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国税收征管规范第2页 法制业务是税务机关对税务管理相对人的违法制业务是税务机关对税务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理,以及对税务机关的行政权法违章行为进行处理,以及对税务机关的行政权力进行监督、控制,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业力进行监督、控制,对其消极后果予以补救的业务。务。法制业务按性质及处理内容的不同,划分为税收法制业务按性质及处理内容的不同,划分为税收违法行为登记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管理、税务行违法行为登记管理、税务行政处罚管理、税务行政救济(复议、诉讼、赔偿、补偿)管理、税务政救济(复议、诉讼、赔偿、补偿)管理、税务执行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管理、回避管理等执行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管理
2、回避管理等工作。工作。总总 体体 概概 述述第3页违法违章处理违法违章处理违法违章处理违法违章处理违法违章处理违法违章处理纳税纳税纳税纳税纳税纳税担保担保担保担保担保担保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依申请业务依申请业务依申请业务依申请业务依申请业务依申请业务税税税税务务务务行行行行政政政政补补补补偿偿偿偿担担担担保保保保申申申申请请请请确确确确认认认认税税税税务务务务行行行行政政政政复复复复议议议议税税税税务务务务行行行行政政政政赔赔赔赔偿偿偿偿税税税税务务务务人人人人员员员员回回回回避避避避相相相相互互互互协协协协商商商商申申申申请请请请行行行行
3、政政政政处处处处罚罚罚罚听听听听证证证证听听听听证证证证延延延延期期期期处处处处理理理理延延延延期期期期缴缴缴缴纳纳纳纳罚罚罚罚款款款款第4页税税税税务务务务行行行行政政政政赔赔赔赔偿偿偿偿税税税税务务务务行行行行政政政政复复复复议议议议税税税税务务务务行行行行政政政政应应应应诉诉诉诉阻阻阻阻止止止止出出出出境境境境行行行行使使使使代代代代位位位位撤撤撤撤销销销销税税收收保保全全强强强强制制制制执执执执行行行行违违违违违违法法法法法法违违违违违违章章章章章章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依职权业务依职权业务依职权业务依职权业务依职权业务依职权业务纳纳纳
4、纳纳纳税税税税税税担担担担担担保保保保保保审审审审审审计计计计计计财财财财财财政政政政政政意意意意意意见见见见见见处处处处处处理理理理理理税税税税税税务务务务务务执执执执执执行行行行行行查查查查查查补补补补补补税税税税税税款款款款款款罚罚罚罚罚罚款款款款款款处处处处处处理理理理理理重重重重重重大大大大大大税税税税税税务务务务务务案案案案案案件件件件件件审审审审审审理理理理理理目录名称目录名称发起方式发起方式办结方式办结方式依申请依申请依职权依职权即时办结即时办结限时办结限时办结纳税担保纳税担保123税务行政救济税务行政救济93241违法违章处理违法违章处理39111审计(财政)监督检审计(财政
5、监督检查决定意见处理查决定意见处理 11税务执行税务执行1414查补税款和罚款变更查补税款和罚款变更或补充处理或补充处理11重大税务案件审理重大税务案件审理22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香港出具居民身份证明的函审批明的函审批 11合计合计1263174第5页 事项统计表事项统计表事项统计表事项统计表第6页 在税收征收管理工作中发现的税收违法行为,进行登记、处理、跟踪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的状态并对税收违法行为处理进行终结审核。对税收违法行为的处理,根据税收违法行为的具体处理需要,选择相关的流程进行具体处理。以违法行为编号为特征主线进行统一管理。税收违法行为登记是所有违法处置的开始。【业务概述业务概述】税收
6、违法行为处理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第7页 税收违法行为在各流程中进行处理时,以税收违法行为编号为特征主线系统自动回填本流程的税收违法行为处理跟踪表。税收违法行为处理主要包括:税收违法行为登记、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缴纳税(费)款、简易程序处罚、一般程序处罚处理、延(分)期缴纳罚款申请审批、提请吊销营业执照、收缴停止发售发票和解除停供(收缴)发票。【业务概述业务概述】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税收违法行为处理第8页 【业务概述业务概述】一般程序处罚处理一般程序处罚处理 一般程序处罚处理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符一般程序处罚处理是指税务机关依法对符合法定情形的税务行政相对人按照法定程序实合法定情形的税务行政相对人按照法
7、定程序实施税务行政处罚的业务处理。适用范围:除适施税务行政处罚的业务处理。适用范围:除适用简易程序处罚外的税收违法行为,且尚未构用简易程序处罚外的税收违法行为,且尚未构成犯罪或者虽构成犯罪但司法机关依法免于刑成犯罪或者虽构成犯罪但司法机关依法免于刑事处罚的税收违法行为。事处罚的税收违法行为。一般程序处罚处理包括:税务行政处罚听一般程序处罚处理包括: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听证延期处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证、听证延期处理、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理、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理、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第9页【业务流程业务流程】一般程序处罚一般程序处罚一般程序处罚一般程序处罚一般程序处罚处理一般程序处罚处
8、理第10页税收违法行为税收违法行为登记登记1010税收违法行为税收违法行为登记登记责令限期缴纳责令限期缴纳税款税款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理事项告知处理122034简易程序处罚简易程序处罚一般处罚决定一般处罚决定处理处理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改正税务行政处罚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理事项告知处理一般处罚决定一般处罚决定处理处理122034简易程序处罚简易程序处罚提请吊销营业执照停供(收缴)发票解除停供(收缴)发票税务行政处罚听证听证延期处理申请税务人员回避处理第11页【办理规范办理规范】1 1启动启动 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启动人员负责对税收违法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
