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对德国职业教育的认识和体会论文摘要笔者考察了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认为如何结合我国的国情,学习借鉴德国职业教育好的做法,改进我国职业教育,是我国职业教育工作者面临的关键课题。论文关键词德国 职业教育 双元制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被国内职教界特别是高职教育领域广泛学习、研究和借鉴。笔者最近有幸参加了交通运输部组织的“交通职业德育管理培训班”赴德进行了19天的考察与培训,访问了达姆施塔特工商会、联邦德国职业教育研究所、联邦德国交通建筑及城市发展部,听取了关于德国工商会、职教研究所、交通部等行会、政府部门对德国职业教育以及交通行业的情况介绍,参观了法兰克福大学、波恩大学、萨克森州开姆尼茨市的BB
2、V跨企业培训机构,并与相关教师进行了交流,对德国的职业教育有了较为深入的认识和体会。一、德国的职业教育体系德国联邦政府于1969年颁布了联邦职业教育法,规范了德国的职教体系和各级政府、政府部门、行会、企业、学校和公民的职教权利义务。1970年联邦政府成立了联邦职教研究所,专门从事职业教育的研究和发展,指导行会、企业、学校以及学徒的职业教育和企业培训行为。各州政府设立职业教育委员会,负责制定职教发展规划,指导职业教育的具体实施,对职业教育学校行使管理职权。由于各州情况不同及历史发展的原因,存在着以下几种类型的职业教育形式。1.职业准备阶段。职业准备阶段是进入职业学校学习前的一种培训形式,培训对象
3、是普通中学辍学或学习成绩差以及学徒不合格者,属于义务教育性质,培训期间不算工龄,没有津贴。除了勃兰登堡州没有这种形式外,其他州都有,学制一年。一年培训结束后,由州政府劳动局负责找企业进行三个月的实习,并找到学徒位置,进入职业学校学习。如果学生实习三个月后企业不接收,则由州政府劳动局组班送到跨企业培训机构进行企业培训,由联邦政府负责三年的培训费用,州政府不再出资,学生在跨企业培训机构三年的培训期间与企业签订了学徒合同的,要付给学徒津贴,若三年培训后再找不到工作,则由州劳动局办理失业登记领取失业金。2.职业基础教育阶段。职业基础教育阶段是从1978年开始建立起来的,其目的是不要让学生进行过早的专业
4、分工和职业选择,而是通过职业准备阶段一年的学习,让学生在课程的学习过程中自然地熟悉了解各个专业的基础知识和自己的专业方向,进行职业选择。在一年的学习时间里讲授13个职业领域的职业基础知识,作为全日制义务教育向职业教育的一种过渡形式,性质仍属于义务教育阶段,只是把职业教育与义务教育两者有机结合起来,让学生在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习任务的同时,做好接受职业教育的准备。这种教育形式,也为没有达到义务教育毕业资格的学生提供了通过职业基础阶段课程的学习达到义务教育的毕业资格。3.职业学校。职业教育是德国普遍实施的职业教育形式,典型的“双元制”模式。在德国的各类职业教育中,有60%的学校是这类双元制职业学校。
5、入学学生首先必须与企业签订学徒合同,也就是先要找到学徒位置,才能入读职业学校。同样,找到学徒位置的中学毕业生,也必须到职业学校学习。这是联邦职业教育法所规定的。在课程安排上,一部分时间在职业学校课堂里学习基础知识和专业理论知识,一部分时间到企业顶岗实习,接受职业培训,学制一般为3年,根据所学职业的不同,学习年限也可为2年。在授课形式上,有全日制授课形式和集中模块授课形式两种,一般为全日制形式,集中模块授课形主要为公务员以及流动性行业如木工、舞美等职业设置的。职业学校的授课依据是以联邦文教部主管部门制定的框架式教学计划和州文教部主管部门制定的实施教学计划及课程表来组织教学。毕业考试由工商协会和手
6、工业协会等行业协会组织,考试合格者发给职业资格证书。4.职业技术学校。德国的职业技术学校为全日制教学形式,学校既负责理论教学也负责实践教学,学生的工作实践经验取决于在企业的实习。到2007年,全德国职业技术学校有2500多所,2万多个教学班,每校平均10多个班级,每班不超过24人,有45万人规模。职业技术学校在专业上主要培养经济类、技术类、康复类、医疗类专业人才,另有少量培养参加一些国家认可资格的,但不是广泛应用的职业,如钟表匠、制造弦乐等专业的人才。入学要求为德国实科学校毕业或具备相同学历资格的学生,对于一些特殊的专业还需要提供良好的外语知识及健康证明。学习时间按照专业分类可为1年,课程结束
7、后需参加国家举办的毕业考试取得毕业资格。相比于职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要高级一点,职业学校主要以手工业职业为主,职业技术学校则以商贸、技术服务、健康服务为主,号称小大学。5.技术高级学校。技术高级学校是德国职业教育学校中的一种过渡形式,只有在实施13年义务教育的州内存在,如巴登-符滕堡州就不存在这种学校形式。专业方向由各个联邦州提供,不同的州所提供的专业方向各不同。入学要求为普通中学毕业或同等毕业水平的10年级毕业生或实科中学毕业生,很多州要求实科中学毕业分数在分以上。根据各个州的不同情况而定,职业学校或职业技术学校毕业的学生可以参加技术高级学校学习。入读技术高级学校的学生,12年级毕业可以入读
