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砂石购销合同 砂、石购销合同需用方(甲方):供应方(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以下协议:第一条工程名称、地点 1.1、工程名称:1.2、工程地点:第二条砂石供应工程内容概况 2.1、承包内容: 2.2、砂石供应时间:按照甲方要求进场。 2.3、砂供应量(暂定):18000T;石子供应量:200T。 2.4、砂石供应地点:至甲方指定的施工位置。 2.5、砂石的质量及其它要求砂石质量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标(G14684- 1、G14685-)规定标准,材料强度、含泥量和规格符合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含泥量小2%。 第三条单价的确定 3.1、砂子单价(
2、):75,上述价格为垫付的1500T砂子价格,包含材料费、运输费、上卸力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之所有费用,不含税金。甲方要求乙方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但甲方必须补贴乙方税率10%的费用(税率7%由乙方支付)。每月结算单价按实际市场价格结算,结算时价格甲乙双方按月确认。 3.2、石子单价():70,上述价格包含材料费、运输费、上卸力费、管理费、利润等所有运至施工现场指定位置之所有费用,不含税金。甲方要求乙方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乙方必须无条件接受。 3.3、合计总价(暂定): 第四条甲乙双方驻工地代表甲方代表:乙方代表:第五
3、条甲方工作 5.1、提前1天提出砂石供应计划,并提交经甲方驻工地代表签字的砂石请购单。 5.2、向乙方详细介绍施工现场情况及现场车辆行使停放路线等。首次供应砂石,在进入现场转弯处应设明显标志或有专人候车。 5.3、按有关规定保证对砂石进行合理保管。 5.4、为乙方车辆进出场创造良好的条件,保证场内道路畅通、坚实,并具备必要的照明条件。 5.5、砂石到现场以后,要有专人负责验收砂石,并指挥车辆就位;负责砂石抽检、复试工作,复试不合格由乙方对不合格品进行处置并承担造成的损失。 5.6、甲方负责现场内交通事宜。 第六条乙方工作 6.1、根据甲方的,按时提供甲方要求的规格的合格砂石。 6.2、乙方在运
4、输砂石的过程中,要遵守当地政府的有关道路、交通、城管等方面的规定,承担因违反有关规定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乙方应保证甲方免承担由此造成的任何索赔、责任及损失。 6.3、承担乙方人员不遵守甲方现场安全管理规定造成安全事故的全部责任。 6.4、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应严格执行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和要求,遵守国家及当地政府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6.5、乙方未能履行上述责任和义务造成的不良后果及处罚,由责任方承担。 第七条砂石价款结算及支付 7.1、砂石数量核算依据:乙方砂石材料送货时送货单必须一式三联,送到现场都必须由甲方仓库保管员、瓦工工长和生产经理参加过磅、验收、确认后再签字,参与验收的人员都必须现
5、场确认后再签字。甲方仓库保管员、瓦工工长和生产经理签好字的两联单给乙方送货人员(一联单仓库保管员留存),乙方送货人员出工地时,把两联单缴甲方门卫,经甲方门卫签好字后,甲方门卫保存一联,乙方送货人员带走一联。甲方门卫根据收到的票据,登记砂石进场台账,甲方会计从门卫取单保存,月底与甲方仓库保管员处留存单和乙方提供的存单核对,三张齐全方可入账。 7.2、结算程序:按甲方结算程序按月结算,乙方_月_日(节假日除外)将当期的砂石结算单报送甲方进行确认。 7.3、价款支付与结算 7.3.1、甲方不支付乙方预付款。 7.3.2、乙方先行垫付砂子1500T(石子垫付200T)后,每月月底甲方按本月使用砂石结算
6、价款的60%支付给乙方,单体工程全部验收完成支付至每月砂石结算价款的80%,余款19年春节前结清。每次付款乙方必须按照甲方要求开具材料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7%)。 第八条违约责任 8.1、乙方应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提供砂石,因乙方供应不及时造成工程延误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2、因乙方原因造成砂石供应数量不当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3、由乙方承担相应的砂石质量责任,如果砂石质量发现问题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8.4、因乙方人员现场不听指挥或其它原因,造成砂石在现场堆放不当,造成的二次搬运费由乙方承担。 第九条争议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首先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向有关部门申请调解。当事人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可采用向徐州人民法院起诉以解决争议。 第十条合同生效、终止 10.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 2、本合同在双方完成约定工作内容,工程结算后即告终止。 10.3本合同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双方分别保存。甲方(签章):乙方(签章):代表:代表:签约时间: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