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顶山市儿童发展规划- 36 -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平顶山市儿童发展规划( 2020)儿童是国家的希望、民族的未来,是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资源。儿童发展是经济社会发展与文明进步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儿童提供必要的生存、发展、保护和参与的机会和条件,最大限度地满足儿童发展需要,促进儿童全面发展,是各级党委、政府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我市颁布了平顶山市儿童发展规划( - )(以下简称“规划”),从儿童健康、教育、法律保护和环境四个领域提出了儿童发展的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十年来,我市坚持儿童优先的原则,强化政府责任,不断提高儿童工作的法制化和科学化水平,儿童生存、保
2、护、发展的环境和条件得到明显改进,儿童权利得到进一步保护,规划确定的主要目标基本实现。儿童健康、营养状况持续改进,儿童教育普及程度持续提高,孤儿、贫困家庭儿童、残疾儿童、流浪儿童、受艾滋病影响儿童等弱势儿童群体得到更多的关怀和救助。 受社会经济、文化等因素的影响,儿童发展和权利保护依然面临着诸多问题与挑战。全社会儿童优先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儿童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间儿童发展不平衡,儿童健康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教育资源配置有待进一步均衡,贫困家庭儿童、孤儿、弃婴、残疾儿童、流浪儿童的救助等问题有待更好地解决。促进儿童全面发展,维护儿童合法权益,依然是今后一个时期儿童事业发展的重大任务
3、。未来十年,是我市提前全面小康的关键时期,儿童发展面临前所未有的机遇。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将为儿童健康成长创造更加有利的社会环境。为保障儿童权益,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根据中国妇女发展纲要( 2020年)、河南省儿童发展规划 -2020年)总体要求,结合我市儿童发展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划。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一)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儿童优先原则,保障儿童生存、发展、受保护和参与的权利,缩小儿童发展的城乡区域差距,提升儿童福利水平,提高儿童整体素质,促进儿童健康、全面发展。(二)基本原则1.依法保护原则
4、。在儿童身心发展的全过程,依法保障儿童合法权利,促进儿童全面健康成长。2.儿童优先原则。在制定政策和配置公共资源等方面优先考虑儿童的利益和需求。3.儿童最大利益原则。从儿童身心发展特点和利益出发处理与儿童相关的具体事务,保障儿童利益最大化。4.儿童平等发展原则。创造公平社会环境,确保儿童不因户籍、地域、性别、民族、信仰、受教育状况、身体状况和家庭状况受到任何歧视,所有儿童享有平等的权利与机会。5.儿童参与原则。鼓励并支持儿童参与家庭、文化和社会生活,创造有利于儿童参与的社会环境,畅通儿童意见表示渠道,重视、吸收儿童意见。二、总目标完善覆盖城乡儿童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提高儿童身心健康水平;促进基
5、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保障儿童享有更高质量的教育;扩大儿童福利范围,建立和完善适度普惠的儿童福利体系;提高儿童工作社会化服务水平,创立儿童友好型社会环境;完善儿童的保护机制,依法保护儿童合法权益。三、发展领域、主要目标和策略措施(一)儿童与健康主要目标:1.严重多发致残的出生缺陷发生率逐步下降,减少出生缺陷所致残疾。2.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控制在5和6以下。降低流动人口中婴儿和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3.减少儿童伤害所致死亡和残疾。18岁以下儿童伤害死亡率以 为基数下降1/6。4.控制儿童常见疾病和艾滋病、梅毒、结核病、乙肝等重大传染性疾病。5.纳入国家免疫规划的疫苗接种率以乡(镇)为单位
6、达到95%以上。6.新生儿破伤风发病率以县为单位降低到1以下。7.低出生体重发生率控制在4%以下。8.06个月婴儿纯母乳喂养率达到55%以上。9.5岁以下儿童贫血患病率控制在12%以下,中小学生贫血患病率以 为基数下降1/3。10.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控制在7%以下,低体重率降低到5%以下 。11.提高中小学生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标率, 达到85%以上,2020年达到95%以上 12.控制中小学生视力不良、龋齿、超重/肥胖、营养不良发生率。13.降低儿童心理行为问题发生率和儿童精神疾病患病率。14.提高适龄儿童性与生殖健康知识普及率。15.减少环境污染、有毒食品及劣质玩具对儿童的伤害。策略
7、措施:1.加大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优化卫生资源配置,增加农村妇幼卫生经费投入,促进儿童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公平性和可及性。2.加强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市、县(市、区)均设置1所政府举办、标准化的妇幼保健机构。加强县、乡、村三级妇幼卫生服务网络建设,完善基层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儿童医疗保健服务网络建设,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和县级以上妇幼保健院设置儿科,增加儿童医院数量,规范新生儿病室建设。加强儿童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儿童卫生服务能力。3.加强儿童保健服务和管理。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等服务。逐步扩展基本公共
