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检维修作业挂牌管理制度1、目的为规范炼钢厂检维修作业挂牌程序,强化作业过程中确认制落实,避免因误操作、误送电所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炼钢厂内的要害岗位及主要机械、电气设备的检维修作业。3、术语及说明3. 1操作揭示牌:是生产运行人员有权操作设备的唯一指令标牌,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确认制,无操作揭示牌者不准操作设备。3.2检修揭示牌:是检修人员在检修时,为确保安全,而设立的提示标牌。3.3 级停电:是指在检维修作业时,为确保设备不发生误送电和误操作,由相关人员对设备的现场操作电源实施可靠切断的操作。3.4二级停电:是指在检维修作业时,当一级停电不能有效避免发生误送
2、电和误操作事故时,供、配电单位对电气控制室相应控制柜实施可靠切断的操作。3.5设备运行停电牌:是供电单位按照用电单位或检维修单位要求,实施停电操作后的指令确认牌。其直接参与设备控制。3.6设备检修停电牌:是检维修单位和用电单位分别实施一、二级停电操作后,而设立的警示标牌。其直接参与设备控制,具有“禁止合闸”和“禁止操作”的双重警示功能。3.7安全生产确认制:就是确认、确信、确实的总称,即在每次操作和动作前对欲操作的对象,必须做到确实认定,确实可行,确实准确的去执行。3.8确认制的内容:包括操作确认制、联系确认制、行走确认制、停、送电确认制等。4、基本要求4.1厂内要害岗位及主要机械、电气设备的
3、检维修作业必须执行操作揭示牌和检修揭示牌互换制度。4. 2检维修作业项目中涉及的主要机械、电气设备,必须根据其工艺技术性能,选择实施一级或二级停电操作,严禁用设备急停代替停电操作。4.3由点检员、生产运行人员进行的设备设施检查、调整作业以及生产运行前准备、故障性停机等相关作业,不执行检修揭示牌和操作揭示牌互换制度。但必须根据作业情况,选择实施一级或二级停电操作,并相应挂设备检修停电牌。4.4 一级停电操作指令的下达和实施,由设备检修单位负责,由检修人员和点检人员共同确认准确性。4.5二级停电操作指令的下达、实施和确认,按照本钢炼钢厂供、配电系统停、送电联系确认制度(补充意见稿)中,有关“高、低
4、压供、配电系统停、送电联系确认要求”执行。5、挂牌管理5.1操作揭示牌是操作设备的唯一凭证,无操作揭示牌者一律禁止操作设备。设备操作人员将操作揭示牌交给其他人员后,就失去了操作设备的权力。5. 2 台设备只能有一个操作揭示牌,操作揭示牌是交接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并随同设备一同交接班。多点操作设备的操作揭示牌由主操作室保管。5.4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操作揭示牌应挂放在生产操作室固定位置(操作控制系统揭示板),由生产运行人员负责保存、管理,未经生产运行班长同意不准擅自从揭示板上取走。如需要取走,操作揭示牌由取走人员保管,取走人送回。5. 5在正常生产情况下,检修揭示牌和设备检修停电牌应当存放在设备检
5、修单位。由检修单位负责保管,检修人员接到检修指令之后,应向本单位索取检修揭示牌和设备检修停电牌,检修结束后负责交回。5.6检修开始前,点检人员、检修人员和生产运行人员应对照检修工作票,明确检修内容、检修条件和检修起止时间等,然后经由点检员提出申请,由生产运行人员进行操作揭示牌和检修揭示牌互换并摘挂。5.7揭示板上未挂检修揭示牌,操作揭示牌未从揭示板上取走,设备检修停电牌未挂的,不准检修。5.8确认检修结束,必须待所有作业人员全部撤离到安全区域后,方可取下设备检修停电牌”,互换回各自的操作揭示牌、检修揭示牌。多个检修工种在同一台设备上进行检修时,应当明确一人负责办理工作牌交换手续,并负责保管操作
6、揭示牌。多个检修单位在同一台设备上进行检修时,检修揭示牌和设备检修停电牌必须由各检修单位分别悬挂,操作揭示牌由第一个挂牌检修单位负责保管。先行完成检修任务的检修单位,可先行摘走本单位的检修揭示牌和设备检修停电牌。若该检修单位持有操作揭示牌,在摘走设备检修停电牌和检修揭示牌的同时,其持有的操作揭示牌必须经由业主单位检修负责人交给下一家检修单位负责人保管。依次类推,至涉及该设备的全部检修结束,检修揭示牌和设备检修停电牌全部摘除后,方可进行工作牌互换。任何一个检修揭示牌或设备检修停电牌未摘除,生产运行人员都绝对禁止挂回操作揭示牌。5.11操作揭示牌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立即报告,未经补发前,该设备禁用
