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规章制度(试用)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计算机信息工程学院团委、学生会是在计算机学院党支部和团总支领导和指引下,贯彻党教诲方针,执行党基本路线,坚持为广大同窗在改革开放实践中健康成才而服务学生管理机构,其通过自我教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约束成为我院联系广大同窗桥梁和纽带,成为广大同窗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场合。 第二条 团委、学生会全体学生干部自愿并热情服务于广大同窗,全心全意、尽职尽责、不谋私利。 第三条 团委、学生会宗旨是:务实高效,团结学生,服务学生。 第四条 自觉维护团委学生会集体荣誉,团结合伙,不计个人得失。 第五条 运用课余
2、时间开展工作,不得影响正常学习。 第六条 团委机构构成:书记处;各职能部门:组织部、宣传部。学生会机构构成:主席团;各中心(室)及职能部门:办公室,内设综合部和职业发展协会;青年教诲中心,内设青协、生活部;科研创业中心,内设科研部、平台管理部;文体中心,内设文娱部和体育部;素质拓展中心,内设电脑兴趣者协会、认证部 第二章 细 则 一、 团委书记处、主席团职责规定 第一条 团委书记负责组织、管理、协调团委、学生会各项寻常工作和各部门活动;团委副书记须配合、协助团委书记工作。 第二条 执行主席认真贯彻学院团委交办各项工作,负责学院广大学生活动整体组织、策划工作,传达上级批示
3、精神,定期向党委报告工作,向学生会委员会做述职报告;分管主席协助主席搞好全面工作,解决学生会寻常工作和解释事务、分管部门工作。主席不在时,由分管主席代理主席职责。 第三条 团委书记处、主席团主持召开学生会会议,传达关于重要文献精神,研究布置工作,监督各职能部门执行工作筹划状况,并进行检查、总结。负责组织安排学生会重大活动和重要工作开展。 第四条 定期召开部长联席会议,听取她们意见、建议和工作状况报告;协调各部之间关系,监督各部工作贯彻与开展状况,增进各部门互相配合共同开展工作。 第五条 组织团委、学生会内部寻常思想教诲工作,掌握全体成员思想动态,并及时向团委反馈;负责学生会干部选拔
4、推荐及考核工作;对有突出贡献或违背关于规定学生会干部提出表扬或批评,建议上级关于部门予以一定奖励或惩处。 第六条 进一步到同窗中去理解掌握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组织研究解决。 第七条 协调校团委、校学生总会工作,加强各院间交流,保证各院学生工作同步进行。 第八条 负责团委、学生会经费使用审批及监督关于人员搞好物品管理及使用。 二、各职能部门职责规定 第一条 对宣传部职责规定:负责宣传党团理论和政策,组织开展各类征文比赛,制作宣传展板和海报,定期编辑《前沿》和《前沿快递》;组建辩论队,负责组织策划学院辩论赛和学院辩论队培训学习交流活动;组建记者团,负责采集和报道团学活动
5、负责管理、维护和更新学生工作网站;负责联系班级宣传委员,指引班级宣传工作。 第二条 对组织部职责规定:负责考核管理团支部、团学干部和团员,收缴团费,发展新团员;组织团委学生会各种会议或活动;策划指引团日活动;组织每月学风班风月月评活动;组建礼仪队,负责各活动礼仪工作。 第三条 对综合部职责规定:负责制作和印发团学工作红头文献或告知,收集整顿团学工作档案,保管团委学生会财物,协助监管团委学生会财务。 第四条 对青协职责规定:负责协会招新、会员注册;组织策划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负责暑期“三下乡”工作。 第五条 对生活部职责规定:负责检查宿舍区卫生状况和寝室违章电器、电脑违规使用状况,并教
