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广东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102020年4月19日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广东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广东电网公司统一编码:Q/CSG-GPG 2 13 048- -07-18印发封面 -07-18实施本制度信息制度名称广东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制度编号Q/CSG-GPG 2 13 048- 对应文号版 次变更概要修编时间状态角色人员编写汤寿泉、闫国兵、李雄刚、罗涛、汤健、蓝晓东初审会签、审核罗智雄 陈金梅 批准 -07-18印发制度信息 -07-18实施广东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竣工环
2、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1、 总则1.1为规范广东电网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基建管理,按照南方电网公司“集团化管理模式、一体化管理制度,加强公司的有效管控能力,明晰各层级管理定位和管理关系,提升综合经营效益”管理定位,按照建设“智能、高效、可靠”绿色电网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管理办法。1.2 本办法明确并规定了省公司相关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的职责和定位、管理的基本内容和方法以及工作流程,适用于列入省公司投资计划的110千伏及以上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2、 规范性引用文件2.1 引用文件2.1.1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7号)2.1.2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中
3、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2.1.3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13号)2.1.4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监测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环发 38号)2.1.5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2.1.6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120号)2.1.7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24号)2.1.8转发水利部关于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测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粤水保 115号)2.1.9关于做好输变电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通知(粤水保 199号)2.1.10关于印发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
4、建设省级配套制度的通知(粤水保 126号)2.2 应用文件2.2.1关于输变电工程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广电规 145号)3、 术语与定义3.1 建设单位是指省公司直属地市供电局。3.2 咨询服务机构3.2.1 环保验收调查单位是指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具备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定并依法开展环保验收调查及编制调查报告的咨询服务机构。3.2.2 水保验收评估单位是指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定并依法开展水保验收评估及编制评估报告的咨询服务机构。3.2.3 水保监测单位是指由建设单位委托的具备水行政主管部门资质认定并依法开展水保监测工作的咨询服务机构。3.2.4 同一项
5、目的前期环评(水保方案编制)和验收调查(评估)需由不同的咨询服务机构来承担。3.3 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是指电网工程竣工后,建设单位对照前期环评报告、水保方案及相应的批复意见,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监测和调查工作,经申报后经过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现场验收,并取得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批复。4、 职责4.1 省公司计划发展部职责4.1.1 是省公司输变电工程项当前期环境影响评价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工作经过评审的归口管理部门。4.1.2 负责协调设计单位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时将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费用列入估算投资。4.2 省公司基建部职责4.2.1 是
6、省公司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4.2.2 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列入省公司投资计划的各电压等级输变电工程的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验收。4.2.3 明确跨省内各市地域输变电工程环保水保验收的主要负责建设单位及配合单位。4.2.4 协调省级以上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验收工作。4.2.5 负责协调设计单位在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阶段时将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费用列入概预算投资。4.3 省公司生产技术部职责4.3.1 是省公司输变电工程交付运行后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日常维护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4.4 建设单位职责4.4.1 负责实施电网工程竣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设施
7、验收的日常性工作。4.4.2 组织设计单位开展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组织施工、监理单位落实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相关措施。4.4.3负责委托咨询服务机构开展项目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监测和调查评估工作,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验收,取得验收批复意见并做好运行期的管理和维护。4.5 设计单位职责4.5.1 负责在可行性研究阶段时将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费用列入估算投资,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报告及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开展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将批复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4.6咨询服务机构职责4.6.1 以相关委托合同为依据开展各自工作范围内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监测或调查评估。4.6.2 按
8、照有关法律法规及前期批复意见编制监测或调查评估报告,配合建设单位及时向行政主管部门上报验收申请并取得验收批复意见。4.7 施工单位职责4.7.1 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配合建设单位及咨询服务机构开展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验收工作。4.8 监理单位职责4.8.1 监督施工单位严格落实各项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措施,配合建设单位及咨询服务机构开展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验收工作。5、 管理内容与方法5.1 咨询服务机构的选定5.1.1 咨询服务机构由省公司委托建设单位来选定。5.1.2 选定流程需严格按照国家及网公司有关招标管理规定执行,达到公开招标条件的需公开招标。5.2 环境保护5.2.1 建
9、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将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交由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工作。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设计单位将相关环保内容落实到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并将由此产生的费用列入工程概预算。5.2.2 建设单位应明确施工合同中关于环境保护的工作内容,在工程建设阶段组织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及批复文件(施工图)要求落实各项环境保护措施,确保在建设过程中受到破坏并可恢复的环境已按规定采取了恢复措施。5.2.3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环保验收咨询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监测调查并编制相应的报告文件。需要试运行的项目,建设单位根据有关规定在投运前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
10、部门提出申请。5.2.4 工程竣工投产后三个月内,建设单位应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分期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5.2.5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后,建设单位及环保验收咨询服务机构应按审查要求做好现场整改及报告修编工作,及时将有关资料送交审批单位,并全程跟踪,直至取得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批复。5.3 水土保持5.3.1 建设单位在初步设计阶段将项目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复意见交由设计单位开展设计工作。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资料,设计单位将相关水保内容落实到工程的初步设计及施工图设计中,并将由此产生的费
11、用列入工程概预算。5.3.2 建设单位应明确施工合同中关于水土保持的工作内容,在工程建设阶段组织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按照水土保持方案报告及批复文件(施工图)要求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确保水土保持指标达到相关技术要求,水土保持设施具备正常运行条件,落实管理、维护措施。5.3.3 根据水保方案要求,项目土建工程开工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水保监测咨询服务机构对项目整个建设期进行监测,按有关规定向建设单位及水行政主管部门上报阶段性监测报告及验收总结监测报告。5.3.4 项目土建工程完成前,由建设单位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水保验收咨询服务机构对项目进行评估并编制相应的报告文件。5.3.5 工程竣工投产
12、并具备验收条件后,建设单位应向水行政主管部门申请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按照相关规定分期进行水土保持设施验收。5.3.6 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召开验收会议后,建设单位及水保验收咨询服务机构应按审查要求做好现场整改及报告修编工作,及时将有关资料送交审批单位,并全程跟踪,直至取得项目水保验收批复。5.4 其它5.4.1 建设单位每年12月30日前向省公司基建部报本年度环保水保验收工作完成情况(附录A)及下年度环保水保验收工作计划(附录B),每季度末30日前报下季度工作计划(附录C)。5.4.2 省公司每年2月份对各建设单位上年度环保水保验收工作按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评价,对完成情况好的参建单位给予通报表扬,对完成情况差的参建单位给予通报批评。5.4.3 建设单位应根据本办法落实相关环保水保验收工作,将工作逐级分解到岗位,建立完善的检查考核机制。6、 附则6.1 本管理办法由省公司基建部负责解释。6.2 本管理办法自正式颁布之日起执行。附录A. 供电局年度竣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完成情况统计表附录B. 供电局年度竣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计划表附录C. 供电局季度竣工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设施验收计划表附录D.广东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流程图附录E.广东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流程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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