7、,特殊情况须经相关人员确认并经主管领导同意,并办临时手续方可使用。5.12 一台设备如有单机或部分设备进行故障处理,操作人员将操作揭示牌交出后,也无权操作其他设备,以免操作时其他设备伤害检修人员。5.13检维修过程中的二级停电操作,必须严格执行挂双停电牌制度。即当供电单位按调度指令停完高、低压电后,供电单位必须在停电后的高、低压柜上挂设备运行停电牌,检修单位必须在停电后将设备检修停电牌送到上一级供电所挂到对应高、低压柜上。送电时,供、配电单位必须检查确认检修单位所挂的设备检修停电牌是否已摘除,否则不能送电。并做好记录。多项目多组作业需在同一电源处停电的,需分别挂牌和摘牌。任何一个设备检修停电牌
8、未摘除,均绝对禁止摘设备运行停电牌。情况未明、确认未清的情况下绝对禁止擅自停电、送电。执行“谁挂牌,谁摘牌”制度。并做好相关记录。6、未尽事宜参照本钢炼钢厂检维修安全管理规定和本钢炼钢厂供、配电系统停、送电联系确认制度(补充意见稿)执行。7、登记制度生产运行控制室、供配电控制室或岗位必须建立检维修作业挂牌登记台帐。作业前,生产运行、点检员、检维修三方共同确认现场具备安全作业条件后,在台帐上签字。8、各单位应结合本制度,明确细化本单位“操作控制系统揭示板内容”和检维修作业挂牌管理实施细则。9、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检维修作业挂牌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防止检维修期间能量意外释放和误操
9、作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进行检维修活动时,应当对可能意外释放的能量、误操作进行上锁并悬挂警示牌,为了规范上锁挂牌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所属企业、以及在集团及所属企业作业的所有单位。本制度不代替作业前、后安全确认制度、工作票制度。第三条术语及定义一、危险能量可能造成人员伤害或财产损失的物料、设备含有的能量,主要是指电力、液压、气动、化学、热能或其他形式的能量,包括电能、重力能、液压、弹簧力、气体压力、蓄能器储能、动能、热力、化学反应热、风力、风力造成的粉尘、化学物质燃烧性、毒性、腐蚀性、辐射能等。二、隔离借助特定的隔离装置使得设备不能运转或危险能量、物料不能释放的措施和
10、活动。三、安全锁用来控制危险能量(或物料)传递(或释放)的安全器具,包括个人锁、集体锁、集体锁箱、上锁设施。1、个人锁由作业者本人专用,用于锁住锁箱或单个隔离点的、标有本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的安全锁。个人锁每人一锁一匙。2、集体锁用于锁住隔离点,保护参加检维修所有人员不受能量意外释放伤害的安全锁。一个检修项目有多个能量源的,每个能量源都要切断上锁,一把锁锁住一处能量源。集体锁一把锁一把钥匙。3、集体锁箱存放集体锁钥匙,让参与检维修的员工用个人所锁住集体锁钥匙的专用箱。集体锁箱上可悬挂警示牌并附标签,提示上锁原因、上锁的系统或设备名称、编号、日期等信息。4、上锁装置为了实现有效上锁的辅助器材,包括锁
11、扣、锁套、链条等。四、能量隔离警示牌标明控制危险能量和物料隔离点、作业信息,警告他人不得操作的提示牌,悬挂于集体锁箱和隔离点上。警示标牌应标明上锁日期、隔离点及理由、上锁人姓名、联系方式、危险,禁止操作、禁止操作有人工作字样。五、特许操作人经专门培训具备某项技能、从事专门作业的人员,如电工、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等。例如电器柜上锁只能由电工进行,起重设备能量隔离上锁由起重工进行等。六、作业人员参与检维修作业的人员。第二章管理要求及工作程序第四条管理要求:一、进行检维修作业时,为避免设备设施或系统内蓄积危险能量或物料意外释放,对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必须进行风险辨识、隔离并上锁挂牌。确保参与检修的任何人只