6、诲督促其纠正错误行为;维护学生合法权益,反映学生合理意见,理解学生心理状况,组织策划心理活动,组织学工问卷调查。 第六条 对科研部职责规定:负责组织策划学术科技讲座和各类专业技能(数学、英语、计算机)大赛;负责学生科研课题工作。 第七条 对平台管理部职责规定:负责平台寻常管理工作,保障平台财产安全和正常运营,组建和管理ACM竞赛队和机器人竞赛队。 第八条 对电脑兴趣者协会职责规定:负责协会招新、会员注册;组建电脑维修站,负责组织策划电脑组装与维修活动,维护团学场合和平台电脑网络设备正常运营,服务全校师生。组建网页设计开发团队,负责管理网页设计工作室; 第九条 对认证部职责
7、规定:支持配合校素质拓展协会工作,负责认证学生素质拓展学分,及时记录学生创新分和操行分加分状况; 第十条 对职业发展分会职责规定:支持配合校职业发展协会工作,负责组织职业发展与生涯规划活动,引导学生健康成长;负责组织策划新生导航系列活动。 第十一条 对文娱部职责规定:负责组织参加院级以上文娱活动,组织策划学院文娱活动,如迎新晚会、大合唱; 第十二条 对体育部职责规定:负责组织参加院级以上体育活动,组织策划学院体育活动,如校运会、各类球赛等; 三、各部长及部员职责规定 第一条 对部长职责规定:各部部长负责制定本部学期工作筹划,依照筹划向部员分派任务,且随时询问理解筹划执行状
8、况,并定期召开部内会议,听取部员对部内工作建议及任务完毕状况;部长有责任和义务对部员活动操作能力进行培养和提供锻炼机会,充分发挥每个成员特长,使部员团结协作,提高工作效率及工作质量;在完毕本部本职工作前提下,各部部长应竭力协调和组织本部部员协助其她部门工作。 第二条 对各部部员职责范畴规定:准时出席每次全体会议及部内会议;各部员应服从部长领导,准时完毕任务。在此基本上,可以对工作提出合理建议或设想;及时向部长报告工作,报告思想;积极协助其她各部工作;积极参加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 第三条 各部部长、部员应严格遵守逐级报告、恪尽职守工作原则。 四、人事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推
9、动学生会人事工作制度化进程,更好地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用人原则,充分调动学生干部工作积极性,让德才兼备、热心为同窗服务同窗有更多被提拔和重用机会,减少学生会人浮于事现象,从而提高学生会战斗力水平; 第二条 录取与任免 (一)团委学生会全体成员公开接受全院同窗公开报名竞聘。竞聘同窗须经学生干部选举资格审查小组审查合格后成为候选人,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职位需要选举产生。 (二)团委学生会组织机构详细职位成员配备为:团委书记处:团委书记一人、副书记一人;主席团:主席一人、分管主席四人;各职能部门:原则规定为部长一人、副部长1-2人、干事四人;宣传、体育、文娱、记者团、生活等部门鉴于其工作
10、性质及职能因素,可以酌情分派:部长一人、副部长2—4人、干事6—8人。 (三)被录取学生会干部实行试用制和任期制:试用期限一种月,试用期结束后,学生工作组依照其在此期间体现做出评估,体现突出者即可成为团委学生会正式部员,试用期不合格者应予辞退;任期时限按照学期划分,依照任期内工作体现,经考核并经主管上级建议,决定其解职或续职。 (四)对经考核发现、在任期内有较大失职行为或无作为部长,经请示院学生工作领导后,团委学生会将对其随时撤换,不受任期限制。 (五)在职学生干部(宣传、文艺、体育部成员可酌情例外),若浮现一学期有两门或两门以上必修课(不含体育课)不及格,或受到院学生工作领导或校级处
