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企业战略传统与现代近代中国企业制度变迁的再思考以侨批局 34 2020年6月23日 资料内容仅供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本人改正或者删除。 ★★★文档资源★★★ [内容提要]本文经过对二十世纪上半期闽行与侨批局关系演化的个案考察, 揭示了两者面对环南中国海华人移民汇兌市场, 即一般所谓的侨汇市场, 所展开的竞争、 合作、 利用、 借鉴、 共生等多重关系。从而重新检讨了以往学术界在中国近代企业制度变迁研究中的若干理论偏颇。 [关键词]近代中国; 企业制度
2、变迁; 传统与现代 一、 导 论 以往学术界对近代以来中国企业制度的研究, 大多注目于来自西方的现代企业制度在中国的发育、 成长历程。这种学术关注反映了学术界对当今现实社会经济变革的回应。但由此产生了一些容易被忽视的理论偏颇。其中之一就是, 学术界没有对中国传统的企业制度和仿效西方建立的中国现代企业制度的复杂、 多元关系, 给予全面的关注和深入的讨论。与此相联系, 部分研究者对两种企业制度的评价几乎形成了正负分明的判断定式, 因而将内容丰富多彩的近代中国企业制度变迁的历史抽象为一个现代企业制度取代传统企业制度的简单进程, 显露出早期现代化理论中割裂传统与现代辨证
3、关系思维模式的影响痕迹。鉴于此, 本文拟围绕近代金融界中代表传统型企业的侨批局与代表现代型企业银行间的关系, 主要利用中国银行福建分行, 简称”闽行”, 所收藏的档案资料, 考察和讨论近代福建侨批局及其在东南亚的联号与闽行两者在1910s—1940s的30多年间, 面对环南中国海华人移民汇兑市场, 即一般所谓的侨汇市场, 所展开的竞争、 合作、 利用、 借鉴、 共生等多重关系。以及闽行如何在与侨批局的重复博弈中, 在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 在模仿西方现代银行制度的同时, 也不断吸收侨批局的长处, 在组织和经营管理制度方面经历了一系列诱导性制度变迁, 以适应不同市场环境的需要。 二
4、 关系的初建(1915—1931年) 众所周知, 中国东南沿海居民向东南亚的移民, 虽然能够追溯到唐代, 甚至更早, 但自十六世纪以降, 移民规模才逐渐扩大, 而且在十九世纪后形成移民****。这些移居东南亚的中国移民与她们尚留在中国移出地的亲属间, 保持着密切的联系。汇款和通信是维系这一联系的基本途径和手段。由此形成了一个连接着东南亚华人移民聚居地和中国移出地两头, 为华人移民解送信款的跨国市场。侨批局就是顺应这一迅速扩大的市场需求, 于十九世纪中后期开始在中国东南沿海的福建、 广东和香港地区, 以及东南亚华人移民聚居地区, 陆续出现的一种专为华人移民解送信款, 兼有金融与
5、邮政双重职能的华人民间经济组织。①据载, 到十九世纪80年代, 在国内, 厦门已有侨批局8家, 汕头有12家, 海口有1家; 在国外, 新加坡已有49家, 其中, 潮州人开办的34家, 福建人开办的12家, 客家人开办的2家, 广府人开办的l家。②可见, 此时的侨批局已初具规模。到20世纪初期, 在中国银行福建分行开始介入侨汇市场之前, 据日本人组织的台湾银行调查课调查, 在东南亚的新加坡、 槟城、 巴达维亚、 万隆、 日惹、 梭罗、 三宝垅、 井里汶、 马尼拉、 曼谷、 西贡、 仰光等地, 已有侨批局400余家; 在国内, 厦门有70多家, 汕头有80余家, 广东其它地方有8—9家, 香港有
6、7家(重要者)。③此时, 侨批局不但数量大大增加, 而且分布范围也大大扩展, 初步形成了环南中国海的组织网络和营运网络, 并由此形成其特有的企业制度。④ 中国仿照西方现代企业制度建立的本国新式银行, 能够追溯到1897年开设的中国通商银行。到19 , 历年所设的中国本国银行已有30家。但这些银行都不曾介入东南亚华人移民的信款解送市场。⑤直到19 中国银行的成立, 情况才起了变化。官商合办的中国银行除了承担代理国库, 发行货币, 整理政府公债、 库 等政府中央银行的职能外, 还兼营普通商业银行存款、 放款和汇兑等业务。⑥19 1月5日, 中国银行在福州开设福建分行, 对内简称”
