。香港无线电视台1974-1976年的节目《蒙太奇》曾访问林楚楚,也忆述了这段史实。   6、对《日记》的质疑:两位于2003年的一场讲座及以后发表的文章中,多次质疑《日记》被大幅删改。其实,笔者在《日记》发表前曾寄去初稿并登门征询意见,两位

10、并无异议。但在讲坛上,却当着数十名听众,提出1929年2月至12月有三件大事未有记载,公开指责笔者「为甚么要删改?」其后又一再撰文质疑「何以缺失?」笔者身份特殊,不愿公开论战,反被误为默认,拖了一年至今才回应。   笔者深知黎氏日记为珍贵的中国早期电影一手史料,故除与电影及社会完全无关之私人事件,其余皆一字不漏刊载于《日记》中,并加注释。其实,不少大事如孙中山先生送赠「天下为公」墨宝及签发「大元帅令」、高剑父送赠「电影救国」墨宝等,《日记》原件皆未有记录。或许周、李两位以为笔者有意「去恶」,但笔者亦无「不扬善」之理;笔者当初整理《日记》时,其中提到黎民伟拜访陈立夫救联华事,预感将来会有人藉此

11、批评黎民伟,笔者仍不「去恶」,如实刊出,没想到为周、李两位所用。   黎氏是写私人日记,没想过日后会是珍贵史料,我辈只能以此作第一手史料考证,而不能要求黎氏的日记能解答一切历史悬案,否则即认为黎氏隐瞒或编辑者肆意删节。两位所提三件事并无记载,罗卡、黄爱玲等多位学者曾阅览原件;笔者与周、李两位相识四十多年,曾供李以庄翻阅《日记》原件,为两位提供很多资料。两位不再来查阅原件,问清楚,就多次公开指责,令人大惑不解!   笔者欢迎研究者查阅原件,并把复本及珍贵的孙中山先生影片送赠香港电影资料馆。     二 关于「联华」   1、周、李认为罗明佑、黎民伟经营失败的原因是:远离抗日救国热潮,

12、配合「新生活运动」,宣扬传统的忠孝仁爱等道德观念,导致经营失败。   拍摄宣扬传统道德观念的影片,是否「远离抗日救国热潮」,导致亏本呢?非也。伦理片《人道》,卖座极佳。「《续故都春梦》、《三个摩登女性》、《城市之夜》、《人生》、《母性之光》,俱能卖座。」10反之,联华二厂拍了涉及抗日的影片,如《大路》、《小玩意》、《狼山喋血记》等,同样遭遇经济困难,是最佳反证。其实联华经营困难的原因很多:   首先是日寇侵华,「一·二八」战争,联华四厂被毁,三十多间电影院停业,造成全国电影业陷入困境。罗明佑丧失了东北的影院,华北的影院陷入困境,资金周转不灵,设想中的制片业和放映业互助发展的计划落空。  

13、 其次是经营上失误,开销太大,出品太少,成本比人家的高。   第三是阮玲玉的去世,联华失去了最具号召力的明星。   试想如果不是上述的三项主要原因,联华怎会资金周转不灵呢?   周、李两位把拍摄宣扬传统道德观念的影片,说成是执行了陈立夫路线,导致了经营困难,是要把问题政治化。   黎氏是一个革命者,终生坚持「电影救国」的理想。   1933年2月「中国电影文化协会」成立,它标志着以左翼电影工作者为主的电影界广泛的统一战线的形成,参加者投票选出了包括黎民伟等人为执委。1936年全国抗日热潮高涨,「上海文化界救国会」成立,「国防电影运动」兴起。黎氏在当年给职工的元旦贺咭上写着: 国防武

14、力之前卫是「空军」;国防文化之主力为「电影」。   际此非常时期,言国防者,幸勿忽视电影。祝   新春多祉,并请对电影事业   赐予指导  黎民伟鞠躬     1932年和1937年日寇进攻上海,联华各厂只有黎民伟立即放下厂长职务,先后两次带领卜万苍、朱树洪、黄绍芬、金焰、吴永刚等上前线,拍摄了《抗日战史》和《淞沪抗战纪实》,前者在当时被认为是「唤醒民众的爱国教科书」,后者被誉为「血肉的实录,珍贵的国宝」。从现存的画面看到,炮弹就在镜头前爆炸。他们是冒着生命危险,拍摄这些影片去鼓舞人民的抗日热潮。   日寇占领上海和香港,先后两次威逼黎氏为敌伪效劳,皆不为所动,宁愿带着全家十多口逃难

15、在颠沛流离的日子里,仍积极参与抗日救亡工作。   综观黎氏的言行,他一直站在抗日救亡的前列,绝不会赞同和执行「远离抗日救国热潮」的制作方针。   联华的影片都是批判现实的黑暗面,反帝反封建,宣扬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至今仍被誉为优秀作品。联华的影片在描写阶级矛盾和民族矛盾方面,深度和手法有差别。黎氏受儒家思想影响较深,正如郦苏元先生指出的11: 与激进的革命的文化人士不同,他们中的大多数是从爱国主义、人道主义出发,同情人民疾苦,关心国家前途,对贫富不均苦乐不等表示强烈不满,希望通过社会整治道德规范来改变不合理的现象。因此,他们许多批判是严肃的、认真的,也是比较温和的、改良的。……以道德批

16、判代替社会批判,主张道德自我完善来促进人类进步。……     今天,内地很多学者对于过去有争议的联华影片,都肯定它们有正面的积极意义。为甚么周、李两位还要把宣扬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的影片与宣传抗日对立起来,甚至夸大为导致经营失败的唯一原因呢?   今天,祖国日益富强,更需要大力宣扬中国人民的传统美德,这是一个永恒的主题。   2、周、李认为《渔光曲》「与黎民伟无关」,甚至说是「掠人之美」。   罗卡先生和笔者编写《黎民伟:人·时代·电影》时,笔者负责编排相片和黎氏写的日记、文章等。   周、李质疑我们刻意误导读者,把《渔光曲》和《大路》与一厂的作品混编在一起。事实是:在该书「黎民伟日记

