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16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不当之处,请联系改正。 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是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学院团委指导下依照法律、法规、学院的规章制度和本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的学生群众性组织,是学院党委、行政管理服务部门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 第二条 学生会宗旨和任务。 (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指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引导广大同学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德、智、体、美、
2、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二)代表和维护同学利益。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切实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 (三)活跃校园文化,倡导良好的校风、学风,促进大学生科技学术、文体等活动的开展。 (四)积极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开展工作。做到上下沟通,参与学院有关决策与管理。 第三条 本会承认《中华全国学生联合会章程》,参加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和佛山市学生联合会,并成为广东省学生联合会和佛山市学生联合会的团体成员。 第二章 会 员 第四条 凡有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籍,承认本会章程,维护学生会利益的学生,均为本会会员。 第五条 会员的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参加学生会举
3、行的各项活动,出席学生会有关会议; (二)有权经过正当途径,对本会工作提出批评、建议并进行监督; (三)在本会内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四)有遵守本会章程,执行本会决议的义务; (五)有维护本会荣誉,促进本会发展的义务; (六)有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尊师爱校、团结同学、维护学院荣誉的义务; (七)有依照规定交纳会费的义务。 第三章 学生代表大会及职权 第六条 本会的组织原则是民主集中制。 第七条 本会最高权力机关是全院学生代表大会,代表大会每一年召开一次。在特殊情况下,由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学生会委员会决定,并经学院党委同意,能够提前或推迟进行,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其职权由学生
4、会委员会执行。 第八条 学生代表大会的职权。 (一)审议和批准上届学生会工作报告; (二)讨论和决定新一届学生会工作任务; (三)修改和经过学生会章程; (四)选举产生学生会委员会委员; (五)讨论、决定应由全院学生代表大会决议的其它重大事项。 第九条 学生会委员会是领导学生会工作的常设机构。 第十条 学生会委员会的职权。 (一)推举学生会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 (二)批准学生会主席提出的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的名单; (三)根据学生会主席提议,决定学生会重大任务事项; (四)批准学生会的有关条例、制度、办法和总体工作计划等; (五)协助并监督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
5、展; (六)召集全院学生代表大会; (七)行使学生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第十一条 学生委员会委员的任期从选举产生时开始,至新一届学生委员会产生为止。 第十二条 学生会是学生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对学生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十三条 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由学生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在主席的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第四章 学生会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十四条 学生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部、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自律部、保卫部。 第十五条 学生会各部部长、副部长由主席提名,并报学生会委员会、学院团委批准经过,部长以下干部由各部长提名或自荐形式经学院学生会考核经过。 第十六条 学生会
6、主席职责。 (1)主持学生会日常工作,对学生会工作全面负责,并根据学院团委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学生会工作计划,及时传达上级的指示,配合上级开展好各项工作。 (2)定期召开学生会委员会议,统筹、协调、检查、督促各部开展好每项工作。 (3)协助学院团委抓好学生干部的组织、管理、培养、考核;定期向上级汇报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代表学院学生组织参加校内外的有关会议;组织、筹办、指导学代会的召开;指导各系学生分会工作。 (4)完成学院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七条 学生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处理日常事务,认真完成分管工作。 (2)主席不在时,执行主席的部分职权。 (3