7、闽行”。闽行一成立, 就关注东南亚华人移民汇兑市场, 因而把目光投向当时东南亚华人移民汇兑中心之一的厦门。 厦门地处福建南部、 九龙江出海口, 是一个海岛型港口城市。明末清初因海上贸易而兴起, 并发展成为中国东南沿海对外贸易交通, 特别是与东南亚贸易交通的中心。十九世纪中叶以降, 大批的福建南部居民经由厦门移居东南亚各地, 使厦门成为东南亚华人移民的出人口岸。据不完全统计, 从1840—19 , 经由厦门口岸出国的移民人数为257万, 回国移民人数为152万, 净移民人数为105万。而这些迁居东南亚的移民寄回移出地的汇款也随之以厦门为集散地。在1871—19 间, 总计约有
8、 34328万元的华人移民汇款进入厦门, 平均每年约858万元。大量的华人移民汇款持续不断地进入厦门, 再从厦门转入内地, 构成了厦门及其周围地区商业和金融业的支柱。⑦因此, 19 , 即闽行成立的同一年9月27日, 闽行就向设在北京的总行陈请在厦门添设分号, 并在报告中指出: ”厦门一埠, 素称商业繁盛之区, 该处金融活泼, 汇兑灵通”, ”拟请于该处设立一等分号, 附设支金库, 既以图营业之扩张, 亦以谋国库之利便”。⑧10月2日, 在回复总行的询问时, 闽行更进一步详细陈述了对开拓环南中国海华人移民汇兑市场的基本思路。该报告称: ”南洋汇兑每年约有二千万, 汇出者少。汇人者多。此项汇
9、兑必须我行于新加坡、 西贡、 安南、 小吕宋、 三宝陇等埠自设机关收汇方有利益, 尤须于香港一埠设有分号, 以为汇款之枢转。缘南洋各埠及厦门、 汕头之金融汇兑, 悉以香港为中枢, 如香港无我行之分号, 则汇款无以转移, 南洋无我行之机关, 则汇款无以承揽, 若仅就香港南洋各埠择殷实华商委托代理, 不但汇水余溢先为代理者所分, 且汇款运掉, 亦必不能灵活, 故此项汇兑尚须缓图, 非急切所能办到。”⑨可见闽行已意识到介入华人移民汇兑市场的困难, 并力图从增设组织机构人手。 19 5月20日, 厦门分号正式成立, 立即着手筹划收解东南亚福建移民汇款事宜。鉴于在海外增设机构的方案一时难
10、于实施, 6月11日, 厦门分号致函闽行, 内称: ”查厦门一埠旅居南洋之漳、 泉各属侨商, 每年由外国银行汇回款项约计三千数百万元。敝处开幕为日无多, 所有此项汇兑, 自应预为延揽, 以备将来推广。拟请尊处先向新加坡及香港两交通行订立契约, 将来该两行如有汇厦款项, 数在五万元以内, 敝处均可随时垫付, 设有大宗, 须请该两行先发电商, 敝处有所准备, 亦可筹垫。至汇水照市核算。”即与交通银行设在新加坡和香港的分行建立通汇关系。⑩由此开始介入东南亚华人移民汇兑市场。 但此后运作的结果并不如人意。厦门分号在3个月后给总行的函中分析其原因时认为, 按照总行总务处与交通银行香港分行
11、行签订的代理合同, ”第五条文内载有: 每次经手款项, 得扣佣钱千分之一二五为交通银行办事人员酬劳等语。是一收一付则须扣千分之二五矣……敝处照此办理实不划算。”因此, 建议”对于此项交易, 暂停接做。”并提出变通办法, 即”委托香港殷实商号炳记、 捷盛两庄代理。”这样做的理由是”炳记东家黄猷炳、 捷盛东家叶东禄, 均系厦门著名吕宋华侨, 资各约数百万, 实堪可靠。如托该两庄代理, 每年应贴手续费为数不多, 则敝处接做南洋汇兑, 既可沽以余润, 并藉挽回利权。”⑾据当时日本人的调查报告所载, 炳记为一家兼营侨批局与钱庄的商号, 是经营东南亚与厦门间华人移民汇兑的香港代理中间店中最大的一家, 与厦
12、门及东南亚的许多侨批局建立了代理关系。1912至19 上半年间, 经由炳记转汇到厦门的东南亚华人移民汇款为187.2万元, 占经香港转汇厦门汇款总数263.8万元的71%。⑿因此, 闽行选择炳记作为合作对象, 传达出闽行与侨批局合作的初步意向。⒀ 鉴于东南亚华人移民汇款在福建金融市场上的重要性, 以及厦门在东南亚华人移民汇兑市场上的中心地位, 1921年10月1日, 闽行总部由福州迁到厦门, 福州改设支行。1929年, 中国银行福建分行更名为中国银行厦门分行, 对内仍称”闽行”。可是, 直到20世纪30年代初, 闽行在东南亚华人移民汇兑市场上的经营业务并未取得大的进展。据统计,