8、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内容。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和 7岁以下儿童保健管理率均达到85%以上。将流动儿童纳入流入地社区儿童保健管理体系,提高流动人口中儿童的保健管理率。4.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落实出生缺陷三级防治措施,加强婚前医学检查和孕前优生知识宣传,规范检查项目,改进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和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率。加强孕产期合理营养与膳食指导。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开展新生儿疾病筛查、诊断和治疗,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 率达到80%以上,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达到6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
9、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扩大免疫规划范围,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加强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规范儿科诊疗行为。扩大国家基本药物目录中儿科用药品种和剂型范围,完善儿童用药目录。将预防艾滋病母婴传播及先天梅毒综合服务纳入妇幼保健常规工作,孕产妇艾滋病和梅毒检测率分别达到90%和85%以上,感染艾滋病、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6.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
10、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加大执法和监管力度,为儿童创造安全的学习、生活环境,预防和控制溺水、跌伤、交通伤害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教学计划,中小学校、幼儿园和社区普遍开展灾害避险以及游泳、娱乐、交通、消防安全和产品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儿童家长和儿童的自护自救、防灾避险的意识和能力。建立健全学校和幼儿园的安全、卫生管理制度和校园伤害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增强灾害和紧急事件中保护儿童的意识和能力,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7.改进儿童营养状况。加强爱婴医院建设管理,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推行母乳喂养
11、。开展科学喂养、合理膳食与营养素补充指导,提高婴幼儿家长科学喂养知识水平。加强卫生人员技能培训,预防和治疗营养不良、贫血、肥胖等儿童营养性疾病。实施贫困地区学龄前儿童营养与健康干预项目,继续实施中小学生营养改进计划。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缺碘地区合格碘盐食用率。8.提高儿童身体素质。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理安排学生学习、休息和娱乐时间,保证学生睡眠时间和每天一小时校园体育活动。鼓励和支持学校体育场馆设施在课余和节假日向学生开放。完善并落实学生健康体检制度和体质监测制度,并建立学生体质健康档案。9.加强对儿童的健康指导和干预。加强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卫生保健管理,对儿童开
12、展疾病预防、心理健康、生长发育与青春期保健等方面的教育和指导,提高儿童身心健康素养水平。帮助儿童养成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加强儿童视力、听力和口腔保健工作。预防和制止儿童吸烟、酗酒和吸毒。严禁向儿童出售烟酒和违禁药品。10.构建儿童心理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设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师。学校设心理咨询室,配备专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展精神卫生专业人员培训。11.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将性与生殖健康教育纳入义务教育课程体系,增加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加强能力建设,提供适合适龄儿童的服务,满足其咨询与治疗需求。12.保障儿童食品、用品的质量和安全。强
13、化生产经营企业的质量意识,建立婴幼儿食品安全监测、检测和预警机制,加强农村地区食品市场监管,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婴幼儿用品、玩具和游乐设施生产销售的监管力度。逐步健全儿童玩具、儿童用品等的缺陷产品召回制度。13.加大环境保护和治理力度。控制和治理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以及工业、生活和农村面源污染,加强饮用水源保护。加强对主要持久性有机污染物和主要重金属(铅、镉等)暴露水平的监管,确保符合国家标准。(二)儿童与教育主要目标:1.积极发展03岁儿童早期教育,促进03岁儿童早期综合发展。2.基本普及学前教育。学前三年毛入园率 达到66%以上, 2020年达到77%以上;学前
