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奖惩制度示例 159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XX有限公司 安全奖惩制度 二O一二年一月 安全奖惩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1、为了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提高我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推进本质安全型矿井建设,进一步强化隐患排查整改、业务保安责任落实和”三违”事故追查分析处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是根据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办法及相关通知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的。 3、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不同用工制度的干部
2、和职工 4、本制度没有纳入的相关内容及条款,可参照本制度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奖 励 第一节 奖励范围 1、对在全公司安全工作中做出贡献,安全创出好水平的有关员工根据本职范围内对安全工作的贡献大小,本着记功授奖的原则,进行嘉奖。 2、年度被评为公司安全生产模范、先进单位、安全生产先进班组、安全生产标兵、安全生产优秀安监员、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等分别给予奖励。 3、对在生产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及时报告上级部门并采取措施加以整改和预防,可视其挽回直接经济损失的多少给予表彰和奖励。 4、发现”三违”及时制止、举报,避免事故发生或明显减轻事故危害奖励20%(违章罚款)。
3、 5、对坚决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一次奖励100-200元。 6、对举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经查属实者一次奖励100-500元。 7、对主动检查发现”隐患”并能采取适当措施及时消除或协助消除”隐患”的人员视情节一次奖励300-500元; 8、对危险源能量释放过程中能见义勇为,正确果断地采取措施加以消除或控制的人员视情节一次奖励500-1000元; 9、对能主动动脑筋、想办法提出科学、合理的措施,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的人员视情节一次奖励300-500元; 10、对发生事故后能积极主动参与事故抢救、实施创伤急救,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救护,减少事故损失的人员一次奖励200-1000
4、元; 11、敢于同”三违”的人和事作斗争,并能有效制止重大”三违”及事故发生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一次奖励100-1000元。 第二节 安全管理 1. 安全生产”四无” ”无违章、无轻伤、无质量事故、无隐患处罚”竞赛优胜单位,年终可给予表彰奖励。 2. 基层单位季度无事故,按其类别分别给予一定的安全责任风险奖励。 3. 各业务部室所包业务范围内和所分管的队组季度无事故按其类别分别给予一定的安全责任风险奖励。 4. 对优秀班组,年终实行一次性奖励。 5. 当班安全员能及时制止”三违”,且”三违”人员认可,实行一次性奖励200元。 6. 安全管理工作有创新和亮点,对单位奖 -50
5、00元。 提出的安全管理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奖200元-500/条。 7、对坚决抵制违章指挥,制止违章作业行为一次奖励100-200元。 8、对举报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经查属实者一次奖励100-500元。 9、对主动检查发现”隐患”并能采取适当措施及时消除或协助消除”隐患”的人员视情节一次奖励300-500元; 10、对危险源能量释放过程中能见义勇为,正确果断地采取措施加以消除或控制的人员视情节一次奖励500-1000元; 11、对能主动动脑筋、想办法提出科学、合理的措施,解决安全方面的疑难问题的人员视情节一次奖励300-500元; 12、对发生事故后能积极主动参与事故抢救、实施
