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文件 滇南安质〔2016〕32号 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指挥部)关于印发 《玉磨、弥蒙铁路建设项目拌和站 管理办法》的通知 公司(指挥部)各部门、各参建单位: 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昆明铁路局对拌和站管理的有关要求,确保拌和站建设及过程管理全面标准化,实现整体工程建设质量优良目标,特编写了《玉磨、弥蒙铁路建设项目拌和站管理办法》,请认真遵照执行。 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 2016年4月15日 — 1 — 玉磨、弥蒙铁路建设项目拌和站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滇南铁路公司(指挥部)
2、以下简称指挥部)所管辖范围内玉磨、弥蒙铁路建设项目现场混凝土拌和站(以下简称:拌和站)管理,确保混凝土质量满足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的要求,实现整体工程建设质量优良目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 拌和站建设 第二条 拌和站选址应根据项目工程结构分布和运输条件,本着集中搅拌和、运输远近适中的原则进行建设;必须考虑设备利用率、距离施工地点的远近、各种原材料的分类运输及存是否方便、动力电、水源接入是否方便,是否满足拌和站信息化、网络化管理要求,面积是否满足施工需要,确保安全不受洪水和泥石流威胁,避开坍方、落石、滑坡、危岩等地段以及施工干扰小,利于环保及污染处理。 第三条 建设规模。选用符合
3、铁路行业标准的拌和设备,原则上布设双120混凝土拌和系统,水泥、粉煤灰存储罐数量不低于10个,确保拌和站生产能力必须满足现场施工需要。 第四条 各施工单位应根据设计文件、施工组织设计和所承担的工程量进行拌和站方案设计,经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实施。 第三章 设备、设施配置 第五条 拌和站的命名 拌和站命名为《XXX工程局XXX线项目经理部XXX拌和站》;经理部多个拌和站一次命名为《XXX工程局XXX线项目经理部1#(2#、3#、…)拌和站》。 第六条 拌和站的技术条件以 GB/T10171-2005《混凝土搅拌站》为基本标准,参照铁道部《混凝土拌和站》〔通临(2012)8401〕通
4、用参考图进行建设。 第七条 拌和站实行封闭管理,包含以下几个基本功能区:原材料贮存输送区,混凝土搅拌区,物流通道区,砂、石筛分清洗区(必要时),办公生活区。各功能区应有明确界线标识。 第八条 办公及生活用房均应有良好的采光、通风条件,办公、生活用房及试验室用房应分离隔开,各种用房均应设置醒目的标示牌。 第九条 应设置砂、石临时存放场地,砂、石料筛分清洗区场地要求硬化并应设置清水池和三级污水处理沉淀池,避免环境污染。 第十条 拌和站所需砂和碎石应分级进料、分级验收、分级贮存,根据砂石料规格种类确定料仓数量。按现场碎石至少为二级配,砂、石料仓要分别设待检仓、合格仓。 第十一条
5、砂、石料仓中间要采用不低于2.5m的混凝土(C20以上)墙体进行隔离,避免混料;料仓底部混凝土硬化,设置向出口方向的反坡,避免料场内积水;为避免砂石料受污染及雨天影响,料场顶部及周围三面要封闭形成料棚;顶部引地有排水管,料场前面设置排水沟,以便于排水。 第十二条 一台搅拌机应至少设置 2 个水泥筒仓,2个粉煤灰筒仓。筒仓内应设有料位指示器、温度传感器、专用取样口,筒仓顶部有自动收尘装置及避雷装置。 第十三条 一台搅拌机需至少设置 2 个以上的外加剂罐,但外加剂应检验合格后方可入罐。 第十四条 砂石料采用皮带输送机输送,输送皮带应全程封闭,粉料均采用螺旋输送机输送,水和外加剂采用水泵抽
6、取提升时,需设置电磁分流阀装置。 第十五条 搅和站至少应配备以下设备:搅拌机若干、装载机1台、洗砂机1台、洗石机1台、砼罐车若干、发电机1台、地磅1台、水泵2台、外加剂泵3台、吸尘器1台、高压水枪2套。 第十六条 拌和站试验室应为标段中心试验室派出机构,配置的试验仪器应满足拌和站功能要求。 第十七条 拌和站控制系统需涵盖生产管理、操作控制、实时监控等基本系统功能,并实现混凝土配料、卸料、搅拌、出料全过程的自动控制和动态模拟显示。 第十八条 拌和站自动系统运行参数变化及手动操作应有记录并应加密保存,数据库资料应具备自动锁定功能,不能擅自修改。各种数据可以定时备份,开机备份,高速还
