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年第 期区域经济收稿日期 作者简介 王伊攀,男,年 月生,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院副教授,经济学博士,研究方向为环境规制与企业应对;袁月媚,女,年 月生,山东工商学院金融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环境规制与企业应对。本文通讯作者为王伊攀,联系方式为.。基金项目 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区域政策协同效应影响企业转型升级机制创新研究”(项目编号:)。感谢匿名评审人提出的修改建议,笔者已做了相应修改,本文文责自负。土地招商竞争对污染源跨区域转移的影响 基于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的经验证据 o o o o oooo o o:o o oo o o 王伊攀袁月媚 摘 要 污染源跨区域转移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
2、战的重大障碍,对其治理需要政策间的协同配合。地方政府间土地招商竞争引发的土地错配后果得到广泛关注,但是否导致了污染源跨区域转移尚缺乏实证支持。本文采用重污染上市公司异地建立子公司的微观数据检验了土地招商竞争对重污染企业迁移策略的影响。研究发现:地方政府土地出让价格越低,越能吸引重污染企业异地迁入;土地管制越宽松,重污染企业越不会向异地迁出。这表明土地招商竞争导致了污染源“存量不减、增量增加”。当母公司位于东部、市场势力强、盈利或融资能力好时,该效应更显著;地方政府土地招商竞争会通过降低重污染企业融资难度和营业成本、增加社会资本投入等机制,吸引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最后利用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保障政
3、策两种不同趋向的政策验证了土地招商竞争对治污效果的负面效应。本文为避免政策碎片化对治污效果的负面影响、强化环境规制与土地招商政策之间的协同配合提供了实证参考。关键词 土地招商竞争 土地出让 企业异地迁移 异地子公司中图分类号 .文献标识码 文章编号 ():oo o oo o o o oo,o ooo.o o oo o o o o o ,o o oo o oo o o o .o oo o o o oo o o o o o oo o o.o o o ,o o o o o oo;o oo,o o o o oo.oo o oo o.o o o ,o o,oo o o ;o o oo oo o o o
4、o o o.,o oo o oo oo o o o o o o oo,o.o o o o o o oooo,o o oo o:o o o oo o oo DOI:10.19681/ki.jcufe.2023.01.002区域经济 年第 期一、引言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通过汇集近百年来党的斗争成果和普遍规律,提出了“生态文明建设是关乎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的重要论断。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 年远景目标纲要 也明确提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目标要求,“强化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和区域协同治理”正是实现目标的重要举措。这些顶层设计和全面部署指引着我国污染治理取得了巨大成
5、效。然而,我国的生态质量改善效果并不稳定,有反弹隐忧,其中重污染企业的跨空间转移策略行为对贯彻落实党中央部署构成了重大障碍。污染源跨区域转移背后的制度成因在于:区域间政策梯度差异以及区域内政策碎片化导致了政策洼地的存在,使得重污染企业在就地转型升级的选择之外,还可以选择空间迁移来拓展生存空间。在这个过程中,环境规制是促使重污染企业迁移的最初推动力,而到了迁往何处去这个决策节点,土地招商政策则成为吸引重污染企业迁移的主导因素。土地作为企业生存的空间载体和生产要素制约着重污染企业的选址决策,而地方政府垄断了土地供应,并将其作为吸引企业的重要工具(田文佳等,)。各地宽松程度和优惠程度不同的土地招商政
