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8 ,大小:17.41KB ,
资源ID:4557665      下载积分:6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557665.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docx

1、综合农贸市场管理制度市场食品安全制度一、市场内商品经营户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严禁销售有毒、有 害、污秽不洁、腐烂变质、霉变食物、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水产及 其制品。二、市场坚持定期使用食品检测设备对市场内经销的食品进行检测,检 测不合格的食品不得上架销售。三、对经检测认定不符合安全质量标准的食品,必须采取临时性控制措 施,并及时将被控制的检测样品送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进行复检,经复检 最终认定对人体有害的不合格食品,应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市场退出;属 假冒伪劣食品的报相关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四、市场主办方要监督经营户严格做到隔离无污染操作,坚持每天对摊 位进行清洗消毒,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效的健

2、康证,严格执行食 品卫生法的规定;食品经营户在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五、市场主办方要督促食品经营户实行索证索票工作,经营户要根据有 关规定严格执行,做好进货台账,记录进货渠道。六、畜禽及肉品经营户必须从批准设立的定点屠宰场购进肉类及其制品, 并在摊档明显位置张挂肉品的检疫检验合格证明;鲜活家禽经营者营业 时要落实安全防护措施,穿戴罩手套等防护品,销售和屠宰分离并分 别由专人负责。七、经营直接入食品及熟食制品的,应具备防尘、防蝇、防鼠设施, 从业人员持有健康合格证明。市场文明经商公约为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广大经营户的合法权利,将龙里综合 农贸市场建设成为国家级文明市场”,制订本公约,

3、凡入场的经营户必 须自觉严格遵守、履行以下责任:一、依法经营、礼貌待客、诚实守信、维护消费者权益,严禁欺行霸市、 哄抬物价。对辱骂、殴打消费者的行为须登报道歉,直至追究法律责任。二、持证上岗、挂牌经营,经营户应持摊位号、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 等有关证件,方可开展经营,证照应按照规定悬挂,随时接受检查。三、货真价实。禁止出售腐烂变质、掺杂使假和过期的商品。严禁死因 不明的畜、禽上市,食肉、活禽必须经检疫后方可上市,不准出售打水 浸水食肉、蔬菜。违者将按工商管理法规查处,情节严重者给予停业整 顿或清退出市场,并扣除保证金,违反法律法规的移交有关部门处理。四、遵纪守法、严禁在市场内酗酒、打架、斗殴、

4、赌博和搞封建迷信活 动,不准出售国家明令禁止上市的商品。五、计量准确、明码标价,使用统一的标价牌和标价签,严禁不标价、 乱标价,统一使用法定计量单位、计量器,严禁使用非标称,严禁缺斤 少两、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计量误差大于40克者,将责令经营者 在市场内的公示栏”公开检查。六、爱护市场,创造良好的经营环境,市场内每个摊位必须备有一个密 封垃圾桶、一把扫帚、一个苍蝇拍、一块抹布。实行摊前三包”(包卫 生、包商品摆放整齐、包无四害);经营熟食品、半熟食品的经营户必 须穿戴卫生防疫部门规定的统一工作衣帽,个人卫生要整洁干净,摊位 须设置有效的防蝇防尘设备,加工方要符合食品卫生法的要求;不 准在市场

5、内乱丢肉皮、菜屑、塑料袋、包装纸等污物、杂物及乱倒污水; 经营户对自己摊位周边三天进行一次卫生大清扫,经常保持摊区整洁, 保证不形成卫生死角。七、规范经营秩序,货物、用品、用具要摆放整齐,严禁占道经营,严 禁将货物堆放于摊区以外,禁止在摊位周边增设零摊、边摊、挤占公共 通道。八、自觉维护市场设施,严禁私自改表,损毁市场设备、设施、不安规 定用水用电,严禁私自安装电表、水表、私自牵、搭电源线、架接水管。九、严格遵守消防法规,严禁在市场内使用明火炉具、液化气及电加热 器具;场内严禁喷灯烧肉等危害公共安全,造成场内环境污染的行为, 自觉维护消防设施、设备、严格遵守消防法规;十、按时交纳摊位租金及其它

6、应缴费用,延期交纳按每天5 10元加收 滞纳金。乙方如需停业应先向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停业手续。1、经市场管理办公室办理停业手续后摊位租金及应缴费用仍由经营户负担;2、经营者停业不报市场管理办公室且不办理停业手续,超过15天不交 费者,市场管理办公室可以从经营户交纳的保证金中扣除,并有权立即 收回摊位另行安置。十一、经营户自备使用的各种车辆应按市场管理办公室规定进出市场及 停放,不得在市场通道或市场周围乱停乱放,影响市场的正常秩序。十二、实行计划生育、严禁超生、超孕。经营户及从业人员一旦违反计 划生育政策,按照国家有关政策严肃处理。十三、经营户不得带儿童进入市场玩耍、游戏,如造成意外事故由经营

