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砌体工程施工方法
砌体工程引用的技术标准有:
《砖石工程及验收规范》
《砌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
1、砌体工程原材料
(1)石料
砌石体的石料来自经监理人批准的石料厂,砌石材质良好、坚硬、耐久、新鲜、密实、无裂纹,无风化剥落层或裂纹,遇水不泥化和崩解.石材表面无污垢,水锈等杂质,用于表面的石材,应色泽均匀。石料的物理学指标应符合施工图纸的要求.
石料外形规格,毛石应呈块状,中部厚度不小于15cm,规格小于要求的石料,可以用于塞缝,但其用量不得超过该处砌体总重量的10%.
施工用块石,其尺寸长度、宽度、厚度大于35cm、30cm、25cm,应有两个基本平行的面,且大致平整,无尖角
2、薄边。对于护坡浆砌石、石料外露面进行修琢加工,砌石高差应小于5mm,砌石应经过试验,砌石块重不小于25kg。
(2)砂
砂的质量符合SD120—84的规定,砂浆采用的砂料,料径为0。15~5mm,细度模数2。5~3.0.
(3)水泥和水:
水泥
水泥品种:除非设计图纸另有专门要求,我方在本工程中全部使用大厂回转窑(旋窑)普通硅酸盐水泥.我方在采购水泥前将拟采购的品种、数量和生产厂家报监理人批准。各种水泥均应符合本技术条款指定的国家和行业的现行标准.
发货:每批水泥出厂前,均应对制造厂水泥的品质进行检查复验,每批水泥发货时均应附有出厂合格证和复检资料。每批水泥运至工地后,监理人有权
3、对水泥进行查库和抽样检测,当发现库存或到货水泥不符合本技术条款的要求时,监理人有权通知我方停止使用.
运输:水泥运输过程中应注意其品种和标号不得混杂,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水泥受潮。
贮存:到货的水泥应按不同品种、标号、出厂批号、袋装或散装等,分别贮放在专用的仓库或储罐中,防止因贮存不当引起水泥变质。袋装水泥的出厂日期不应超过3个月,散装水泥不应超过6个月,快硬水泥不应超过1个月,袋装水泥的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5袋。
水
拌和用水所含物质不应影响混凝土和易性和混凝土强度的增长,以及引起钢筋和混凝土的腐蚀.
水的pH值、不溶物、可溶物、氯化物、磷酸盐、硫化物的含量应符合规定。
(4)胶
4、凝材料(用于砌筑工程的水泥砂浆)
胶凝材料的配合比满足施工图纸规定的强度和施工和易性要求,配合比通过试验确定,施工中我方需要改变胶凝材料的配合比时,应重新试验,并报监理人批准。
拌制胶凝材料,严格按照试验确定的配料单进行配料,我方不随意更改,配料的称量允许误差应符合下列规定:水泥为±2%,砂为±3%,外加剂为±1%。
拌和时间:机械拌和不少于2~3min.一般采用机械拌和,局部少量的人工拌和料,先干拌三遍,再湿拌至色泽均匀后再进行使用.
在胶凝材料拌和过程中保持粗细骨料含水率的稳定性,根据含水量的变化情况,随时调整用水量,以保证水灰比的准确性。
胶凝材料应随拌随用。胶凝材料的允许间歇
5、时间应通过试验确定,在运输或贮存中发生离析、析水的砂浆,砌筑前应重新拌和,已初凝的胶凝材料不得使用。
2、碎石垫层料
垫层料可由天然砾料筛选而得.加工后的成品料符合图纸和技术条款的规定。经加工的各种垫层的颗粒级配,应符合施工规范的要求,超径颗粒含量不应大于3%,逊径颗粒含量不大于5%,针片状颗粒含量不应大于10%,加工好的反滤料中小于0.1mm的颗粒应小于55%。
碎石垫层:基面经验收后,机动翻斗车运至工作面,人工摊铺、整平、拍实;
垫层铺筑时要严格控制厚度和坡度。
3、灌砌石砌筑
(1)砌筑方法
砌石工程应在基底渗水排干、地基或基础工程验收合格、结合面处理完好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
6、施工.砌筑时,应放样立标、拉(挂)线;石料洒水湿润并刷除表面污垢.施工前先铺砌干石,后灌缝,砌石之间缝隙不允许用小石块填塞,块石间缝隙为3—5cm,不允许小于3cm。灌缝砼用人工插捣密实,边加料边捣插,至到表面泛浆.所有灌砌块石护坡要求块石全部立放。
灌砌块石要求平整,砌筑块石稳定,错缝,不得叠砌、浮塞,坡内不得有铲口石、斧刃石和过桥石。灌浆密实,灰缝宽大致一致,且块石表面清洁,无建筑残渣.砌筑前,先浇筑施工纵横格埂(或坡面格埂),然后开挖修整护底或坡面土方,铺设垫层滤料,砌筑块石,灌注子浆,并捣插密实。
(2)砌石工程质量通病与预防措施
①砌石不密实
现象:已砌筑部位有狗洞或缝隙,拆开检查可见砂浆或C20砼不饱满.
原因:a.砂浆或C20砼填筑不饱满;b.灰缝宽度不够;c。没有分层卧砌。
预防措施:a。采用铺浆法施工,两块石头之间填浆饱满;b。分层卧砌,内外搭接;c.每片砌筑作业区安排专职质检员旁站检查,包质量包进度,负责到底。做好现场记录,出现问题,追究质检员的责任.
(3)养护
砌体外露面,在砌筑后12~18h之间应及时养护,经常保持外露面的湿润,砌体的养护时间按混凝土砌体为21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