6、策形成了地方政府之间的土地招商竞争。土地招商竞争本身不具有危害性,关键在于吸引来的是何种企业。若土地招商竞争吸引的是重污染企业迁移,就破坏了环境规制试图促进重污染企业就地绿色转型的初衷,让污染治理变得更加困难(王伊攀和何圆,)。与此相对,若较低的土地价格吸引的是清洁企业进入,则会促进当地产业清洁化发展,有利于提升治污效果。因此,地方政府间土地招商竞争对于治污效果的影响还需辩证、动态地评估。然而,目前对于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的研究主要集中在环境规制的推动作用,却忽视了宽松的土地招商政策对污染企业的吸引作用(王伊攀和何圆,;谢珺和林小冲,)。虽然有少量文献讨论了土地招商政策对污染治理效果的负面作用,
7、但主要是从宏观层面进行了验证。例如,李斌和李拓()、李拓()采用省际面板数据验证了土地财政规模扩大会造成环境污染,和()则从地级市层面证实了城市土地供应的增加会加剧环境污染程度。以上研究虽然验证了扩张性土地政策对环境污染的影响,但是缺乏更精细的企业层面微观证据。实际上,企业才是土地招商竞争的直接影响对象,也是污染排放的直接主体。打开土地招商竞争对微观企业影响机制的“黑箱”,有利于更深入地理解土地招商政策的微观效应。虽然也有少量文献从企业微观视角切入,认为压低工业用地土地价格和增加土地供应面积明显加剧了环境污染(韩峰等,;和,),但忽略了企业主动迁移的策略行为,并未考虑到各城市不同土地招商政策对
8、整体环境污染的影响,最终的研究视角也并未转向土地招商竞争与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之间的内在联系上。基于上述思考,本文试图回答以下问题:地方政府制定的土地招商政策与重污染企业迁移决策是否存在联系?如果存在关联,那么土地招商政策通过何种机制推动了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呈现何种空间分布特征?如何避免企业的污染源跨区域转移?厘清上述问题可增强治理污染源跨区域转移的针对性和精准性,为污染治理的政策协同提供经验依据,实现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双赢。本文利用 年重污染上市公司数据,检验了政府间不同的土地招商政策对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空间分布的影响及其机制。本文的边际贡献可能在于:第一,研究视角上,现有文献主要从宏观角
9、度评估土地招商政策的影响,即便有少量文献从企业微观视角切入也忽略了重污染企业主动迁移的策略行为,评估环境污染整体效果时可能存在偏误。本文从企业微观视角更加直观和全面地评价了土地招商政策的整体环境效应。第二,数据刻画上,本文对土地招商竞争和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的刻画在数据选择上更加微观和精确。将土地招商竞争划分为价格和供给管制两个维度;将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定义为重污染企业在外市、外省、同省外市、同市和同省五个区域范围建立异地子公司的数量,这使得土地招商竞争对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的影响范围界定更加精准,也更符合实际。因为企业整体搬迁成本高昂,会受到来自政府和公众多方面掣肘,而在异地建立子公司的相对迁比
10、如,中央第三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年 月 日公布对湖北省的督察通报指出,湖北省沿江化工企业布局优化调整不到位,一些地方未落实关于“严禁污染型产业、企业向长江上中游地区转移”的要求,引进了一些污染较重的化工项目。年第 期区域经济移成本更低,可控性更强,是重污染企业更理性的选择。第三,研究框架上,从政府和企业两个维度梳理了土地招商政策与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间的内在机制,并检验了土地储备制度和土地保障政策两种不同趋向的土地政策对重污染企业空间迁移策略的影响,打开了土地招商政策影响污染源跨区域转移的“黑箱”,为环境污染的精细化治理和政策协同提供参考。二、理论分析与研究假设(一)土地招商政策和重污染企业异地
11、迁移日益严格的环境法规使重污染企业的生存和发展空间受到挤压,故重污染企业有强烈的污染转移策略动机。与此同时,地方政府有通过宽松的土地政策吸引重污染企业迁入的动机。土地作为招商工具在地方政府招商引资中的作用日益凸显,主要是出于以下原因:一是土地出让是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的重要措施。地方政府作为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供应者,其行为会对土地出让产生根源式影响(杨继东和杨其静,),进而影响重污染企业的迁移决策。政府经常通过低价出让土地吸引资本内流的方式来推动辖区经济增长(陶然等,)。二是土地作为一种特殊的生产要素能够较快达成官员晋升激励所需要的政绩(刘佳等,)。地方官员面临严格的政绩考核,若想在有限的任期内较