6、创伤急救,采取积极有效措施救护,减少事故损失的人员一次奖励200-1000元; 13、敢于同”三违”的人和事作斗争,并能有效制止重大”三违”及事故发生的人员,根据实际情况,一次奖励100-1000元。 第三节 生产管理 1. 质量标准化工作创新奖 元。 2. 顶板管理及质量标准化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奖200-500元/条。 3. 安排的临时性、应急性及突发性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安全完成的,视工程量及工作难度给予1000- 元奖励。 第四节 机电管理 1. 发生重大设备事故,在抢修过程中积极主动配合抢修工作缩短处理事故时间者奖200-500元。 2. 发现事故征兆能立即组织
7、补救措施,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避免重大事故发生或减轻事故危害的,视具体情况奖励300-1000元。 3. 提出机电设备技术改造合理化建议,被采纳者,据其效益大小奖励100-500元。 4. 年度评比,对积极、认真参与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并严格执行机电管理制度的先进单位奖励1000-3000元,先进个人给予适当奖励。 第五节 辅助运输 1. 运输队组当月未发生跑车、掉道事故,奖励1000元。 2. 对完成技改攻关项目的单位每人奖励500-1000元。 3. 对发现车内留有物料或物料与杂物混装,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避免物料丢失浪费的人员奖励100-500元。 第六节 一通三防
8、1. 对积极参与”一通三防”管理,提出”一通三防”管理合理化建议被采纳的个人奖励50-200元。 2. 对发现重大通风隐患并及时向指挥中心汇报的奖励300元。 3. 对在公司以上单位的”一通三防”检查中因成绩突出受到表扬的单位奖励 元。 4. 对改造、革新”一通三防”设施成效显著的个人奖励300-1000元。对在”一通三防”工作中有技术突破的工程技术人员奖励200-1000元。 5. 对在参加集团公司以上的单位组织的”一通三防”知识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单位奖励 元,个人奖励500元。 第七节 监测监控 1. 对监控设施使用管理好的单位,酌情奖励。 2. 对使用和维护监控系统好的
9、单位给予500- 元的奖励; 第三章 日常管理与考核 第一节 安全检查 1. 各级领导干部下井各项指标未完成罚100元/项。 2. 一般隐患必须按”五定表”按时完成,未按期整改罚单位200元/项。 3. 到期未安排整改罚单位400元/项; 4. 到期未整改下二次”五定”500元/项; 5. 二次”五定”到期未整改,再按市场化管理处理; 6. 大检查中,无故不参加检查的部门,或未按照安排地点,或不进工作面检查,一次罚款100元; 7. 上级检查工程质量为不合格品,罚责任人1000元/处,并责令返工。 第二节 ”三违”管理 1. 当月所查1次违章,按规定处罚,并学习
10、7天,2次违章在规定处罚基础上加倍处罚,去安全部门学习,学习认真者,送回人力资源部,等待安排其它岗位。 2. 施工现场队中一人”三违”罚款300元,学习7天,当班代班长”三违”被罚,罚项目责任人300-500元; 3. 因单位领导或值班人员未通知到”三违”者本人,造成”三违”人员没有到安全部门进行落实,罚责任人50元/次。未安排”三违”人员强训,1次罚单位正职50元/人。 4. 查”三违”人汇报不实,视情节轻重罚款100~200元/次。 5. ”三违”人员在运行处理期间,不听从安排,一次罚款100~200元。 ”三违”人员在运行期间所在单位(队组)安排其上岗作业,罚当日值班人员200
11、元,罚单位正职各100元。 6. 集体违章,罚违章指挥人员、安全监管人员各500元,其它人员各罚款300元,罚队组3000元。 7. 安监人员向”三违”人员索要钱物或”三违”人员拿钱物贿赂安监人员,罚款500元或行政处分。 8. 对损害我公司声誉的”三违”行为,罚款500元-1000元直至行政处分。 9. 对违章指挥不加以制止,反而接受任务,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责任人,视情节处罚50-500元。 10. 安全、瓦检员或现场检查的管理人员,对”三违”的人和事不加以制止或知情不报者,处罚200元。 11. 对私自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当事人,按性质及危害程度
12、处罚100-500元。 第三节 班前会管理 1. 各队组不按规定组织召开班前会,缺一项扣200元,各种记录不全,记录不完善缺一项扣200元。 2. 班前会没有对安全工作进行重点安排落实,罚值班队干200元/次。班前会没有安排互联保的,罚值班队干、班长各100元/次,安排不严密、不清晰的,罚值班队干、班长50元/次。 3. 没有对不放心人进行严格监督管理,安排其上岗作业,罚工队跟班领导、值班经理各200元/人·次。 4. 喝酒、酗酒后参加班前会,罚款50-100元/次。 5. 在井口查出酒后下井者,罚款200元,同时罚施工队长、值班经理200元/次.人。 6. 安排休息不好
