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目录摘要1一、 行政问责制的基本内涵1( 一) 行政问责制的主体1( 二) 行政问责制的客体1( 三) 行政问责制的范围1( 四) 行政问责制的程序1( 五) 行政问责制的结果2二、 中国行政问责制的理论基础2( 一) 人民主权理论2( 二) 社会契约理论2三、 我过行政问责制基础研究存在的问题2( 一) 职责不清和智能交叉, 责任主体难以明确3( 二) 以同体问责为主, 异体问责则薄弱3( 三) 行政范围过于狭窄3( 四) 行政问责制的相关法制不完善3四、 对中国行政问责问题的对策3( 一) 要明确划分权责界限, 制定官员问责标准
2、3( 二) 加强同体和异体问责的完善3( 三) 展开行政问责的范围领域4( 四) 完善行政问责的法律体系4五、 小结4参考文献4行政问责制的理论基础研究摘要 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 贻误行政工作的行为进行的监督和责任追究制度。积极推行行政问责制, 有利于提升中国政府的执行力, 有利于建立新的健康的官场文化, 有利于形成良好的干部选拔和用人机制。当前中国尚处于初步阶段, 还存在着出多问题, 进而提出完善中国行政问责研究的对策, 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关键词: 基本内涵; 行政问责制的理论; 问题; 对策 行政问责制, 又称行政责任追究制度, 主要是指特
3、定的问责主体经过一定的程序, 针对行政机关及其公务员应当履行而没有履行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的情况下, 必须承担否定性后果的一种追究制度。 一、 行政问责制的基本内涵 所谓行政问责制, 是指一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负责人、 该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 不履行或者正确履行法定职责, 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 贻误行政工作, 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 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 一) 行政问责的主体行政问责的主体即由谁来问责的问题。按行政问责主体的内涵, 行政问责制能够分为同体问责和异体
4、问责。同体问责是指对本系统的领导机关及动作人员的内部机构, 异体问责则是指对外部系统的领导机关进行机构、 团体及各人。 ( 二) 行政问责的客体 也称问责的对象, 即向谁问。从理论上来说, 行政问责制主要是从行政机关和行政人员问责, 主要负有直接和间接的领导责任的领导者以及各职能部门的领导, 因此, 我过行政问责制的客体主要有行政机关、 行政机关的领导者以及公务人员三大类。 ( 三) 行政问责的范围是指”问什么”。 行政问责的责任范围是政府行政过程中必须承担的全部责任, 大致由政治责任、 道德责任、 法律责任四个方面组成。在追究责任的过程分为五类: ( 1) 决策失误类; ( 2) 滥用职权类
5、; ( 3) 执行不恰和效能低下类; ( 4) 疏于管理和处理不妥类; ( 5) 有损政府形象的行为。 ( 四) 行政问责的程序 是指”如何问责”。问责中的”问”过程包括质询、 弹劾、 罢免等方面的程序要求。行政问责的程序包括两方面:( 1) 是行政主体必须接受问责主体经常性的质询、 听证等。( 2) 是出现重大行政事故时的问责责任追究, 包括问责启动、 调查处理、 申诉复查、 监督执行、 问责后的等程序制度。 ( 五) 行政问责的结果 就是承担责任的种类与形式。承担责任方式有: 公开道歉、 通报批评、 记过、 记大过、 撤职、 免职; 进行损害赔偿, 给予行政处分。二、 中国行政问责制的理论
6、基础 ( 一) 人民主权理论人民主权理论是资产阶级民主思想的核心, 也是近现代西方国家宪法的思想基础之一。它集中地表示了国家的一切权力归属于人民、 来源于人民并服务于人民的政治理念。人民主权理论的首次完整提出者是卢梭。人民主权的基本原则: ( 1) 国家主权属于人民, 人民是主权的承担者, 人民主权高于一切。卢梭指出, 国家是民众的集合体, 是一个公共的人格。人民是国家权力的唯一来源。( 2) 虽然国家主权属于人民, 可是人民并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 而是政府行使这一权利。政府是主权的执行者, 主要来负责执行法律维护社会和治理政治的自由、 ( 3) 人民能对国家权力进行有效监控, 能对国家权力的