12、快出现成效,低价将土地出让给具有一定规模、有固定资产投资的重污染企业可能是最好的选择(杨继东和杨其静,)。三是土地出让行为能够缓解地方财政压力。分税制改革以来,地方政府面临巨大的财政缺口,出让工业用地是地方政府填补财政空缺的重要手段(郭贯成和汪勋杰,)。因为地区内的土地资源都掌控在地方政府手中,地方政府是辖区内土地资源的实际支配者,其可以通过行政手段调控土地出让价格、利用农村土地流转等方式来解决土地供给不足的问题(罗必良,)。地方政府在分税制中的“税收损失”越大,以地生财的动机就越强烈,因此地方政府对于土地招商政策在价格和供地规模上就会有诸多优惠(孙秀林和周飞舟,)。综上所述,不论是出于刺激地
13、方经济增长、官员晋升激励还是缓解财政压力的动机,最终都导致了地方政府愿意通过压低土地出让价格和放松土地供给管制为重污染企业迁移创造优厚的条件。对于重污染企业来讲,环境规制是促使其迁移最初的、最大的推动力,而到了迁往何处去这个决策节点,土地招商政策则成为吸引重污染企业迁移的主导因素。首先,对于所有有迁移意愿的重污染企业来讲,土地招商政策都是很重要的影响因素。企业迁移必须买地建厂进行生产,而作为工业用地的需求方没有特定的区域偏好,当地政府对土地出让价格的优惠力度是企业必须考虑的关键问题,这在众多文献中得到了证实(冯志艳和黄玖立,;张莉等,)。黄金升等()就指出以工业用地短缺及价格上涨为代表的生产成
14、本上升是引发成本敏感型企业区域转移的重要诱因。而土地成本会受到地方政府行为的影响。地方政府出于获取更多财政支配空间、推动地方经济增长、赢得晋升机会等动机常常以土地为抓手进行行政干预(王博等,),即地方政府通过非市场化的供地方式降低工业用地价格以便于 招 商 引 资,促 进 工 业 企 业 的 转 移。金 刚 等()研究发现对于污染企业而言,宽松化的土地出让政策比弱化的环境政策对其迁移更具吸引力。其次,在同样受到土地招商政策影响的情形下,土地招商政策对于重污染企业迁移的影响更加显著。理由如下:一是重污染企业更强烈、更刚性的迁移需求,使其更容易受到土地招商政策的吸引。在经营环境不变的假设条件下,当
15、环境规制遵从成本高于企业迁移成本时,企业异地迁移才是更为理性的选择。相较于轻污染企业与清洁企业,重污染企业的环境规制遵从成本更高,在现行环境政策压力下迁移的意愿更强烈,甚至迁移不是重污染企业的“可选项”,而是不得不迁移的“必选项”,其他企业除了迁移还有更多的选项来扩大企业盈利。因此,土地招商政策对重污染企业影响更显著。黄健柏等()就发现与民营轻工业企业相比,工业用地价格扭曲对于民营重工业企业过度投资有更为显著的影响。而大多数的重污染企业属于重工业企业。这又引出第二个理由。二是重污染企业大多属于重工业企业,对土地的依赖超过其他类型企业,土地招商政策对其影响更显著。重污染企业大多需要固定的厂房对原
16、材料进行生产加工后运出售卖。租用厂房固然是一种节约成本的方式,可是政府对工业用地出让的优惠政策以及购买土地后将其抵押给银行获得贷款的吸引力使其对购地建厂的渴求更为强烈。三是土地招商政策可以充分激励企业发挥自身能动性,重污染企业更有动机向地方政府部区域经济 年第 期门主动寻租,寻求更优惠的土地成本(黄金升等,)。这也加剧了地方政府与重污染企业达成合谋以规避环境规制、促进污染源跨区域转移的进程。综上所述,那些地价越低廉、土地供给管制越宽松的地区,越能吸引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因此,提出假设。逻辑框架如图 所示。土地招商竞争手段土地出让价格土地供给管制政府A政府B机制结果价格高,管制严价格低,管制松融
17、资约束营业总成本社会资本投入企业B建立子公司企业A图 土地招商政策影响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的逻辑框架假设: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价格越低、土地供给管制越宽松,越能吸引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二)土地招商政策影响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的内在机制 重污染企业融资约束程度。高昂的土地价格增加了企业的购地成本,使重污染企业面临较高的融资需求,促使重污染企业向外迁移。囿于工业用地出让金不接受分期或者延迟付款,一次性缴纳的支付方式让对现金流依赖严重的实体企业面临很大的流动现金压力,高昂的地价迫使重污染企业需要进行大量资金融通(黄玖立和冯志艳,)。土地出让价格越高,重污染企业面临的现金缺口就越严重,进而增强了重污染企业