13、 1931年, 经由闽行收解的东南亚华人移民汇款总数为730万元, 仅占该年厦门全市收解的华人移民汇款总数的10.1%, 1932年为610万元, 占12.3%。⒁环南中国海的东南亚华人移民汇兑市场, 依然是侨批局与外国银行的天下。 三、 关系的发展(1932—1937年) 依照1928年1O月南京国民政府颁布的《中国银行条例》, 中国银行成为”特许国际汇兑银行”。改组后的中国银行为适应业务方向的转移, 就把开展海外华人汇款业务, 作为重要的发展步骤之一。⒂地处东南亚华人移民汇兑市场中心厦门的闽行, 更是以拓展东南亚福建移民汇款业务为重心。⒃但由于受国内政治局势恶化、 经济
14、萧条的拖累, 直到1932年, 中国银 行才得以全力推进吸收华人移民汇款的业务。该年底, 闽行经理黄伯权随中国银行总经理张嘉璇赴新加坡、 曼谷等地, 调查当地华人移民汇款情况。随后又在厦门研究吸收华人移民汇款的办法。办法之一为”暹罗、 菲律宾侨汇, 或经过批局, 或由商号汇划, 则决定与汕头、 厦门当地批局联络, 逐步推广”。⒄此后, 闽行开始采取新的经营管理策略, 以便更有效地介入东南亚华人移民汇兑市场。其中最重要的一条, 即是与侨批局广泛合作, 开展委托代理活动。这一经营策略的改变, 是基于闽行对侨批局组织与营运状况的了解。试看下引闽行致总行函中的一段陈述: 查南
15、洋一带闽省华侨汇款年约六个余万, 其数百元以上之人数者均由各银行用票汇由收汇人持票来领。其余零星小数因散处各乡村间, 收款人多不识字, 不明汇款手续, 向由信局用信汇办理经汇, 直接派信差连信带款送收款人家中。此项零星信汇几占全年六千佘万金额中之大部, 其汇费约每百元一二元。从前南洋各地信局约三百余家, 委托厦门各信局约六十余家转交解付, 由厦各信局再委托福、 泉、 漳等各县区信局代为转解, 故南洋信局大部为收汇机关, 厦门信局大部为媒介转解机关, 各地信局为直接送达机关, 此项送款信差有当地乡长和铺保作保, 历来信用极为可靠, 绝少舞弊, 薪工不大, 因其代收款人写回信, 各收款人收到汇款例
16、有一二角代书费或脚力, 故每月收入亦有数十元, 且到处供迎酒食, 为乡人所欢迎, 生活颇佳, 工作颇忙, 故颇自重, 绝少机会走入邪途。闽省从前地方不安, 劫杀时有, 但信局为当地所认为南洋来款泉源, 盗匪相戒, 不劫信差, 偶遇信差, 则仅检其信件, 记其收款人, 然后往劫收款人, 是以历年信差汇款甚少被劫, 地方官亦极力保护。以前偶有被劫, 每责令乡村保甲赔款, 以免断绝地方税收财源。且遇数目较巨达二三百元者, 信局往往开记 名本票, 当地以习惯可背书转让之商家携 城市代兑, 故历年信局送款无甚危险。⒅上引这段陈述大致归纳了侨批局组织与经营网络化的制度特征, 特别是指出了侨批局企业制度
17、的乡土性, 即侨批局对移民社会的嵌入性, 这正是侨批局最具制度特色的方面。 侨批局办理东南亚华人移民汇款的运营程序包括两部分: 一是在东南亚各地接收移民汇款。一是在国内解送这些汇款。因此, 闽行与侨批局合作实际上也包括相应的两部分: 一是与福建, 特别是福建南部侨批局的合作; 一是与东南亚侨批局的合作。两者合作内容有所不同。闽行与福建侨批局的合作是由前者委托后者代解来自东南亚的华人移民汇款, 即委托后者将汇款递送到各乡镇收款人手中。而与东南亚侨批局的合作则是闽行接受侨批局的委托, 将侨批局接收的东南亚华人移民汇款汇回国内, 并送交收款人。 有关闽行与福建侨批局合
18、作关系建立的文献记载, 最早见于1933年2月3日闽行致总行的函中。据该函所述, 当时闽行已经商定, 委托厦门的瑞记信局代解送往禾山、 三都、 石码、 金门、 同安、 集美、 长泰、 东山、 海澄、 漳浦、 诏安、 灌口、 南安、 惠安、 安溪、 安海、 石狮、 兴化、 永春、 德化、 大田、 仙游和适中等地的汇款。”解款费用, 统按每百元一元二角五分计算。”函中有”惟是倡办伊始, 尚属试验期间, 故未订立正式代理契约”⒆之说。由此能够推测, 这种合作关系, 当始于该年年初。 至于闽行与东南亚侨批局的合作, 在现有文献中尚未见到其起始年份的记载。在闽行档案中, 保存有闽行与东南
19、亚一些侨批局签订的相关合同, 其基本格式和条款大致相同, 年代最早的为1937年。我们试举一份如下, ⒇以见其合作的内容和办法。 甲方: 厦门中国银行 乙方: 宿务永捷通汇兑信局 乙方在南洋一带办理信局汇兑业务, 兹为扩展业务起见, 委托甲方在闽省内地代解信款, 双方同意订定条件如下: 一、 乙方在南洋菲律宾所收闽省内地如厦门、 禾山、 鼓浪屿、 晋江(泉州)、 石狮、 安海、 南安、 溪尾、 诗山、 洪赖码头等属各乡镇, 委托甲方代解分发。每千实收代解费十二元。以后如有增减, 由甲方随时函告(回条邮资另算)。
