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股权认购意向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住址:乙方: 身份证号: 鉴于: 1.甲方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等法律成立有限责任企业,现正在进行有限责任企业改制为股份有限企业; 2.乙方为依法享受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负担民事责任自然人。 据此,甲乙双方就乙方在甲方完成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企业后认购甲方股份达成以下协议: 一、 在甲方变更为股份有限企业后进行增资扩股时,乙方有意向向甲方认购股份,并在此预先认购。 二、 乙方以现金方式向甲方认购股份,意向认购股份 股,预先支付购股款项人民币 万元,待确定每股认购价格后,多退少补补齐购股款项。 三、 乙方预先认购股份款项在本意向书生效之日起 7 个工
2、作日内存至甲方以下指定账户: 账户名称:开户银行:开户账号: 四、 待甲方确定每股认购价格后,乙方不一样意认购价格,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有权要求甲方退款,甲方将乙方预付款项无息退换给乙方。 五、 乙方承诺乙方向甲方支付预付款项以及未来补交款项起源完全正当正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法规和相关监管部门要求。 六、 乙方在甲方还未确定每股认购价格之前要求甲方退款,应该向甲方负担违约责任,并向甲方支付本意向书确定预付款项5% 违约金。 七、 甲方确定每股认购价格后,除乙方不一样意认购价格要求取消认购资格,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受优先认购权,若甲方剥夺乙方优先认购权,应向乙方负担违约责任。 八、 因为不可抗力原因,如战争、地震、自然灾害等等,致使本协议书中止执行或无法执行所造成损失由双方各自负担。 九、 本意向书在推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 本意向书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签字代表:签字日期: 乙方: 签字代表: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