18、向外部金融机构借款以渡过难关的动机。然而,中国金融市场发展存在着“不平衡不充分”的问题,信贷资源主要集中于国有商业银行,贷款的发放也不是以项目的获利多寡为准,而是存在典型的制度特征(黄玖立和冯志艳,)。如果地方政府迫切需要以大规模固定资产增加当地财政收入,就会为重污染企业买地融资提供便利,解决企业买地融资面临的困境。在这样的背景下,用地成本导致的高融资需求就被缓解。那些土地优惠政策更多、地价更低廉、重污染企业能够一次性付清土地出让金或者地方政府能够解决企业买地融资困难的地区,显著吸引了异地重污染企业的迁入。因此,提出假设。假设:母公司所在地土地出让价格的增加加剧了重污染企业的融资受限程度,促使
19、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重污染企业的营业总成本。处于土地价格相对较高地区的重污染企业面临高昂的土地使用成本,在无形中增加了其营业总成本,促使重污染企业向外迁移。在重污染企业迁移的诸多驱动因素中,利润才是重污染企业选择异地迁移的核心驱动力。对于重污染企业而言,高价土地意味着需要承担高成本,进而对新企业的潜在进入决策产生影响。直观来看,面对土地价格的持续上涨,重污染企业若想平复买地的高成本,就要努力将多付出的成本转嫁到商品价格上或通过挖潜增效予以内部化,尽快将产品出售回笼资金,否则投资项目的收益净现值将不断萎缩从而失去吸引力(冯志艳和黄玖立,)。这便增加了重污染企业的营业总成本,当营业总成本大于总收益
20、时,企业就会产生异地迁移的动机。由此提出假设。假设:母公司所在地土地出让价格的增加提高了重污染企业的营业总成本,促使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重污染企业的社会资本投入。高昂的土地成本激发了重污染企业寻求外部生存机会的能动性,增加了社会资本投入,为企业迁移融入创造了条件,提高了异地增设子公司的可能性。具体逻辑如下:一方面,土地招商竞争在一定程度上塑造了激励创租与寻租行为的制度环境,激发了企业加大社会资本投入,以便为企业争取更多的生存发展机会。重污染企业除了面临环境规制给企业带来的经营压力外,高额的用地成本也抬升了企业的经营成本。这时的重污染企业除了就地转型升级的选择之外,还可以选择利用空间迁移来拓展生
21、存空间。重污染企业在需要做出战略抉择时,通过加大社会资本投入主动寻求有助于自身生存外部资源的动机变得更为强烈。与此同时,地方政府“以地引资”的发展模式给企业寻租创造了条件。地方政府土地财政比重的增加恶化了市场竞争环境,而非公平的市场竞争条件激发了企业寻租活动(鲁元平等,)。土地招商竞争越激烈,要素价格扭曲程度越高,企业的寻租空间就越大、寻租动机也越强(邹涛和李沙沙,),而企业寻租活动所依托的关系网络和高度信任,是由企业社会资本投资所获得的(曹伟等,)。另一方面,企业社会资本的建立为企业异地迁移的融入 年第 期区域经济创造了条件,增加了企业异地设立子公司的可能性。大量证据显示,中国企业的迁移很大
22、程度受到其社会关系,尤其是政商关系的影响(边燕杰和丘海雄,)。企业原址的社会关系嵌入提高了产业转移的机会成本门槛(杨玲丽和万陆,)。同时,广泛存在的市场分割导致企业在国内跨区域经营面临高昂的交易成本(范子英和周小昶,),严重制约了企业的异地发展(宋渊洋和黄礼伟,;曹春方等,)。而企业通过社会资本投入与有迁入意向地的地方政府及上下游企业建立良好关系,为顺利迁移融入创造了更好的关系环境,增加了异地迁移的可能性。因此,当企业面对高地价不能获得足够收益时,会激发企业加大社会资本投入,从而推动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由此提出假设。假设:母公司所在地土地出让价格的增加激发了企业加大社会资本投入,促使重污染企业
23、异地迁移。三、实证策略、数据来源与变量选择(一)实证策略本文主要研究不同区域的土地招商政策对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的影响,以企业子公司数量的相关指标作为被解释变量,基准模型设定如下:,()其中:,表示企业子公司数量指标,包括外省、外市、同省外市、同市和同省共 个变量;表示土地招商政策,从土地出让价格和土地管制程度强弱两个维度衡量;为本文选定的控制变量;表示不随时间改变的固定效应;,表示随机误差项。、为待估系数。模型控制了行业和年份固定效应。为了进一步检验土地招商政策对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影响的内在机制,在机制检验部分采用逐步中介效应分析,构建模型如下:,(),()中介效应分析包含三个步骤:第一步,式
24、()检验土地招商政策对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的影响。第二步,式()检验土地招商政策对以上三个中介变量的影响,中介变量 分别采用融资约束()、营业总成本()和企业社会资本()表示。第三步,将中介变量添加到基准回归式()中构成式(),根据中介变量系数显著性来检验中介效应是否成立。(二)样本选择与数据来源本文土地出让相关数据来自 中国国土资源年鉴 和 中国城市统计年鉴;其他数据则来自国泰安数据库和相关公开数据。子公司数据处理借鉴曹春方等()的处理方式。首先,以 年 股上市公司所有子公司作为初选样本,子公司情况从上市公司年报中查询。其次,确定上市公司母、子公司的准确地址。母公司地址通过国泰安数据库中的上市