20、二、 乙方如以菲币托甲方购买国币时, 甲方允按当日净本结价, 以示优待。 三、 乙方托甲方代解之款, 每批信到, 应将托解款额, 先行汇清, 不得压欠。 四、 乙方委托甲方代交汇票时, 系用支票方式, 即由甲方发给空白支票交乙方, 乙方应预存款项, 并留印鉴。如有汇款, 随时开给汇款人凭票向甲方支款。如在甲方内地支行支款时, 应预先指定地点, 并留印鉴。每开出内地支款支票, 应将金额数目同时通知甲方, 以资接洽。前项汇款, 甲方不另收费, 但在内地支款, 每千酌收手续费一元。 五、 乙方每批解信, 应附一目录, 顺序编号, 以资查考。除汇款直接汇
21、交甲方, 并书明第几号批信款项外, 所有批信暂寄交厦门水仙路合昌信局收转。 六、 此和约以一年为期, 到期双方同意再行续约。试办期内, 如有增加之件, 双方同意再行补充。 七、 本合约共缮两纸, 各执一纸为凭共同遵守。 合约字人: 厦门中国银行宿务永捷通信局 司理金永派中华****二十六年十月 日 与侨批局建立合作关系后, 闽行在东南亚华人移民汇兑市场上的业务进展有了很大起色。1933年经过闽行汇人厦门的东南亚华人移民汇款为470万元, 占厦门全市接收的华人移民汇款总数的15.2%, 比1932年提升3个百分点。1934年为8
22、40万元, 占20.3%, 比1933年提升了5个百分点。1935年为1187万元, 占27.0%, 1936年则上升到2351.5万元, 占40.1%, 与1932年相比已经提升了近28个百分点。[21] 1937年对闽行与侨批局关系发展而言, 是一个颇为重要的年份。此前, 闽行在与侨批局合作中进一步认知了侨批局企业制度的特点, 开始试图汲取其长处, 改革自身的组织结构, 改造经营方式, 直接介入原由福建侨批局承担的解送移民信款业务, 取而代之。1937年三美信局的倒闭, 给闽行提供了一个契机。三美信局是泉州人吴祥插经过向东南亚华人移民募股筹资, 于1921年在厦门创办的一家
23、三盘局。[22]该信局在泉州等地设有分局。1924年泉州的分局易名为锦昌信局, 厦门总局仍称三美。三十年代初期, 该局每年经手代解的华人移民汇款, 泉州方面约300万元, 安海、 石狮两处共200万元, 厦门、 禾山等处100万元, 总计约600万元。[23]成为福建南部地区最大的三盘局。三美信局倒闭后, 闽南一带内地一时缺乏解款机关, 闽行抓住机会, 在取得总行的支持后, 着手策划取代侨批局的办法。 侨批局业务运作的一个最大特点就是信款合一, 直接递送, 这为汇寄者和接收者均提供极大方便.因此, 闽行为了适应这一市场需求, ”仿照信局办法”, 在组织制度和经营管理制度上采取了
24、两个重要的举措。一是在厦门、 泉州两地银行内部设立民信汇款部, 即侨汇组, ”在泉州以南较为富庶之安海、 上述两镇各设一寄庄, 承接厦门各信局之委解, 酌收转解费, 并收三美信差择用其得力者为信差, 每处派行员一二人, 另用信局熟手一二人为雇员, ……在初办时派一专人专任督责信差事务, 即择信局得力人员充任, 以雇员待遇”。[24]二是承顶了已歇业的原安溪人经办的合昌信局的执照, 即以”合昌信局”之名, 在厦门水仙路开办了一家附属于闽行的侨批局, 择用前信局人员, 专门负责接收和解送来自东南亚华人移民的信件。由此, 闽行开始经办东南亚福建移民汇款在福建大部分地区的解送业务。[25]
25、 闽行的这一举措一开始就受到福建侨批局的大力反对和抵制。1937年4月11日, 厦门侨批业部分业主为此召集开会讨论对策, 并在当地媒体上披露: ”将联合会员共订公约, 一致自收自送, 或同业交换分送, 不得转托非同业转递”。[26]与此同时, 厦门侨批局的同业组织一一厦门市银信业同业公会也致函厦门市商会, 呼吁取消闽行附设的侨批局。[27]合昌信局颇感难以应对, 闽行当局也不愿事态扩大, 经闽行泉州支行经理张公量出面解释调停, 双方才达成谅解。[28] 与此同时, 闽行继续推进与东南亚侨批局的合作, 并取得较大的进展。据张公量的统计, 到1937年7月间, 东南亚已有新加坡