9、启动人员负责对税收违法案件认定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适用的处罚种类、案件认定的事实、证据和处罚建议适用的处罚种类、依据是否正确、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当事人依据是否正确、调查取证是否符合法定程序、当事人陈述、申辩的事实、证据是否成立,经听证的,当事陈述、申辩的事实、证据是否成立,经听证的,当事人听证申辩的事实、证据是否成立等事项进行审查。人听证申辩的事实、证据是否成立等事项进行审查。启动人员在审查过程中,需要启动启动人员在审查过程中,需要启动“税务行政处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处理罚事项告知处理”,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如,听取纳税人的陈述申辩意见,如果纳税人无陈述申辩意见,仍然需要注明纳
10、税人无陈果纳税人无陈述申辩意见,仍然需要注明纳税人无陈述申辩意见。听取陈述申辩意见后继续完成审查。述申辩意见。听取陈述申辩意见后继续完成审查。一般程序处罚处理一般程序处罚处理第12页【办理规范办理规范】2审核审核 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审核人员对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审核人员对稽查稽查案件行政处罚审查报告案件行政处罚审查报告或或税收违法行为行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审查报告(非稽查处罚)政处罚审查报告(非稽查处罚),所列事项,所列事项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进行审核,填写审核意见。当当“审核意见说明审核意见说明”为为“重新审查重新审查”时,时,退还上一环节处理。退还上一环节处理。一般程序处罚处理一般程
11、序处罚处理第13页【办理规范办理规范】3制作制作 一般程序处罚处理制作人员自收到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之一般程序处罚处理制作人员自收到本级税务机关负责人审批意见之日起日起3日内,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制作决定性文书。日内,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制作决定性文书。(1)当)当 审查意见为审查意见为“构成犯罪构成犯罪”且审批意见为且审批意见为“同意(终审)同意(终审)”时,时,启动启动“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流程处理。流程处理。(2)当审查意见为)当审查意见为“税务违法事实不成立税务违法事实不成立”且审核意见为且审核意见为“同意(终同意(终审)审)”时,制作时,制作税务违法事实不成立通知书税务违
12、法事实不成立通知书。(3)当审查意见为)当审查意见为“不予处罚不予处罚”且审批意见为且审批意见为“同意(终审)同意(终审)”时,时,则制作则制作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4)当审查意见为)当审查意见为“给予税务行政处罚给予税务行政处罚”且审批意见为且审批意见为“同意(终审)同意(终审)”时,则制作时,则制作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一般程序处罚处理一般程序处罚处理第14页【办理规范办理规范】4审批审批 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审批人员对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审批人员对税务违法税务违法事实不成立通知书事实不成立通知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
13、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所列事项进行审批,所列事项进行审批,填写审批意见。填写审批意见。当当“审批意见说明审批意见说明”为为“重新审查重新审查”时,退还时,退还上一环节处理。上一环节处理。一般程序处罚处理一般程序处罚处理第15页【办理规范办理规范】5 5执行执行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1 1)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一般程序处罚决定处理执行人员启动文书送达流程,执行人员启动文书送达流程,将本流程制作的税务文书送达当事人,在文书送达销号时系将本流程制作的税务文书送达当事人,在文书送达销号时系统自动将处罚结果通报税源管理部门,启动征收开票流程。统自动将处罚结果通报税源管
14、理部门,启动征收开票流程。(2 2)处罚决定书缴款期限到期后,跟踪判断处罚对象是否)处罚决定书缴款期限到期后,跟踪判断处罚对象是否按期缴纳罚款,如果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则启动按期缴纳罚款,如果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则启动“强强制执行登记制执行登记”流程处理。流程处理。(3 3)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后,制作)当事人履行处罚决定后,制作执行报告执行报告,并交审,并交审查机构备案。查机构备案。执行报告执行报告制作完毕后,税收违法行为处理制作完毕后,税收违法行为处理流程的处理状态自动回填为流程的处理状态自动回填为“处理完毕处理完毕”。一般程序处罚处理一般程序处罚处理序号序号归档资料名称归档资料名称
15、备注备注1 1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审查报告(非稽查处罚)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审查报告(非稽查处罚)2 2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审查报告附表(非稽查处罚)税收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审查报告附表(非稽查处罚)3 3稽查案件行政处罚审查报告稽查案件行政处罚审查报告4 4税务行政处罚情况表税务行政处罚情况表5 5税务行政处罚情况表(稽查处罚)税务行政处罚情况表(稽查处罚)6 6税务违法事实不成立通知书税务违法事实不成立通知书7 7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8 8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不予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9 9税收违法行为执行报告税收违法行为执行报告1010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税务文书送达回证第16页【