13、或情绪不佳人员下井者,罚队长值班经理100元/人·次。 7. 不参加班前会下井上岗者,罚本人200元,同时罚队长、值班经理100元/人·次。 8. 培训记录不全,无记录罚款50元/.次 9. 单位正职不参加班前会,罚款50元/次。对私自违章作业,造成人身伤害或设备损坏的当事人,按性质及危害程度,处罚100-500元; 10. 特殊工种人员工作严重不负责任,弄虚作假,敷衍了事,经举报调查属实,对责任人处于200元罚款,并在班前会上做检查。 第四节 现场管理 1. 现场”四位一体”人员在各类事故中,其中1人是事故直接或主要责任者,依照处分决定处罚,其它人员连带20%,互联保人员中
14、1人是事故责任者受到行政处分时,其它人员连带罚款30%。 2. 安全员未及时查处威胁人身安全的隐患,罚200元;提前离岗,罚款300元;出现事故按有关规定处罚; 3. 跟班领导监督检查不到位罚款100-300元,当班队干违章指挥,带头蛮干处罚1000元/次; 4. 跟班经理脱岗,罚款500元; 5. 安排没有参加学习、考试及考试不及格人员上岗作业,罚队长100元,项目部500元; 6. 斜井运输必须安设”行人不行车,行车不行人”牌板,缺一块罚200元; 7. 斜井运输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一坡三挡或装置不可靠罚300元; 8. 井口把钩工不按规定检查关闭井口放跑车装置,发现一次罚2
15、00元; 9. 斜井运输未按期检查挡车器填写牌板罚300元。 10. 对跟班安全员远离工作面,或监护不力,精神不振,一经查住给予100元处罚; 第五节 业务保安 1.因为工作安排不周、组织协调不力、生产指挥失误,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施工队、主管业务部室1000—3000元,项目经理、部长挂钩10%,分管副职挂钩30%,直接责任者挂钩50%,分管领导挂钩部长的50%考核。 1)涉及安全生产的各类设计不符合国家和行业技术政策、规范、规定和要求,所采用的支护方式与实际要求不符。 2)安排多工种、多队组平行交叉作业,造成重大事故隐患。 3)设备选型不
16、能满足生产实际需求,影响安全生产的。 4)井下供电系统严重不符合要求,或不能满足生产需要。 5)斜井(巷)运输未设置安全防护装置或装置不可靠。 6)由于没有进行探放水、排瓦斯工作而对安全生产造成影响。 7)井下作业地点风量不足,风量煤尘未定期测定或弄虚作假。 8)小煤窑贯通地点、有毒有害气体超限地点及回撤结束的工作面或巷道未及时封闭。 9)综合防尘措施不得力,防尘效果差,井下隔爆设施管理不符合规定。 10)井下采掘作业地点未及时安设瓦斯监测装置或监测装置误差超过规定误导安全生产的。 11)瓦斯监测装置未定期校正或及
17、时更换,自救器未定期检查处理的。 12)提供基础技术资料或参数与实际不符,误导或影响安全生产的。 13)需多专业协助的工作或工程,相关部室不积极配合。 14)作业现场条件发生变化或生产工艺发生改变后未及时采取变更措施,未进行现场跟班指导。 2.因为监督、检查不到位,致使工作安排脱节,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罚施工队、主管业务部室1000—3000元,项目经理、部长挂钩10%,分管副职挂钩30%,包队技术员挂钩50%,分管领导挂钩部长的10%考核。 1)规程、措施不符合<煤矿安全规程>及有关技术要求,针对性不强,编制不严密,给安全生产留下重大隐患。 2)地质条
18、件、施工工艺发生变化,无补充安全措施的。 3)不按规定及时组织各类检查,检查走过场,致使重大隐患不能得到及时发现。 4)没有及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措施,假报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情况的。 5)安监员空班缺岗。 6)安全监督、检查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 3.因为执行不力、不到位,发生严重影响安全生产、职工生活的问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扣作业队组或单位500—3000元,单位正职每人挂钩10%,分管副职挂钩30%,主管业务部室挂钩20%考核。分管副职挂钩主管业务部室30%考核,包队技术员挂钩50%,分管领导挂钩部长的50%考核。 1)规程、措施贯彻培训不