8、应用技术专科大学或读完13年级后可进入综合大学。6.职业高级学校。职业高级学校,等同于德国的文理高中,仅在德国4个州存在的一种学校形式。只要学生具备初中毕业证书、专科学校毕业证书、职业学校毕业证书,就可入读职业高级学校。通过在职业高级学校的学习就可以获得应用技术专科大学、专门学院和综合大学的入学资格。职业高级学校12年级毕业并选修两门外语或13年级毕业就可以获得应用技术专科大学入学资格。13年级毕业可以进入综合大学但要求有两门外语成绩,可以选择的外语有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俄语、拉丁语和土耳其语。职业高级学校培训方向有技术专业方向、经济与法律方向、社会学方向。7.职业高中。职业高中属于职业
9、教育范畴内的一种学校形式,只有在原东德的勃兰登堡州、下萨克森州、萨克森州存在。职业高中有农业、营养学、生物工学、技术科学、经济、社会教育和健康学几个专业方向,在职业高中里,技术学科及经济学课最为突出。职业高中不是一个单独的教育机构,而是职业教育中心的一部分,大概两个职教中心就有一个职业高中。8.专科学校。德国的专科学校属于职业继续教育范畴。在德国职业教育历史上,专科学校出现在19世纪末,也就是工业革命开始的时候。1880年,柏林技术工人参加了刚刚建立的由工程师、建筑师、商人授课的私人培训机构,这样的专业学校后来变成了培养工程师的高等专科学校,1971年的时候转变成了专业技术学院,1980年10
10、月27日关于专科学校的两年制教育与考试框架协议正式签署,2002年10月7日文教部长会议通过对专科学校框架协议有了更广泛、完整的规定。东德时期的专科学校被视为职业教育范畴,但它的入学要求至少是综合技术高中毕业水平,技术专科学校有工程技术学校、教师进修学院等,学制四年。技术专科学校是全日制的,并且很注重学生的实践,东西德合并的时候大部分职业专科学校的学历被西德认可。二、德国双元制职业教育在德国的学习培训和考察过程中,所到之处,听到的、看到的和人们所谈论的,几乎都与双元制职业教育有关,成为德国的骄傲。所谓“双元制”职业教育,是指学生在接受职业教育时,其身份是双重的,即既是用人企业的学徒,又是职业学
11、校的学生,这是由联邦职业教育法和联邦各州学校教育法所规定的。政府、企业、学校和行会承担着各自的责任。政府的职责分为两个层面,在联邦政府层面,由联邦政府制定联邦职业教育法,规定了双元制职业教育的负责人、职业培训合同、职业培训资格、职业培训规范、考试、职业继续教育和转岗培训等具体内容。在州政府层面,按照州教育法和联邦教育部制订的框架式教学计划制订具体的教学实施计划和课程表,并负责监督、检查。企业是双元制职业教育的主体,企业招收的学徒,必须签订学徒合同,明确企业与学徒之间的权利义务,负责为学徒联系与所学职业相关的职业学校,成为一名职业学校的学生,并负责规定的23年学徒期的实践技能训练,支付学徒的培训
12、费用和学徒报酬。“双元制”职业学校由州政府举办。每一个职业由州政府按联邦政府的框架式计划制订具体的教学实施计划和课程表,由职业学校组织实施。学生在职业学校中所学的课程,包括一部分为普通必修课,如德语、英语、宗教伦理、经济学、交际等课程,各州不尽相同;还有一部分是与职业领域相关的课程,包括专业课,有理论教学内容,也有实践训练内容,理论与实践的比例根据专业不同也各不相同。在职业学校的学习时间每周为12天,而每周的34天时间到企业去接受实践训练,也就是去企业顶岗实习。在企业的实习训练按年级的不同所训练的内容也不一样,一年级的基础训练,二年级的综合训练,高年级的强化训练,其职业能力和专业技能得以不断强
13、化和提高,最终要通过由行业组织的职业资格考试。行业协会在“双元制”职业教育体系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它是联邦职业教育法所规定的职业教育负责人,是职业教育中企业培训的组织者,也是企业与学徒的联系人。相关企业都要在当地的手工业协会和工商业协会注册登记,成为行业会员并交纳会费,在行会的支持协助下开展职业培训。企业与学徒签订的学徒合同须到行会注册,行会也为企业和学徒提供各种培训咨询。考试由行会组织和实施,考试通过颁发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企业的实习教师也由行会组织和实施培训。三、对德国职业教育的体会通过本次考察,笔者对德国职业教育有了较全面的认识和体会。在职业教育形式上有职业准备阶段、职业基础教育阶段、
14、职业学校、职业技术学校、技术高级学校、职业高级学校、职业高中、专科学校等,学校分工细致,学生分流人性化、科学化;各个州因地制宜,各种职业教育形式存在于各个州内,各州并不完全相同;企业的参与性极高,最为典型的是“双元制”职业学校;培训考核分离,兼顾就业资格与继续高一层次学校学习资格,学生的选择是多元化的。德国的“双元制”职业教育是分别由企业和学校双元来实施的,职业教育的对象具有双重身份,既是学徒又是学生;学习的地点在两个不同的场所,实践培训在企业,理论学习在学校;教学的实施依据由两部分构成,企业依据联邦职业教育法规定的职业培训规范和职业培训框架计划实施职业培训;职业学校依据州教育法规定的教学计划和课程表实施基础和专业理论教学;教师由两类人员担任,在企业是专业实践教师,在职业学校是基础和专业理论教师;主管机构由两个层面负责,在企业的实践培训由联邦政府主管部门负责,受联邦职业教育法的约束,行会负责监督与管理;职业学校的组织、管理则由各州负责,其法律基础是各州的学校教育法和义务教育法;教育经费来源于两个渠道,在企业的职业培训费用大部分由企业承担;职业学校的费用则由联邦政府及各州政府负担。总之,“双元制”职业教育模式对我国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无疑提供了一种良好的范例。
©2010-2024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