26、的瑞芳、 泉发, 槟榔屿的天理、 锦益, 芙蓉的利丰、 谦裕, 麻坡的华兴, 马尼拉的大元、 正诚、 中菲、 鸿美、 梅峰, 纳卯的吴南、 华侨, 三宝颜的永裕、 和安, 望加锡的成顺、 庆德、 信华、 林天津、 永捷通, 日里的意兴、 鼎兴、 泰岩以及安南的信源隆等数十家侨批局与闽行建立委托代理关系。[29] 1937年闽行的上述变革举措取得了明显效果。据统计, 该年厦门接收的东南亚福建移民汇款总计为69039000元, 其中由闽行经办的数额为29970000元, 占43.4%, 比1936年又提高了3个百分点。[30]但该年日本侵华战争的全面爆发, 特别是1938
27、年5月厦门的沦陷, 以及1941年太平洋战争的爆发, 使东南亚华人移民的汇兑市场遭受严重打击, 并最终陷入瘫痪状态。侨批局大多收盘歇业, 闽行与侨批局关系发展的自然进程被打断, 闽行自身也经历了一系列的搬迁, 元气大伤。[31] 四、 关系的重构(1945—1949年) 1945年日本战败投降, 东南亚华人移民汇兑市场迅速复苏。11月1日, 闽行从龙岩搬回厦门, 恢复对外营业。为了尽快拓展该项业务, 闽行立即着手重建与侨批局的合作关系, 致函先前已有委托代理关系的东南亚侨批局, 告知”往来存款余额及当前代解侨汇办法”。翌年1月, 闽行再次致函东南亚各侨批局, 告知该行改
28、进移民汇款解送办法, ”将汇款与信由专差直接送交收款人”, 以及”手续费按代解金额千分之二五计算, 回文邮资另计”的收费办法。[32], 经一番努力, 闽行陆续与一些东南亚侨批局重建起委托代理关系。但战后国内社会经济环境的变化却使闽行处于极其不利的位置上。事实上, 由于国内恶性通货膨胀的不断加剧, 外汇市场上官价与黑市价差距悬殊, 东南亚福建移民汇款大多不愿经过闽行汇解, 而是经过侨批局, 经由香港、 上海的黑市, 转入福建。因此, 当1947年2月间闽行再次召开行务会议时, 面对”侨汇因官价与黑市悬殊, 多落于信局手中”的局面, 与会者达成如下共识: ”侨胞因牌价黑市相差颇多, 故多走别途,
29、 不似以前多数经由本行, 此点亟应图谋补救。”[33]9月间, 闽行致函总行, 详细提出推进华人移民汇款业务的建议与措施。其要点包括若干有关重建与侨批局合作关系的举措: 第一, ”联络海外信局以利吸收”。闽行指出: ”(东南亚侨批局)过去颇多与我行有委托关系与友谊, 际兹外汇惯例新办法施行之初, 首先应设法与此类信局取得联系, 在可能范围内予以便利及通融, 使其委托本行代理。成效所及, 非但侨?正数目可增加, 本行存款亦将因而猛晋, 关系业务前途实非浅鲜。”并提出联络的办法: ”在新加坡、 巴达维亚等地, 本行有分支机构者, 应请钧处转函就地广为联络介绍。使能与敝处直接通信取得联系; 未设分支
30、机构地方, 如菲律宾等地, 由我行遴派熟悉侨情之职员数人赴菲岛调查宣传, 进行联络工作, 务使当地信局今后能与敝处互通声气, 遵依正轨, 共谋业务之进展。”为了加强与菲律宾侨批局的联络, 闽行还建议总行派出高级职员和熟悉福建情况的侨汇办事员各一人, 到菲律宾中兴银行工作, 作为闽行驻菲职员, ”日常专事联络中下级信局并一般侨商, 招揽存汇事项”。第二, ”酌定透支限额, 引导海外信局长期往来。”闽行认为: ”海外信局为本身业务关系, 对于侨胞常有通融借贷垫款代汇, 有时因电报迟延错误, 在国内如有短期透支可资周转, 当便利不少。”因此建议: ”择其信誉素佳有殷实妥保者, 酌予订立小额短期信用透
31、支契约”。以此求得侨批局与闽行建立长期合作关系。[34]两星期后, 闽行经理吕越祥和广东分行经理王振芳联名, 向南下视察的总行领导陈述加强吸收侨汇的办法, 再次强调与侨批局的合作, 称: ”查南洋批信局历史悠久, 情形特殊, 年来环境变迁虽多, 不特未受影响, 反日见增加, 自有其生存之因素, 盖其组织简单, 服务便利, 与顾客直接往来, 无营业时间之****, 有旧式商店之便利, 汇款人多属同乡或亲戚, 易受侨胞信托, 时势所趋, 只有设法与之联络, 使其逐渐就范。”办法是: ”在可能以内予以便利及通融, 必要时或允许其短期内透支, 籍资縻羁笼络。”[35]当总行以”信局经营黑市”, 透支”
32、有助长其吸收黑市侨汇之嫌”为由否决了闽行的建议时, 闽行致函竭力为侨批局辩解, 指出: ”逃避外汇者为汇兑局, 与本行往来委托办理解款者为民信局。此项民信局专营收解侨信款, 其所收之外汇在国外售与汇兑局, 由汇兑局在国内将国币头寸交付信局所委托之代理行庄, 以备解付每批侨信款。民信局与我行有相当之历史关系, 又以我行年来办理直接送达侨汇, 侨眷尚称便利, 民信局因之愿与我行网络, 委托代办”。[36]”过去狃于成见, 以民信局为逃避黑市侨汇之经营机构, 拒之唯恐不及。殊不知民信局为侨胞服务, 递寄信款, 侨眷苦无民信局必将断绝接济, 其应受禁止淘汰者为经营黑市之汇兑局。此项民信局且为将来拓展侨
