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区政府办公室关于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的实施方案各乡镇人民政府,开发区、工业新区管委会,区各委、办、局,区各直属单位: 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巩固我区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根据省、市政府的统一部署,区政府决定从9月开始至年底,在全区范围内集中开展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改活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按照治标与治本、当前与长远、预防与查处相结合的原则,深入推进全区“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全力抓排查、打非法、强管理,集中解决安全生产面临的突出问题,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的“一岗双责”,推动企业全面落实
2、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足于治理大隐患,防范大事故,确保完成全区安全生产指标任务。二、 重点工作(一)全面排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隐患排查整改情况,突出危化品、道路交通、建筑施工、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和重大危险源监管措施排查。(二)认真做好重大活动和敏感时期安全生产工作,突出做好上海世博会、国庆节、广州亚运会等重大节庆活动以及我市淮扬美食节、台商论坛等活动期间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三)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开展反“三违”、打“三非”、治“三超”执法行为,严厉惩处安全生产违法违章行为,坚决维护良好的安全生产秩序。(四)加大隐患整治
3、力度,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要全面整改到位,着重提高隐患的知晓率、一般隐患的整改率、重大隐患的根治率。对限期整改的重大隐患,要做到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和预案“五落实”。三、实施步骤(一)深化部署阶段(9月底前)。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大排查活动方案,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措施,召开动员部署会议,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营造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工作的强大声势。(二)组织排查阶段(10月1日至11月30日)。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时间要求,集中力量组织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排查以属地负责,条块结合,自查为主。生产经营单位自查要做到不漏一个部位、不漏一个环节、不漏一个岗位;
4、政府和行业组织的排查要认真细致,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三)整治提高阶段(12月1日至12月31日)。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针对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集中力量组织整改整治,进一步强化巩固大排查活动成果,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大排查工作向纵深发展。区安委办将适时组织行业和综合督查组,对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大排查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四、工作内容 (一)危险化学品企业: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重点排查防火、防爆、防中毒安全管理制度的制订及执行情况。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重点排查储存物的安全距离以及是否存在超许可经营现象;消防设施、应急预案是否符合要求等。以上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区
5、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质监局、工商局、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二)道路交通领域:重点排查治理超速、超载、酒驾等违法行为;道路运输企业取得有关经营合法资质情况;公路养护及其施工单位取得施工许可的相关手续,以及制定相关施工保通方案、设置交通安全标志、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施工安全监管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区公安分局、交通运输局根据职责分别牵头负责。(三)建筑施工领域:重点排查企业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情况;安全生产责任落实情况;施工作业人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施工现场用电安全情况;施工现场起重、吊装设备及机具的安全检验情况;脚手架的搭设、使用、管理是否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情况等。此项工作
6、由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牵头负责。(四)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排查商场、超市、市场、网吧、敬老院、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设置是否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使用、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场所办理消防安全许可及电气设备、电源线路的使用维护情况等。此项工作由区消防大队牵头负责,区商务局、住建局、民政局、教育局、文广局、供电营业部等相关部门和单位配合。(五)非煤矿山企业:非煤矿山企业重点排查厂区安全出口、通风、顶板管理、供电等环节安全隐患排查整改情况;机械通风、防坍塌等安全管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由区国土局、相关乡镇配合。(六)烟花爆竹企业:重点排查批发企业负责人、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安全设
7、施以及电气设施、安全警示标志等是否符合有关标准;建立记录档案情况;是否采购和销售非法生产的烟花爆竹等情况。此项工作由区安监局牵头负责,区公安分局、工商局、供销总社等相关部门配合。(七)农机行业:重点排查拖拉机驾驶证申领情况;治理超速、超载、非法载客、无证驾驶、违章操作和无牌行驶等违法行为的措施和落实情况;尤其是变型拖拉机的安全管理情况。此项工作由区农机局牵头负责,各乡镇和区交通运输局、交巡警大队等单位配合。(八)压力容器:重点排查特种设备市场准入和安全监督检查制度执行情况;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持证上岗等情况;涉及安全强制要求定期检定的计量器具检定情况。此项工作由区质监局牵头负责。(九)
8、水上交通领域:重点排查乡村渡口、码头等安全管理情况,特别是渡口渡船和危险化学品船舶的隐患排查,确保水上运输安全。此项工作由区交通运输局牵头负责,海事部门配合。(十)成品油市场:重点排查各加油站设计、建设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标准;是否按照规定履行了安全设施“三同时”手续;是否通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和验收;安全管理人员和特种作业操作人员是否取得资质等。此项工作由区商务局牵头负责,区公安分局、质监局、工商局、消防大队等单位配合。(十一)食品卫生:重点排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及其工艺系统、作业环境等方面存在的隐患,检查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此项工作由区
9、药监局牵头负责,区卫生局、农委、质监局、工商局、教育局等部门配合。(十二)燃气领域:重点排查燃气经营条件是否符合安全标准,地下燃气铺设是否有明显标识等;高温期间储罐的降温装置、遮阳设施是否到位;区域内的动火装置是否使用防火设施,消防器材是否配备充足;小区燃气管道区域范围内有无施工项目等;有关乡镇还应加强西气东输管道及压力泵站的隐患排查工作。此项工作由区住建局牵头负责,区消防大队、安监局等部门配合。(十三)其他行业和领域:电力、学校、水利、其他工矿企业等重点领域和行业要以国务院有关部门重点行业隐患排查治理指导意见为依据,结合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实际,认真研究确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内容和重点,落实
10、隐患整改措施,确保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落到实处。其中:工矿企业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由区经信委牵头负责;开发区、工业新区要对辖区内企业普遍开展一次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区教育局重点负责排查校车安全、校园安全等方面存在的隐患;区水利局重点负责排查水利工程设施的安全隐患。五、工作要求(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活动由副区长张健牵头,区安委办主任、区安监局局长郑厚春具体负责。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分级管理、属地负责”要求,结合本行政区域、本行业、本领域的实际,明确牵头领导和具体负责人,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狠抓落实。要建立健全明晰的台账资料,准确、及时报送有关信
11、息。(二)深入发动,群防群治。进一步落实“1+3”安全监控体系,广泛发动从业人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单位要通过专家查隐患、执法抓整改等方式,问计于民,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赋予职工对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组织人员全面细致地查找各种事故隐患,切实发挥“群防、群控、群治”的工作效能。(三)广泛宣传,舆论监督。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等各种媒体,广泛宣传这次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加大舆论监督和群众监督力度,对大排查活动走过场的单位要予以曝光。各地各部门对举报的事故隐患要认真进行核查,督促落实整改,并对隐患举报人进行奖励。要大力宣传隐患排查治理和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先进典型与经验,普及安全生产知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四)立足当前,着眼长远。各乡镇、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以这次隐患排查为契机,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联合执法,统一行动,并及时沟通、妥善处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推动隐患排查工作深入开展,既要切实消除当前严重威胁安全生产的突出隐患,又要落实治本之策,加强制度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二一年九月二十九日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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