14、一年毛入园率 达到92%以上, 2020年基本普及;增加城市公办幼儿园数量,农村每个乡镇建立并办好公办中心幼儿园和村幼儿园。3.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 达到98.9%,2020年达到99%。确保流动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保障残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4.普及高中阶段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 达到91%,2020年达到95%。5. 扩大中等职业教育规模,提高办学质量。6.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区域、校际差距。7、提高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减少薄弱学校数量。8.教育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策略措施: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切实保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优
15、先安排教育发展,财政资金优先保障教育投入,公共资源优先满足教育和人力资源开发需要。完善体制和政策,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教育,不断扩大社会资源对教育的投入。2.依法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各级政府要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帮助解决适龄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措施防止其辍学。父母或其它监护人要保障适龄儿童依法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学校要耐心教育、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3.促进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合理布局学校校点,
16、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加快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完善教师交流制度,缩小办学条件、师资水平、教育质量上的差距。4.积极开展03岁儿童科学育儿指导。积极发展公益性、普惠性的儿童综合发展指导机构,以幼儿园和社区为依托,为03岁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早期保育和教育指导。加快培养03岁儿童早期教育专业化人才。5.加快发展36岁儿童学前教育。落实各级政府发展学前教育的责任,将学前教育发展纳入城镇建设规划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提供“广覆盖、保基本”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鼓励社会力量以多种形式举办幼儿园,引导和支持民办幼儿园
17、提供普惠性服务。重点发展农村学前教育,每个乡镇至少办好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有条件的村独立建园或联合办园,人口分散地区提供灵活多样的学前教育服务,配备专职巡回指导教师,逐步完善县、乡、村三级学前教育网络。采取有效措施,努力解决流动儿童入园问题。建立学前教育资助制度,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因地制宜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特殊教育学校、残疾人康复机构举办接收残疾儿童的幼儿园。加强学前教育监督和管理。6.确保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坚持以流入地政府管理为主、以全日制公办中小学为主解决流动儿童就学问题。制定实施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后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的办法
18、。加快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7.保障特殊困难儿童接受义务教育权利。落实孤儿、残疾儿童、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加快发展特殊教育,基本实现市和残疾儿童较多的县(市)建立1所特殊教育学校;扩大残疾儿童随班就读、普通学校特教班和寄宿制残疾学生的规模,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为流浪儿童、有严重不良行为和违法犯罪行为的儿童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8.加快发展高中阶段教育。逐步提高高中阶段教育财政投入水平,推动普通高中多样化发展,满足不同儿童发展需求。9.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
19、适应。增强职业教育吸引力,逐步推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政策。10.全面推进素质教育。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坚持面向全体学生、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健康素质。11.加强和改进学校思想道德教育。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国民教育全过程。把德育渗透到教育教学各个环节,贯穿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会教育各个方面。创新德育形式,丰富德育内容,不断提高德育工作吸引力和感染力,增强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充分发挥共青团和少先队在学校德育工作中的作用。12.提高儿童科学素养水平。开展多种形式