12、要不打开个人锁,就无法解除隔离点锁定。二、能量隔离上锁挂牌后,应通过检测和验证,确认危险能量和物料已去除、释放或已被隔离,否则所有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来源都应认为是没有被消除的。三、充分沟通。作业前、作业中维修与现场作业人员应充分沟通;作业完成后、恢复能源前应充分沟通;团队作业应充分沟通;交叉作业应充分沟通;换班必须换锁并充分沟通。四、正常解锁必须先确认,后解锁;特殊解锁,必须经过确认、审批。五、参与检维修作业项目的所有人员必须人人上锁,整个作业期间(包括交接班),应始终保持上锁挂牌,上锁必挂牌。人员替换时,被替换人监督新加入者完成风险辨识并经作业项目负责人考核合格,按上锁挂牌制度从头检查并上锁、
13、重新填写警示牌信息挂牌;经项目负责人同意,被替换人方可取下个人锁离开现场。增加人员时,作业项目负责人组织新加入者完成风险辨识并经作业项目负责人考核合格,按上锁挂牌制度从头检查并上锁、重新填写警示牌信息挂牌。换班时,交班负责人应将能量隔离的原因、隔离方案详细告知接班人员,接班负责人确认每一名接班人员了解了本次检维修作业的风险和防范措施后,换锁并重新填写警示牌标签挂牌。换班必换锁。第五条上锁挂牌程序:作业前安全风险辨识-编制能量隔离方案并告知-隔离上锁挂牌验证检维修作业解锁。必须按顺序进行,不得打乱或越过任何一个程序。一、风险辨识分析。检维修作业前,检维修项目负责人应当召集全体作业人员和属地人员对
14、检修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进行辨识和分析确定作业区域内设备、系统或环境内所有的危险能量和物料的来源、类型及防控措施。二、编制能量隔离方案。检维修项目负责人组织对辨识出的危险能量和物料及可能产生的危害,编制隔离方案,明确隔离方式、隔离点及上锁点清单。隔离点的辨识、隔离及隔离方案制定应由属地人员、作业人员或双方共同确认,隔离措施应告知受影响的所有人员。编制隔离方案,选择隔离装置时应控制以下问题:(一)按钮、选择开关和其它控制线路装置不能作为危险能量隔离装置。(二)控制阀和电磁阀不能单独作为物料隔离装置,如果必须使用控制阀门和电磁阀隔离,应制定专门的操作规程确保安全。(三)应采取措施防止因系统设计、配置
15、或安装等原因,造成能量可能再积聚(如有高电容量的长电缆)。(四)系统或设备已储存了能量(如弹簧、飞轮、重力效应或电容器)时,应释放贮存的能量或使用组件阻塞。(五)在复杂高能电力系统中,应考虑安装防护性接地。(六)可移动的动力设备(如燃油发动机、发动机驱动的设备)应采取可靠的方法(如去除电池、电缆、火花塞电线或相应措施)使其不能运转。三、隔离上锁挂牌。根据上锁点清单,对已完成隔离的隔离设施选择合适的安全锁具,对不同种类的能量进行隔离,填写警示标牌,对上锁点上锁挂牌。不同情况下上锁方式规定:(一)单人作业单个隔离点上锁:作业人员用个人锁对隔离点进行上锁挂牌;需要特许操作人操作方可隔离的,断电或隔离
16、工作由特许操作人实施,作业人员在特许操作人指定的地方上锁并挂牌。(二)单人作业多个隔离点上锁:特许操作人隔离能量,作业人员在特许操作人指定地方使用集体锁对多个隔离点上锁,集体锁钥匙放置于同一锁箱内,作业人员个人锁上锁于锁箱。(三)多人共同作业对单个隔离点上锁方式有两种:(1)所有作业人员将个人锁锁在隔离点上;(2)使用集体锁对隔离点上锁,集体锁钥匙放置于锁箱内,所有作业人员将个人锁上锁于锁箱。断电上锁只能采取方式(2),不得采用方式(1)。(四)多人共同作业对多个隔离点上锁:使用集体锁对每个隔离点上锁,多个集体锁钥匙放置于同一锁箱内,所有作业人员个人锁上锁于锁箱。四、验证。上锁挂牌后要验证危险
17、能量和物料已被隔离、释放或去除,可通过以下方式验证:(一)观察压力表、视镜或液面指示器,确认容器或管道等贮存的危险能量已被去除或阻塞。(二)目视确认连接件已断开,转动设备已停止转动。(三)对于暴露于电气危险的工作任务,应检查电源断开点明显且经测试无电压存在。(四)有条件进行试验的,应通过正常启动或其他非常规的运转方式对设备进行试验。在进行试验时,应屏蔽所有可能会阻止设备启动或移动的限制条件(如联锁)。对设备进行试验前,应清理该设备周围区域的人员和设备。五、解锁。解除能量隔离锁具的过程称为解锁,解锁分为正常解锁和非正常解锁两种情形,必需严格按照如下程序进行:(一)正常解锁:作业完成后,确认设备、