11、分者,须自动辞职,由院学生工作领导及部长联席会议讨论批准并任命新人选。 (六)学生组织机构实行下级对上级负责。上级干部有权对考核不合格下级干部进行撤换。 (七)书记处、主席团有权对执行机构人员提出否决,经部长联席会议半数审议通过后,即可予以罢免。 (八)、以上各项人事任免均须报综合部备案并上报团委学生会。 第三条 考核与奖惩 (一)团委学生会实行定期考核。以自我评议、民主评议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每半任期结束后对全体成员进行一次考核,学期任期结束时进行汇总考核。各学生干部体现将记录在干部档案中,考核成果作为决定奖惩(各类评优、组织发展等)、续聘、辞退等重要根据。 (二)书记
12、处、主席团考核由院学生会工作领导主持;各正副部长考核由书记处、主席团及组织部(组织部长不能参加对自己民主考核)主持;各部部员考核由团委组织部指派人员和各部部长主持;实行由上级干部对下级干部作出工作鉴定。 (三)经考核评出年度先进学生干部等各类奖励 ,并予以一定综合测评加分(依照其在工作中贡献,部员予以0.5-1分加分,部长予以1-1.5分加分);对有突出事迹部员予以书面表扬并在期末综合测评中加1.5-2分;各类奖励提名由部长联席会议初评,最后由院学生工作组审批。 (四)对体现不合格甚至有违纪行为者,将予以警告、严重警告、通报批评直至撤除职务等纪律处分。迟到两次者、无端缺勤一次者予以警告;
13、迟到三次者、无端缺勤两次者予以严重警告并通报批评,迟到超过五次(含五次)者、无端缺勤三次者将予以辞退解决;对组织导致不良影响、在工作中玩忽职守者,对学生干部以权谋私、滥用职权者,将视情节轻重予以严重警告至辞退解决;对给组织带来财产损失者,必要照价补偿,并依照情节轻重予以通报批评至辞退解决;予以严重警告至辞退解决。奖惩均记录归档。 (五)以上评比工作评比原则涉及:会议考勤、工作记录、归档状况,工作筹划贯彻限度、工作成绩总结、工作态度及责任感、活动体现、学生干部形象建设等方面。 第四条 辞退与退出:所有成员均享有向本会提出辞职或退出权利,但必要遵循如下原则和程序: (一)所有提出辞职或
14、退出成员都必要具备合法理由,须提前一周由本人亲自向所在学生工作机构上一级递交书面辞呈,并须经有关上级审查批准后方可辞职; (二)对经考核不合格书记处、主席团干部,院学生工作领导(团委书记)有权予以劝退或直接撤换。对经考核不合格其她学生会干部,经部长联席会议讨论决策后可劝退或直接撤换,并通报院学生工作领导。 (三)坚决杜绝来去自由、散漫式人事进浮现象,反对无端辞职或退出。对那些没有得到批准辞职或退出,但事实上却推委工作责任、推脱工作任务干部或部员将按照关于制度进行有关惩罚; (四)以上人事变动均由综合部负责及时清理登记;学生干部退出组织时,组织将对其进行工作总评,并记录在档案中。
15、 五、例会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协调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及其内部关系,规范会议进程,严肃会议纪律,提高议事效率。 第二条 团委学生会会议分为部长联席会议(部长级例会)及扩大会议、各职能部门会议和学生会全体会议。 第三条 部长联席会议 (一)部长联席会议由团委书记处、主席团和各部部长参加。部长因故缺席时可由其指定一名副部长代为参加,但缺席次数仍将作为考核奖惩原则之一记录归档; (二)部长联席会议由团委书记及主席召集并主持(其因故缺席时可由副书记和副主席代替),综合部负责会议安排、告知、考勤和记录归档工作; (三)常规条件下,部长联席会议每周召开一次,即部长级例会,听取工作报告
16、 以总结这本周工作状况,讨论布置近期工作任务。必要时可召开扩大会议,召集副部长级以上干部及班长(或其她指定有关班委干部)共同参加;遇到暂时或紧急性工作事务时,会议可由主席暂时召集; 第四条 各职能部门会议 (一)职能部门会议由各部部长主持召开,部长、副部长及部员参加。团委书记、副书记、主席、副主席或秘书长必要时可列席会议; (二)职能部门会议依照实际状况定期召开,部员报告工作状况及工作体会;各部长应认真听取报告,对部员工作予以指引,总结本部工作,讨论和布置近期工作任务或针对暂时性工作任务进行布置和分派; (三)各职能部门会议由各部指定副部长负责告知和记录,定期送交副本给综合