20、的科普和社会实践活动,增强和培养儿童对科学技术的兴趣和爱好,培养儿童科学探究能力和综合运用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利用青少年科技教育示范基地(学校),为儿童提供科学实践的场所和机会。建立校外科学实践活动与学校课程相衔接的机制。加强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网络建设,建立和巩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儿童科普队伍。13.加快推进教育教学改革。积极推进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建立教育质量标准和监测评价制度体系,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评价体系。完善和全面实施义务教育就近免试入学制度,解决学生择校问题。建立学生课业负担监测和公告制度,减少作业量和考试次数,减轻学生课业负担。14.提高教师队伍素
21、质和能力。加强教师职业理想和职业道德教育,提高教师师德修养水平。将师德作为教师考核、聘任(聘用)和评价的首要内容。继续提高教师学历合格率和学历层次,完善教师培训制度,提高教师业务水平和教学能力。将少先队辅导员队伍建设作为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探索推进少先队辅导员专业化、职业化建设。15.全面推进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把教育信息化纳入信息化发展整体战略,提高农村中小学校接入互联网的比例,扩大农村现代远程教育网络覆盖面,基本建成覆盖城乡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信息化体系。16.建设民主、文明、和谐、平等、安全的友好型学校。建立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保障学生参与学校事务的权利。创造有利于学生身体健康的学习、
22、生活条件,提供安全饮用水和卫生厕所,改进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和住宿条件。17.完善学校收费管理与监督机制。完善学校收费管理办法,规范学校收费行为和收费资金使用管理。(三)儿童与福利主要目标:1.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推动儿童福利由补缺型向适度普惠型转变。2.保障儿童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提高儿童基本医疗保障覆盖率和保障水平,为贫困和大病儿童提供医疗救助。3.基本满足流动和留守儿童基本公共服务需求。4.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和公平就业等基本需求,提高孤儿家庭寄养率和收养率。5.提高06岁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率。6.减少流浪儿童数量和重复性流浪。7.增加孤儿养护、流浪儿童保护和残疾儿童康复的专业服务机构
23、数量。市和重点县(市)建立1所具有养护、医疗康复、教育、技能培训等综合功能的儿童福利机构和1所流浪儿童救助保护中心。8.保障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满18周岁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公平就业等权利。策略措施:1.提高面向儿童的公共服务供给能力和水平。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增加财政对儿童福利的投入,逐步实现儿童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2.扩大儿童福利范围。探索对儿童实施营养干预和补助的方法,改进儿童营养状况。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经过分类施保提高贫困家庭儿童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标准,扩大补助范围。3.保障儿童基本医疗。在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
24、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框架内完善儿童基本医疗保障,逐步提高儿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患病儿童家庭医疗费用负担。4.提高儿童医疗救助水平。加大对大病儿童和贫困家庭儿童的医疗救助力度。对贫困家庭儿童、孤儿、残疾儿童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纳部分按规定予以补贴。5.建立完善流动儿童和留守儿童服务机制。积极稳妥推进户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逐步将流动人口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建立16周岁以下流动儿童登记制度,为流动儿童享有教育、医疗保健等公共服务奠定基础。整合社区资源,完善以社区为依托,面向流动人口家庭的管理和服务网络,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能力。健全农村留守儿童服务机制,加强对
25、留守儿童心理、情感和行为的指导,强化留守儿童家长的监护意识和责任。6.建立健全孤儿保障制度。落实孤儿社会保障政策,满足孤儿生活、教育、医疗康复、住房等方面的需求。帮助有劳动能力的适龄孤儿就业。建立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替代养护制度,为受艾滋病影响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的生活、教育、医疗、公平就业提供制度保障。7.完善孤儿养育和服务模式。加强儿童福利机构建设,全面提高儿童福利机构的管理服务水平。探索适合孤儿身心发育的养育模式。完善孤儿收养制度,规范家庭寄养,鼓励社会助养。建立完善家庭寄养和亲属监护养育的监督、支持和评估体系,提高家庭寄养孤儿和亲属监护养育孤儿的养育质量。8.建立
