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通信基站工程承揽施工合同甲方:乙方:身份证号码:依照合同法、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老实信用的 原那么,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就通信基站土建、市电引入工程承揽施工事项订立本合同条款, 共同遵守。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2、工程地点:3、工程内容:通信基站土建、市电引入4、承揽方式:甲方提供建筑材料,,乙方负责施工、辅材以及施工所需的机具设备,包 质量、包工期、包平安文明施工。本合同为按施工图暂估价合同,施工完成验收后,以决算 审计定最终工程款。第二条 工程承揽价款:1、本合同价格组成为【土建工程施工费】、【市电引入工程施工费工土建工程施工费 为人民币:,大写:;【市电
2、引入工程施工费】为人民币:,大 写:;本合同总价款暂定为人民币:,大写:O本合同最终 价款双方同意以甲方审计金额为准。2、【土建工程施工费】包括但不限于:乙方自带工程施工设备;施工过程注意确保 施工现场整洁,产生的泥浆按要求外运处理;工程结束后做好现场清理平整工作合理损耗; 工程保险费;税费;大型机械的进出场费及安拆费用;工程所需机具、人员与费用。 施工工程中需要临时用水用电和转场运输费用;平安文明措施费。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甲方不再支付其他费用。3、【市电引入工程施工费】为包干、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新立杆路、电缆、配电箱、 计量表、材料、设计、敷设开挖及通电等全部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3、,甲方不再支付其 他费用。甲方委托乙方到当地电力管理部门办理甲方通信基站机房的用电手续(户名必须为 甲方),并将电供至甲方通信基站机房内,乙方应按法律法规之规定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并确 保甲方基站机房的正常用电。(如遇机房附近无电网需安装变压器及高压线路施工安装变压 器的,购置及安装费用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由甲方承当。)第三条工程承揽价款支付:1、本合同签定后,乙方完本钱基站土建、市电引入工程施工工程,待该站点到达交付 运营商的条件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书面验收申请,并提交竣工资料,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 请和竣工资料后及时完成验收,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按本合同总价提供合规增值税专用发 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
4、施工工程费总价的70%。待该站点回基础通信运营商合同后,甲方向 乙方支付施工工程费总价的20%。待该站点收到基础通信运营商回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剩 余施工工程总价的10%。非因甲方过错导致乙方无法施工或基站不能交付使用的,甲方有权 要求乙方退还已经支付的全部价款,或将已经支付的工程价款抵扣乙方承揽甲方其他基站土 建工程的工程款。2、质保期:双方约定,桩基的质保期为五年,机房的质保期为二年,均自甲方验收合 格并交付给基础电信企业之日起算。质保期内由乙方免费维修,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24小时内修复,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和合同约定修复的,甲方有权另行委托第三人进行维修, 所产生的费用从本合同项下余款
5、和乙方承揽甲方其他基站的价款中扣除或由甲方向乙方追 偿。质保期届满后,乙方仍应对工程质量负责并承当维修义务,维修产生的合理费用经甲方合同编码:事先确认的由甲方承当。3、乙方指定的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开户名:开户银行:银行账号::第四条工期:1、工期自甲方开工通知的次日起算,至工程竣工并通过甲方验收之日止。2、土建工期为单桩7天,三桩13天,三桩以上17天。3、市电引入工期为甲方通知后15日内完成所有开户手续和施工,保证甲方正常用电, 不影响甲方机房的正常运营。3、非因甲方过错或不可抗力,工期每延误一天扣罚凝元。4、遇不可抗力影响而不能正常施工的,必须在不可抗力终止后24小时内经甲方代表签 证认可
6、后方可顺延工期。每个站点正常协调时间为3天。第五条施工组织管理:1、甲方委派 为本工程管理负责人,并代表甲方进行现场施工管理和监督,负责隐蔽工程的验收、市电引入工程验收、工程图纸变更协调、工程施工中与乙方之间的协调。 未经工程管理负责人签字,所有签证无效。2、乙方委派 为工程经理,在整个施工期间必须在现场从事施工管理,并全权代表乙方进行施工现场管理和所有材料的签字确认与签收。乙方工程经理必须服从甲方监理与 指挥。第六条工程质量监督:1、乙方必须严格按设计图纸要求施工,并且接受甲方指派工程管理负责人(或委托监 理公司)对工程质量进行的监督。2、施工中的隐蔽工程,先由乙方自检,并在验收前12小时以
7、内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工程 管理负责人,经甲方工程负责人及监理人员质量验收合格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乙方方可 继续施工。3、乙方在提出竣工验收通知的同时,必须提供按国家/行业规定、合同约定和运营商要 求的全部竣工资料,否那么甲方有权不予验收、结算和付款。因资料不全导致的结算问题,相 关责任由乙方负责。4、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和解除合同,且乙方应按本合同 总价的20%向甲方支付损害赔偿金,损害赔偿金缺乏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予以补足:(1)拒绝或干扰甲方进行质量抽样检查的;(2)隐蔽工程或其他局部工程验收不合格又不按甲方要求整改,或整改以后经甲方验 收仍然不合格的;(3)钢材