33、汇之唯一助力, 我行为维系既往之联络, 留备将来发展侨汇之地步, 此时实应尽力联络争取, 庶侨汇现势虽处于风雨飘摇之中, 而将来待机进展, 犹有一线光明之生机。”[37]言之凿凿, 足见闽行对与侨批局合作之心切和倚重。 在加强与东南亚侨批局合作的同时, 闽行还继续战前改革组织结构, 改进经营理念, 吸取侨批局长处, 仿照侨批局经营方法的做法。以提高自身与福建侨批局的市场竞争能力。由于一开始对战后局势的发展以及由此可能出现的对东南亚华人移民汇兑市场的严重影响估计不足, 闽行在复业初期没有马上恢复在战争期间裁撤的侨汇组, 侨汇业务由营业部汇兑组兼办。[38]面对经手解付的侨汇数量锐
34、减的困境, 闽行很快意识到自己的失误, 在1937年8月给总行的函中指出: ”查办理侨汇与普通汇款不同, 一有信到, 即须从速解交。以便马上取得回信, 分户整理, 赶照船期付邮。经办人员工作, 在此两度收发之中, 为争取时间, 往往延至深夜。倘由营业部分兼办, 照一般解汇办法, 难期如此迅速与周密, 稍不紧张便形迟滞, 不独易致侨胞不满, 即在本行之服务经手亦感欠缺。自宜另设专股以资处理, 并以担任兜揽、 宣传、 联络、 推展各工作, 俾收迅捷周到之效。”闽行因而建议添设侨汇股, 获得总行的允准。战前闽行承顶合昌信局牌照设立的侨批局就附属在侨汇股内。[39]从上述闽行就添设侨汇股申述的理由中能
35、够看出, 设立侨汇股所追求的快捷、 周全的服务实际上即来自于闽行在同一函中对侨批局”解款快捷、 工作五分昼夜”, ”信汇系直接将信款送达侨胞家, 迅速方便”[40]等经营特点的感悟。不过, 闽行感触最深的还是侨批局的乡土性以及由此带来的富于人情味的服务。因此, 闽行多次致函总行, 提出委托东南亚分行或派人到东南亚调查华侨情况以建立相关资料, 认真对待华侨的询问函和过境来访, 恢复华侨约期汇款办法以便按期接济华侨亲属、 在侨眷聚居地区设立通讯处以利直接解付信款等一些相关建议。[41] 不过, 就吸取侨批局长处, 仿照侨批局经营方法而言, 闽行作为中央政府严加控制的银行, 不免有诸
36、多制肘之处。相比之下, 与闽行建立互相委托代理收解侨汇关系的福建省银行作为地方银行, 显然走得更远。福建省银行设立于1935年。早在1941年, 该行就在其年度工作计划中历数侨批局的长处后明确提出: ”本行既谋扩展侨汇业务, 亦应仿照是项办法……期使侨胞满意, 并足以表现本行服务桑梓之精神”。[42]1948年12月, 该行在”福建省银行筹设南洋分支机构办理侨汇计划”中, 更完整提出了采用侨批局经营方法的具体做法。在揽收汇款方面有招收懂闽南方言的联络员, 登门收款、 代写书信, 透支汇款、 办理华侨登记等项措施; 解付汇款方面则有遍设分支机构, 专差分送, 代写回信, 免保付款, 办理侨眷登记
37、等措施。[43]这几乎囊括了侨批局企业经营管理制度的大多数优点。 尽管做了上述努力, 但由于战后恶性通货膨胀的不断加剧, 外汇官价与黑市价的差距愈拉愈大, 东南亚福建移民汇款大多仍经由侨批局的渠道进入黑市, 经由闽行汇解的数量则逐年减少。到1949年1月至9月, 闽行汇解的东南亚福建移民汇款仅有15万美元。[44]与此同时, 闽行其它各项业务也渐陷于停顿。[45]与此相反, 侨批局却呈现出一派繁荣景象。战争期间停歇的侨批局纷纷复业, 新设的侨批局也不断出现。据福建邮政管理局的档案资料显示, 1945年福建全省登记注册的侨批局总局有97家, 1946年增加到117家, 1947年
38、再增加到129家, 1948年则增加到133家, 1949年仍有129家。[46]在此情势下, 闽行与侨批局之间, 已无正常关系发展可言。 五、 结 论: 在中国近代企业史研究中, 学术界的一种 流行观点认定: 中国近代企业制度的发展, 或者说现代化, 是一个现代企业制度逐渐取代传统企业制度的历史与逻辑统一的过程, 一个前者不断克服后者的障碍, 摆脱后者残留的负面影响, 完成从传统向现代转型的过程。与此相联系, 学术界对传统与现代两种企业制度的评价几乎形成了正负分明的判断定式, 即认定: 传统型企业是一种落后的, 面临被淘汰命运的企业制度; 与之相比, 现代型企业是一