19、严格,考试走过场,不按规程、措施要求进行作业或执行不到位。 2)未严格执行隐患排查制度,隐患不及时处理甚至不处理而进行生产。 3)设备检修不及时或检修质量不合格,影响使用。 4)电器设备失爆。 5)局部通风机出现循环风、无计划停风。 6)绞车钢丝绳磨损超限使用。 7)井下各种机电设备保护不全或失效以及甩保护运行的。 8)井下煤尘堆积严重。 9)采煤工作面三角区及支架上方漏顶、煤墙片帮严重未采取措施。 10)掘进工作面未使用超前支护、超前支护质量差或空顶作业情节严重。 11)工
20、作面安装、回收、收尾、试产、过断层和巷道贯通不符合标准要求,影响生产的。 12)质量标准化考核得分在85分以下者,扣主管处室正职、分管副职各100元,责任队组队长200元,分管副职300元。 4.地面辅助生产单位因材料、设备、配件供应或检修质量不符合要求,给井下生产造成重大隐患和生产中断等情况时,扣责任单位处室100元,分管副职200元,直接责任者300元。 5.其它影响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按有关文件规定及会议精神执行。 第六节 其它 1. 值班队干脱岗或她人代替值班,罚款200元/次。 2. 无证上岗,无证操作,罚款200元。 3. 岗位脱岗、睡觉(
21、在岗位上躺着)罚款200元,造成事故者,视情况进行处罚,直至追究责任,上班时间内干工作以外的私活罚款100元。 4. 因单位领导责任造成漏岗或脱岗,罚单位领导500元。 5. 工作面无避灾路线说明牌或指示牌,罚款100元。 6. 严格执行单位工程开工制,没有批准<开工单>的工程严禁开工,擅自开工者,罚责任人5000元。 7. 未经培训的新工人下井,罚责任单位500元,责任人200元。 第四章 业务管理与考核 第一节 技术管理及考核制度 (一) 施工单位 1、各施工单位必须至少配备一名中专以上学历、采煤或矿建专业毕业且在中大型煤矿企业采掘队组、生产技术科室或本单位从事煤矿
22、采掘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有实践工作经验的技术主管人员,学历证书及工作简历交建设单位生产技术处备案。从本制度执行之日起,未配备上述要求技术人员每天罚款300元,至配备为止。 2、施工单位技术主管人员经常与矿技术部门联系有关技术事宜,每月在矿时间不得少于26日,由建设单位生产技术处负责考勤,出勤每少一天罚款200元。 3、每项工程开工前15日,编制施工作业规程,建设单位总工程师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会审签字,修改后发放到相关部门。开工前,组织所有职工进行学习,考试及格方可上岗。施工作业规程的学习和考试必须有本人签字记录,报生产技术处备案。否则罚款500元。 4、施工过程中,地质条件、支护形式或施工工艺
23、发生变化,必须及时修改、补充作业规程或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建设单位审签后发放相关部门,组织职工贯彻学习,并做好本人签字记录。否则罚款500元。 5、巷道开口和其它特殊工程,作业前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措施,经建设单位审签后发放相关部门,组织职工贯彻学习,并做好记录。否则罚款500元。 6、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及施工图等有关技术资料必须有专人建档管理,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发放要有签字记录。否则罚款500元。 7、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严格按线施工;保护测量导线;积极协助配合测量人员放线、验收。无故破坏测量导线点,一次罚款300元。 8、施工单位及时收集、反馈工作面水文、地质等技术资料,工作面
24、水文、地质条件发生变化及时反映矿安全指挥中心和生产技术处,并提出对应措施或方法。否则罚款500元。 9、施工过程中出现隐蔽工程,必须及时通知建设单位,经有关部门做好记录并验收签字后方可继续施工,否则不予结算。 10、施工过程中,对所施工的巷道及时做出巷道素描图(1:200),图中要详细反映巷道所穿过的岩煤层性质、厚度、倾角、水文、断层、距离等地质情况,施工完毕,将巷道素描图送交生产技术处备案。否则罚款1000元。 (二)建设单位 1、所有技术人员(包括生产、机电、土建、通风等技术人员)要指导、协助并积极配合施工单位,经常亲临现场,研究解决生产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 2、每项工程开工