25、公司基本信息年度表获得,子公司地址采用手工方式查找。最后,剔除母公司持有股份少于的子公司样本以及无法获得控股数据的样本。另外,借鉴刘运国和刘梦宁()的做法,根据证监会 年修订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 所指定的字母代码所标注的类别将重污染行业界定为:、。(三)主要变量指标刻画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的刻画。参考王伊攀和何圆()的做法,以母公司所在地为基准,将子公司所在地划分为外省、外市、同省外市、同市和同省共 个变量并分别计数,以其空间分布数量作为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的代理变量。土地招商竞争的刻画。第一,借鉴现有文献将母公司所在地与子公司所在地的土地协议出让单价和土地招 拍 挂 出 让 单 价 之 间
26、相 互 做 差 值(颜 燕 等,),以三种方式从价格角度刻画土地招商政策,具体刻画方式见表 中的 c、c 和 c,差值越大,土地招商竞争的优势就越大。本文以土地协议出让单价和招拍挂出让单价分别作为当地政府土地招商竞争优势强与弱的代理变量,合理性在于:协议出让方式使地方政府可以相对容易地操控土地出让的面积和单价,并且可以选择更符合地方政府心意的购买对象,所以协议出让方式更能体现出地方政府在招商引资中的特殊地位,进而映射当地的土地优惠力度。此外,使用协议出让方式所吸引而来的产业投资大多数存在投资密度较小、产业体系成熟度较低、稳定性较差等问题,更能体现出政府土地招商的逐底竞争策略(杨其静等,)。而招
27、拍挂出让方式则是受到市场机制影响的结果,当地政府的可操作空间区域经济 年第 期不像协议出让方式那样宽松,这就表明当地政府的土地招商竞争优势偏弱。因此,本文采用不同区域间不同出让方式的土地价格差异来刻画母子公司所在地之间的土地招商竞争。第二,采用土地供给管制强弱程度衡量土地招商竞争。参考张路()的做法,以人均建设用地面积的对数值衡量土地管制强弱程度,对数值越大,土地管制程度越弱。控制变量的选择。本文借鉴现有研究引入了相关控制变量(徐莉萍等,),其中包括公司治理特征变量:管理费用率、第一大股东持股比率、董事长与总经理是否为同一人、独立董事比例、前三名高管年收入占总资产比例和两权分离率;企业的经营特
28、征变量:营业收入、资产总计、企业年龄、现金与总资产的比率、资产负债率、应交税费、销售收入增长率和非流动资产占总资产之比;企业所在地环境规制的强弱程度。表 变量定义说明与描述性统计符号变量说明样本数均值标准差最小值最大值cc外市子公司数量对数值.c外省子公司数量对数值.cc同省外市子公司数量对数值.cc同市子公司数量对数值.c同省子公司数量对数值.c母公司所在地招拍挂土地出让单价子公司所在地协议土地出让单价的加权.c母公司所在地招拍挂土地出让单价子公司所在地招拍挂土地出让单价的加权.c子公司所在地招拍挂土地出让单价的加权子公司所在地协议土地出让单价的加权.母公司所在地的土地协议出让单价.土地供给
29、管制.融资约束.营业总成本.企业社会资本.四、实证结果分析(一)土地招商政策影响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的基准回归结果本文从土地出让价格和土地供给管制程度两个维度解释土地招商政策对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的影响。结果如表 所示。从土地出让价格角度来看,根据列()列()和列()c 和 c 的视角可以看出,土地出让价格的增加在 的显著性水平上增加了重污染企业在外省外市的子公司数量,而减少了同省外市和同省的子公司数量。而 c 显示的子公司角度,外地较大的土地价格优惠使同市的子公司数量显著减少,外省外市的子公司数量在 的显著性水平上增加。从土地供给管制角度来看,母公司所在地宽松的土地管制政策在 的显著性水平上增加
30、了同省范围的子公司数量,而在 的显著性水平上减少了外省范围的子公司数量。综合列()列()基准回归结果可以看出,地方政府的土地出让价格相对越低,越能吸引重污染企业异地迁入;土地管制越宽松,重污染企业越不会向异地迁出。这表明土地招商竞争导致了污染源“存量不减、增量增加”,验证了假设。为了进一步证实上述结论,需要排除“重污染企业子公司数量的增加是由企业发展型扩张造成的”假设。排除该假设的理由有以下两点:一是重污染企业建立异地子公司的路径与发展型扩张“由近及远”的路径特征不同。由表 可知,重污染企业更愿意在外省多建立子公司,同时减少同省子公司的数量。但是一般而言,迁移到异地距离越远所需信息成本以及社会