39、种更为高级的企业制度形态, 因而是一种更为先进, 更为优越的企业制度。这种理论试图用一种简单的发展模式来代替丰富多彩的历史现实。可是, 本文所考察的侨批局与银行的关系却显现出另一番景象。 如前所述, 侨批局出现于现代银行制度在中国本土确立之前, 是适应环南中国海华人移民寄送信款的需要而产生的。现有文献表明, 侨批局产权制度或为单一业主制或为合伙制, 其内部组织简单, 规模狭小, 资金有限, 是一种典型的小型传统企业。但经过企业间多种形式的合作(俗称联号), 环南中国海的众多侨批局形成了一个有效运作的经营网络。这一经营网络与覆盖同一地域的华人移民网络、 商业网络交错、 重叠, 并
40、深深嵌入东南亚的华人移民社会和中国移出地社会, 由此形成侨批局最突出的制度特征。这赋予侨批局极强的活力, 以及对环南中国海华人移民汇兑市场的极大适应性。因此, 当闽行于20世纪前期介入这一市场时, 它很快发现自己在竞争中的种种劣势。竞争、 合作、 利用、 借鉴、 共生, 闽行和侨批局的关系表现出不断变化的多种形态。在这一过程中, 闽行自身的企业制度也不断得到改进和完善。 由此可见, 在不同的经济部门, 不同的发展时期, 面对不同的市场需求, 需要有不同的企业制度。判断一种企业制度的优劣标准是市场的选择结果, 而不是任何人为设定的理论的、 理想的模式。就本文的研究对象而言, 侨批
41、局和银行面对着一个相当特殊的消费群体和市场。相比之下, 侨批局显示出其组织制度上和经营管理制度上的诸多长处。事实上, 当代企业制度学中所提倡的面对顾客的种种富于人文精神的企业经营管理制度, 大多能够在侨批局的营运实践中找到体现。这实在不是理论上的”先进”和”落后”, ”高级”和”低级”等等抽象概念所能涵盖的。 进而言之, 上述学术界流行的”取代论”, 显然带有早期现代化理论中割裂传统与现代辨证联系思维模式的影响痕迹。这一思维模式将传统与现代置于对立、 相剋的两极一一古斯费尔德称其为”社会变迁研究中误置的两极”[47]一一并以预设两者落后与先进的价值判断为依据, 判定后者完全战胜、
42、取代前者, 是为现代化实现之唯一途径。但本文的研究再次表明, 在现代化发展历程中, 传统与现代往往呈现一种胶着状态, 两者间不但有竞争、 冲突、 排斥、 对抗的一面, 也有合作、 互补、 融合、 共生的一面。传统对现代化进程的影响并非仅仅是消极的、 障碍性的, 而是同时包含许多积极的、 推进性的因素。事实上, 正是因了传统与现代关系的复杂化和多样化, 才使现代社会变迁呈现出如此缤纷复杂的多元色彩。因此, 从某种意义上说, 对传统与现代关系的深入探索, 是准确把握现代社会历史进程及其特点的一个重要途径。上述这些基本观点, 同样适用于我们对近代中国企业制度演化发展历程中, 传统企业制度与现代企业制
43、度关系的认识。注释: ①侨批局在其存在的百余年里, 名称因时因地而异, 见之于文献的尚有”信局”、 ”民信局”、 ”批信局”、 ”侨信局”、 ”汇兑信局”、 ”华侨民信局”、 ”批馆”、 ”侨批馆”、 ”汇兑庄”、 ”侨汇庄”等多种不同称呼。 ②The Chinese Customs: Decennial Reports, 1882—1891, Amoy, Swatow and Kiungehow.; 寒潭: 《华侨民信局小史》, 载《南洋中华汇业总会年刊》, 1947年, 第60页。 ③杨建成主编: 《侨汇流通之研究》(南洋研究史料丛刊第十五集), 台北: (台湾)中华学术院南洋研究
44、所, 1984年, 第96—132页。 ④关于侨批局的组织网络、 营运网络及其企业制度特点, 请参阅本人的另一篇论文: ”网络化企业与嵌人性: 近代侨批局的制度建构(1850s一1940s)”, 载《中国社会经济史研究》, 第1期。 ⑤杨建成主编: 《侨汇流通之研究》(南洋研究史料丛刊第十五集), 台北: (台湾)中华学术院南洋研究所, 1984年, 第93—95页。 ⑥姚崧龄: 《中国银行二十四年发展史》(****史料丛刊, 第29种), 台北: 传记文学出版社, 1976年, 第19—22页。 ⑦参阅戴一峰: 《闽南华侨与近代厦门城市经济的发展》, 载《华侨华人历史研究》, 1