8、、水泥等建筑材料没有质保书或经甲方抽检不合格的;(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不按图纸施工的;(5)不服从甲方整体工程协调,施工过程中拒不接受甲方管理的;(6)不按甲方要求履行维修义务的;(7)虚报工程量、工程进度和建筑材料的。如乙方存在上述任一行为的,除违约金及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外,还应当承当甲方所支 付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检测机构的服务费、检测费用等相关费用。5、乙方电力引入施工过程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基站应采用380V (或220V) 制市电引入;须新立杆路的杆材不得低于7米,接电路由长度在500米以内的,220V单相 二线制电缆须使用10平方铜线或25平方铝线,380V三相四线制电缆
9、须使用16平方铜线或35平方铝线;接电路由长度超过500米的,220V单相二线制电缆必须使用16平方铜线或 35平方铝线,380V三相四线制电缆须使用25平方铜线;表计容量不得低于15千瓦;电力 配电箱及计量表箱内应装有完全断开的闸刀及短路开关;电缆采用深挖敷设时,埋地长度须 大于15m;表箱挂于室外时;须采用不锈钢外壳并做防水防盗处理,且挂高必须大于1.5米, 出地面的电缆必须采用钢管护套,电缆沿墙走线时,必须用PVC管套线固定于墙面,外观 整齐、不得随意搭接第七条施工现场管理责任1、乙方对现场管理、平安生产、财物保卫等工作负全部责任,应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 意外保险,如因未买保险,导致施工人
10、员不能从保险机构获得足额赔偿的,由乙方承当相关 责任。乙方要不断地教育施工人员遵纪守法,做到规范施工、文明施工、平安施工(如施工 人员上岗须戴平安帽,施工区域设置警示标志,电、焊工须有资质和上岗证等),切忌违规 操作,确保人身财产平安,如施工过程中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坏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 乙方全部承当,甲方不承当任何经济和法律责任。2、凡甲方提供的设备设施,乙方必须自行负责保管保养和维修之责任,如因使用不当 或因偷盗造成损失的,乙方自行添置或如数赔偿。3、乙方在工程交付甲方之前,承当其所有已施工完毕产品的保护责任,直至整个工程 竣工验收合格并交付。保护期间如发生损坏、或因乙方原因对已由其他
11、单位产品和人员造成 的损害,乙方应自费予以修复和承当相应的赔偿责任。4、乙方应每周向甲方提供工程进度计划、上周完成工程量及相应进度统计报表,按期 完成工程。5、根据工程需要,乙方提供和维修非夜间施工使用的照明、围栏设施,并负责平安保 卫。6、乙方应遵守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平安生产 等的管理规定,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7、乙方应做好施工场地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包括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 木的保护工作。8、乙方保证施工场地清洁符合环境卫生管理的有关规定,交工前清理现场。第八条违约处分1、因工程无法完成与基础电信企业交付而导致基础报废等
12、其他情况那么不予结算工程 工程费用。2、工程竣工经基础电信企业验收达不到合格标准,乙方按工程总价30%的比例向甲方 承当违约责任,并按照甲方的要求在限定期间返工,维修直至到达合格标准;假设在限定期限 内,工程经处理仍达不到合格标准或乙方拒绝整改维修的,乙方按工程总价的100%向甲方 承当赔偿责任。3、乙方对下属施工人员负有管理和监督责任,无论任何原因和理由不得发生阻拦施 工、罢工、堵门、影响甲方正常办公及生产经营等行为;一旦发生,相关损失由乙方承当, 且乙方按本合同总价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按次追究)。情节严重时,甲方有单方解除或终 止合同权利,合同解除或终止后,乙方按合同总金额10%承当违约
13、责任。4、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中获悉的任何信息和资料进行保密,不得为本合同以外目的使 用;未经甲方许可,不得将甲方选址、设计及工程等任何信息、资料提供或透露给第三方。 否那么,应按本合同总价额的3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5、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否那么乙方按合同总价款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并承当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乙方向甲方开具的发票不合法、不合规的,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损失与罚款均由乙方承当,且乙方应按对应金额的2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合同编码:有其他违约行为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局部金额5%的违约金,违约金缺乏弥补实际损失的, 乙方还应予
14、以足额弥补。6、乙方承诺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法定许可和相应资质,否那么由此产生的任何 损失和责任由乙方承当,且甲方有权不支付任何费用。7、对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第九条争议解决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的,双方同意提交上海国际仲裁中心进行仲裁。律师费、仲裁费由败诉方承当。第十条其他约定1、乙方在开工前向甲方提交施工计划、承揽施工质量保证书、平安生产责任书。2、乙方应当向甲方提供为施工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保险的相关凭证。3、本合同期限为三年,自*年1月1日至*年1月1日止。4、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执一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联系 :联系 :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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