7、原,保证数据的安全性。 第十九条 拌和站系统打印功能完善,能够实现任务单打印、生产详单打印、原材料消耗打印、各种统计信息打印、混凝土配合比打印,可根据需要自动打印和设置打印纸的大小。 第二十条 严格按照铁路总公司(工管办函〔2013〕283号)、工管调〔2013〕108号要求安装信息化管理平台。 第四章 拌和站验收 第二十一条 验收程序:拌和站在满足人员要求、环境条件、生产能力,同时建立健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的情况下,向监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监理单位审核、初验合格后报指挥部正式组织验收,参加验收部门:指挥部(安质部、工程部、物资部)、施工单位(项目总工程师、安质部、物资部、试验室)
8、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主管安全的副总监、试验监理工程师)。 混凝土拌和站申请验收提交材料一式四份,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留二份,监理单位、建指各留一份。 提交材料包括: 1. 申请表及所附资料(见附件一)。 2. 搅拌站人员从业资格证书。现场对照人员查看岗位证明和身份证。 3. 设备检定证书。现场查看证件和实地标签。 4. 执行的标准、规范、规程及管理文件清单。现场查看清单和实物。 上述证书提交申请材料时可以是复印件或扫描件,在现场复查时应提交原件。 第二十二条 验收项目 1. 组织机构及人员 组织机构设置合理,分工明确;施工单位应配足拌和站管理、技术和操作人员,站长、技
9、术主管等关键岗位人员应是施工企业正式聘任的合同制员工。 1.1拌和站站长应由具备中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3年以上拌和站管理工作经验,具有相应的组织管理和协调能力,且应通过铁路总公司混凝土拌和站岗位资格考试,并持有资格证书。 1.2拌和站技术主管应由具备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助理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具有两年以上拌和站技术管理工作经验的人员担任。 1.3配置专职信息化管理员、检测试验机构和专业人员;混凝土搅拌操作人员、特殊工种和试验人员均应持证上岗,其它人员应参加过相关培训学习。现场对照人员查看证件和身份证,以及有关培训或学习记录。 2. 仪器设备管理 2.1拌和站设备配备应参照《铁路混
10、凝土拌和站机械配置技术规程》(Q/CR9223-2015)规定执行,选用节能环保性能的生产设备,采用先进生产工艺,满足工程需要。 2.2 拌和站应安排专人负责生产设备管理,定期检定、自校计量设备,做好维护保养工作,确保设备稳定可靠。现场查看证件和实物标签。 2.3拌和站混凝土生产系统应采用工控电脑,具备基本的网络条件,满足信息化接口要求。 3. 搅拌站工作规章制度 施工单位应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或编制标准化管理手册,建立标准化管理体系,确定信息化管理流程,并建立以下规章制度,并做到思路清晰、内容全面、方法流程正确、责任明确、操作性强,并由负责人审批。 (1) 组织与管理机构图。
11、 (2) 工作程序与质量管理。 (3) 岗位责任制。 (4) 仪器设备操作规程、保养维修及管理。 (5) 仪器设备的计量检定、校准及管理。 (6) 搅拌站安全、卫生、环保管理制度。 (7) 文档资料管理制度。 (8) 有关标准、规范、规程、方法等技术文件齐全。 (9) 混凝土配合比控制和管理制度。 (10) 混凝土生产、运输和调度管理制度。 (11) 原材料质量控制措施。 4. 现场管理 (1) 料场场地和行车道路必须进行地基处理和表面硬化,硬化承载力满足场内作业要求;场地应设置排水设施、排水畅通,无明显积水或坑凹现象。 (2) 应将集水池、沉淀池和污水过滤池纳入场区规