17、」的「黎民伟」一节以及后面「黎民伟电影事业简表」,介绍黎氏作品时,都没有《渔光曲》和《大路》,也从未说此两片由黎民伟制作;但当介绍整个联华的主要作品,当然应当包括这两部影片。我们编书时完全是按照影片拍摄的年份先后来排列,绝无刻意误导读者之意,两位未免多疑了。   周、李责备笔者:称黎氏「是『总厂的负责人』,将联华的功绩都归于其名下」。笔者在《黎民伟日记》的文章中只说黎氏是「总厂的主要负责人之一」12。两位看漏了此两字,却关系重大。   笔者说黎氏是「总厂的主要负责人之一」,因为:   黎氏是主要创办人之一,是罗明佑的主要合作者。他是董事,是最高决策机构董事会的成员之一。   编、导、演

18、摄、制以至行政,黎氏都做过,资历、经验丰富,一直参与总厂的决策。   黎氏在〈历史失败之回顾〉笔述:在联华经济困难时期,「因一二八事变,再以东山房产押款二万元以维持之。……因八一三事变,因维持至影响霞飞路私产拍卖。」13如果不是总厂负责人之一,他何需这样做?   说出这个人尽皆知的事实,就是「将联华的功绩都归于其名下」?   黎氏是「总厂的主要负责人之一」,《渔光曲》当然与他有关系。所以,《渔光曲》的奖状数十年来一直由黎民伟珍重地保存着。周、李明知这个事实,却一而再地撰文说《渔光曲》「与黎民伟无关」,甚至说这是「掠人之美」,两位真是言重了。   在黎民伟逝世后,林楚楚遵循他的临终嘱咐

19、把《勋业千秋》和《淞沪抗战纪实》两片,以及《渔光曲》的奖状送往北京,无偿地交给国家,虽然当时家庭经济十分拮据。金焰在1979年8月7日上海《文汇报》撰文及《黎民伟日记》均有述及。 三 几点质疑的商榷   1、周、李认为《偷烧鸭》是香港第一部影片。   罗卡先生在《当代电影》撰文〈黎民伟与早期香港电影制作活动的再考察〉14,他亲赴外国查证,《偷烧鸭》资料极少,并有疑点,他认为此片和《庄子试妻》还需进一步求证,才能定论,此文甚具参考价值。   2、周、李质疑《黎民伟:人·时代·电影》上写的一段话:「民新旧有制片厂一在上海,一在香港,一在广州。」两位质疑:「民新有三个吗?」   黎氏在自

20、述文中指的是「制片厂」不是「制片公司」。以「民新」命名的制片厂确曾在三地设立。   3、周、李认为聂耳不是联华培养,此处谨补充有关资料。   聂耳1931年加入联华,先当提琴手,开始作曲,后提升为音乐主任,直至1935年遇难。先父告诉笔者,聂耳的许多作品是在联华一厂写成,如《义勇军进行曲》等;摄影师朱树洪也撰文忆述:有幸能在联华一厂聆听他演奏《义勇军进行曲》15。聂耳于联华期间,有其他兼职,为其他公司的影片作曲。说联华给聂耳提供了机会,还是联华多年后沾了聂耳的光,二者并无冲突。   附带补充:聂耳与黎家私交甚笃,聂耳更经常到访。先母亦曾提及:聂耳很喜欢黎铿,认他为「干儿子」,黎铿也亲昵地

21、叫他「耳朵先生」;聂耳的《卖报歌》,就是为黎铿而作。聂耳不幸遇难后,先母说:最有资格去拜祭他的就是黎铿。   笔者对电影史学者非常敬重,有些评述难免有偏差,只要不是存心歪曲,可以谅解和探讨。笔者认识有限,提出上述澄清供史家研究。   但是,不应轻易地给别人扣上「想尽办法抬高」、「严重搞混历史」、「误导学者」等大帽子,这对电影史的讨论并没有好处。   注释   1在2003年纪念黎民伟诞生百十周年时,卢伟力博士撰文指出:「在中国文化传统下,能称为『父亲』者,『风』度、『人』格似乎更必要。」   2黎民伟自述文:〈失败者之言──中国电影摇篮时代的褓姆〉,《当代电影》,2004年第3期

22、页32。   3关文清:《中国银坛外史》,页127。   4高维进:《中国新闻纪录电影史》,页15。作者曾长期担任中央新闻纪录片厂副总编辑。   5李少白:〈主持人导语〉,《当代电影》,2004年第3期,页16。   6罗卡:〈关于评价黎民伟、黎北海〉,载《香港电影资料馆通讯》,第26期。   7黎锡编订:《黎民伟日记》,页9。    8关文清:《中国银坛外史》,页127;同注2黎民伟自述文。   9余慕云:《香港电影史话》,第一卷,页127。    10同注2,页32。   11郦苏元:〈黎民伟与中国电影〉,《当代电影》,2004年第3期,页25。   12黎锡:〈黎民伟诞生百十周年有感〉,载《黎民伟日记》,页3。   13黎民伟手稿:〈历史失败之回顾〉,载罗卡、黎锡编着:《黎民伟:人·时代·电影》,页173。   14罗卡:〈黎民伟与早期香港电影制作活动的再考察〉,《当代电影》,2004年第3期,页28-30。   15朱树洪:〈黎民伟先生与我〉,载《黎民伟:人·时代·电影》,页1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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