17、部归档。 第五条 学生会全体会议 (一)学生会全体会议依照实际需要,由团委学生会召集全体学生会成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召集各班班长或关于班委干部参加),每学期召开1-2次。 (二)由综合部负责会议告知、考勤、记录和归档工作。 第六条 所有团委、学生会成员必要准时出席例会,不得无端缺勤、迟到或者早退。因特殊因素的确无法出席者,事前或事后须向上一级提交书面请假申请,待上级批准方为准假,否则将被视为无端缺席。 第七条 无端缺席、迟到或早退者将予以警告、严重警告、撤除部员资格等惩罚;无端迟到三次算一次缺勤,三次缺勤将由主席团下发劝退告知书至当事人并予以辞退。 第八条 会议出勤状况将作
18、为年终评优原则之一,并记入学生会干部档案表。 第九条 以上各类会议院学生工作领导小构成员以为必要时均可列席。 第十条 各会议必要坚持民主集中制议事原则,以严肃会议纪律,提高议事效率,保证会议在民主、高效、和谐氛围中进行。 六、工作制度 第一条 准备阶段: (一)各部门须在学期初两周内向书记处、主席团递交本学期活动筹划书。 (二)对于全校性活动,学生会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一种月向主席团递交活动申请表,其中必要涉及活动大体简介、可行性分析、预期效果及大体预算。 (三)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两周需向书记处、主席团递交详细活动筹划书。 (四)各部门在活动开展前一周内必要与将参加
19、本次活动校领导、教师、单位及校外嘉宾联系,并在活动开展前两天做最后确认。 (五)各部门在预定期间内对活动涉及各类事项做全面充分准备。 第二条 活动进行阶段: (一)活动进行中,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应严格按照筹划执行,并由书记处、主席团监督。 (二)对于活动中浮现特殊状况须及时解决,以尽量达到活动筹划预期效果。 第三条 总结阶段: (一)活动结束后一周内,各部门应及时到团委报销帐目,如需推延,须阐明理由,否则逾期不予办理。 (二)活动结束后两周内向主席团上交详细活动总结。 七、文献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使团委学生会文献管理上规范化,对学生会各种文字材料实行科学
20、有效管理,形成一定历史资料,为此后工作提供必要根据和经验、教训。 第二条 团委综合部负责文献管理工作,对学生会文献、会议记录活动资料、报刊及其她形式材料进行分类、归档并实行有效管理;对各项工作进行综合总结。定期在部长联席会议中报告状况,为重要工作活动进行提供征询,保障决策科学化。 第三条 文献分类为:各级文献类(涉及各项规章制度及人事调节文献)、工作筹划及总结类、会议记录类、各部门活动资料类、学生会成员档案类、学生会奖惩档案类(集体/个人)、报刊类、照相类、其她。 第四条 各类文献需采用统一文本格式,并须统一编号;各类文献需准备电子稿件及打印件两种,电子稿需上交秘书处,以便归档备案;
21、打印稿需一式两份,一份递交秘书处,一份部内留底。 第五条 团委学生会各职能部门学期初须递交一份涉及经费预算本部工作筹划书或活动申请表(经团委书记认定为不合格者必要重新制定),由书记处、主席团汇总为工作筹划,上交院学生工作组审核;任期届满时须递交一份工作总结,简介任职期间工作内容、筹划贯彻状况及经验教训,由书记处、主席团汇总为学生会工作总结,上报院学生工作组;以上材料归入学生会档案。 第六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举办活动须提前告知综合部,活动后将有关资料(涉及学生活动宣传资料、活动规则、活动参加者及活动效果等,重要活动须附活动一览表及相片)送交综合部存档,资料送交应及时、积极、完整。 第七