12、划,严禁将厂内生产废水直接排放。 (3) 砂子、碎石必须实行分区存放,按“待检区”和“合格区”分别设置,并每个区内应按不同品种和规格用隔离墙分离,砂石料区仓内地面设坡度,不得积水,同时设置或预留必要的冲洗或筛分设施。 (4)砂子、碎石料仓应采用牢固的棚架进行遮挡防护,达到遮阳、防雨、防尘等目的,并设置或预留夏季降温和冬季保温措施,保证混凝土温度符合要求。 (4) 所用水泥、粉煤灰、矿粉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质。 (5) 各种原材料应按ISO9000标准要求进行产品标识,做到标识内容齐全、醒目和规范。 5. 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试验参照《混凝土外加剂匀质性试验方法》GB/T807
13、7-2012进行,结果满足工程要求。 6. 混凝土试拌。在报验前必须进行混凝土试拌,报监理工程师旁站并形成记录和签认。 7. 生产能力。设备配置和生产能力满足供应管段工程需要。 第五章 拌和站人员配备 第二十三条 拌和站实行架子队管理模式,根据混凝土生产规范及搅拌站管理技术标准要求配齐各类工作人员。但应至少设置以下岗位及人员,拌和站站长 1 人、调度 2 人、试验员 2 人、物资设备管理员 1 人、搅拌机司机(值机长)每台机配置 2 人、装载机司机 2 人、罐车司机根据罐车数量配置,每台罐车配置 2 人、机电工 1 人、资料员 1 人、其它辅助施工人员根据需要确定。 第二十四条
14、拌和站站长、调度、质检员、试验员必须是施工单位正式职工。 第二十五条 拌和站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包括劳务人员),结合所从事的工作,经过岗前教育及安全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六条 特种作业人必须具有特种作业资格证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持证上岗。 第六章 拌和站质量管理 第二十七条 拌和站日常工作受站长管理,场内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场内保持清洁卫生,人员应着装上岗。 第二十八条 原材料入库实行严格的验收制度,要做到三不进场,即不合格材料不进场,无合格证或检验报告材料不进场,来源不明材料不进场。 第二十九条 对含泥量、泥块含量不合格的碎石进行清洗。 外加剂储存罐采用顶部搭设
15、遮阳棚,必要时四周棉被包裹保温。材料应按规定进行状态标识,标识牌要求标准、规范并及时更新 第三十条 拌制混凝土时,搅拌机操作手必须严格按照试验员下达的施工配料单以及拌合时间、技术交底进行数据输入、控制,对电脑数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试验员旁站监督。在混凝土出现异常时,及时通知质检人员,严禁私自改动。 第三十一条 混凝土拌和要做到四不开盘,即无“施工配料单”不开盘,无原材料合格检验报告不开盘,无站长指令不开盘,机械有故障不开盘。 第三十二条 新拌合混凝土要做到三不出场,即未经测试检验不出场,运送工地不明确不出场,没有签认单不出场。 第三十三条 混凝土在开盘前,必须将原材料及施工配
16、合比等资料报监理工程师审核签认,方可搅拌混凝土。 第三十四条 搅拌混凝土前,严格测定粗细骨料的含水率,准确测定因天气变化而引起的粗细骨料含水量变化,以便及时调整施工配合比。一般情况下,含水量每工班抽测2次,雨天应随时抽测,并按测定结果及时调整混凝土施工配合比。 第三十五条 所用水泥、粉煤灰应妥善保管,防止受潮、变质,当超过保存期限时按废品处理或经重新试验合格后使用。 第三十六条 拌和站拌制混凝土采用自动计量装置,电脑配料,有数据锁定功能,能逐盘记录实际计量情况,并且能保存6 个月以上,计量检定周期符合有关规定,并有法定计量部门有效合格证书。 第七章 拌和站安全风险管理 第三十