7、非法行使进行及时的监督和抵抗。卢梭认为, 行政权力的担任者是没有任何特权的人民官吏, 如果她们有违法行为, 人民有权立即撤换她们。因此, 在人民主权原则之下, 人民是国家主权的所有者, 政府及其官员只是受人民委托来维持和管理社会, 因此为了防止政府及官员违背授权者的意志和利益而滥用权力, 就必须把她们置于人民的监控之下, 使其对权力的所有者负责。( 二) 社会契约理论社会契约论是一种用契约关系解释社会和国家起源的政治哲学理论。它经过把社会和国家看做人们之间订立契约的结果, 来说明政治权威、 政治权利和政治义务的来源、 范围和条件范围等。社会契约论的思想渊源能够追溯到古希腊早期。后来古希腊哲学家
8、伊壁鸠鲁明确提出了社会契约的思想, 她认为国家和法都是基于契约的产物, 是关于人类福利的约定, 目的是免除人们之间的侵害。近代思想家们的社会契约论一般以自然法学说为基础, 认为人类最初生活在没有国家和法律的自然状态中, 受自然法支配, 享有自然权利。但由于有种种不便, 人们就联合起来, 订立契约, 成立国家, 以便更好地实现自然权利。其中卢梭的社会契约思想, 明确提出了人民监督的思想。卢梭认为, 社会是人们在公正平等的基础上建立的社会契约, 人民把权利交给社会, 自己又从社会获得了同等的权利。社会契约缔结之后, 人民便永远成为国家的立法者, 因此人民是主权者, 政府只是主权的执行者。主权始终属
9、于全体人民, 政府是人民行使主权的工具。这些思想成为后来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理论的渊源, 深刻影响了责任政府的理论与实践。三、 中国行政问责制基础研究存在的问题行政问责作为一种改进机关作风、 提高工作效率的手段, 问题在于, 当前我的行政问责刚起步不久, 去的了一定的成就, 但缺陷也日益暴露。( 一) 是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 责任主体难以明确 行政问责制的一个重要的政治基础, 就是对于每一个行政人员的权力与责任要有一个明确的划分, 拥有清晰的责、 权、 利, 合理地配置和划分行政权力。由于当前中国政治体制和行政体制改革不到位,导致当前中国党政关系错综复杂, 职责不清和职能交叉, 使得责任落实和责任
10、追究过程中责任主体难以明确。主要表现党政之间、 不同级别之间、 正副职之间的三个方面: ( 1) 党政不分; ( 2) 正副职之间的责任划分不够明确。 ( 二) 以同体问责为主, 异体问责则薄弱 同体问责是指在行政组织体系内, 具有隶属关系的上级行政机关对下级行政机关的官员或公务员的问责行为。异体问责是指来自于行政系统之外的问责。由于相关法律规定的缺失,中国当前的行政问责,以同体问责为主, 主要是由党委和政府来实施行政问责,问责的制度依据主要是党的文件和行政机关的行政法规、 规章及其它规范性文件, 异体问责对比较薄弱。 ( 三) 行政问责内容过于狭窄。 从行政问责的严格定义出发, 我们能够看到
11、对官员的问责范围是相当广泛的, 既包括其组织职位范围内的行为, 也包括其社会范围内的行为。当前, 中国范围较小, 主要表现在: ( 1) 行政问责仅仅停留在人命关天的大事上, 对影响力、 破坏力大的所谓小事却不问责。( 2) 是行政问责仅仅限于安全事故领域。( 3) 行政问责只是针对滥用职权的违法行政行为, 而不针对无所作为的行政行为。( 4) 是问责只是针对经济上的过失, 而对政治等其它领域的过失却不问责行政问责的配套制度难以到位。( 5) 是问责仅仅局限于执行环节而不问责决策和监督环节。 ( 四) 行政问责制的相关法制不完善。 当前行政问责制适用的法规、 条例比较多, 但多散见于各种政策文
12、件中, 没有一部专门的法律对其强制规定。部分法律法规缺乏操作性, 导致面临实际问题时执行难的问题。问责主体缺乏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行政问责的决定权掌握在行政领导手里, 容易受个人好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四、 对中国行政问责制问题的对策 行政问责制在中国刚刚开始, 还未真正成熟, 因此, 必须在实施进程中进一步完善, 理论上深入探索。( 一) 要明确划分权责界限,制定官员问责标准。 理划分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 政府纵向与横向部门之间以及部门内部各岗位之间的职责权限, 建立科学的岗位责任制, 结合具体的工作部门明确问责范围、 对象和条件, 用程序来保证问责制的健康发展; 对于党政交叉任职的情况,明确