7、做好每月一次的学生信息反馈工作。 (4)负责每月一次团工作通讯《翱翔》的出版。 (5)负责团刊《经纬》的编辑、出版。 (6)其中一名副主席兼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会长,主持协会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八条 学生会秘书部职责。 (1)直接对主席负责,处理学生会的日常事务。 (2)协助主席监督并检查学生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3)主持学生会各类大小会议,并做好会议内容记录,整理、保存各种资料,建立并管理学生会干部的工作档案。 (4)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制定学生会各项工作条例与制度。 (5)负责学生干部的培训。 (6)负责学生会财物的管理。 (7)掌
8、管学生会印章。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十九条 学生会学习部职责。 (1)围绕学院建设,开展学术讨论、主题讲座、知识竞赛、社会调查等,巩固同学们的专业文化知识及活跃第二课堂生活。 (2)协助教务处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学院教务处的教学改革;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学信息反馈;协助学院做好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3)定期召开各系学生分会学习部部长、班学习委员会议,传达教务部门及团委、学生会的会议精神。 (4)做好全院晚修情况的检查、收集、总结。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二十条 学生会体育部职责。 (1)协助学院抓好大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及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工
9、作,提高同学参加体育活动的热情,弘扬体育道德风尚,增强身体素质。 (2)定期组织各班体育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体育工作的开展。负责组织和开展各项积极有益的校内体育竞赛活动,包括学院运动会、篮球赛、排球赛、足球赛、乒乓球赛、羽毛球等比赛项目。负责组织参加省、市级体育比赛。 (3)做好各俱乐部管理服务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各俱乐部开展各项训练和竞赛。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二十一条 学生会生活部职责。 (1)定期召开各系生活部部长、各班生活委员会议,广泛征求学生对膳食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传达学院有关会议精神。 (2)协助后勤服务中心餐饮部开展日常工作,有计划地做好饭堂卫生及
10、饭菜质量的检查监督工作。 (3)管理好生活部下属部门暨生活膳食会的日常活动与工作安排,向同学们宣传健康饮食。 (4)开展学院饭堂海报评比工作,负责学院级学生活动的后勤工作。 (5)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做好校园“三化”工作。 (6)协助校医室出版橱窗海报和新年学生体检工作。 (7)负责全院学生购买保险和保险索赔工作,帮助同学们解答有关保险索赔申请的相关问题。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二十二条 学生会自律部职责。 (1)负责纪律管理工作。 (2)协助公寓部做好学生公寓检查、评比等管理工作。 (3)负责每月一次的“二十佳”宿舍的评比工作。 (4)负责公寓自管会的日常活动。
11、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二十三条 学生会保卫部职责。 (1)在学院内调查、收集、汇报校园内部的安全信息和学生的思想动态及治安情况。 (2)在学生中开展法律、法规的宣传和进行交通、消防、安全教育。 (3)充分调动学生的积极性,提高大学生的法制观念,做好群防群治工作,共同营造平安、稳定、和谐的校园。 第五章 系学生分会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二十四条 各系学生分会是学院学生会的下级组织,接受学院学生会的领导,积极配合学院学生会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 各系学生分会设主席、副主席、秘书部、学习部、体育部、生活部、自律部。 第二十六条 各系学生分会的主要职能。 (一)及时传达
12、贯彻学院团委、学生会及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制定工作计划。经常性检查各班工作,总结经验,保证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组织各系同学开展学风建设活动,巩固同学们的专业文化知识及丰富课余学术活动。 (三)开展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增进同学们身心健康。 (四)组织各系领导与学生的对话活动,及时反映学生的意见和建议。 (五)开展法纪教育,并组织学生参与各系的民主管理,维护各系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六)经常向各系党团组织和行政部门汇报工作,听取意见,完成交办的各项任务。 (七)积极配合院团委、学生会完成各项工作。 第二十七条 学生分会主席职责。 (1)主持系学生分会日常工作,对系学生分会工作全