25、前,总工程师要组织生产技术人员、施工单位、监理单位、集团公司煤管部有关人员及设计单位对施工图纸进行会审,做好会审记录,并督促设计单位按会审意见进行修改,开工前20日,将施工图交施工及监理单位。 3、生产技术处负责搜集、掌握全矿的技术资料,包括生产技术、电器设备、通风安全、地面土建、消防环保等方方面面资料,并建档管理。 4、生产技术处对施工单位发放的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及上报的作业规程学习记录、考试成绩必须建立档案存档,否则对单位主管罚款100元。 5、生产技术处对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要严格审核把关,严禁出现违反<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及上级部门的相关规定,否则每次罚责任人200元。
26、 (三)安全技术措施管理其它规定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者,按严重违章给予500元的处罚: 1、应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而未编制强行生产的; 2、安全技术措施编制后未经审批强行生产的; 3、审批后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组织职工学习考试而未组织强行生产的; 4、未参加学习、考试或考试不及格人员未组织强行生产的; 5、短时施工安全技术措施未向施工人员传达或施工人员未参加安全技术措施学习而参加施工的;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责任者,按一般三违给予200元的处罚: 1、安全技术措施编制人员未亲自向施工人员传达的; 2、安全技术措施传达后,传达人、施工人未签字的; 3、代考试、代签名的。 第二节
27、地质测量管理及考核制度 1、生产技术处地质测量组负责全矿井下地质、测量、水文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分析研究工作,负责全矿井下钻探的指导工作;工作不负责任的,对责任人罚款200元/次,对分管领导及主管各罚款100元/次; 2、施工单位负责井下测量放线,掘进工作面填图,负责报送掘进工作面进尺,巷道中腰线的标定和延送;工作不负责任的,对施工单位技术责任人罚款200元/次,对施工单位主管罚款100元/次; 3、掘进工作面发生地质变化时,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及时向调度室及生产技术处汇报,对地质变化情况不及时汇报及汇报情况不清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4、施工单位负责测量导线点的管理,不及时设标志
28、的,对技术负责人罚款100元/次;对测量导线点和中腰线要加强保护,不得任意破坏。否则,根据其恢复的难易程度对技术负责人罚款50—200元/次; 5、对贯通工程,测量工(或技术主管)应根据生产技术处地质测量组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提供反映工程进度的数据,并和地质测量组一起在现场给好透窝位置;因工作失误造成通知单发送不及时的,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罚款200—1000元。 6、当掘进工作面接近各种采矿安全边界(水、火、瓦斯、采空区及重要采矿技术边界)时,要及时控制工作面的平面坐标及高程并展绘到生产图纸上,不及时填图和填图不准确的,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7、安装激光指向仪的工作面,施工单位要
29、按照巷道实际情况在竖直平面内上下调节激光,并根据激光指向仪距工作面距离合理调节光斑,光线必须同时照在三个中线点上,发现不按上述要求使用中线和激光指向仪一次处罚施工单位500—1000元; 8、施工单位在中线使用过程中每班应有专人负责,线绳拉中线时必须把生产技术处地测组标定的中线点全部用上,中线应拉至距工作面迎头6m处,发现偏差及时和地测组联系,以便及时对中线进行校对,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0—1000元,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9、对巷道中腰线的具体精度要求如下:锚喷巷道中线偏差值-50mm—+50mm;因施工单位的工作失误造成中腰线偏差,在偏差100—200mm时扣300元/m,在偏