17、七条 和站要结合本站特点,强化建设过程中风险源、风险点的识别研判、采取有效措施,规避、减少或降低风险灾害和损失,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要制定具有针对性的各项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 经常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使广大员工真正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必要性,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地遵守各项安全生产法令和规章制度。 第三十九条 每次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抓好现场管理,搞好文明施工。定期、不定期经常性进行安全生产检查。 第四十条 拌和站要配备消防器材,制定“安全操作守则”,建立防火、防毒、安全用电制度,加强对人员的安全教育,经常检查安全操作
18、情况,及时消除隐患。 第四十一条 拌和站要做好生产防尘、防晒、防锈、防污染工作,对易燃、易爆、腐蚀性有害物品等应有隔离防护措施,指定专人妥善保管。 第四十二条 拌和站要有醒目的安全警示牌和标语,有相应的安全保障措施。 第八章 拌和站信息化管理 第四十三条 拌和站信息化分为铁路总公司、建设单位(监理)两级管理平台,施工单位一级操作平台。管理平台由铁路总公司信息中心统一布置建设,操作平台由施工单位根据铁路总公司发布的统一接口要求自行建立,并接入管理平台。 第四十四条 指挥部安质部设专人负责混凝土拌和站信息化管理工作;监理和施工单位应配备经培训合格的专职信息化管理员,具体负责拌和站
19、信息化管理工作。信息管理员应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3年以上试验室、拌和站工作经历和具备熟练操作信息管理系统的技能。人员更换时应经建设指挥部同意。 第四十五条 设备系统配置要求 混凝土生产系统必须采用工控电脑。最低配置CPU性能不低于英特尔奔腾四处理器2.4G,内存容量不低于1G,硬盘容量不得低于100G,操作系统所在分区剩余空间容量不得低于2G,操作系统不得低于Windows XP版本。 第四十六条 网络条件、数据采集传输、数据接口 拌和站具备基本的网络条件,可采用GPRS、3G、宽带网络。数据采集须实时、逐盘、不可修改,数据传输应具备断点续传功能,传输过程采取加密方式。铁路总公司信
20、息技术中心负责拌和站信息数据统一编码及发布,负责编制和发布系统间接口业务规则和传输协议约定。预留从建设单位级铁路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向铁路总公司级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数据的传输接口。 第四十七条 系统功能要求 具备分类汇总拌和站原材料进场数量的物资管理功能,自动生成原材料进场台帐与检验部门共享。具备施工配合比传输和锁定的功能,保证非试验人员不能任意改动。具备对混凝土原材料计量偏差进行统计,计量偏差超过允许误差时将自动短信通知施工单位,超过允许误差5%(5%-10%为中级误差)时将自动短信通知监理单位,超过允许误差10%(10%以上为高级误差)时将自动短信通知指挥部。具备对生产原始数据追溯的
21、功能,出现问题便于施工和监理单位进行质量追溯。具备显示施工单位信息管理人员登陆频次和时间的功能。 第九章 拌和站工作检查与考核 第四十八条 拌和站实行站长负责制,对拌和站混凝土质量控制以及信息化工作负总责。施工单位应制定相应的拌和站信息化考核规定,每月对拌和站长及相关人员进行行为考核,考核不称职或不及格的,按照实际情况予以经济处罚并进行脱岗再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正式上岗。 第四十九条 指挥部对拌和站采取日常抽查与专项检查两种形式,专项检查指挥部每半检查1次,监理单位每季度检查1次。指挥部对拌和站管理违规考核按工管办函〔2013〕283号(铁道部工程管理中心关于印发《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
22、站标准化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附录B有关监理、施工单位的要求执行(见附件二、三)。监理单位检查发现违反附录B规定的违规行为的,由指挥部确认后扣分;上级部门检查发现的问题,由指挥部按照附录B规定进行考核扣分。指挥部对检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下发检查通知书(附件四),对拌和站以及个人违规行为除依据工管办函〔2013〕283号纳入年度考核外,对违反指挥部《施工单位激励约束考核办法》以及《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的,将按相关管理办法同时进行考核。 第五十条 年度等级累计达6分及以上的工地拌和站、给予通报批评,达12分及以上的暂停生产,整顿合格由指挥部验收后方可继续进行生产。 施工人员年度个人