13、面负责,并根据学院学生会工作计划,制定和实施系学生分会工作计划,及时传达院学生会的指示,配合院学生会开展好各项工作。 (2)定期召开系学生分会委员会议,统筹、协调、检查、督促各部开展好每项工作。 (3)协助系团总支抓好学生干部的组织、管理、培养、考核;定期向上级汇报同学的思想、学习、生活等情况;代表学院学生组织参加校内外的有关会议;组织、筹办、指导学代会的召开;指导各班委会工作。 第二十八条 学生分会副主席职责。 (1)协助主席做好分会各部的组织管理,处理日常事务,认真完成分管工作。 (2)主席不在时,执行主席部分职权。 (3)配合院学生会做好每月一次的信息反馈工作。 (4)配合
14、学院青年志愿者协会,做好本系的各项志愿服务工作。 (5)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二十九条 学生分会秘书部职责。 (1)直接对主席负责,处理系学生分会的日常事务。 (2)协助主席监督并检查系学生分会各部门的工作开展情况。 (3)主持系学生分会各类大小会议,并做好会议内容记录,整理、保存各种资料,建立并管理系学生分会干部的工作档案。 (4)负责重要文件的起草工作,制定系学生分会各项工作条例与制度。 (5)负责学生干部的培训。 (6)负责系学生分会财物的管理。 (7)掌管系学生分会印章。 (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十条 学生分会学习部职责。 (1)围绕学院建设,
15、开展学术讨论、主题讲座、知识竞赛、社会调查等。巩固同学们的专业文化知识及活跃第二课堂生活。 (2)协助教务处解决同学们在学习中存在的问题,支持学院教务处的教学改革;协助教务处做好教学信息反馈;协助学院做好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3)定期召开各班学习委员会议,传达教务部门及团委、学生会学习部的会议精神。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十一条 学生分会体育部职责。 (1)协助学院体育部抓好两操及实施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工作,提高同学参加体育活动的热情,弘扬体育道德风尚,增强身体素质。 (2)定期组织本系各班体育委员会议,指导和促进各班体育工作的开展.负责组织和开展本系各项有益的体育竞赛
16、活动,协配合协助学院学生会体育部做好每年的学院运动会,及各类全院性的排球赛、足球赛、乒乓球赛、广播操等。 (3)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三十二条 学生分会生活部职责。 (1)协助院学生会生活部开展日常工作,配合院学生部做好饭堂卫生及饭菜质量的检查监督工作。 (2)开展本系学生宿舍卫生检查、评比活动。 (3)定期召开本系各班生活委员会议,广泛征求学生对膳食方面的意见和要求,传达学院有关会议的精神。 (4)协助学院有关部门做好校园“三化”工作。 (5)协助学院生活部做好学生保险的购买以及索赔工作。 (6)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三十三条 学生分会自律部职责。 (1)协助
17、公寓部做好学生公寓检查、评比等管理工作。 (2)负责本系各班纪律考勤、管理方面工作。 (3)配合院自律部开展各项工作。 (4)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六章 班委会机构设置及职责 第三十四条 班委会是学院学生会的基层组织,班委会设班长、副班长、学习委员、生活委员、体育委员。 第三十五条 班委主要职能。 (一)根据学院学生会和各系学生分会的工作安排,制定班级的实施计划、班规,并组织全班同学贯彻落实。 (二)协助班主任、辅导员组织全班同学学习党的方针、政策,进行时事教育。引导全班同学形成良好的学风。及时向教学部门反映学生对课程设置、教学效果的意见和建议。 (三)组织好全班同
18、学的各类评定工作,带领全班同学争创先进班集体。 (四)关心同学的学习和生活,了解同学的思想状况,组织丰富多彩的文娱活动,并尽可能地为全班同学提供各种服务,为她们排忧解难。 第三十六条 班长职责。班长是班委会的主要负责人,对班委会的工作实行全面负责。其具体职责是: (1)主持班委会的日常工作,召开班会,并负责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决议、决定和会议精神,组织带领本班同学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任务。 (2)把上级的要求和本班实际结合起来,主持制定班级工作计划和活动开展方案,并负责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工作,解决实施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困难和新问题。 (3)组织、监督、抓好学生综合测评和年鉴定工作。做到
19、按时、客观、公正,杜绝任何舞弊,做假行为。 第三十七条 副班长职责。副班长是班长的助手和参谋,其主要职责是: (1)做自己所分管的工作,协助班长开展工作,当班长不在时,代替班长主持全面工作。 (2)检查督促班级各项制度和工作计划的实施,制止和处理班级的不良倾向和违纪行为,保证班级正常秩序和工作顺利开展。 (3)做好班级考勤、劳卫工作。 (4)做好会议记录,保管各类文件资料。 (5)负责每月一次班级同学信息反馈的上报工作。 (6)负责班级心理健康工作。 第三十七条 班学习委员职责。配合学院教学工作,加强与主管教学的领导和老师之间的联系,反映同学们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开展科
20、技学习活动;检查同学们的学习情况,督促各科课代表做好作业收发工作;协助做好学习中违纪现象的教育处理工作;狠抓班级的学风建设;协助做好教学信息反馈工作。 第三十八条 班生活委员职责。主要分管生活和卫生等方面的工作,生活委员应经常了解同学们的生活情况,为同学们排忧解难,做好各种票证、补助、奖学金等发放工作,协助副班长定期安排卫生检查,并做好疾病防治宣传等工作;协助做好保险的购买和理赔工作。 第三十九条 班体育委员。主要做好学院、各系、班各种体育比赛的组织和后勤服务工作,抓好班级的升旗、早操;协助体育老师上好体育课;协助组织开展好各种课余体育活动。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条 凡另设基层学生机构,必须向学院学生会委员会申报、审批。 第四十一条 本章程解释权属于广东纺织职业技术学院学生会委员会。 第四十二条 本章程自公布日起实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