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金牛区环保局监测数据报送制度
为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精确性及报送及时性,根据《四川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四川省应急监测管理办法》、《环境污染事故追究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一.监测数据含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测、应急监测、委托监测数据。数据获得以执行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和国家监测分析办法关于原则为根据。数据报送按规范、按程序、准时效进行。其中重点工业污染源监测数据若浮现超标指标应按程序在第一时间内及时上报关于部门。应急监测第一批数据应在赶赴现埸两小时内得出,并按《四川省应急监测管理办法》规定由监测站站长负责及时报送关于部门。其她监测数据得出和报送时效按国家分析原则和有关规定进行。
2、二.浮现下述任何一种状况,将按《四川省环境监测管理办法》、《四川省应急监测管理办法》、《环境污染事故追究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当事人责任。
1.监测数据报送工作须遵守下述《监测数据报送工作流程》。在下述流程中任何一种环节浮现不作为,使数据报送工作不能完毕,将处以扣发二级目的奖 10% 等解决。浮现超时效完毕,影响数据报送工作顺利进行者,将处以扣发二级目的奖 7% 等解决。
2.监测人员必要按国家环境监测技术规范进行监测,以保证样品可靠性,或现场监测数据精确性。若因监测不规范导致数据不可靠或其她影响,将处以扣发二级目的奖 5% 等解决。
3.分析人员必要严格遵守国家监测分析
3、关于原则,以保证分析数据及时性、有效性。若因分析工作失误导致数据无效,或因瞒报、谎报、错报数据而使数据报送工作无法进行或不能顺利进行者,将处以扣发二级目的奖 5% 等解决。
4.若浮现上述状况,且已触犯国家法律者,将由司法机关解决。
附:监测数据报送工作流程
1.寻常监测:指污染源监测、委托监测,涉及废水、噪声、油烟、烟尘、粉尘监测分析及数据报送流程。
寻常监测监测分析及数据报送流程图
局长、分管局长
下达任务(局有关科室科长、队长)
及时报告
(局有关科室科长、队长)
接受任务(监测站站长)
若重要污染指标超标
及时报告
(监测站
4、站长)
监测、采样、样品分析(监测站有关人员)
报告打印(报告打印员)
报 告审 核(质保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测站站长)
报告外发(报告外发员)
报告报送(技术负责人)
报告传送(质保负责人)
下达任务科室(科长、队长)
监测对象
报告存档(档案员)
2.环境质量监测:涉及环境水及空气质量监测分析及数据报送流程。
环境水及空气质量监测分析及数据报送流程图
采样(采样组)
任务下达(监测站站长)
任务下达(局有关科室科长)
分析(分析员)
编制分析报告(分析员)
报 告审 核(质保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测站站长)
报告报送(技
5、术负责人)
报告传送(质保负责人)
报告存档(档案员)
任务下达科室(科长)
3、应急监测:
应急监测分析及数据报送流程图
事故发生
接受任务(监察大队队长、监测站站长)
应急监测(应急监测组)
分析(分析员)
报告打印(报告打印员)
报告报送(技术负责人)
编写快报(监测站站长、技术负责人)
分管局长、局长
报告传送(质保负责人)
报告存档(档案员)
报 告审 核(质保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监测站站长)
数据快报
(分析员)
数据快报
(监测站站长)
分管局长、局长
两小时内
监察大队队长
金牛区环保局
二OO五年三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