30、差200—500mm时扣500元/m,造成偏差严重时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处罚,以上各项同时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和技术负责人各罚款100元/次;。 10、施工单位要能积极配合生产技术处地测组日常管理工作,有意刁难推委,对责任人罚款100元/次; 11、掘进工作面严格按照”有掘必探、先探后掘” 的探放水原则施工,不按此原则进行超前探测水的,对相关责任人员处500~1000元罚款,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第三节 探放水管理及考核制度 1、掘进工作面要严格按照”有掘必探、先探后掘”的探放水原则施工,不按此原则进行超前探放水的,对相关责任人罚款500—1000元;造成事故的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31、 2、施工单位技术人员要及时编写探放水措施,并贯彻执行;否则,对责任者罚款200元; 3、作业现场未严格执行探放水措施,探放水眼深度、角度小于规定的;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500元; 4、打探放水眼期间,施工人员要准确的反映探放水眼的深度及角度,并做好记录,施工结束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否则,对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 5、各施工地点的探放水牌板填写要规范,并根据实际进度,及时更换牌板数据;否则,对责任人每次罚款100元,对责任单位每次罚款500元; 6、安全指挥中心、生产技术处要及时建立探放水管理台账。未按照规定建立台账的,对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 7、生产技术处对施工单位
32、要及时提供水文资料,提供资料不及时或不准确的,对相关责任人每次罚款200元; 8、因矿井水文地质资料差错,或水害预报漏报,造成掘进工作面突水被淹,根据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程度及有关规定,追究相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9、 在上级部门对我矿的安全检查中,因探放水问题对我矿进行的罚款,由责任单位承担。 第四节 生产管理与考核制度 (一)违反下述规定内容之一者,每处、每次对责任单位罚款100—200元 1、作业地点综合防尘措施 ①采取湿式钻眼,干式钻眼时有捕尘措施; ②采取冲洗巷帮、装煤岩洒水降尘措施、喷浆使用潮料和除尘机; ③放炮使用水炮泥、喷雾降尘,巷道内有风流净化装置; ④
33、作业人员佩戴个体防护用品; ⑤转载点喷雾、放炮喷雾、耙装喷雾均实现自动化,明确防尘设施管理职责,并挂牌管理。 2、巷道卫生 ①工作面风筒不落地,风筒口距工作面距离符合作业规程规定; ②巷道内无大于30mm以上见方的浮煤(矸)、无淤泥、无积水(淤泥、积水长度不超过2m深度不超过0.1m); ③浮煤(矸)不超过轨枕上面,水沟畅通; ④材料、工具码放整齐,挂牌管理;材料分类上架码放整齐,,高度一致,并有醒目标注。临时物料、安全点柱、锚杆机等均上架摆齐。料场树脂药卷分两箱存放,一箱在用,一箱备用,不得随意码放; ⑤管线吊挂整齐,符合作业(规程)规定,误差不超过50mm; ⑥施工队对管理
34、区段废弃物、杂物等要定期清理,不影响区段文明环境。 3、施工及其它图板 ①作业场所有规范的、符合现场实际的施工断面图、炮眼布置图、爆破说明书,避火灾路线图、避水灾路线图,通风系统图,供电系统图;并有编制人及相关审查人员签字; ②图板图文清晰、正确,保护完好; ③图板悬挂位置合理,便于作业人员观看。图牌悬挂位置必须照明充分;两块及以上牌板集中悬挂在一起时,各牌板上边必须成线; ④现场作业人员熟知”三图一表”; ⑤管理区段的巷道交岔点设反光避灾路线指示标志。 4、顶板管理 ①掘进工作面控顶距离符合作业规程
35、规定; ②严禁空顶作业。临时支护形式必须在作业规程中明确规定; ③掘进巷道内无空帮、空顶现象,失修巷道能及时处理; ④巷道内崩断、失效的锚杆、锚索在24小时内补打完毕,发现严重下沉必须立即采取加固措施。 (二)岩巷锚杆支护施工必须按下列规定严格执行,有一条(处)不达标的,对单位责任人罚款50—100元: 1、锚杆布置必须按中线成排成行,误差不超过±100mm; 2、采用台阶施工巷道,其台阶的长度为5—8mm,不得超过; 3、初喷厚度为30mm—50mm,初喷厚度为20mm—40mm,复喷必须覆盖网、托板; 4、迎头至少15m不得复喷,复喷距迎头最大距离不得超过30m; 5、锚
36、杆必须垂直岩面布置,角度误差为5度,否则及时补打; 6、巷道必须保持成形,实现光面爆破,超挖大于100mm的; 7、复喷前,没有对螺母进行二次紧固以及锚索二次张拉的。 8、打眼前必须标定钎杆深度位置,打眼深度应比锚杆长度少50—60mm,深度误差在0—50mm。出现偏深,必须重新打眼。打完眼要冲尽孔内煤岩粉; 9、锚杆支护必须紧跟迎头随时打眼随即安装,不得打好一排眼孔后统一安装。巷道掘进时两帮符合设计要求,底板和两帮的平整误差不超过50mm; 10、树脂锚固剂必须推至眼底,然后再进行搅拌,边搅拌边上升。从开始搅拌、锚杆上升到眼底以及锚杆上升到眼底以后再继续搅拌时间必须符合规定; 1
