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6 ,大小:15.58KB ,
资源ID:4496660      下载积分:5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49666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二***】。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二***】,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二***】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docx

1、附件1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食品销售监督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9号,以下简称办法)以及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食品生产经营监督检查有关表格的通知(市监食生发20228号),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食品销售活动的监督管理,督促食品销售者落实主体责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督促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主体严格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一)从事食品销售活动的主体应按照食品安全法及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规定的法律义务,对照广东省食品销售者食品安全主体责任指南广东省涉及食品销售相关主

2、体食品安全责任指南,每一个自然年度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并如实记录,鼓励提高食品安全自查的频次。(二)食品销售者应当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对企业主体资格、经营过程控制、进货查验、食品贮存等情况开展自查并如实记录。食品销售连锁企业总部、从事食品批发的食品销售企业以及商场超市应当在每年度12月10日前,在“粤商通”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自查并提交报告,鼓励其他食品销售者通过“粤商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接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检查的食品销售者,原则上应通过“粤商通”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提交报告。食品销售者可以委托第三方专业技术机构定期对本单位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进行检查和评价。(三)食品(含食用农产品)批发市

3、场开办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应当每年度至少一次通过“粤商通”对其落实食品安全管理责任开展自查并提交报告;展销会开办者应当在展销会期间,通过“粤商通”至少开展一次自查并提交报告。(四)市场主体登记所在地在广东的网络交易平台经营者、自建网站经营者,应当在从事含酒经营活动页面显著位置持续显示“禁止向未成年人销售酒”警示语;对订单支付人提交的含有酒的订单,在支付前提示“本订单含酒,如需继续支付,请您确认已成年并承诺真实。”由订单支付人勾选承诺,纳入订单交易信息留存。自动售货设备、无人店等非面对面即可完成销售行为的,设备设施应参照上述要求落实。(五)食品销售者应当在食品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以电子

4、屏幕等形式公示展示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记录表,并保持至下次监督检查。飞行检查结果记录表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公开。(六)食品销售者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监督检查结果要求,须限期提交整改报告的,原则上应通过“粤商通”提交。二、严格落实监管主体责任(一)根据风险管理的原则,按照随机选取食品销售者、随机选派监督检查人员的方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自2022年1月1日起,应每两年对本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食品销售者进行至少一次覆盖全部检查要点的日常监督检查,具体频次如下:对风险等级为A级的,两年内开展不少于一次日常监督检查;对风险等级为B级的,每年度按不低于50%的比例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两年内至少全覆盖一次;当年度未开展日

5、常监督检查的主体,监管部门应当查阅其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开展书面检查,食品安全自查报告内容不得少于“粤商通”食品安全自查要求;对风险等级为C级的,每年度开展不少于一次日常监督检查;对风险等级为D级的,每年度开展不少于两次日常监督检查,两次日常监督检查间隔时间原则上不得少于3个月,涉嫌违法违规或存在明显食品安全隐患等情形除外。(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开办者每年度开展不少于两次日常监督检查;对食品集中交易市场开办者、食用农产品零售市场(农贸市场)开办者、已备案的从事冷藏冷冻食品贮存服务的非食品生产经营者、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每年度开展不少一次的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三

6、)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对食品销售企业开展日常监督检查时,可以对企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随机进行抽查考核,考核结果在日常监督检查结果表上公布。抽查考核不合格的,按照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广东省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的管理办法第二十八条规定处理。(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用实名认证登录的信息化监管系统开展日常监督检查生成的监督检查结果表,可通过短信方式发送给食品销售者,督促其自行打印并按照要求公开。现场检查结果需要通过委托检验检测确定的,按照食品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15号)的要求执行。(五)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食品销售风险分级管理工作的要求,对新开办的食品销售者开展

7、首次日常监督检查的同时确定其风险等级。后续监管工作中,要及时归集监督检查结果、监督抽检结果、行政处罚信息等,切实落实食品销售风险分级动态管理要求。(六)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飞行检查的,可根据监督管理工作需要或问题线索等确定检查项目,不覆盖全部检查要点。飞行检查结果对消费者有重要影响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要求食品销售者公示并保持至下次监督检查,飞行检查频次原则上不计入日常监督检查频次。(七)省局组织和协调对食品销售者开展体系检查的,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应当予以配合。对体系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地级以上市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整改。本通知自起施行,有效期5年。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 月 日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