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病毒管理制度一、认真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计算机系统的平安审查、 登记和备案等手续,并做好预防和计算机病毒的技术服务工作。二、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有以下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故意输入计算机病毒,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平安;(二)向他人提供含有计算机病毒的文件、软件、媒体;(三)销售、出租、附赠含有计算机病毒的媒体;(四)其它传播计算机病毒的行为。三、及时检测、清除计算机信息系统中的计算机病毒,并备 有检测、清除的记录。四、计算机系统的使用科室对引起的计算机及其软件应进行 计算机病毒检测,发现染有计算机病毒的,应采取措施加以消除, 在未消除病毒之前不准投入使用。科内物品管理制度一、实行专人负责制,由科长指定专人分管科内物品管理工 作。二、专管人员要做好物品领用计划,根据需要领取各种办公 用品,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三、信息化设备管理做到严格有序,设备发放、使用、维护、 保养工作有登记。四、需要配备新物件时,应先写出申请,经科室负责人审核 同意后,上报购买并落实登记。五、定期检查物品的良好程度及办公用品的短缺情况,及时 做好物品的维护、修理、补充。为全科工作提供物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