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程项目提供技术服务协议委托方为: (以下称“甲”方) 委托协管方为: (以下称“乙”方)根据灾后重建的实际情况,时间紧、任务重,专业技术人员缺乏,为保证建设工程质量,有序开展灾后重建的全面工作,争取抗震救灾的全面胜利。结合市、县领导的指示精神,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福田、五家、灯笼、丰都、黎庵、尚河、龙桥自建房的聘请专业技术人员提供技术服务达成以下协议:一、提供技术服务的工程范围及服务内容:(1)、王泗镇灾后重建安置点项目:福田、五家、灯笼、丰都、黎庵、尚河、龙桥统规自建房。(2)、技术服务项目内容:受甲方委托按协议进行施工实施阶段质量的全面监管和控制
2、。即协助业主对工程项目工程进度、质量管理和合同管理;对工程进度、质量进行抽测,独立、公正、有效地对工程施工实施协管。(3)、服务期限:3个月(自2009年4 月10日-2009年7月10日) 二、提供技术服务的薪酬:按统规自建房建筑面积计取,每平方米 元(大写: 拾 万 仟 佰 拾 元 ).作为乙方协管劳动薪酬(其费用于现场办公费、人员管理费、人员住宿费、生活费、工资、社保、保险、交通费等)。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力与义务。 (1)、甲方依据协议对乙方的工作进行督促和检查。(2) 甲方是本工程项目建设的组织者,负责建设中筹集资金、征地、移民、协调与当地关系等职责。 (3)甲方若
3、认为乙方派出的技术人员履行提供技术工作不力,影响工程进展,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工程技术人员,直到派出的技术人员能履行监管工作。 (4)甲方支持乙方的工作,按协议保证乙方责任和权力的统一。甲方应按附录按时向乙方提供规定的设备、设施和材料。 (5)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本有关监管工作所需的合同文本、资料、图纸和数据等。同时应在特殊条款中明确提供的方式、份数与回收、保密等办法。 (6)甲方应负责协调工程外部条件及与地方的关系;以及工程队与协管人员的关系。 (7)甲方依据协议的约定按时支付乙方协管费用。(8) 甲方代表:姓名: 电话: 2、乙方权力与义务。 (1)、乙方受甲方的委托,作为本项目协管单位,根据
4、本协议书进行监管工作,行使甲方赋予的权力并对甲方负责(2)、乙方必须规定派出协管工作需要的监管人员(每个项目固定 1-2名技术人员)及项目协管机构。其主要人员资格和服务条件须经甲方审查同意,甲方不得无理由地拒绝。甲方同意乙方根据监管目标需要提出的工程协管组织机构,并确认总协管工程师。 (3)、协管应按本协议规定的人员在各规定期限内进行。为保证利于监管的有效实施,乙方可在这期限内作出合理调整。若更换现场协管人员,应代之同等技能的人员,其中主要协管人员的更换需经甲方同意,乙方派驻现场协管人员应连续稳定,保证协管工作正常进行。 (4)、乙方有权对本协管项目的质量否决权。 (5)、乙方向甲方收取的报酬
5、,是其关于本协议的唯一报酬。乙方及其人员不得接受与本协议书有关的或与其承担义务有关的其他津贴、回报等报酬和非直接支付。(6)、在履行协议中因发生不可抗力(洪水、地震等)造成协议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允许延期或部分或全部不履行者,双方应签补充协议。(7)、发现重大事故或隐患以书面的形式向甲方报告,由乙方协助甲方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鉴定处理,乙方不承担相关责任。一般问题通过电话或口头上报,但做好相关记录。(8)、派住协管总工程师:姓名: 职称: 电话: 三、提供技术报务的薪酬结算办法和支付方式:1、结算办法:(1)、乙方按七个安置点自建房实际建筑面积以每平方米单价计取劳动薪酬(公式:
6、薪酬=建筑总和乘以每平方米单价)。(2)、乙方收取劳动薪酬只提供收据和员工工资发放表册,不提供税务票据。2薪酬支付方式:合同生效后15日内由甲方支付劳动薪酬的20%给乙方作为乙方前期费用;每月25日甲方按总薪酬的20%拨付给乙方。四、违约责任由甲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甲方应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违约金为劳动薪酬的10%)。 由乙方原因要求终止合同,乙方应至少提前两个月通知甲方,并要承担违约责任,支付约定赔偿费用(违约金为劳动薪酬的10%)。 五、调解与仲裁 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甲乙双方发生争端,双方应首先本着相互谅解、信任、平等互利原则充分协商,解决争端;若协商失败,任何一方均可向监管主管部门申请调解争端;若调解无效,任何一方均可依法要求仲裁。在调解和仲裁过程中,双方应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六、协议终止时间:工程竣工后甲乙双方按时办完清算工作的时间 ,为协议终止时间 。 六、本合同书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解决。 本合同书签于:年月日地点: 甲方(公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代理人): 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