16、办理规范办理规范】6.6.归档归档一般程序处罚处理一般程序处罚处理第17页【特别注意事项特别注意事项】一般程序处罚处理一般程序处罚处理 1 1具体处罚标准可参考具体处罚标准可参考云南省云南省税务系统处罚裁量基准税务系统处罚裁量基准(试行)(试行)之规定,自之规定,自20152015年年1 1月月1 1日日起执行。起执行。2 2行政机关告知文书与处罚决定书不能同时送达,也不能行政机关告知文书与处罚决定书不能同时送达,也不能在告知之后立即作出处罚。如果这样做,实际上是剥夺了当事人在告知之后立即作出处罚。如果这样做,实际上是剥夺了当事人陈述、申辩等权利,这样的行政处罚在程序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陈述、申
17、辩等权利,这样的行政处罚在程序上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告知当事人的时间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应有合理的间的。告知当事人的时间与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时间应有合理的间隔期限,原则上是隔期限,原则上是3 3天。天。3 3处罚决定与先前告知内容不一致,应二次告知,重新下处罚决定与先前告知内容不一致,应二次告知,重新下达达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税务行政处罚事项告知书。第18页一、有效的文书送达方式的相关问题一、有效的文书送达方式的相关问题 1 1、国国务务院院令令20022002第第362362号号中中华华人人民民共共和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第八八章章,明明确确规规定定文文
18、书书送送达达包包括括:直直接接送送达达 留留置置送达送达 委托送达委托送达 邮寄送达邮寄送达 公告送达公告送达 第19页第一百零七条税务文书的格式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第一百零七条税务文书的格式由国家税务总局制定。本细则所称税务文书,包括:本细则所称税务文书,包括:(一)税务事项通知书;(一)税务事项通知书;(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二)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三)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三)税收保全措施决定书;(四)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四)税收强制执行决定书;(五)税务检查通知书;(五)税务检查通知书;(六)税务处理决定书;(六)税务处理决定书;(七)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七)税务行政处罚决定
19、书;(八)行政复议决定书;(八)行政复议决定书;(九)其他税务文书。(九)其他税务文书。第20页2、主席令主席令【19961996】第第6363号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法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事人。第21页3 3、主席令、主席令【19991999】第第1616号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法 第四
20、十条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第四十条行政复议期间的计算和行政复议文书行政复议文书的送达,依照的送达,依照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关于期间、送达的规定执行。4 4、主席令、主席令【20112011】第第4949号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法 第三十八条催告书、第三十八条催告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行政强制执行决定书应当应当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直接送达当事人。当事人拒绝接收或者无法直接送达当事人的,应当依照当事人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送达。的有关规定送达。第22页 第八十二条期间包括法定
21、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第八十二条期间包括法定期间和人民法院指定的期间。的期间。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以时、日、月、年计算。期间开始的时和日,期间开始的时和日,不计算在期间内。不计算在期间内。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期间届满的最后一日是节假日的,以节假日后的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第一日为期间届满的日期。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期间不包括在途时间,诉讼文书在期满前交邮的,不算过期。不算过期。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第九十二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
22、公告之日起,经过日起,经过六十日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即视为送达。主席令主席令【20122012】第第595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0122012年修正)年修正)第23页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相关问题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相关问题 1、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的条款一共有六条,需要重点关注:适用对象,前提条件,措施种类,必经前置程序,审批级次等。第三十七条 对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及临时从事经营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核定其应纳税额,责令缴纳;不缴纳的,税务机关可以扣押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第24页
