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档案全宗号目录号案卷号注册号册号个体工商户申请设立登记档案字 号 名 称 天津开发区善缘巧智食品咨询服务部 申请人姓 名 单子川 核 准 日 期 年 月 日联 系 人 单子川 电话 89913038 天津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制卷 内 目 录(工商登记机关填写)序号材 料 名 称材料所在页号1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审核表2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3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4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委托书5经营场所证明6行业管理和专项审批文件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提交的其他有关文件、证件8核发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9101112131415161718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审核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填写)
2、受 理 情 况受理人及受理日期受理通知书文 号核 定 情 况字号名称经营者姓名和 住 所从业人数资金数额组成形式经营范围及方式经营场所经营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核定人及核定日期设立登记决定书文号所属行业行业代码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申请书一、申请人基本情况姓 名单子川性 别女出生日期1955.7.24照片粘贴处文化程度大专政治面貌群众民 族汉住 所天津市塘沽区广州道开源里6栋2门403邮政编码300451 身份证号120107195507243942 联系电话89913038 申请前职业状况退休 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二、申请登记项目字号名称天津开发区善缘巧智食品店从业人数2资金数额组成形式
3、个人经营家庭经营经营范围及 方 式预包装食品、日用商品及相关的咨询服务经营场所天津开发区翔实路22号B座4门101室经营期限自 2010 年 09月 28日 至 2016 年 09月 27日申请人签字: 单子川 申请日期:2010-09-28个体工商户申请登记委托书委托人: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事宜被委托人有权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 同意 不同意 修改任何材料2、 同意 不同意 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3、 同意 不同意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4、 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指定代表或者委
4、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粘贴处)委托人签字: 被委托人签字:年 月 日 年 月 日经营场所证明(附后)注:1、自有房产提交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租用他人的场所,应当提交租赁协议以及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没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的,提交其他产权证明。在农村,没有房管部门出具的产权证明的,可提村委会出具的证明。出租方、承租方应严格按照天津市人民政府第66号令天津市房屋租赁管理规定,天津市人民政府第72号令天津市工业企业住所应购地或租用标准厂房,其他企业应租用商业或办公用房。工业企业、KTV、营业性演出场所、餐饮、洗车、修车行业以及租用民宅办公的企业,请先在在窗口咨询。自有房产提交房屋产权证复印
5、件;租赁房屋提交租赁协议复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复印件。有关房屋未取得房屋产权证的,属城镇房屋的,提交房地产管理部门的证明或者竣工验收证明、购房合同及房屋销售许可证复印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出租方为宾馆、饭店的,提交宾馆、饭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使用军队房产作为住所的,提交军队房地产租赁许可证复印件。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属城镇房屋的,还应提交登记附表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所在地居民委员会(或业主委员会)出具的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改变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属非城镇房屋的,提交当地政府规定的相关证明。房屋租赁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2、申请人提交的证件应当是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由登记机关核对。行业管理或专项审批文件(附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文件(附后)核发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及归档情况(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填写)字号名称核准日期执照副本数副 本 号缴纳设立登记费缴纳副本费领执照人签字发执照人签字日期日期电话电话设立登记注册文 件、证 件归 档 情 况档案管理人员签字: 年 月 日备 注注:“领执照人”为申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