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软件公司解决方案交流与投标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办法的宗旨和根据】 为规范解决方案中心解决方案交流与投标的过程,建立完善的解决方案中心管理规定体系,提高工作效率,增强解 决方案交流与投标的管理、控制能力,制定本办法。使解决 方案交流与投标工作做到有规可循,有标准可依。
第二条【本办法的适用范围】 解决方案中心为主导的解决方案交流与投标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的基本原则】解决方案交流与投标应当遵循下列基本原则:
(一)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本办法的规定;(二)符合公司实际;
(三)科学、合理、完备;(四)根据时势和反馈及时修订。
第四条【本办法的主管部门】
2、本办法的主管部门为解决方案中心,解决方案交流与投标活动由解决方案中心的相关人员主导。
第二章流程
第五条【本办法的流程】
(一)解决方案交流与投标流程由事业部销售人员发 起(二)本事业部主管领导审批
(三)解决方案中心备案(四)解决方案中心领导审批
(五)主管副总裁审批(六)解决方案中心组织相关人员实施
第三章附则
第六条【本办法的解释】本办法由解决方案中心负责解 释。
第七条【本办法的施行】本办法自2011年7月1日起生效施行。
本办法施行前的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以本办法为准。
第八条【备注】
(一)解决方案中心负责判定相关解决方案交流与投 标活动是否应该由解决方案中
3、心主导。
(二)解决方案交流与投标活动中涉及到公章使用,初 次申请应由行政主管副总裁审批;为了简化流程,若该项目 需要再次使用公章,可以由解决方案中心主管领导审批后用早。
(三)审批流程可以为邮件审批;若情况特殊相关领导 可以电话审批。
附件:解决方案交流与投标办法流程图
解决方案交流与投标流程图
交流与投标提请人事业部分管领导解决方案中心解决方案中心领导业务分管副总裁
成果物开始
备案〔是否可以投标...1
审批审批
方案需求解决方案中心领导 审批邮件
业务分管副总裁审 批邮件
制作交流或投标方■案 V
使用公章交流或投标方案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