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验科值班及交接班制度(一)职责1. 工作人员:严格遵守本规定,做好本职工作。2. 科室负责人:监督全科室人员遵守此规定,对于违背本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二)具体要求1. 值班岗位包括中班、调班、夜班和节假日值班。因单独值班,更须加强责任心,严守岗位,自觉执行操作规程,热情接待病人。2. 准时上、下班,坚守岗位。因工作外出,要留言或通知相关部门(如院总值班、急诊科),说明外出时间、去向和原因。事成后及时返回。3. 按规定交接班。中班可头交班;其它班须按规定事项书面交接并签字。4. 上班后检查仪器、试剂和器材,随时准备接待病人。检验随叫随到,在规定时间内出具报告,必要时电话通知。急诊多时,分轻重
2、缓急进行检验,并向临床和病人耐心解释。5. 工作认真负责,接收标本时核对病人姓名及申请单;若有疑问,应及时复查和同临床联系;出具报告时复核并签字;住院化验和危重急诊化验,必须注明收样、报告及电话通知时间,并登记结果和有关内容。6. 如遇到病员多、标本量大,无法独自完成时,可调机动,不能解决的问题,视情况及时请示院总值班、科室二线班或主任协助解决。7. 要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为病人和自己提供良好的就医和工作环境。8. 下班前维护和检查机器,检查试剂和器材,整理桌面,打扫清洁。清理当班的化验单及收据,住院部化验单要及时记账。当班工作一般当班完成;未完成的标本和工作要作交接。9. 值班涉及血库的工作,参照血库工作职责执行。(三)相关记录值班登记本、交接班登记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