23、信用等级累计扣分6分及以上的清除本项目,其中达12分及以上的报总公司主管部门核准,纳入黑名单管理,三年内不得从事铁路项目工作。 第五十一条 指挥部每年进行一次评比,按照扣分结果及标准化管理情况,评比出标准化管理优秀、合格及不合格拌和站及人员。评为优秀的拌和站及人员,由监理、施工单位提出申请,指挥部依据相关管理办法给予适当奖励;评为不合格的拌和站及人员,试验室、拌和站停工整顿,人员清除本项目,评比结果将在信息系统公示。 第五十二条 超标处置和考核:一个统计周期(每月11日至25日,26日至次月10日)内初级误差(超出铁标范围-5%)超标率超过6%,中级误差(5%-10%)超标率超过3%,高级
24、误差(10%以上)超标率一次,施工单位主管质量安全的项目副经理、安全总监、安质部长、拌和站站长应进行专题会议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并完成整改,报指挥部安质部备案;连续2个月中级误差(5%-10%)超标率超过3%且无法解决问题原因的,停机整改,记施工单位一般不良行为一次。 第五十三条 指挥部对拌和站考核扣分情况规定如下: 序号 检查内容 扣分标准 1 质量管理体系不健全、制度不健全 每次扣5分 2 人员、设备配备不到位 每次扣4分 3 无污水及化学品处理制度、处理设施,造成环境污染 每次扣5分 4 没有人员培训计划、计划未能按期完成、没有培训资料 每次扣3分
25、5 物资台账登记不时、物资票据不全、进场没有追溯性 每次扣3分 6 原材料未标识或标识错误 每次扣3分 7 进场材料没有按规定检验,无检验报告或检验报告与现场不符 每次扣3分 8 物资和试验接口不顺畅或取样不符合规定要求 每次扣2分 9 原材料未按要求进行堆放或堆放过高,造成混料 每次扣2分 10 料仓底部石粉未清理、排水不畅,造成材料二次污染 每次扣2分 11 未及时施作雨棚,现场环境脏、乱、差 每次扣3分 12 使用不合格材料,未做配合比设计或私自切换原材料进行搅拌施工 每次扣5分 13 使用中的配合比设计未经审批,或签字不全 每次扣3
26、分 14 私自调整配合比或调整搅拌时间 每次扣5分 15 不制作试件,或到期不做试验而直接出具虚假资料 每次扣5分 16 试件制作频率和数量不足 每次扣3分 17 试件制作不规范,不具代表性 每次扣3分 18 试件养护条件不满足要求 每次扣3分 19 混凝土性能检测频率不足或没有进行混凝土性能检测,出具虚假资料 每次扣5分 20 计量设备未按期自检到期没有进行计量标定 每次扣5分 21 未能在检定期间按规定进行设备运行检查 每次扣3分 22 计量设备误差超标严重 每次扣3分 23 各种生产记录、运输记录、设备维修保养记录不齐全
27、 每次扣3分 24 未按监督站、业主、监理及上级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每次扣5分 25 对监督站、业主、监理及上级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未举一反三,重复出现的 每次扣3分 26 对监督站、业主、监理及上级单位检查发现的问题整改不到位 每次扣3分 27 对整改的问题未能及时回复 每次扣3分 第十章 附则 第五十四条 各施工单位可根据各管段具体情况,可适当补充本验收程序中的验收项目和指标要求。 第五十五条 本验收程序中未明确要求的,均按照国家和铁道部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六条 本验收程序由指挥部安质部负责解释。如有建议及时反馈。 附件一: 表一:
28、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申请表 表二:拌和站验收报审表 表三:混凝土拌和站基本情况 需附资料: 1.混凝土拌和站供应范围和时间 2.混凝土拌和站基本情况 3.试验工作开展的说明 4.相关标准规范 5.搅拌站技术性能参数 6.搅拌站管理制度 7.搅拌站仪器设备管理制度 8.事故分析与处理制度 9.搅拌站环境、安全检测制度 10.原材料进场、试验、检测工作流程图 11.质量保证体系框图 12.混凝土搅拌站设备选型 13.混凝土搅拌站砼生产质量保证体系 14.搅拌站拌制混凝土工艺及质量控制流程图 15.混凝土搅拌站部门职责 16.搅拌站防污、排污环保措施 17.搅拌站