23、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相关问题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相关问题 第三十八条第三十八条 税务机关税务机关有根据认为有根据认为从事生产、经营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的,可以在规定的纳税期之前,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责令限期缴纳应纳税款;在限期内;在限期内发现发现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纳税人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的收入的迹象的,税务机关可以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责成纳税人提供纳税担保。如果纳税人不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如果纳税人不
24、能提供纳税担保,经县以上税务局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分局)局局长批准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税收保全措施:第25页 第五十五条第五十五条 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税务机关对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纳税人以前纳税期的纳税情况依法进行税务检查税务检查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时,发现纳税人有逃避纳税义务行为,并有明显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的转移、隐匿其应纳税的商品、货物以及其他财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规产或者应纳税的收入的迹象的,可以按照本法规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
25、行措定的批准权限采取税收保全措施或者强制执行措施。施。第26页 第四十条第四十条 从事生产、经营的从事生产、经营的纳税人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纳税担保人纳税担保人未按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照规定的期限缴纳所担保的税款,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经县以上税务局(分局分局)局长批局长批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准,税务机关可以采取下列强制执行措施:(一一)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其存款中书面通知其开户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从
26、其存款中扣缴税款;扣缴税款;(二二)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扣押、查封、依法拍卖或者变卖其价值相当于应纳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税款的商品、货物或者其他财产,以拍卖或者变卖所得抵缴税款。抵缴税款。第27页 2 2、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税务机关采取强制执行措施时,对前款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所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未缴纳的滞纳金滞纳金同时强制执行。那么同时强制执行。那么罚款罚款呢,是否可以强呢,是否可以强制执行?制执行?答:不可以。答: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第八十
27、八条第八十八条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履行的,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作出处罚决定的税务机关可以采取本法可以采取本法第四十条规定的第四十条规定的强制执行强制执行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措施,或者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院强制执行。第28页 3 3、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应该是六个月还是、税收保全措施的期限应该是六个月还是3030日日?征管法实施细则征管法实施细则第八十八条第八十八条 依照税收征管依照税收征管法法 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措第五十五条规定,税务机关采取税收保全
28、措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施的期限一般不得超过个月个月;重大案件需要延;重大案件需要延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长的,应当报国家税务总局批准。第29页 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第二十五条第二十五条 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查封、扣押的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超过三十日。法律、行政法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另有规定的除外。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二条 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自冻结存款、汇款之日起三十日内,行政机关应当作出处
29、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出处理决定或者作出解除冻结决定;情况复杂的,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期限不得超过三十日。三十日。法律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另有规定的除外。第30页4 4、税务行政处罚时是否必须责令限期改正?、税务行政处罚时是否必须责令限期改正?答:是。答:是。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时,行政处罚时,应当应当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责令当事人改正或者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正违法行为。说明:说明:责令限期改正不是行政处罚,但是它责令限期改正不是行政处罚,但是它是