37、1、单位技术主管及时进行拉拨力测试,每一根300根一组,每组抽查3—5根,拉拨力不低于80KN。 12、施工锚杆及锚索时,锚固剂使用必须符合规定; 13、锚杆拉拨计、扭矩扳手、张拉千斤顶及其压力表必须及时检修保持完好,不得影响检查、验收和抽查; 14、单位技术主管按时检测锚杆(索)质量,填写支护监测报表,必须有现场真实签名,数据规范; 15、工作面掘进完工后,一月内单位技术主管对所施工的巷道的顶板、构造及锚杆支护等情况,完成全面的技术总结工作; (三)锚杆支护其它规定 1、锚杆、锚索材料的规格、强度、结构等符合支护质量要求,采购供应部门严格把关,并及时提供检测报告;否则对施工单位负
38、责人罚款100—200元,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 2、锚固剂的材质、配比、规格、性能必须符合质量要求;所有不合格的支护材料严禁使用;否则对施工单位负责人罚款100—200元,对单位罚款500—1000元; 3、对查出的各项问题,施工单位未及时整改的,对施工单位责任人罚款100—200元,累计考核。 4、所有考核必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如落实不到责任人,对施工单位负责人各罚款100—200元/次。 (四)掘进专业其它规定 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者罚款100--200元; 1、控顶距离超过规定或未及时支护临时支护的; 2、用支护锚杆或梁吊拉大件的; 3、两巷对掘未按
39、规定距离停止其一头掘进的; 4、施工前未认真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的; 5、进入挂牌标识严禁通行巷道的; 6、未按作业规程措施规定数量、规格、品种使用锚固剂、锚杆的; 7、锚杆螺母扭矩一排内连续3根及以上达不到要求或者巷道30%螺母扭矩达不到要求的; 8、锚梁网支护巷道一排内连续3根或迎头50m范围内累计超过10根锚杆失效的; 9、私自裁截锚索的每根罚款500元; 10、锚索、锚杆不按规定上托盘的每支罚款100元; 11、锚索、锚杆、锚固剂力度不够,拉出一根罚1000元; 12、锚杆上螺母未顶出保护层的每根罚100元; 13、锚杆支护巷道一排内连续3根以上螺母与托板之间未上减摩垫
40、圈的; 14、锚杆机运行时用手摸钻杆的; 15、锚杆角度与设计偏差15度以上的; 16、锚杆间排距超过规定200mm、锚杆距肩窝的距离超过规定200mm或锚杆距底板的距离超过规定200mm的; 17、锚杆(索)数量不足,锚杆角度不符合规定,锚杆外露长度超过规定,锚固力不够,锚杆托板松动或未贴紧岩面的; 18、使用锚固剂固定锚杆前未冲洗孔壁的; 19、锚喷支护巷道出现失效或不合格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两帮空锚距离超过作业过程或施工措施规定的; 20、锚杆未按规定安装且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21、锚喷厚度不符合规定,喷浆前不冲洗巷帮,喷浆配料不符合要求的; 22、锚喷支护巷道出现失
41、效或不合格锚杆未处理就喷浆封闭的; 23、顶板支护不执行”打一眼锚一眼”规定的; 24、锚固前未进行初喷的; 25、喷浆后未对浆体进行养护的; 26、空喷、空锚、拖跟及”穿裙子”的; 27、喷浆前用杂物或编织袋填裂缝的,发现一次罚1000元; 28、违反施工程序施工的; 29、未停机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处理堵塞的喷射管路时喷射口前方或附近5m范围内有人的; 30、锚梁网支护巷道未按规定进行顶板离层监测或无记录牌板的: 31、扒装机挡绳栏、防耙斗出槽护栏、道卡子等安全设施不全或未按规定使用的; 32、扒装机绞车的刹车装置不可靠的; 33、扒装机牵引钢丝绳接头不使用绳卡,罚1
42、00-200元; 34、扒装机两面无防护网,罚100-200元; 35、扒装机无支腿罚100-200元; 36、扒装机工作完不取下操作杆罚100元; 37、扒装机回头轮未按规定移设或挂在棚梁、支护锚杆(锚索)、钢带梁上的; 38、扒装机零部件不齐全、结构不完整的; 39、扒装机作业时无照明的;扒装机结构不完整的;罚300元; 40、斜巷挪移耙装机时扒装机下山方向有人工作或停留的; 41、掘进机开机前不发出走勾信号未进行空载试运转的; 42、掘进机作业或检修时,在载割臂和转载桥前方或下方有人作业或停留的; 43、掘进机前照明和后卫等不完好作业的; 44、掘进机载割时未使用内
43、外喷雾的;掘进机停止作业而未停电吧、闭锁离开掘进机的; 45、井筒作业时没有防止人员、物料坠落的措施或措施不到位的; 46、斜巷施工未按设计规定设置躲避硐的; 47、井筒施工时吊盘用木楔固定的; 48、用其它材料代替扒装机操作杆的; 49、扒装机距迎头距离超过规定的; 50、网间连接、搭茬不符合规定的; 51、迎头积矸超过规定又进行生产的; 52、用其它材料代替风管接头销子或连接不牢固的; 53、掘进巷道底板上帮至下帮形成倾斜角度的; 54、巷道超欠挖达300mm以上的; 55、找掉时无人观察顶板的。 第五节 机电管理 关于重大隐患、重大未遂、重大生产设备事故的划定
