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装工程师岗位职责第一条:服从项目负责人的工作安排。第二条:负责审核施工单位场地临时施工用电、用水方案。第三条:参与对施工单位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安装工程内容的审核,提出审核意见。第四条:参与组织施工图水电部分的自审、会审和技术交底。第五条:参与协调水、电、气、弱电系统及综合管线的设计与评审。第六条:参与设备的选型、设备生产厂家的考察及主要材料品牌的选择。第七条:组织安装方面专业技术方案的讨论评审。第八条:组织检查安装工程施工情况,协调处理施工存在的问题。第九条:检查监督监理单位安装监理人员的工作,并对其进行评价。第十条:参加分管工程的监理例会。第十一条:做好施工管理日记,记录工程现场施工日常
2、管理日志。第十二条:参与处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安装质量问题,提出处理意见并监督落实。第十三条:协调处理分管工程安装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类问题及关系。第十四条:做好安装工程的成本、质量、安全、进度控制。第十五条:负责对施工单位上报的安装类甲供材料进行审核、签证。第十六条:负责对进场的安装类甲供材料的数量进行验收。第十七条:负责分管工程的安装工程(含甲方分包工程)进度款的审查。第十八条:落实处理解决分管工程的各类安装变更、签证、索赔工作。第十九条:参与工程分部分项验收和竣工验收,并在验收前对安装部分进行预验,对安装项目负责。第二十条:组织检查、监督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安装工程竣工验收资料的整理。第二十一条:参与分管工程安装部分的质量等级的评定工作。第二十二条:办理安装工程移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