13、政府官员分工的同时,应该公布党委负责人的分工,并接受与政府官员同样的问责和追究; 确定接受问责的行政机关或其行政人员应该追究何种行政责任。( 二) 加强同体和异体问责的完善行政问责应该是同体问责和异体问责的双重结合。经过以下几个步骤: ( 1) , 强化人大的监督制约职能。( 2) 要加强媒体的舆论监督。要增强新闻媒体的独立性, 加快保障新闻自由报道的立法, 更好地发挥舆论监督作用。( 3) 要强化民主党派、 公民团体和公民个人对政府的监督。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公共事业管理公众参与机制, 发挥其参政议政的职能。( 4) 加强党内监督, 保障党对政府的监督和问责。( 三) 展开行政问责范围的领域行政
14、问责作为一种监督行政权力的法律制度, 应当具有广泛的适用范围。因此要突破事故事后责任追究的局限, 拓宽行政问责的适用范围, 对在决策、 用人、 监管、 工作绩效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领导责任都要予以追究, 严格要求官员及公务员公正执行公务、 恪尽职守、 不谋私利。问责不能仅仅局限于经济领域的安全事故, 对政治等其它领域的事故也要纳入问责范畴; 不但问行政责任, 还要问法律责任、 政治责任和道德责任。 ( 四) 完善行政问责的法律体系当前, 虽然中国各地政府制定了一些关于行政问责的条例、 规定, 但尚未有一部关于行政问责的全国性法律, 这导致各地政府问责状况参差不齐, 问责标准大相径庭的局面。各地问
15、责办法不统一, 从问责对象到承担责任的方式都存在较大差异。应尽快完善行政问责的各项规章制度, 以提供一套科学、 统一、 规范的问责依据, 早日实现行政问责在整个国家范围内的法制化、 制度化。 五、 小结 实行行政问责制是中国建设责任政府和法治政府的具体体现, 同时也进行政管理体制的重要内容。进几年来, 中国的各级政府在行政问责制方面进行了探索和初步实践, 取得了阶段性的进展, 但没有达到预期的实践效果。中国的行政问责制在实施的过程中存在着许多的问题缺陷, 如: 问责体制的范围太窄; 问责体制的法律建设不完善; 责任追究刑事不全面、 弹性大等。其中的原因也非常复杂, 既有政治方面的问题, 也有制
16、度设计方面的问题等等。针对中国行政问责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本文在明确问责制、 行政问责制的基本概念, 论述实施了行政问责制的理论基础。然后具体的对问责制存在的问题, 进行叙述和详细的完善对策。最后, 随着中国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 社会发展不断的完善, 政治文明程度的不断提高, 行政问责制的不断完善, 责任政府和法制政府在不久的将来一定会实现。 参考文献: 1薛瑞汉:中国行政问责制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研究J国家行政学院学报, ,( 3) 。 2方舒:关于中国行政问责文化的思考J重庆教育学院学报, ,( 9) 。 3刘敏军:当代中国行政问责制度的发展:成就、 问题与对策J成都行政学院学报, , 。 4
17、史辉:中国实施行政问责制度存在的问题与采取的措施J南都学坛, ,( 6) 5法卢梭.社会契约论M.北京: 商务印书馆, 1982.6法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M.北京: 商务印书馆1982.7周亚越.行政问责制研讨M.北京: 中国检察出版社, .368宋涛.行政问责概念及内涵辨析J.深圳大学学报( 人文社会迷信版) , ( 2) : 44.9姜晓萍.行政问责的体系构建与制度保证J.政治学研讨, ( 3) : 70.10程样国, 黄晓军.行政问责制的主体及其保证机制研讨J.江西社会迷信, (9):220.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 设计) 初稿题 目_姓 名 _ 教育层次_学 号 _ 省级电大_专 业 _ 市级电大_指导教师_ 教 学 点 _山东广播电视大学毕业论文( 设计) 评审表题 目_姓 名 _ 教育层次_学 号 _ 省级电大_专 业 _ 市级电大_指导教师_ 教 学 点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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