18、系统符合运行要求,由上锁者本人解锁,为正常解锁。正常解锁,作业人直接在隔离点上锁的,作业人确认无误后,直接解锁。使用集体锁隔离的,作业项目负责人确认设备、系统符合运行要求,所有人员解锁后,特许操作人按照上锁清单逐一确认并解除集体锁及标牌。(二)非正常解锁:上锁者本人不在场或没有解锁钥匙时,他人解开、移除、或者拆除其锁具,均为非正常解锁。非正常解锁具有较高危险性,必须与锁的所有人取得联系并取得其允许,或者经专业人员、上锁着所在部门双方主管对下述事项确认后方可解锁。(1) 确知上锁的理由(2) 确知目前的工作状况(3) 检查过相关设备(4) 确知解除该锁及标牌是安全的(5) 该员工回到岗位,告知其
19、本人第三章能量隔离锁具及警示牌的管理第六条上锁、挂牌设施应在相应工作环境中足够经久耐用。第七条锁具应足够牢固,除非用强力机械破坏外不至于被移除或失效。集体锁、上锁装置应集中保管,存放在便于取用的场所。集体锁应在锁箱的上锁清单上标明上锁的设备名称及编号、日期、上锁原因等信息。锁和钥匙应有唯一对应的编号。个人锁和钥匙归个人保管并标明使用人姓名,个人锁不得相互借用。第八条能量隔离警示牌的设计应与其它标牌有明显区别,警示语、颜色和图形应符合国家标准。警示牌应标明上锁人姓名、联系方式、上锁日期、隔离点及理由。警示牌标注的信息不能涂改,一次性使用,并满足上锁使用环境和期限的要求。第九条使用后的警示信息标签
20、应集中销毁,避免误用。能量隔离危险警示牌除了用于指明控制危险能量和物料的上锁挂牌隔离点外,不得用于任何其他目的。第十条为了减少因非正常解锁拆毁锁具造成的损失,安全锁具可以有备用钥匙,如果保存有备用钥匙,应制定备用钥匙控制程序,原则上备用钥匙只能在非正常拆锁时使用,其他任何时候,除备用钥匙保管人外,任何人都不能接触到备用钥匙。第十一条禁止私自配制安全锁具备用钥匙。第四章例外事项的管理第十二条为确保作业安全,作业人员可要求增加额外的隔离、上锁挂牌措施。作业人员对隔离、上锁的有效性有怀疑时,可以要求对所有的隔离点再做一次测试。第十三条在特殊情况下,如特殊尺寸的阀门或电源开关无法上锁时,经确认,并获得
21、书面批准后,可只挂上警示标牌而不用上锁,但应采用其它辅助手段,达到与上锁相当的要求。第十四条上锁设施的选择,除应适应上锁要求外,还应满足作业现场的安全要求。第五章罚则第十五条检维修作业前,作业项目负责人未组织属地人员、全体检维修人员进行作业项目风险辨识,或者风险辨识走形式、走过场的,未编制能量隔离方案并经属地人员、作业人员共同确认的,属违章指挥,立即撤职并予以通报。第十六条检维修作业人员未参加风险辨识熟知本项目存在的安全风险和预防控制措施即进行作业的,为违章作业,任何人有权制止违章作业,项目负责人应立即纠正其违章行为,对其批评教育并将其违章事实记录在案,并由违章者签字。第十七条拒不使用个人锁具
22、、执行上锁规定,即为不服从用人单位工作安排,根据情节轻重,按照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处罚。第十八条检修设备所在单位人员拒不参与风险辨识、能量隔离方案确认的,即为不服从工作安排,根据情节轻重,按照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处罚。第十九条检维修完毕,未及时解锁影响生产的,初次违反,给与批评教育,再次违反,扣罚工资 元。第二十条未严格按照本制度审批、确认,擅自非正常解锁的,为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予以开除。造成安全事故的,开除并移交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追偿其造成事故给企业造成的损失。第二十一条私自配制安全锁具钥匙未造成事故后果的,罚款 元;造成不良后果的,开除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第二十二条借用他人个人锁的,发现一次,罚款 元。第二十三条备用安全锁钥匙保管人未履行或未恰当履行职责,造成备用钥匙流失未造成不良后果的,发现一次,罚款 元;备用钥匙被用来非法解锁的,对保管人、解锁人各罚款 元。备用钥匙被用来非法解锁造成事故或不良后果的,追究保管人及其管理部门负责人的管理责任,追究使用人的法律责任。第二十四未经许可擅自移除能量隔离警示牌的,罚款 元。第二十五条违章指挥人的上级单位未对违章指挥者进行处罚的,按照包庇违章违纪行为,给与其单位负责人降职并追究其单位负责人管理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第二十七条本制度由集团安全环保部负责解释。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