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用人企业实习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丙方: 一、为满足甲方联系的企业的用工需求,同时也为丙方提供实习和勤工俭学机会,经乙方申请,由甲方组织丙方于暑假期间赴甲方联系的用人企业实习。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和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组织丙方暑假实习的相关事宜,经友好沟通与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费用支付: 二、乙方向丙方收取工作预约金按150元/人,如若中途退出或者未曾参加工作将不会返还。乙方每周定期向甲方提供招聘的数据和工作预定金,具体详细资料详谈。 三、乙方在招聘丙方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支付,甲方仅提供宣传材料和措施。乙方不得私自向丙方收取额外佣金,若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甲方将由支付乙方的佣金里扣除乙方所私
2、自收取金额的50%80%,并扣除乙方额外的奖金。甲方承诺也不额外收取丙方其他服务类费用。 四、甲方保证丙方能获得工作并保证其在有效离职情况下的工资不会受到损失,受到损失的金额有甲方承担。 五、丙方在没有通过有效离职或者擅自脱岗弃业,其本人的经济损失由本人负责,甲方不负责任。若其无法正常离职,将由甲方解决。 六、丙方在公司就业时将会由公司积压10%薪资,在丙方通过有效途径辞职之后将会在下月工资中回放,若丙方违反第四小点时,此积压薪水不再发放,将作为补偿公司损失,回归公司。 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必要时可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两份,经乙方代表与甲方签定后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签字:代理人签字: 电话:电话: 签定日期:年月日 签定日期:年月日 第 2 页 共 2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