44、和处罚规定。 凡发现和造成以下重大隐患、重大未遂、重大生产设备事故,虽没有造成人员伤亡,经追查分析认定,对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给予降薪、开除的处分,对事故单位罚款500-10000元。 1、主副提升钢丝绳损坏超过规定仍迁就使用的。 2、主副提升设备主要部件发生故障带病运行的。 3、高压输配电作业,不执行停送电制度的。 4、在高压线附近施工没有防触电措施的。 5、压风机、锅炉安全装置失灵的。 6、由于违章运料,造成严重跑车事故的。 7、大型提升设备断绳的。 8、由于机电设备事故造成矿井停产8小时以上,采区停产3天以上,工作面停产5天以上的。 9、由于机电设备事故,造成直接
45、经济损失10万元以上的。 10、人为或管理上的原因,造成主扇停运30分钟以上的。 11、锅炉严重缺水,造成设备损坏的。 12、地面高空作业不佩戴安全带的,罚款100元。 13、在井下拆卸矿灯的,罚款200元。 14、井下机电设备、小型电器出现失爆,罚款500元。 15、随意将无压释放器、漏电继电器、过流保护、煤电钻综合保护皮带保护甩掉不用的,罚款500元。 16、带电作业或带电迁移电气设备,罚款500元。 17、在井下打开电器设备,小型电器运行,罚款500元。 18、用铁丝、铜丝代替保险丝,罚款500元。 19、井下各种电缆不按规定悬挂,罚款100元/处。 20、无人值班
46、的变电所不关门加锁,罚款50元。 21、易碰到的裸露电器设备,外露机械传动部分无防护装置,罚款50元/处。 22、装岩机、采煤机、掘进机停止作业不切断电源,罚款100元。 23、主副井提升保护装置不齐全,罚款200元。 24、停电后控制器手把没打到0位,罚款100元。 25、不按规定操作高压电器设备,罚款200元。 26、开关上送电、停电指示牌一处没有罚100元。 27、掘进机停止作业没将炮头落下,罚款100元。 28、绞车司机、皮带司机、煤溜司机等坐在减速器或电机上操作,罚款100元。 29、变电所检修记录及防护用具不全,罚款100元。 30、擅自调整定值,罚款500元。
47、 31、接地装置不符合规定,罚款200元。 32、矿灯房发放红灯,每超标准一台(标准为0.5%),罚款20元。 33、指使她人私自操作设备,罚款200元。 34、非电工操作电气设备,罚款200元。 35、停送电不执行有关停送电联系制度,罚款200元。 36、变电所值班人员私自找人替班,罚款100元。 37、有监护操作的绞车单人作业,罚款50元。 38、处理机组、皮带、煤溜等设备问题,不断电,不锁开关罚款200元,造成事故按事故处罚。 39、对每次五定整改内容不及时执行的,一条罚款 100~200元。 40、不按时或缺席的机电例会的罚50~100元。 41、对于安排的标准化
48、工作,不按时完成或完成不达标者,视情节严重程度,罚50~200元。 42、新增设备入井前必须经机电处验收合格并贴设备防爆合格证、完好证方可入井使用,否则罚款500元/台。 43、设备必须建立台账并报机电处备案,否则罚款200元/台。 44、设备安装位置合理,卫生清洁,挂牌管理,开关上架,保护齐全,否则罚款200元。 45、机车运行前无照明,后无尾灯,罚款100元。 46、机车司机违章开车发生严重掉道事故,罚款100元。 47、无证驾驶机车或非操作人员乘坐机车操作室,罚款50元。 48、跟车工(人车、料车)在运行后扒车,罚款100元。 49、违反规定超挂车,罚款200元。 50
49、不按规定联车、挂车,罚款100元。 51、绞车安装后未申请验收合格擅自使用,罚款100元。 52、超距离无信号开车运料,罚款100元。 53、不按规定要求推车,罚款50元。 54、不按规定安设信号,每处罚款50元;使用信号不完好每组罚款50元。 55、绞车钢丝绳结疙瘩,罚款50元。 56、绞车绳头缺卡,无绳皮,罚款50元。 57、钢丝绳损坏程度超过规定继续使用,罚款200元。 58、绞车无护绳板或使用改制的护绳板开车,罚款50元。 59、双向开绞车,罚款200元。 60、未经许可私开其它单位绞车,罚款100元。 61、挡车装置不按规定设置,罚款200元。 62、轨端阻
50、车器未按规定设置,罚款100元。 63、不按规定使用阻车器,罚款100元。 64、使用不完好的阻车器,罚款50元。 65、在轨道施工使用车辆未用固定支车器支挡,罚款100元。 66、新钉轨道未经验收合格擅自开通使用,罚款200元。 67、运大型材料,如支架、水管、道轨没有安全措施或不执行安全措施,罚款200元。 68、斜巷运输应加设挡车栏,不设挡车栏罚款1000元。 69、胶带输送机H架、支撑杆上缺瓦片或销,罚款10元/个。胶带机上下托辊1处短缺或不转,罚款50元。 70、胶带输送机未按规定运送物料,罚款300元/次。 71、胶带跑偏严重,罚款100-300元/处;胶带接口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