7、户自行负责。十四、不服从市场管理,妨碍市场创建全国文明市场”活动的经营户, 市场管理办公室将采取帮助、教育、批评、警告等方式进行处理,并予 公示。处理后仍不能改正的,市场管理办公室有权终止违反公约者在市 场的摊位租赁合同,将摊位收回后进行公开安置;十五、涉及违反相关法规的,由市场管理办公室移交相关工商、公安、 城管、消防、卫生、防疫、环保、计生等职能部门依法处理;十六、政府或有关部门的市场管理规定或法规出台后以政府或有关部门 的规定和法规为准,本公约中与之相抵触的条款自然失效。市场准入管 理制度为加强市场经营和食品流通管理,更好地规范市场食品准入管理方式, 建立食品安全长效监管机制,确保人民群

8、众消费安全,结合市场管理工 作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一、经营户准入管理1、具有与经营项目要求相符的证件(工商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经营人与登记内容相符。2、具有经营项目必备的器具。3、经营项目符合市场划行规市的要求。4、无经查实的消费者投诉。二、食品准入管理1、市场主办方对重点食品(蔬菜、鲜肉、活禽)推行索证备案管理。2、鲜猪肉必须经检疫部门检疫和生产商检疫,凭检疫证和检验合格证方可进入市场销售。3、农副产品和袋装食品经营者在进货时,负责食品进货索证、索票查证工作,对证件的有效合法性进行审查,并承担连带责 任。建立商品进货台账和销售台账,以备工商部门检查。4、设有快速检测

9、室的市场定期进行食品质量检测,对 检测不合格的食品报质量监督管理部门验证后实施退市处理。市场食品安全质量责任制度1、严格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验明商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2、采取相应的措施,保持销售产品的质量。3、不销售失效、变质的产品。4、销售产品的标识应当符合产品质量法相关之规定。5、不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 销售。市场活禽摊区管理制度1、市场管理人员每天对上市活禽情况进行检查和数量登记,未经检疫 的活禽产品严禁进入市场销售。2、活禽产品的宰杀必须到宰杀间进行,销售人员和宰杀人员要有明显 的区分标志,不得相互交叉。3、不得在市场内使用煤火炉灶具,不得使用松

10、香烫拔禽毛,不得占用 通道堆放商品和晾晒禽毛。4、每天收市时,经营户必须自觉将自己的经营区域或宰杀区域的污物 和粪便清扫干净,以便市场消毒人员进行彻底冲洗消毒。5、经营户若发现禽只出现异常的死亡或可疑症状时,须及时向市场管 理人员报告或直接向龙里县兽医卫生监督检验部门报告。市场环境卫生制度为加强市场卫生管理,搞好市场卫生及消毒工作,以保障和维护广大经 营者和消费者的身心健康,结合实际,制定本制度。一、市场主办方负责市场的日常卫生清洁工作,并配备专职的保洁员, 实现网格化管理”。二、市场必须坚持每天清扫,由保洁员在当天收市后清扫、冲洗,做到 场内无过夜垃圾;市场内所有摊位在当天收市后要刷洗干净,

11、定期用消 毒液擦洗。三、市场必须坚持每周进行一次灭蝇、灭蚊、灭蟑螂、灭菌等防疫消杀; 对防疫消毒要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检查。四、各类经营设施保持清洁,定期消毒、清洗并做到防蝇、防尘、防蟑 螂、防鼠,保持市场内空气流通,通风换气。五、厕所清洁通风,每日打扫并消毒,落实厕所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六、市场要坚持经常性的卫生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经营户搞好清洁保洁 工作,并做好宣传教育工作记录备查。市场计量管理制度一、市场内的经营户必须自觉遵守国家计量法律法规及制度.二、对新进场的经营户所使用衡器,必须具备法定计量检定机构的合 格证,才能进场经营。三、经营户如需要更换新衡器,必须购买有CMC标志(生产

12、计量器具 许可证)的衡器,且经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检定合格才能使用,以确保计 量的准确可靠。四、场内禁止使用国家已明令淘汰的杆秤。五、场内必须依法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严禁用斤”、两”等作计量 单位标价,做到标价内容真实、准确、规范。六、场内严禁使用无检定合格印证或超过检定周期以及检定不合格的商 用衡器,违者将交由质监部门处罚。七、场内设置经检定合格的公平秤,营造公平、公正的计量环境,维护 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八、市场内使用商用衡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强制检定的工作计量器 具检定办法,由质检部门实行定点定时强制检定。九、商用衡器的检定,由法定的计量机构检定,各经营户必须积极配合。十、贴在衡器上的强检标

13、签,各经营户必须妥善保管,以便有关部门检 查。市场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一、本市场在检验产品时将检查该产品的相关合格证;如果产品没有相 关合格证明,本市场将拒绝货物进场销售经营。二、验明产品的其他标识,包括检查购进产品的名称、生产厂名、厂址、 产品的规格、等级、所含主要成分、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失效日期、警示标志、中文说明等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要求。对于标识不符法律法规要求的产品, 本市场拒绝进货。三、本市场除了验明产品合格证明和其他标识以外,还对大宗货物进行 质量检验,或者委托依法设立的产品质量检验机构进行检验。四、本市场经营户购进的货物要按批次向供货人索取食品质量检验证明、 检疫证明,对无票、无证、手续不全或无法证实是合法来源的食品要予 以退回,不予进货。五、本市场经营户与初次交易的供货人交易前,先索取、查检其相应的 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卫生许可证、商标注册证并保存复印件,以后 每年核对一次。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