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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院校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工作实施方案.doc

1、 河北省普通高职单招院校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工作实施方案 24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河北省 普通高职单招院校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作好 普通高等职业教育单独考试招生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冀教学【 】25号)精神,按照河北省教育考试院 普通院校高职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具体要求,经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教育考试院批准,我院将承担 河北省普通高职(专)院校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组考工作。为确保我省学前教育专业联考单招工作公平、公正、顺利进行,特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

2、想及原则     (一)贯彻落实教育部、省教育厅文件精神,以单独考试招生改革试点工作为契机,探索多元化选拔方式。     (二)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采取“文化素质+职业技能”的评价方式,努力提高测评手段。     (三)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在考试内容和评分标准上突出对考生各方面素质的评价,并根据专业特点,选拔综合素质高、具有创新精神和专业潜质的人才。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     河北省 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由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牵头并设置考点,实施单招联考(含面试)命题、制卷、组考、试卷评阅、成绩登统、成绩报送等考务工作,成绩供所有联考单招院校使用。    

3、 (一)成立“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     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由相关院校领导成立“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部署和实施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     (二)办公室及各小组工作职责     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负责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各项工作的组织和实施。办公室同时负责本校单考单招的考务组织工作。办公室下设协调组、命题组、考务组、阅卷组、数据组、财务组、纪检监察组、后勤保障组和安全保卫组。其中协调组、命题组、阅卷组、纪检监察组等由联考院校相关人员或聘请专家(包括行业企业专家)组成。     

4、1.协调组     主要职责:负责组织协调单招联考院校、考点及各工作小组,共同组织完成单招联考工作。     2.命题组     主要职责:负责文化知识考试试题和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库的命制。     3.考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场的编排和落实;负责考务用品的准备;负责确定监考人员及监考人员的培训;负责文化知识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安排。     4.阅卷组     主要职责:负责制定科学合理的评判标准及试卷批阅。     5.数据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成绩的统计、录入和报送。     6.财务组     主要职责:负责及时汇总考生缴费数

5、据;负责考务工作相关费用的审核、支出。     7.纪检监察组     主要职责:负责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监督检查,受理涉及违反招生政策、规定与纪律问题的投诉和举报,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8.后勤保障组     主要职责:负责考试期间的物资、生活保障及其它工作保障。     9.安全保卫组     主要职责:负责试卷和题库转递、保管的安全;负责考试期间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保障;负责校内外车辆调度。     三、招生对象及报考条件     (一)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取得 河北省普通高考报名资格的考生(含中职、中技毕业生,具有高中

6、同等学力考生及往届高中毕业生)。     (二)报考条件     1.思想政治品德和身体健康状况均符合教育部《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遵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及有关规定执行。     3.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     (1)色盲、口吃者不宜报考。     (2)患有嗅觉迟钝、步态异常、驼背、面部疤痕、血管瘤、黑色素质、白癜风者不宜报考。     (3)两耳

7、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不宜报考。     四、报考办法、缴费及准考证的发放     (一)填报志愿时间      3月10日10时至3月14日10时(全省统一时间)。     (二)报考方式     考生登录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网站进行填报。考生应认真阅读省教育厅、考试院有关单招规定和我院单招工作实施方案,并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的规定和要求填报志愿。     (三)缴费时间、金额及方式:     考生网上填报志愿后,在 3月25日—3月31日进行缴费,缴费金额150元。     缴费方式:考生可到河北省内各银行电汇缴费,开户名称:河北女子职业技术

8、学院;开户行:农行石家庄西城支行;账号:28167,请务必在备注栏注明:考生姓名和考生号。考生也可凭考生号到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财务现场缴费。     未缴费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单独招生考试资格。一经缴费由于自身原因未参加考试及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不退考试费。     (四)准考证的发放     参加学前教育专业联考单招和我院单考单招的考生,完成缴费后于 4月 5日 8:30时—5日16:30时到我院领取准考证,或由报考院校集中领取。     领取准考证须携带如下材料:     1.身份证(或当地公安机关出具的带有照片的户籍证明,户籍证明须交一份复印件留档)。     2

9、.报考证(由各市县高考报名点出具的加盖公章确认的报考证)。     3.交费收据。     4.属于应届高中毕业生的考生需提交带有所在学校公章的会考成绩单。     五、命题、考试与评卷     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的命题、考试与评卷在河北省教育厅和河北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我院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单独考试招生命题、考试、评卷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     (一)命题     1.命题组成员     命题组成员由参加联考院校的专家和行业企业专家组成命题组,采取封闭式命题方式。试卷的印刷、运输、保密等工作严格按照《河北省国家

10、教育考试考务安全保密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执行。     2.命题依据     (1)文化知识考试命题     文化知识考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     (2)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     职业适应性测试命题内容主要依据学前教育专业的培养目标、职业能力、职业素质等要求命题,建立职业适应性测试题库。     (二)考试     1.考试时间安排       备注:职业适应性测试时间,根据报考考生的人数,可能适当延长或缩减。     为方便考生合理安排联考单招的行程,特对不同类型的考生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的具体时间做出如下规定:

11、    (1)4月6日上午参加文化水平测试的考生,于4月6日下午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2)张家口、承德、唐山、秦皇岛4个地市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经审核有效的文化水平免试考生,于4月7日上午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3)其它地市具有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能够提供证明材料、经审核有效的文化水平免试考生,于4月7日下午进行职业适应性测试。     (二)考试地点     考试安排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石家庄主校区,具体考场见准考证。     (三)考试内容     考核内容分文化水平考试和职业适应性测试     1.文化水

12、平考试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和英语三科,每科120分,共计360分。命题内容依据 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大纲命题,考试时间150分钟。     参加单招的普通高中生文化考试能够免试,成绩采用语文、数学、外语三科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分别对应的分值(考生须在填报志愿时选     择“使用学考成绩”项)。对应分值为:A--120分;B--110分;C--100分;D--90分。     如考生不认同折算后的学业水平考试成绩,须参加文化水平考试,考试成绩作为最终成绩计入总分。     如考生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有缺考科目,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件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我院批准后能够

13、参加单招的语、数、外三科文化考试,其文化成绩以实际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如考生不参加单招的文化课考试,则考生缺考科目的成绩以D级进行折算,即以90分的文化考试成绩计入考生总成绩。非缺考科目按折算办法计入考生总成绩。     会考成绩等级证书由考生提供,学院单独考试招生办公室上报省中考中心审核,以省中考中心审定结果为准。     2.职业适应性测试     职业适应性测试由学院聘请专家(包括联考院校、行业企业专家)成立职业适应性测试专家组,对考生综合素质进行测试,总分390分。职业适应性测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示能力、沟通交流能力、应变能力、形象气质和礼貌修养等方面。     

14、三)评卷     1.评卷组成员     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评卷组成员由联考院校的政治可靠、责任心强、业务水平高的专业教师组成评卷组,实行责任制,采取封闭式流水评卷方式。     2.评卷标准     由学院组织专家参照《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考务工作规定》进行。科学合理地制定评判标准,实施全程信息公开及结果公示,确保试卷评判工作公平、公正、透明。     (四)成绩公布与复核     考试成绩于4月12日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如考生对成绩有异议,请在3日内向单独考试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六、录取     (一)录取原则  

15、  1. 实行平行志愿录取方式。考生可填报参加学前教育类联考单招院校中的5个学校志愿,每所学校最多可选择6个专业,按“院校+专业”填报志愿和录取。     2.考试总成绩=文化知识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语文、数学、英语、基础素质测试、职业潜质测试顺序比较考生单科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考生不能有缺考科目,文化水平考试、职业适应性测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4.免试入学     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考生可免试入学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由省级

16、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     符合免试条件的考生成绩按照以下办法折算计分: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750分;     (2)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二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75分;     (3)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00分;    

17、 (4)获得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术大赛一等奖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75分;     (5)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75分;     (6)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中等职业学校应届考生成绩折算为600分。     申请免试的考生,只能申请与所获奖项相同或相近的专业。申请免试的考生须于3月17日至18日,持有关证件向我院提出书面申请,我院批准后将免试名单在我院网站上公示10个工作日,然后报省教育考试院集中公示,同时将其免试条件转换成相应分数,录取备案时报省教育考试院。     7.录取工作坚持

18、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8.录取结果在录取结束后向社会公布(在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查询),接受社会监督。     (二)录取时间     4月15日前,向河北省考试院报送数据光盘、违规处理情况书面材料、免试相关材料。     4月17日9时至17时,经过“高职单招信息管理系统”下载考生体检信息和考生成绩。     4月18日至20日12时,一志愿拟录取;     4月20日12时前,上传拟录取考生名单;     4月21日9时至22日8时,下载、确认、调整专业计划并上载确认结果;  

19、   4月22日9时至23日12时,一志愿网上录审备案;     4月23日14时至17时,编制征集计划;     4月23日20时至24日16时,进行二志愿征集;     4月25日至26日,下载二志愿考生体检和成绩信息,进行拟录取;     4月27日至28日,到省教育考试院进行二志愿录取备案。各单招院校按照事先向社会承诺的规则进行录取,打印录取名册,及时向考生发放由校长签发的《录取通知书》。     注:已被单招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和对口招生考试及录取。     七、新生报到及入学复查     新生入学3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对违反规定者

20、将按有关规定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或学籍。     八、其它工作要求     1.实施高考“阳光工程”。在单独招生考试工作中,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的通知》中关于“十公开”和“六不准”的规定。      2.命题     参加命题工作的人员不得公开其命题人员或其它命题人员的身份,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有关命题工作的文件、内容或情况。凡违反者,取消其命题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3.评卷     评卷人员不得将答卷、评卷及统分的文件、资料等带出,评卷情况不得私自泄露,不得私自拆看密封答卷册,不得涂改考生答卷及成绩。凡违反者,取消其评卷人员资格,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4.纪检监察     纪检监察组全程介入单独考试招生工作的协调、组织、实施、公示和上报的全过程,监督检查各项工作,保证单独招生考试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透明。     九、联考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  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汇文街16号河北女子职业技术学院     邮政编码:0500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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