31、关系的嵌入成本就越高,所以企业发展型扩张一般遵循由近及远的路径,不会单单在外省设立子公 年第 期区域经济司。二是重污染企业建立异地子公司的选择性与发展型扩张的“普遍性”特征不同。观察表 的非重污染企业样本部分的结果可知,土地出让价格的增加会促使非重污染企业在外省以及同市同省范围内均增设子公司。也就是说,当土地出让价格越高时,非重污染企业因其成本优势对向外扩张发展的要求就越高,进而建立更多的子公司,并且其扩张范围不仅限于外省和外市,而是普遍性扩张。两相比较,可以部分排除扩张性转移动机在重污染企业选址决策中的影响(王伊攀和何圆,)。这更进一步佐证了土地招商竞争导致了污染源“存量不减、增量增加”的结
32、论,验证了假设。表 土地招商政策对重污染企业子公司数量影响检验变量()()()()()外市外省同省外市同市同省c.(.).(.).(.).(.).(.)观测值数 c.(.).(.).(.).(.).(.)观测值数 c.(.).(.).(.).(.).(.)观测值数 .(.).(.).(.).(.).(.)观测值数 年份固定是是是是是行业固定是是是是是 注:括号中为 统计量;、和分别表示在、和 的水平上显著。下同。表 土地招商政策对非重污染企业子公司数量影响检验()()()()()外市外省同省外市同市同省c.(.).(.).(.).(.).(.)年份固定是是是是是行业固定是是是是是观测值数 (二
33、)基于不同区域土地招商政策与企业特征的异质性检验在区域异质性上,将全部样本分为东部地区和中西部地区两个子样本对其分别进行估计。结果如表 列()、列()所示,土地招商政策使处于东部地区的重污染企业更容易向外市外省迁移且在 的水平上 正 显 著。在 产 品 市 场 势 力 上,借 鉴 胡 新 华()以个股勒纳指数作为产品市场势力的衡量指标。由表 的列()、列()可知,具有较强产品势力的企业更容易向外市外省迁移。在盈利能力上,以利润为导向的重污染企业盈利能力越强,越有突破本地市场局限,进行异地投资的动机和能力,这对于企业扩大经营范围、提升企业影响力有利。本文以营业毛利率刻画盈利能力,结果如表 列()
34、、列()所示,盈利能力强的企业更容易向外迁移。在融资能力上,本文以长期借款与负债合计之比作为企业融资能力的代理变量,若高于均值则说明企业具有较强的融资能力,反之则融资能力较差。结果如表 列()、列()所示,土地招商政策使融资能力较强的重污染企业更容易向外市外省迁移。区域经济 年第 期表 异质性检验变量()()()()()()()()区域异质性产品市场势力盈利能力融资能力中西部东部势力弱势力强能力弱能力强能力弱能力强被解释变量:外市子公司数量c.(.).(.).(.).(.).(.).(.).(.).(.)年份固定是是是是是是是是行业固定是是是是是是是是观测值数 经验 值.被解释变量:外省子公司
35、数量c.(.).(.).(.).(.).(.).(.).(.).(.)年份固定是是是是是是是是行业固定是是是是是是是是观测值数 经验 值.(三)稳健性检验 控制企业固定效应和城市固定效应。为了研究土地招商竞争是否促进了重污染企业的异地迁移,本文控制了一系列企业层面的特征,如企业的公司治理特征、企业经营状况等,得出了土地招商竞争会促进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的结论。即便如此,仍然有可能存在一些尚未控制的企业特征对回归结果产生影响。为了进一步缓解遗漏变量所带来的问题,这里加入企业固定效应和城市固定效应来控制不随时间变化的企业和城市特征。结果见表 所示,在以 c、c 和 c 为代表的相对价格的基准回归中,
36、外市、外省的子公司数量均至少在 的显著性水平上正显著;在土地供给管制的基准回归中,同市、同省的子公司数量均在 的显著性水平上正显著。以上回归结果表明,在控制企业固定效应和城市固定效应后基准回归的结论依旧稳健。表 控制企业固定效应和城市固定效应变量()()()()()外市外省同省外市同市同省c.(.).(.).(.).(.).(.)观测值数 c.(.).(.).(.).(.).(.)观测值数 c.(.).(.).(.).(.).(.)观测值数 .(.).(.).(.).(.).(.)观测值数 年第 期区域经济续前表变量()()()()()外市外省同省外市同市同省年份固定效应是是是是是企业固定效应
37、是是是是是城市固定效应是是是是是 替换样本和更换核心解释变量。首先,考虑到土地招商竞争引发的重污染企业迁移具有时滞效应,因此本文在此将所有解释变量滞后两期进行回归;其次,剔除 个副省级城市进行回归;最后,将核心解释变量更换为母公司所在地的土地协议出让单价。所有回归结果如表 所示,结果依然和基准回归结果一致。表 替换样本和更换核心解释变量变量()()()()()外市外省同省外市同市同省:滞后两期c.(.).(.).(.).(.).(.)年份固定是是是是是行业固定是是是是是观测值数 :剔除 个副省级城市c.(.).(.).(.).(.).(.)年份固定是是是是是行业固定是是是是是观测值数 :替换核