30、行政处罚的前置条件是行政处罚的前置条件;第31页 5 5、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是否需要制作现场笔录?、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是否需要制作现场笔录?答:是。答:是。强制法强制法第十八条第十八条6 6、强制执行事先催告是不是必经程序?、强制执行事先催告是不是必经程序?答:是。答:是。强制法强制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五条7 7、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是否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措施、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是否可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措施?答:不可以。答:不可以。强制法强制法第四十三条第四十三条8 8、下达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下达税务处罚事项告知书,3 3日内纳税人放弃听证、日内纳税人放弃听证、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能否可以直接
31、下达税务处罚决定书陈述和申辩的权利,能否可以直接下达税务处罚决定书?答:不可以。答:不可以。第32页 9 9、扣押、查封商品保管费用由当事人还是税务机关承担、扣押、查封商品保管费用由当事人还是税务机关承担?答:税务机关。答:税务机关。强制法强制法第第2626条条 国务院令国务院令628628号号1010、委托代征单位破产,欠缴代征的税款是否优先于无、委托代征单位破产,欠缴代征的税款是否优先于无担保债权?代征单位拖欠的代征税款能认定为欠税吗?担保债权?代征单位拖欠的代征税款能认定为欠税吗?可以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吗?可以加收滞纳金可以执行税收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吗?可以加收滞纳金吗?吗?答:
32、答:不优先不优先,因税务机关与委托代征单位签订的,因税务机关与委托代征单位签订的委托代征协议委托代征协议属于合同法范畴;属于合同法范畴;不能认定为欠税不能认定为欠税,因为欠税是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的行为;因为欠税是纳税人欠缴应纳税款的行为;不能采取保全不能采取保全和强制执行措施和加收滞纳金和强制执行措施和加收滞纳金,根据总局,根据总局20132013年年2424号号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委托代征管理办法公告第公告第2424条规定。条规定。第33页 1111、税务行政行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吗?、税务行政行为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吗?答:不能,需视情况而定。答:不能,需视情况而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
33、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同税务机关在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税上发生争议时,必须先依照税务机关的纳税决定缴纳或者解缴税款及或者解缴税款及滞纳金滞纳金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或者提供相应的担保,然后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向人民法院起诉。(纳税争议纳税争议)征管法征管法第八十八条第八十八条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第三十三条第三十三条 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处罚决定、强制执行措施强制执行措施或者或者税收保全措施税收保全措
34、施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滞纳金滞纳金)强制法强制法第二十条第二十条第34页 1212、滞纳金数额是否能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滞纳金数额是否能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额?答答 :不能。:不能。行政强制法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第四十五条规定,“行政机行政机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关依法作出金钱给付义务的行政决定,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加处罚款加处罚款或者或者滞滞纳金纳金。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不得超出金钱给加处罚款或者滞纳金不得超出金钱给付义务的数
35、额规定付义务的数额规定”第35页 1.20141.2014年年1111月月2525日国家税务总局日国家税务总局20142014年度第年度第3 3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次局务会议审议通过,总局令总局令3434号公布号公布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办法,自自20152015年年2 2月月1 1日起施日起施行行,省以下各级税务局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适用。,省以下各级税务局开展重大税务案件审理工作适用。第五条第五条 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政策法规、税政业务、纳税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包括政策法规、税政业务、纳税服务、征管科技、大企业税收管理、税务稽查、督察内审服务、征管科技、大企业税收管理、税
36、务稽查、督察内审部门部门。各。各级税务局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其他与案件审理有关的部门作为级税务局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增加其他与案件审理有关的部门作为成员单位。成员单位。说明: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由说明:审理委员会成员组成由“有关部门负责人有关部门负责人”的个人制修的个人制修改为改为“部门部门”的单位制,确保集体智慧发挥和及时审理重大税案。的单位制,确保集体智慧发挥和及时审理重大税案。三、三、20152015新政策新政策第36页 2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主席令第(主席令第5959号号20142014年年1111月月1 1日,自日,自20152015年年5 5月月1