26、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和服务体系。建立06岁残疾儿童登记制度,对贫困家庭残疾儿童基本康复需求按规定给予补贴。优先开展残疾儿童抢救性治疗和康复,提高残疾儿童康复机构服务专业化水平。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服务体系,加强残疾儿童康复转介服务,开展多层次职业培训和实用技术培训,增强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能力、社会适应能力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能力。9.加强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完善流浪儿童救助保护网络体系,健全流浪儿童生活、教育、管理、返乡保障制度,对流浪儿童开展教育、医疗服务、心理辅导、行为矫治和技能培训。提高流浪儿童救助保护工作专业化和社会化水平,鼓励并支持社会力量
27、保护和救助流浪儿童。探索建立流浪儿童早期预防干预机制。(四)儿童与社会环境主要目标:1.营造尊重、爱护儿童的社会氛围,消除对儿童的歧视和伤害。2.适应城乡发展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基本建成。3.儿童家长素质提升,家庭教育水平提高。4.为儿童提供丰富、健康向上的文化产品。5.保护儿童免受网络、手机、游戏、广告、图书和影视中不良信息的影响。6.培养儿童阅读习惯,增加阅读时间和阅读量。90%以上的儿童每年至少阅读2本图书。7.增加县、乡两级儿童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娱乐等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坚持公益性,提高利用率和服务质量。每个街道和乡镇至少配备1名专职或兼职儿童社会工作者。8.90%以上的城乡社
28、区建设1所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游戏、娱乐、教育、卫生、社会心理支持和转介等服务的儿童之家。9.保障儿童参与家庭生活、学校和社会事务的权利。10.保障儿童享有闲暇和娱乐的权利。策略措施:1.广泛开展以儿童优先和儿童权利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公众对儿童权利特别是儿童参与权的认识。2.将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纳入城乡公共服务体系。普遍建立各级家庭教育指导机构,90%的城市社区和80%的行政村建有家长学校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点。建立家庭教育从业人员培训和指导服务机构准入等制度,培养合格的专兼职家庭教育工作队伍。加大公共财政对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建设的投入,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家庭教育工作。3.开展家庭教育
29、指导和宣传实践活动。多渠道、多形式持续普及家庭教育知识,确保儿童家长每年至少接受2次家庭教育指导服务,参加2次家庭教育实践活动。加强家庭教育研究,促进研究成果的推广和应用。4.为儿童成长提供良好的家庭环境。倡导平等、文明、和睦、稳定的家庭关系,提倡父母与子女加强交流与沟通。预防和制止家庭虐待、暴力等事件的发生。5.创造有益于儿童身心健康的文化环境。引导各类媒体制作和传播有益于儿童健康成长的信息,增强文化产品的知识性、趣味性。制定优惠政策,鼓励和支持优秀儿童图书、影视、歌曲、童谣、舞蹈、戏剧、动漫、游戏等创作、生产和发行。办好儿童广播电视专题节目,严格控制不适合儿童收听、收看的广播影视节目在大众
30、传媒播出。积极组织适合儿童的文化活动,大力培育儿童文化品牌。加强文化市场监管,加大查处传播淫秽、色情、凶杀、暴力、封建迷信和伪科学的出版物及儿童玩具、饰品的力度。6.规范与儿童相关的广告和商业性活动。严格执行相关法规政策,禁止母乳代用品广告宣传,规范与儿童有关的产品(服务)广告及烟酒广告播出。规范和限制儿童参加商业性演出和活动。7.为儿童健康上网创造条件。在公益性文化场所和儿童活动场所建设公共电子阅览室,为儿童提供公益性上网服务。社区公益性互联网上网服务设施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推行绿色上网软件,加强对网络不良信息的打击和治理,净化互联网环境。加强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的管理。互联网上网服务
31、营业场所严格实行消费者实名登记制,并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标志,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加大对“黑网吧”的打击力度。家庭和学校加强对儿童上网的引导,防止儿童沉迷网络。8.净化校园周边环境。落实维护校园周边治安秩序、确保校园安全的相关措施,在学校周边治安复杂地区设立治安岗进行巡逻,向学校、幼儿园派驻保安员。有条件的学校要增设电子监控设备。校园附近严格按规定设交通警示标志和安全设施,派民警或协管员维护地处交通复杂路段的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的交通秩序。加强对校园周边商业网点和经营场所的监管,校园周边200米以内禁设网吧、游戏厅、娱乐场所。9.加强儿童活动设施建设。将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纳入当地经