38、心解释变量.(.).(.).(.).(.).(.)年份固定是是是是是行业固定是是是是是观测值数 内生性。为规避土地出让价格与重污染企业迁移之间可能存在的内生性问题,本文将采用工具变量法以验证基准结论的稳健性。已有研究发现土地价格与地形因素密切相关,且地形作为自然地理特征,其本身并不会对重污染企业迁移造成直接影响,符合工具变量的外生要求(,)。经济增长目标作为经济发展的量化指标是各级官员要完成的政治任务。各地区的经济增长目标越高,当地政府的土地招商强度就会越大,土地出让价格也就越低,完成目标的可能性就越高,而重污染企业的相对迁移决策并不会影响经济增长目标,满足外生性要求。所在省份用地成本平均值、
39、土地坡度均值与城市绿化面积的交互项也满足工具变 量 相 关 性 和 外 生 性 要 求(严 兵 和 贾 辉 辉,)。因此,本文分别采用各地市的土地坡度均值、经济增长目标、土地成本和土地坡度均值与城市绿化面积的交互项四个变量作为工具变量。结果如表 所示,土地招商竞争促进了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区域经济 年第 期不可识别检验的 o 统计量均在 的显著性水平上拒绝“工具变量识别不足”的原假设;弱工具变量检验的 o 统计量的值不仅全部大于经验值,且都大于 ooo 弱识别检验的阈值,工具弱识别检验也通过,表明工具变量是有效的。表 工具变量法变量土地坡度均值经济增长目标土地成本土地坡度均值城市绿化面积()(
40、)()()()()()()外市外省外市外省外市外省外市外省c.(.).(.).(.).(.).(.).(.).(.).(.)年份固定是是是是是是是是行业固定是是是是是是是是 值.值.观测值数 五、机制解释(一)基于企业缓解融资约束动机考虑到高额用地价格可能会造成企业融资困难从而引发企业转移,故引入融资约束()作为中介变量进行检验。参考李志生等()计算得出融资约束()。宽松的土地招商政策能够缓解企业的融资约束,工业用地因其与实体企业投资紧密关联的特征成为精良的贷款合同标的物,当重污染企业的最终购地价格与市场价格之间的利差较大时,就可以按照市场价格将土地抵押给银行办理抵押贷款(王博等,)。此外,“
41、以地引资”较为急切的地方政府为了留住企业尽快生产,也会给银行施加尽快批款的压力来缓解企业融资难的问题。反之,严格的土地政策会导致企业融资困难。表 列示了回归结果,由列()可以看出在土地招商竞争中母公司所在地的土地出让价格越高,位于母公司所在地的重污染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越严重。这归因于企业良性发展需要可靠的现金流,但是购买土地所需的大量资金会挤占企业的备用现金资源,迫使企业寻求融资以扩充现金流。企业的资金需求越高,其面临的融资约束越紧(黄玖立和冯志艳,)。与此同时,重污染企业面临的融资约束越严重,通过在异地建立子公司获取政策支持和竞争优势的动机越强烈。所以,从列()列()可见,企业融资约束越严重
42、,重污染企业向外市外省迁移越多,并且在 的显著性水平上增加,同省外市的子公司数量则在 的显著性水平上明显减少。综上所述,母公司所在地土地出让价格的增加加剧了重污染企业的融资受限程度,促使重污染企业为了缓解融资约束进行异地迁移。假设 得到了验证。表 融资约束中介效应变量()()()()外市外省同省外市c.(.).(.).(.).(.).(.).(.).(.)年份固定是是是是行业固定是是是是观测值数 年第 期区域经济(二)基于营业总成本的增加企业经营过程中产生的营业总成本()在公司的投资决策中会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成本若在企业的可承受范围内,那么企业就不会为了规避这些可以被忽略的成本选择远距离的迁
43、移,反之则会选择向地价、原料、劳动力等成本较为低廉的地区迁移,以规避高额营业成本带来的企业经营压力。由表 列()可见土地招商政策的不同所带来的高用地成本在 的显著性水平上增加了营业总成本,这是因为高价的土地出让金占据了重污染企业过多的流动资金,企业为了快速回笼资金弥补自己高价买地的损失,就会在销售过程中加大宣传力度或者将买地的成本转嫁至产品本身上去,这就增加了企业的营业总成本,当企业无法将这部分成本内部消化时就会进行迁移。从列()列()可见营业总成本的增加使子公司在外省外市的数量显著增加,同省外市的子公司数量显著减少,即推动了企业的跨区域迁移。综上,母公司所在地土地出让价格的增加提高了重污染企
44、业的营业总成本,促使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假设 得到了验证。表 营业总成本中介效应变量()()()()外市外省同省外市c.(.).(.).(.).(.).(.).(.).(.)年份固定是是是是行业固定是是是是观测值数 (三)基于企业社会资本投入的增加考虑到企业社会资本在企业迁移决策中起到的关键性作用,这里引入以管理费用刻画的企业社会资本投入()作为中介变量,探析土地招商竞争对重污染企业迁移的中介机制。由表 列()可见土地价差的增大使企业社会资本投入在 的显著性水平上正显著,这说明土地招商竞争确实激发了企业建立外部关系的主观能动性。随着环境规制越来越严格和土地成本的不断上涨,重污染企业利润空间不断