37、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新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新法第三条第三款规定,“被诉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也可以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也可以委托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依法应诉。出庭依法应诉。”新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新法第九十六条第二款规定,“行政机关在规定期行政机关在规定期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限内不履行的,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负责人行政机关负责人按按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日处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第37页 2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主席令第(主席令第5959号号20142014年年1111月
38、月1 1日,自日,自20152015年年5 5月月1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新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新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议机关决定维持原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复议机关是被告。是被告。”第38页 2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主席令第(主席令第5959号号20142014年年1111月月1 1日,自日,自20152015年年5 5月月1
39、 1日起施行)日起施行)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第三十三条证据包括:(一)书证;(二)物证;(三)视听资料;(四)(三)视听资料;(四)电子数据电子数据;(五)证人证言;(五)证人证言;(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六)当事人的陈述;(七)鉴定意见意见;(八)勘验笔;(八)勘验笔录、现场笔录。录、现场笔录。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以上证据经法庭审查属实,才能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的根据。第39页 “电子证据电子证据”的三个基本特征:的三个基本特征:数字化的存在形式;数字化的存在形式;不固定依附特定的载体;不固定依附特定的载体;可可以多次原样复制。以多次
40、原样复制。“电子数据电子数据”指基于电子信息技术形成的,以数字化指基于电子信息技术形成的,以数字化形式独立存在,存储于软件或硬件中,可多次复制的数形式独立存在,存储于软件或硬件中,可多次复制的数据信息。当这些数据信息在诉讼中用于证明一些案件事据信息。当这些数据信息在诉讼中用于证明一些案件事实时,就是电子数据证据。实时,就是电子数据证据。电子数据的范围极广,常见的包括电话的通话记录,电子数据的范围极广,常见的包括电话的通话记录,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电子邮件、即时通讯软件(qqqq、msnmsn、微信等)的聊天记、微信等)的聊天记录,电子签名、电子合同、电子注册信息,网络登录浏录,电子签名、电
41、子合同、电子注册信息,网络登录浏览记录、程序代码等。览记录、程序代码等。第40页 法释法释200221200221号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第十二条根据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三)项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供计算机数据或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者录音、录像等视听资料的,应当符合下列要求:(一)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一)提供有关资料的原始载体。提供原始载体确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制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供
42、复制件;(二)注明(二)注明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制作方法、制作时间、制作人和证明对象象等;等;(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三)声音资料应当附有该声音内容的文字记录。第41页主席令主席令1515号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第五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以法律为准绳。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第六十三条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法律和法律和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为依据。地方性法规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行政区域内发生的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人民法院审理民族自治地方的行政案件,并以该民族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自治地方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为依据。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参照规章参照规章。规范征管规范征管规范征管规范征管 依法治税依法治税依法治税依法治税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