32、济社会发展规划,增加彩票公益金对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的投入,加大对农村地区儿童活动设施和场所建设及运行的扶持力度。规范儿童课外活动设施和场所管理,各类文化、科技、体育等公益性设施和场所对儿童免费或优惠开放,并根据自身条件开辟专门供儿童活动的区域。加强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建设。10.强化城乡社区儿童服务功能。建立以社区为基础的儿童保护工作运行机制,充分挖掘和合理利用社区资源,动员学校、幼儿园、医院等机构和社会团体、志愿者参与儿童保护。整合社区资源建设儿童活动场所,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提高运行能力,为儿童及其家庭提供服务。11.为儿童阅读图书创造条件。推行面向儿童的图书分级制,为不同年龄儿童提供适合其年
33、龄特点的图书,为儿童家长选择图书提供建议和指导。增加社区图书馆和农村流动图书馆数量,公共图书馆设儿童阅览室或图书角,有条件的县(市、区)建儿童图书馆。“农家书屋”配备一定数量的儿童图书。广泛开展图书阅读活动,鼓励和引导儿童主动读书。12.保障儿童的参与和表示权利。将儿童参与纳入儿童事务和儿童服务决策过程,决定有关儿童的重大事项,吸收儿童代表参加,听取儿童意见。畅通儿童参与和表示渠道,增加儿童社会实践机会,鼓励儿童参与力所能及的社会事务和社会公益活动,提高儿童的社会参与能力。13.增强儿童环保意识。加强对中小学生的自然生态与环保知识教育,引导儿童树立热爱自然和环境保护意识,支持儿童参加生态建设与
34、环境保护实践活动,践行低碳生活和绿色消费。14.加强儿童社会工作队伍建设。强化对儿童工作人员的社会工作能力培训,积极发挥社会工作专业人员在为儿童提供服务、维护儿童权益方面的作用。(五)儿童与法律保护主要目标:1.保护儿童政策和相关儿童保护机制更加完善。2.贯彻落实保护儿童的法律、法规,儿童优先和儿童最大利益原则进一步落实。3.依法保障儿童获得出生登记和身份登记。4.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趋势得到遏制,出生人口性别比趋向合理。5.完善儿童监护制度,保障儿童获得有效监护。6、中小学生普遍接受法制教育,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明显增强。7.预防和打击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禁止对儿童实施一切
35、形式的暴力。8.依法保护儿童合法财产权益。9.禁止使用童工(未满16周岁儿童)和对儿童的经济剥削。10.保障儿童依法获得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11.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降低未成年罪犯占刑事罪犯的比重。12.司法体系进一步满足儿童身心发展的特殊需要。策略措施:1.加强保护儿童权益的相关制度建设。根据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和儿童发展情况,适时出台、完善儿童福利、学前教育、家庭教育、儿童监护监督等规章制度,清理、修改、废止与保护儿童权益不相适应的相关规定,并确保儿童获得有效监护。2.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家庭、学校、社会各界和儿童本人保护儿童权利的法制观念、责任意识和能力。3.加强执法监督。明确
36、执法主体,强化法律责任,定期开展专项执法检查。加强执法人员儿童权益保护知识和技能培训,增强儿童权益保护观念,提高执法水平。4.落实儿童出生登记制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出生登记的认识,完善出生登记相关制度和政策。加强部门协调和信息共享,简化、规范登记程序。5.消除对女童的歧视。宣传性别平等观念,增强全社会性别平等意识。建立有利于女孩及其家庭的利益导向机制,提高农村生育女孩家庭的经济社会地位。加大对利用B超等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和选择性别人工终止妊娠行为的打击力度。6.建立完善儿童监护监督制度。提高儿童父母和其它监护人的责任意识,逐步建立以家庭监护为主体,以社区、学校等有关单位和人员监督为保障
37、的监护制度。7.保护儿童人身权利。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严厉打击强奸、拐卖、绑架、虐待、遗弃等侵害儿童人身权利的违法犯罪行为和组织、胁迫、诱骗儿童犯罪的刑事犯罪。严厉打击利用儿童进行扒窃、乞讨、卖艺、卖淫等违法犯罪行为。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性侵犯。建立受暴力伤害儿童问题的预防、强制报告、反应、紧急救助和治疗辅导工作机制。整合资源,探索建设儿童庇护中心。加强预防和打击拐卖儿童犯罪的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儿童及其家长“防拐”意识和能力,为被解救儿童提供身心康复服务,妥善安置被解救儿童。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儿童,禁止介绍未满16周岁的儿童就业。建立健全监督惩罚机制,严厉打击使用童工的违法行为。
38、严格执行国家对已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未成年工的保护规定,禁止安排未成年工从事过重、有毒、有害等劳动或危险作业。依法保护儿童的隐私权。8.加强儿童财产权益保护。依法保障儿童的财产收益权和获赠权、知识产权、继承权、一定权限内独立的财产支配权。9.完善儿童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机制。进一步扩大儿童接受法律援助的覆盖面,支持和鼓励法律服务机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等社会组织利用自身资源为受侵害儿童提供法律援助,确保儿童在司法程序中获得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司法救助。10.推动建立健全适合未成年人的专门司法机构。逐步完善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配套工作体系。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和河南省未成年人保护