45、缩小,面临巨大的战略变革压力。在这种情形下,土地价差的增大吸引企业投入更多的资源和精力去争取获得价差收益。从列()、列()可见企业社会资本投入的增加使子公司在外省外市的数量在 显著性水平上显著增加。企业社会资本的投入促进了重污染企业在异地关系网络的建设,为企业更好地融入迁入地奠定了基础,从而增加了企业异地设立子公司的数量。假设 得到了验证。表 企业社会资本投入中介效应变量()()()()外市外省同省外市c.(.).(.).(.).(.).(.).(.).(.)年份固定是是是是行业固定是是是是观测值数 区域经济 年第 期六、拓展分析(一)土地政策缩紧背景下的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 土地储备制度土地储
46、备制度使地方政府正式拥有了对当地土地资源在行政上的管理权,对改善土地交易中的诸多弊端发挥了积极作用。出台土地储备制度意味着土地政策具有缩紧的趋向。虽然有地方政府早在 年就提出了要强化土地储备,但是在土地储备制度建立之前,土地一级市场是处于多主体供应的竞争性状态,主要表现在:第一,土地出让权分别掌握在各企事业单位和政府手中,土地供应主体混乱,并且存在集体土地非法进入土地交易市场的乱象。第二,土地审批和管理机制混乱。虽然地方政府是土地出让的主导者,但是开发区管委会、城市建设委员会、房地产管理局等部门才是负责土地出让过程中具体事宜的部门,这就导致土地出让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无法及时反馈并得到解决,这
47、种情形会对地方政府调控土地交易市场的效率产生较大影响。随着土地储备制度在各城市的建立,土地出让市场的混乱状况才得到整改,政府对城市建设用地的宏观调控作用得以凸显。土地储备制度的正式提出,也意味着土地政策逐渐趋严,土地出让价格、出让规模得到控制,从而促使重污染企业向未强调土地储备制度的地区迁移(马九杰和亓浩,)。其内在原因是:首先,土地储备制度通过规范土地市场的运作方式,消除了灰色土地收入,强调土地必须以挂牌交易或招标、拍卖的方式进行出让,避免了“协议出让”中的寻租行为,使政府在土地出让过程中的可操作空间萎缩。其次,政府通过使用由其直接管理的储备性土地,有效控制了当地土地市场的价格变动,将土地的
48、价格限制在了符合当地正常市场价值规律的水平上,缓解了土地出让价格与实际价值不匹配的现象。最后,在市场机制和政府宏观调控的共同作用之下,土地出让过程逐渐规范化和程序化,地方政府吸引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的优势减少,降低了环境污染的可能性(马九杰和亓浩,)。因为各城市印发 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的时间并不一致,本文采用多时点 探究土地储备制度对重污染企业异地建立子公司的数量影响基于土地储备制度的政策 结果如表 所示,列()和列()表明,土地储备制度使得重污染企业的外省子公司数量总占比与新建外省子公司数量总占比均至少在 的显著性水平上增加。这佐证了基准结论,土地储备制度使土地政策收紧,抑制了土地出让的无序化
49、,避免了当地政府官员为了使自己在晋升竞争中胜出而逐底出让土地的行为。从而压缩了重污染企业在当地土地出让方面的寻租空间,促进了重污染企业的异地迁移。表 重污染企业异地建立子公司数量的 结果不同方向政策变量()()()()外市占比外省占比新建外市占比新建外省占比土地储备制度.(.).(.).(.).(.)年份固定是是是是行业固定否否否否观测值数 土地保障政策.(.).(.).(.).(.)年份固定是是是是行业固定否否否否观测值数 (二)土地政策放松背景下的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 土地保障政策土地保障政策要求地方政府要优先考虑工业用地需求,该政策的出台呈现出土地政策逐渐放松的趋向。随着中国经济进入转型升
50、级的特殊阶段,土地供求之间的矛盾不断加大,地方政府在土地价格上的可 年第 期区域经济操作空间不断萎缩,但是土地仍然是地方政府的重要引资手段,例如甘肃省、湖北省、安徽省、江西省等地方政府发布的政策投资文件均提到了要放宽对工业用地的土地审批(马相东等,)。这种加强工业用地供应的政策就意味着当地政府可能会占用农业用地以满足土地供应,造成农业用地与建设用地的错配,使土地政策呈现出趋松的态势,成为吸引重污染企业异地迁移的优势(王家庭等,)。宽松的土地供应政策引发的农业用地与工业用地之间的结构性失衡会削弱天然性生态系统对环境治理的净化过滤和自主调节能力,加之所吸引而来的重污染企业,共同加剧了城市的环境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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