29、停电预案 18.搅拌站防火安全措施 19.搅拌站治安防盗管理措施 20.搅拌站组织机构管理图 21混凝土搅拌生产记录表 22搅拌站电子秤自校记录表 23砼浇筑令 24混凝土施工配料通知单 25设备合格证 26搅拌站资质证书 27混凝土配料秤检定证书 28混凝土外加剂试验报告 29操作人员资质 30搅拌站培训材料及签到表 31临时租赁搅拌站合同 附件二:检查验收表一、二、三 附件三: 拌和站检查通知书 附件四: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标准(监理单位 工管办函〔2013〕283号附录B) 附件五: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标准(施工
30、单位 工管办函〔2013〕283号附录B) 附件一(表一) XXX铁路建设指挥部 混凝土拌和站验收申请表 拌和站名称: 申请单位:(项目部名称及章) 附件一(表二) 拌和站验收报审表 工程名称: 合同段: 编号: 施工单位报验意见: 施工单位(章)
31、 负 责 人 日 期 监理单位意见: 监理单位(章) 总监理工程师
32、 日 期 建设单位意见: 公 章 负 责 人 日 期 注:本表一式4份,施工单位1份,监理单位1份,建指安质部1份。 附件一(表三) 混凝土拌和站基本情况 工程标段名称 所属项目管理机构名称 所承担工
33、程项目区段及内容 混凝土拌和站名称和地点 占地面积 搅拌设备规格型号 生产能力 拌和站负责人 职称 电话 试验室负责人 职称 电话 本拌和站所承担工程混凝土数量、混凝土类型和等级,以及其它情况: 附件二-一 拌和站验收检查表(一) 被检单位: 日期: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备注 人员要求 及 岗位职责 质保、安全、环保组织机构及框图是否齐全 人员岗位职责、管理制度是否健全 站长、技术主管应是
34、施工企业正式聘任的合同制员工 行政、技术、操作、试验等责任人是否明确 制定拌和站标准化管理办法或编制标准化管理手册 应急处理预案是否制定合理 各种原材料进场检测台帐是否建立 不合格产品及材料控制程序是否建立,处理记录是否齐全 生产区与生活区是否分开设置 设备管理人员及搅拌机操作手持证上岗情况 人员是否经过培训考核 是否配置专职信息化管理员 生产搅拌记录是否详细(工地名称、浇筑部位、混凝土标号、生产时间、生产是否正常) 检查人:
35、 被检查人: 附件二-二 拌和站验收检查表(二) 被检单位: 日期: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备注 拌和站 场地 要求 占地能否满足储料要求 场地是否硬化、整洁、无扬尘 排水系统是否顺畅 是否将集水池、沉淀池和污水过滤池纳入场区规划 消防设施是否齐全 安全用电是否规范 场区道路标识牌是否清晰、准确 标识牌是否齐全(包括材料、安全、环水保、工程简介) 砂石料仓及水池是否设置遮阳棚 砂石料仓
36、分区是否合理 料仓储量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检查人: 被检查人: 附件二-三 拌和站验收检查表(三) 被检单位: 日期: 项目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 备注 设备 要求 搅拌机组是否满足生产需要 拌和站混凝土生产系统是否采用工控电脑,具备基本的网络条件 是否安装信息系统管理软件 是否配置匹配的发电机 入口是否设置车辆冲洗设备 粗骨料是否设置冲洗设备
37、砂、泥等杂质含量应小于1.0%) 水泥和粉煤灰料仓是否加锁,标识是否清楚 标养室和试验操作间设备是否齐全 试验人员是否熟悉设备的操作 检查人: 被检查人: 附件三 拌和站检查通知书 编号:XXXX线(201 )××号 ×××(单位及标段) ××××年××月××日,检查你单位××拌和站时,发现:
38、 违反滇南铁路公司(指挥部)印发的《玉磨、弥蒙铁路建设项目拌合站管理办法》附件 第 条的规定,现责令改,于××××年××月××日前将整改情反馈 根据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如下: 违规部门 施工单位 监理单位 拌和站 部门及人员 拌和站 站长 技术主管 直接责任人 监理站 总监理工程 直接责任人 扣分值 整改要求: 检查部门: 检查人: 监理单位:
39、 监理人: 滇南铁路公司(指挥部) 201×年××月××日 — 25 — 附件四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标准 (监理单位 工管办函〔2013〕283号附录B) 序号 行为类别 违规行为描述 标准要求 扣分标准 监理站 总监理工程师 直接责任人 1 人员 拌和站未配备驻站监理 应配备驻站监理 -3 -3 2 质量管理 监理人员发现计量误差超标和搅拌时间不足等未及时监督改正;未及时签认施工配料单 发现不符合规定要求时应及时督
40、促处理 -1 -1 -1 3 未按照验标要求对进场材料取样进行平行试验 监理单位应对进场材料平行试验 -2 -1 -2 4 未见证首盘鉴定,未根据材料变化见证配合比调整 按验标要求见证试验 -2 -1 -2 5 开盘前未督促拌和站检查信息系统是否运转正常 开盘前检查 -1 -1 附件五 铁路工地混凝土拌和站违规行为信用等级扣分标准 (施工单位 工管办函〔2013〕283号附录B) 序号 行为类别 违规行为描述 标准要求 扣分标准 拌和站 站长 技术 主管 直接 责任人 1 验收管理 拌和站未通过验收擅自生
41、产 验收后生产 -3 -3 2 信息管理 故意停用、损坏信息管理系统 严禁故意停用损坏系统 -6 -6 -6 3 擅自修改生产数据并上传(如厂家配合完成,将厂家清除本项目并上报总公司主管部门) 严禁擅自修改调整数据 -3 -3 -6 4 由于维护不到位,造成系统工作不正常或系统出现故障未及时联系维修处理,造成大量数据未及时(超过5天)上传的 应及时维护保证系统运行正常 -1 -1 -1 -2 5 正常生产时,不按时上传数据(网络和采集系统正常,24小时内未上传) 应及时上传数据 -1 -1 -1 -1 6
42、未配备信息化管理员 配备信息化管理员 -2 -2 7 每班开盘前未检查信息系统是否运转正常 开盘前检查 -1 -1 -1 -1 8 质量管理 未建立站长负责制,未制定拌和站管理实施细则和考核办法,未明确拌和站岗位职责 建立站长负责制,明确岗位职责 -2 -2 9 拌和站负责人未取得岗位资格证书 应取得总公司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 -2 -2 -2 10 使用未经试验检测材料 应使用检测合格的材料 -2 -2 -2 11 使用已检不合格材料 应使用检测合格的材料 -6 -6 -3
43、12 超标数据处理措施不当,未建立超标数据处理记录或记录虚假,处理记录不具由可追溯性 对超标数据按规定处理并做好记录 -2 -2 -2 13 各级管理部门抽检发现骨料常规物理指标(含泥量、粒径、软弱颗粒含量等不合格) 应使用检测合格的材料 -2 -2 -2 14 各级管理部门抽检发现除上述13条规定指标外其它物理、化学指标不合格 应使用检测合格的材料 -2 -1 -2 15 不按配合比数据生产混凝土 应按配合比生产 -2 -2 -2 -2 16 不按配合比报告选定的厂家或料源地材料生产混凝土 应按配合比报告选定材料生产
44、 -2 -2 17 材料指标发生波动时(如细度模数、减水率等)未按规定调整配合比 材料指标发生波动应及时调整配合比 -1 -1 -1 18 每车混凝土计量偏差超过标准规定值2倍及以上或计量偏差连续超标报警未及时处理 发生计量偏差应及时处理 -2 -1 -1 -2 19 拌和时间连续达不到标准规定或单盘拌合时间达不到标准规定值的80% 拌合时间应满足规定要求 -1 -1 -1 -1 20 混凝土生产过程中,工程名称、施工部位未正确录入信息系统,操作手未按本人身份登录操作 生产信息填写完整 -1 -1 -2 21 配料通知单未经监理签认进行生产 配料单签认齐全 -1 -1 -1 22 混凝土拌合物性能不符合要求继续出厂使用 混凝土不符合要求应及时处理 -2 -1 -1 -1 23 对各级管理部门提出的问题不整改闭合 各级检查问题需及时整改闭合 -2 -2 -2 注:同一人员同一违规行为不重复扣分,取扣分项最高值。 — 27 — 滇南铁路有限责任公司综合部 2016年4月15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