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城建局百日行动检查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从20XX年6月10日起至9月30日,组织开展建设领域百日安全生产大检查行动,特制定市城建局“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一、行动目标通过开展“百日整治行动”,切实加强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一步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厉打击违法违规施工,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和遏制建筑起重机械、深基坑、高支模、脚手架等安全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社会稳定发展创造良好环境。二、组织领导我局成立市建筑施工“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小组成员如下:领导小
2、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在局建筑业股,主任由同志兼任,联系电话。三、整治重点1深化建筑施工模板工程、外脚手架和建筑起重机械、预拌砼和现浇砼结构工程等三个专项整治,落实安全防护措施;2督促工程参建各方主体落实责任,重点抓好建设单位履行工程项目管理职责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总监到岗履职情况;3规范施工现场管理,强化隐患排查治理,确保重大隐患得到整治;4落实企业标准化创建主体责任,加大工程技术人员和一线操作人员的培训教育,严格按照规范、标准及标准化示范图集施工,提升标准化施工水平;5深化“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对在建工程规避监管、不执行法定基本建设程序等非法违规行为,按照“四个一律”和“六个一批”要求,从严查
3、处。四、工作步骤此次专项行动从6月至9月,分三个阶段进行:自查自纠阶段由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监理等相关单位对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必须严格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资金、整改责任人和整改期限”,认真开展整改工作。对隐患无法整改又不能保障安全的,要自行停产停业。6月30日前,由建设单位负责将自查情况书面上报“百日整治行动”工作小组。集中整治阶段在各方责任主体开展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企业的整改方案进行评估、对隐患整改情况进行督办检查。凡是企业能够自己解决的,要责成企业限期解决;难以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百日整治行动”工作领导
4、小组。“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对排查出来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整改情况,要建立台帐,列出清单上报市“百日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备案。检查考核阶段“百日整治行动“期间,市城建局将组织有关人员对在建工程进行不定期的检查,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监管失职而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单位,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五、工作要求(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总结在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中的有效做法、存在问题及有关工作意见建议,并形成书面汇报材料。(二)各在建工程由建设单位牵头,根据相关规定开展自查,并填写市建筑施工“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自查表,受检项目的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必须到场参加检查,并按督查内容准备相关内业资料备查。(三)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和问题,必须及时消除;对存在重大质量安全隐患的,该停工整改的必须停工改正;对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责任主体实行约谈、通报、立案查处等措施。(四)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各施工、监理及有关单位要做好相关信息的汇总和报送工作。上述材料报送市城建局“百日行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