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以下简称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为,逐步形成定点医疗机构医师自我规范、自我约束机制,维护参合农民医疗保障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法试行)》、《***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新农合协议医师是指经新农合经办机构登记、备案和协议签订,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为参合农民患者提供医疗服务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 第三条各级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负责本级
2、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医师的资格审定、登记备案、考核管理等工作。 第二章资格与职责 第四条在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执业的具有处方权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具有获得新农合协议医师资格。 第五条 被卫生行政部门吊销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或被定点医疗机构停止处方权的,其新农合协议医师资格随之取消。 第六条新农合协议医师职责: (一)熟悉新农合政策及管理规定,自觉遵守新农合制度与政策规定,严格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服务协议和新农合医师服务协议,配合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的督导检查; (二)施治时应当认真核对参合患者新农合证(卡)、身份证,做到人证相符; (三)认真书写参合患者住院病历和处
3、方等医疗记录,确保医疗记录规范、准确、完整; (四)坚持首诊负责制和逐级转诊制,不得推诿拒收参合患者,不得人为提前或延迟出院日期; 五)严格遵守新农合药品、诊疗项目、卫生材料目录等政策规定,严格执行使用目录外药品、诊疗项目、卫生材料的告知制度、签字同意制度,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六)严格遵守新农合的其他政策规定。 第三章协议与备案 第七条对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中符合新农合协议医师资格的,填写《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医师申请登记表》,并委托定点医疗机构与登记备案的医师签订《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师服务协议》,取得新农合协议医师资格。 第八条取得新农合协议医师资格
4、的,将纳入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医师管理数据库,编写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医师统一编码,并导入新农合信息管理系统和定点医疗机构HIS系统,形成全省统一的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医师管理数据库。 第九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医师为参合患者提供服务时,需将所本人姓名或编码)输入HIS系统,参合患者发生的医药费用实行计算机确认管理审核。 第十条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做好新增医师申请登记,退休、调离医师的协议终止或变更手续。 第十一条 本办法实施后,非新农合协议医师为参合患者诊疗所发生的医疗费用,按照新农合补偿方案规定参合患者应得补偿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新农合基金将不予支付。 第四章考核
5、与管理 第十二条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医师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开展对协议医师医疗服务行为的计分制管理。 第十三条 新农合协议医师协议期内初始积分为10分,根据考核查实的违规情形进行扣分,协议期内累计扣分满6分的,暂停协议医师资格3个月;满8分的,暂停协议医师资格6个月;满10分的,将取消协议医师资格,被取消协议医师资格1年后方可获得再次申请协议医师资格。五年内 两次被取消协议医师资格者,将永久性取消协议医师资格。 第十四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扣计10分:协助他人冒用参合农民身份住院的;为参合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串通他人虚开医药费用票据,套取新农合基金的;编造医疗文书、办理虚假住院或
6、采取其他手段获取非法利益,骗取新农合基金,造成新农合基金重大损失的。 第十五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扣计6分:未严格执行入、出院标准,随意放宽入院指征,将不符合住院条件的参合农民收住入院或将符合出院条件应予出院的参合农民继续滞留住院;滥用大型检查设备、不合理检查和化验;利用职务之便,获取非法利益,侵害参合人员权益的。 第十六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扣计4分:不因病施治,开虚假处方或超规定剂量配药的;入出院记录不真实、不完整的;为被暂停或终止《协议》的非协议医师开具新农合处方签名的;不配合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稽核检查,拒绝在有关文书上签字的。 第十七条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次扣计2分:参
7、合人员就诊配药时无病历记录的;对不列入新农合基金支付范围属个人自费的医疗费用,不履行告知义务,被查处或被参合人员投诉的;对其他违反新农合规定后果不严重的。 第十八条新农合协议医师应严格遵守新农合药品使用的相关规定,对使用目录外药品费用超过用药总费用15% 一20%的,每例病例扣计1分;使用目录外药品费用超过用药总费用20 %及以上的,每例病例扣计2分。 第十九条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负责调查核实协议医师的违规情况,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应积极协助配合,违规扣分情况确认后,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告知其所在定点医疗机构,对暂停取消新农合协议医师资格的,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须在三个工作日内书面告知
8、定点医疗机构,定点医疗机构要妥善做好新农合患者治疗交接工作,不得贻误治疗。 第二十条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要依据本办法制定相应的管理细则,定期对新农合协议医师进行考核,并建立将考核结果与年度考核、工资待遇及职务职称晋升的挂钩机制,切实使协议医师较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更好地为参合患者服务。 第二十一条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对协议医师履行《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师服务协议》,对违规情况、扣分项目及累计扣分情况,及时记入新农合信息系统,作为告知警示、暂停或终止《协议医师服务协议》、续签协议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二条 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应及时在显要位置公布本单位协议医师名单,便于参合患者就医时选择. 第二
9、十三条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应认真履行职责,新 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医师管理和考核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 本办法由***省卫生厅负责解释,具体由 * **省新农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医师申请登记表 定点医疗机构名称 姓名 性别 所在科室 联系电话 照 小、 专业技术 职务资格 获得时间 片 执业资格 类别(V) 1、执业医师 2、 执业助理医师 取得执业 资格时间 身份证号 最近 两年
10、 违规 记录 定点医疗机构初审意见: 新农合经办机构审核意见: 单位盖章)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注:1、本表照片栏贴一张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另附同底照片一张; 2、附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 * **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师服务协议 甲方: 乙方: 为规范我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医疗服务行为,保障参合患者医疗权益,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执行***省新农合各项政策规定。 二、乙方应遵照《***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
11、行)》要求,全面履行服务协议。 三、乙方按新农合《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及卫材目录》、的政策规定,为参合患者提供优质的医疗服务。 四、甲方建立协议医师管理数据库。乙方在为参合患者服务时,应将所开的处方和本人的姓名(或编码)输入计算机,实行计算机确认管理、审核与结算. 五、在协议服务期内实行积分制管理。乙方若在协议期内累计扣分满6分的,甲方书面通知提醒,并暂停协议医师资格3个月;协议期内违规积分累达8分的,甲方书面通知提醒,并暂停协议医师资格6个月;协议期内违规积分累计达10分,甲方书面通知提醒,并取消协议医师资格1年;两次被取消协议医师资格者,将永久性取消协议医师资格。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可协商解决。如发生争议,可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七、甲乙双方如需终止本协议,必须提前30日通知对方。协议期满,甲乙双方可根据《* * *省新农合定点医疗机构协议医师管理办法(试行)》续签本协议。 八、甲方委托乙方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与乙方签订本协议。 九、本协议有效期自201年 月 日至201 年 月 日止.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甲方:***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 乙方: 年 月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