39、条例,探索未成年人案件办理专业化。加快建设公安、司法等部门办理未成年人案件专门机构或落实专门人员。11.完善涉嫌违法犯罪的儿童处理制度。对涉嫌违法犯罪的儿童,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对违法犯罪儿童的处罚。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坚持未满16周岁儿童犯罪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16周岁以上儿童犯罪案件一般不公开审理的原则,尊重和保护儿童合法权益。对羁押、服刑的未成年人,与成年人分别关押。对政府收容教养和劳动教养的未成年人及被决定强制隔离戒毒的未成年吸毒人员,与成年人分别收容、收戒。保障解除羁押、服刑或收容教养期满的未成年人复学、升学、就业不受歧视。12
40、.完善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儿童矫治制度。建立家庭、学校、社会共同参与的运作机制,对有不良行为的儿童实施早期介入、有效干预和行为矫治。加强对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儿童的教育和管理,探索专门学校教育和行为矫治的有效途径和方法,保障专门学校学生在升学、就业等方面的同等权利。对被判免刑和缓刑的未成年人以及刑满释放或保外就医、监外执行的未成年人,做好社区矫正和帮教工作。四、组织实施(一)加强对规划实施工作的组织领导。市、县(市、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妇儿工委)负责规划实施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督促。政府有关部门、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等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职责,承担相应的工作任务。(二)制定当地儿童
41、发展规划和部门实施方案。县(市、区)政府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儿童发展规划。各级政府有关部门、相关机构和社会团体要结合各自职责,按照任务分工,制定实施方案,形成全市儿童发展规划体系。(三)加强儿童发展规划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的衔接。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中体现儿童优先原则,将儿童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统一部署,统筹安排,同步实施,实现同步发展。(四)保障儿童发展经费投入。各级政府将实施规划所需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加大经费投入,并随着经济增长逐步增加。重点扶持贫困地区儿童发展。动员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儿童发展。(五)建立健全实施规划的工作机制。建立政府主
42、导、多部门合作、全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共同做好规划实施工作。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将规划主要目标纳入相关部门、机构和社会团体的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和有关负责人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健全报告制度,各有关部门每年要向本级政府妇儿工委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规划实施情况,各级妇儿工委每年要向上级妇儿工委报告本地规划实施总体情况。健全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各级妇儿工委全体会议,汇报、交流规划实施情况。健全监测评估制度,明确监测评估责任,加强监测评估工作。(六)坚持和创新实施规划的有效做法。开展对儿童发展和权益保护状况的调查研究,为制定相关政策提供依据。加强儿童发展领域理论研究,总结探索儿童
43、发展规律和儿童工作规律。开展交流和合作,学习借鉴促进儿童发展的先进理念和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法,经过实施项目、为儿童办实事等方式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经过分类指导、示范先行,总结推广经验,推进规划实施。(七)加大实施规划宣传力度。多渠道、多形式面向各级领导干部、儿童工作者、广大儿童和全社会宣传规划内容及规划实施中的典型经验和成效,宣传促进儿童保护和发展的法规政策,营造有利于儿童生存、保护、发展和参与的社会氛围。(八)加强实施规划能力建设。将有关法规政策、实施规划所需知识纳入培训计划,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培训,增强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机构相关人员、相关专业工作者实施规划的责任意识和能力。(九)鼓励儿童参
44、与规划实施。儿童既是规划实施的受益者,也是规划实施的参与者。实施规划要听取儿童的意见和建议。增强儿童参与规划实施的意识和能力,实现自身发展。五、监测评估(一)对规划实施情况进行年度监测、中期评估和终期评估。及时收集、整理、分析反映儿童发展状况的相关数据和信息,动态反映规划目标实现情况。在此基础上,系统分析和评价规划目标达标状况,评判规划策略措施和规划实施工作的效率、效果、效益,预测儿童发展趋势。经过监测评估,准确掌握儿童发展状况,制定和调整促进儿童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规划目标实现,为规划未来儿童发展奠定基础。(二)各级妇儿工委设立监测评估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监测评估工作,审批监测评估方案,审核监测评估报告等。监测评估领导小组下设监测组和评估组。监测组由各级统计部门牵头,负责指导规划监测工作和人员培训,研究制定监测方案,收集、整理、分析数据和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