22、条 团委学生会各项综合性、大型工作活动及各职能部门重要活动均须贯彻专人进行照相,分别由记者团长及各部部长负责贯彻,活动后相片须及时送交秘书处存档。 第八条 团委学生会各项规章制度制定和修改由书记处、主席团负责主持和贯彻,并须经院学生工作组审批执行,有关文字材料由秘书处存档。 第九条 部长联席会议和学生会扩大会议由秘书长(副秘书长)记录,各职能部门会议由副部长记录,均须由秘书处存档。 第十条 团委学生会由于工作出众而集体获得奖品、纪念品,作为工作成绩体现,必要交由秘书处统一保存和管理,不得遗失。 第十一条 学生会档案资料不得随意外借。任何部门或个人如确需借用,须向秘书处递
23、交正式书面使用申请,并征得综合部部长(副部长)批准,重要资料借出须征得上级批准。所借资料均须于当天归还。任何用个人因素导致档案资料遗失,都将追究其个人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 组织机构换届时,档案须送院学生工作组审视,并于新一届团委学生会成立后移送新一任综合部管理。 八、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旨在使财务管理公开化、规范化、科学化,以至少经费获得最佳运作效果,切实为同窗服务,树立学生会良好形象。 第二条 财务管理实行财务公开原则,一切经费都要用在为同窗服务、为机构最佳运作这一目上,任何人不得擅自挪用和挥霍学生会经费。 第三条 团委学生会经费来源于校、院学生工作专款,
24、以及社会赞助。 第四条 学生会经费开支重要用于寻常各项工作活动宣传和奖品、文献印刷打印与发行、对外交流活动费用及学生会大型活动支出等。 第五条 团委学生会开展各项活动(涉及各职能部门活动)前,活动负责人须向上级递交书面经费预算并征得批准;活动结束后由活动负责人及时收集本次活动发票并列出支出清单,统一交到综合部,经书记处严格检察核算,方能予以报销,以防漏洞。 第六条 团委学生会工作实行工作餐制度,即各部在较大型活动准备及进行过程中,如有必要,可由活动负责人直接向院学生工作领导教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可为工作人员订购工作餐。工作餐费用发票由活动负责人收集,并作为该次活动经费构成某些向团
25、委统一报帐。订购工作餐应以厉行节约为原则,坚决制止任何形式挥霍现象。 第七条 学生干部拉回赞助后,赞助费由机构统一管理。对拉回数额较大赞助款个人,可依照实际状况,并经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后予以个人一定特别奖励。赞助费依照各部门实际工作活动需要,统一调配。 第八条 报帐大额款一律凭发票,不得用收据。因特殊因素实无发票者,须经手人、证明人书面阐明,并由活动负责人签名。 第九条 对违背财务管理制度者,将视情节轻重分别予以警告、撤销职务、上报院里予以行政处分等惩罚。 九、学生工作办公室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部人员不得擅自配备学生工作办公室钥匙,且不得将学生工作办公室作为私人活动场合。 第二条 各部门使用办公室例会或工作前,须向上级申请,待批准并安排好时间后方可使用。 第三条 各部人员在使用办公室时,应做到节约材料、爱护工具,工具使用后来务必清洗干净、摆放整洁;保持桌面、地面清洁、垃圾带出,出门记得随手关灯、关窗、锁门。 第四条 办公室内所有物品均属学生会集体所有,不归任何部门或个人所有。凡需将办公室物品借出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并在办公室公物流通记录本上登记。 第五条 学生会成员有责任和义务保持办公室整洁、干净卫生环境。 备注:以上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开始执行,其解释权归计算机学院团委书记处、学生会主席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