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增强公司员工的劳动保护,规范劳动保护用品的配 置和发放管理,以更好地保护员工的劳动安全与身心健康,确保生产的安全稳定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一、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范围 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对象为公司所属的在册员工。 二、劳动保护用品严格实行计划报批、采购、验收制度 1、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报批 人力资源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报批工作。人力资源部根据公司当月的劳动保护用品发放标准,结合各单位当月实际出勤情况制定出采购计划,经生产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报供应部进行采购。 2、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 供应部负责劳动保护用品的采购。供应部根据人力资源部经公司总经
2、理批准的劳动保护用品计划进行采购,在采购时对供应商的资质要进行审验,无资质者不得采购,并签订相关安全保障协议。 3、劳动保护用品的验收 劳动保护用品的到货验收工作由供应部负责。在劳动保护用品购买到货时,由供应部组织人力资源部、安全生产部对劳动保护用品进行到货验收。 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 A、焦炉车间 序号 劳动保护用品名称 发放标准 发放范围 备注 1 工作衣 1身/12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 检修工1身/8个月 2 安全帽 1顶/24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 中控室1顶/36个月 3 帆布手套 1双/月 除中控室的所有人员 4 线手套
3、 1双/月 中控室操作工 5 长袖加厚手套 1双/月 炉门工、炉顶工 6 高温鞋 1双/12个月 测温工、上升管工、热修工、调火工、四大车司机、捣固机司机、各班班长 炉顶工、炉门工1双 /6个月 7 肥皂 1块阴 车间全体员工 8 雨衣 1套/24个月 炉门工、炉顶工、上升管工、调火工、测温工、检修工、热修工、电工、推焦车司机、捣固机司机、各班班长、主任、副主任、技术员 9 毛巾 1条/2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 10 绝缘胶鞋 1双/12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有高温鞋的除外) 11 水鞋 1双/24个月 检修
4、工、电工、各班班长、副主任、主任、技术员 B、备煤车间 序号 劳动保护用品名称 发放标准 发放范围 备注 1 工作衣 1身/12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 检修工1身/8个月 2 帆布手套(五指) 1双/月 除煤焦中控外的所有人员 煤焦中控:线手套1双/月 3 安全帽 1顶/36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 4 肥皂 1块/月 车间全体员工 5 雨衣、水鞋 1套/24个月 受煤坑、检修工、各班班长、主任、副主任、技术员 6 毛巾 1条/3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 7 绝缘胶鞋 1双/12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 C
5、动力车间 序号 劳动保护用品名称 发放标准 发放范围 备注 1 工作衣 1身/12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 机修工1身/8个月 2 安全帽 1顶/36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 3 帆布手套(五指) 2双/月 机修工 4 线手套 1双/月 除机修的所有人员 5 绝缘胶鞋 1双/12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 配电工、电工、主任、副主任、技术员配高压 6 肥皂 1块/月 车间全体员工 7 毛巾 1条/3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 8 雨衣、水鞋 1套/24个月 机修工、电修工、管道维护工、班长、副主任、主任、技术员
6、 D、化产车间 序号 劳动保护用品名称 发放标准 发放范围 备注 1 工作衣 1身/12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 机修工1身/8个月 2 安全帽 1顶/36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 3 帆布手套 1双/月 除中控外所有员工 4 线手套 1双/月 中控室 5 肥皂 1块/月 车间全体员工 6 毛巾 1条/4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 7 雨衣、水鞋 1套/24个月 机修工、班长、主任、副主任、技术员 8 绝缘胶鞋 1双/12个月 车间全体员工 E、部室 序号 劳动保护用品名称 发放标准 发放范
7、围 备注 1 工作衣 1身/12个月 除质检部化验员、餐厅服务人员、保卫消防部人员外的其他员工 2 安全帽 1顶/36个月 除质检部化验员、餐厅服务人员、保卫消防部人员外的其他员工 3 帆布手套 1双/月 供应部原料库管理员、销售部成品库管理员质检部(司磅员、采制样工) 4 白手套 1双/月 质检部化验员 5 线手套 1双/月 除质检部化验员、供应部原料库管理员、销售部成品库管理员外的所有员工 6 肥皂 1块/2个月 所有部室员工 7 绝缘胶鞋 1双/12个月 质检部全体员工 8 低腰水鞋 1双/24个
8、月 采制样工 9 毛巾 1条/6个月 所有部室员工 小车司机:1条/2个月 雨衣、水鞋 1套/24个月 岗检员,调度员、质检部部长、技术员及班长、供应部原料库管理员、销售部成品库管理员、部长、副部长、生产系统技术员 F、其他:(1)、公用洗衣粉:焦炉车间16袋/月备煤车间8袋/月 化产车间8袋/月 动力车间6袋/月 食 堂6袋/月 部 室1袋/2个月 总经理办公室小车司机按车辆1袋/2月 (2)质检部化验员、综合部职工餐厅工作人员配置专业工作服 标准:夏装:1身/24个月,冬装:1身/24月(戴帽)。 (3)保卫消防部配置警服 标准:夏装:
9、1套/24个月,冬装:棉上衣1件/24个月。 四、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管理规定 1、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根据员工当月的出勤工数对照发放标准发放,发放标准中所指的月是指员工当月实际出勤达21天(包括21天)以上的为一个月,不达21天的不算一个月。 2、领用单位根据员工当月出勤对照发放标准开具领料单一一人力资源部审核一一生产经理审批一一供应部发放。 3、各单位对劳动保护用品管理实行专人管理,严禁多人管理,对劳动保护用品的领用进行登记,建立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台账。 4、员工退厂时,所领用劳动保护用品使用时间不达使用周期的50%,按劳动保护用品实际价格的50%折价从入厂保 证金中扣除,不
10、达75%的按劳动保护用品实际价格的25%折价从入厂保证金中扣除,超过75%的不与扣除。 5、因特殊生产情况需要领用不在本制度规定范围内的劳动保护用品时,由所需单位作出申请报告,经人力资源部核实,由生产副经理审批、总经理批准后配置。 五、劳动保护用品的日常监督管理 1、人力资源部要及时做好当月劳动保护用品的计划审批工作,对劳动保护用品的审批发放建立台帐,对领用单位的劳保发放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人力资源部要严格按劳动保护用品的发放标准进行审批发放,领用单位不得虚报冒领,一经发现将进行处罚,除退领所有物品外,一人次处罚领用单位负责人50元、领用单位专职管理人员30元。 3、劳动保护用品发放后员工要穿戴齐全,必须用于工作,严禁挪作他用,公司安全生产部要对公司员工的劳动保护用品佩戴穿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特别是保卫消防人员工作之外所引发的不良后果,除责任全部由个人承担外,公司将从重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除名。 六、劳动保护用品报废、退回劳动保护用品的处理 1、为了厂区环境、禁止将报废的劳动保护用品随意丢弃、焚烧,发现罚款。 2、报废、退回的劳动保护用品由人力资源部统一收回, 进行销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