45、994年第2期。 ⑧厦门市档案馆: ”****三年八月八日闽行致总处总务处专字第8号函”, 48宗19卷, 见《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行史资料汇编》编委会编: 《中国银行厦门市分行行史资料汇编》(1915—1949), (以下简称《汇编》), 厦门: 厦门大学出版社, 1999年, 第22页。 ⑨厦门市档案馆: ”****三年九月二日闽行致总处总务处第57号函”, 48宗19卷, 见《汇编》第23页。 ⑩厦门市档案馆: ”****四年四月二十九日厦号致闽行函报厦埠每年汇人侨汇约数及与交行订立通汇和约事”, 48宗49卷, 见《汇编》, 第87页。 ⑾厦门市档案馆: ”****四年七月二十九
46、日厦号致总处书字第15号函洽厦埠南洋汇兑拟另托港商炳记、 捷盛两庄代理事”, 48宗57卷, 见《汇编》, 第88页。 ⑿杨建成主编: 《侨汇流通之研究》(南洋研究史料丛刊第十五集), 台北: (台湾)中华学术院南洋研究所, 1984年, 第92, 114—115页。 ⒀闽行最终是否与炳记建立代理关系, 笔者当前所见的资料尚未能确定。在有关的档案中, 仅见到闽行与捷盛的来往业务记录。 ⒁厦门市档案馆: 闽行案卷, 《汇编》, 第169页; 吴承禧: 《厦门的华侨汇款与金融组织》, 载《社会科学杂志》, 第8卷, 第2期, 第204页。 ⒂中国银行行史编辑委员会编: 《中国银行行史》(1
47、912—1949), 北京: 中国金融出版社, 1995年, 第217页。 ⒃《****十八年下期闽行营业报告书》, 见《汇编》, 第138页。 ⒄姚崧龄: 《中国银行二十四年发展史》(****史料丛刊, 第29种), 台北: 传记文学出版社, 1976年, 第120页; 中国银行行史编辑委员会编: 《中国银行行史》(1912—1949), 北京: 中国金融出版社, 1995年, 第218页。 ⒅厦门市档案馆: ”****二十六年二月十六日闽行致总处业字第4605号函”, 47宗2263卷, 见《汇编》, 第157页。 ⒆厦门档案馆: 47宗235卷, ”****二十二年一月九日闽行致
48、总处业字第224号复函”, 见《汇编》, 第154页。 ⒇厦门档案馆: ”闽行与永捷通信局办理侨汇的来往函件”, 全总号47、 目录号1, 案卷号1497。 [21]据《汇编》第124、 170、 172页资料计算。 [22]以往侨批业界习惯上按经营职能将国内侨批局分为三大类: 即头盘、 二盘和三盘。头盘局系指能够直接在东南亚收取华人移民信款的侨批局, 它们或系在东南亚设有分局的国内侨批局总局, 或系东南亚总局在国内的分局; 二盘局指接受东南亚侨批局委托, 办理传驳内地信款的侨批局, 三盘局则指负责将东南亚华人移民信款最后派送到国内收信款人手上的侨批局。 [23]中国银行泉州分行行史编
49、委会编: 《泉州侨批业史料》, 厦门大学出版社, 1994年第104—105页; 《汇编》, 第157页。 [24]厦门市档案馆: ”****二十六年二月十六日闽行致总处业字第4605号函”, 47宗2263卷, 见《汇编》, 第157页。 [25]厦门市档案馆: ”厦、 泉中行侨汇组办事细则”, 47宗2236卷, 见《汇编》, 第164—167页; 张公量: 《关于闽南侨汇》, 中国银行泉州支行印行, 1943年, 第23页。 [26]”本市民信业对中行附办民信已开会议定对策”, 厦门《江声报》1937年4月13日。[27]该函载厦门《星光报》1937年4月20日。见《泉州侨批业史料
50、》, 第32-33页。 [28]”本市民信业对中行附办民信已开会议定对策”, 厦门《江声报》1937年4月13日。 [29]张公量: 《关于闽南侨汇》, 中国银行泉州支行印行, 1943年, 第25页。 [30]厦门市档案馆: ”****二十七年四月二日闽行致粤行函附件”, 闽行案卷, 见《汇编》, 第171页。 [31]参见《汇编》, 第251-254页。 [32]厦门市档案馆: ”****三十五年一月十八日闽行致海外各委托信局函”, 47宗1146卷, 见《汇编》, 第549页。 [33]厦门市档案馆: ”****三十六年二月厦门分行属行务会议各行处业务报告与议决案”, 47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