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小企业会计分录汇总(二) 9.应收票据到期 (1)收回本息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贷:应收票据(接应收票据的账面余额) 财务费用(按其差额) (2)因付款人无力支付票款,收到银行退回的商业承兑汇票、委托收款凭证、未付票款通知书或拒绝付款证明等,按应收票据的赕面余额 借:应收账款 贷:应收票据 (3)到期不能收回的带息应收票据,转入“应收账款”科目核算后,期末不再计提利息,其应计提的利息,在有关备查簿中进行登记,待实际收到时冲减收到当期的财务费用。 10.企业发生应收账款 借:应收账款(按
2、应收金额) 贷:主营业务收入等(按实现的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11.收回应收账款 借:银行存款等 贷:应收账款 12.小企业代购货单位垫付的包装费、运杂费等 借:应收账款 贷:银行存款等 13.收回代垫费用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14.如果小企业应收账款改用商业汇票结算,收到承兑的商业汇票时,按票面价值 借:应收票据 贷:应收账款 15.以应收账款等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银行借款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款项)
3、 财务费用(按实际支付的手续费) 贷:短期借款等(按银行借款本金) 16.将应收债权出售给银行等金融机构,企业、债务人及银行之间的协议不附有追索权的 (1)借:银行存款等(按实际收到的款项) 其他应收款(按协议中约定预计将发生的销售退回和 销售折让的金额,包括现金折扣) 坏账准备(按售出应收债权已提取的坏账准备金额) 财务费用(按应支付的相关手续费的金额) 营业外支出(按借方差额) 贷:应收账款等(按售出应收债权的账
4、面余额) 营业外收入(按贷方差额) (2)实际发生的与所售应收债权相关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如果等于原已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金额 借:主营业务收入(按实际发生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的金额) 财务费用(如有现金折扣)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按可冲减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贷:其他应收款(按原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预计销售退回和销售折让金额) (3)实际发生的与所售应收债权相关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与原已记入“其他应收款”科目的金额如有差额,除按上述规定进行处理外,对应补付给银行等金
5、融机构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款,通过“其他应付款”或“银行存款”科目棱算。对应向银行等金融机构收回的销售退回及销售折让款,通过“其他应收款”或“银行存款”科目核算。 如果上述销售退回等发生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其会计处理应比照本制度中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期间有关销售退回的规定处理。 17.出售应收债权过程中如附有追索权,即在有关应收债权到期无法从债务人处收回时,银行有权力向出售应收债权的企业追偿,或按照协议约定,企业有义务按照约定金额自银行等金融机构回购部分应收债权,则应按本制度中关于以应收债权为质押取得借款的会计处理原则执行。 18.发生其他各种应收款项
6、 借:其他应收款 贷:有关科目 19.收回各种应收款项 借:有关科目 贷:其他应收款 20.提取坏账准备 借:管理费用 贷:坏账准备 应提数小于坏账准备账面余额的,按差额 借:坏账准备 贷:管理费用 21.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经批准作为坏账损失的,冲销提取的坏账准备 借:坏账准备 贷: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 22.已确认并转销的坏账损失,如以后又收回 借: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等(按实际收回的金额)
7、 贷:坏账准备 同时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账款 其他应收款等 (四)应收股息 1.小企业购入股票,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借:短期投资 长期股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宣告但尚未领取的现金股利) 应收股息(按应领取的现金股利)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2.小企业对外进行长期股权投资,被投资单位宣告发放现金股利或分派利润 借:应收股
8、息 贷:投资收益(或长期股权投资) 3.企业收到现金股利或利润 借:银行存款 贷:应收股息 4.小企业购入债券,如实际支付的价款中包含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债券利息 借:短期投资 长期债权投资(按实际支付的价款减去已到付息期但尚未领取的利息) 应收股息(按应收取的利息) 贷:银行存款(按实际支付的价款) 其他货币资金——存出投资款 5.购入分期付息、到期还本的债券,以及取得的分期付息的其他长期债权投资,已到付息期而应收末收的利息,应于确认投资收益
9、时,接应获得的利息 借:应收股息 贷:投资收益 6.实际收到利息时 借:银行存款(按实际收到的金额) 投资收益(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小于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 贷:应收股息(按应收利息的账面余额) 投资收益(按实际收到的金额大于应收利息账面余额的差额) 7.购入一次还本付息债券,各期期末按应获得的利息 借:长期债权投资 贷:投资收益 (五)存 货 1.购入材料或商品,如已取得发票等凭证或已支付货款,但材料或商品尚未运抵时 借:在途物资(按购人材料的窭际成本)
10、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接已支付的金额) 应付账款等(按应支付的金额) 待购入的材料或商品运抵小企业并验收入库时 借:材料 库存商品 贷:在途物资 2.购入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实际成本 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 应付账款 3.自制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 借:材料 贷:生产成本 4.委托外
11、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材料,按委托加工过 程中发生的实际成本 借:材料 贷:委托加工物资 5.投资者投入的材料 借:材料(按投资各方确认的价值)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实收资本等 6.接受捐赠的材料,如捐赠方提供了有关凭据的,按凭据上标明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捐赠方没有提供有关凭据的,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估计的金额,加上应支付的相关税费,作为实际成本 借: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待转资产价值 银行存
12、款等 7.生产经营领用材料,按实际成本 借:生产成本 制造费用 营业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材料 8.发出委托外单位加工的材料,按实际成本 借:委托加工物资 贷:材料 9.随同商品出售但不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 借:营业费用 贷:材料 10.随同商品出售并单独计价的包装物,按实际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材料 11.出租、出借包装物,在第一次领用时应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如为出租包装物) 营业费用(如为出借包装物) 贷
13、材料 12。收到出租包装物的租金 借:现金 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业务收入等 13.收到出租、出借包装物的押金 借:现金 银行存款等 贷:其他应付款 退回押金作相反会计分录。 14.出售材料 借:银行存款 应收账款等(按已收或应收的价款) 贷:其他业务收入(按实现的销售收入)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月度终了,按出售材料的实际成本结转成本 借:其他业务支出 贷:材料 15.定期清查盘点各种材料 (1)盘盈的各种材料,按其市价或同类、类似材料的市场价格 借:材料
14、 贷:管理费用 (2)盘亏或毁损的材料 如为自然灾害所造成的 借:营业外支出(按树料相关的成本及不可抵扣的增值税进项 税额,在减去过失人或者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 料价值后的余额) 其他应收款等(按过失人或保险公司等赔款和残料价值) 贷:材料(按实际成本)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属于其他情况的 借:管理费用 其他应收款等 贷:材料 应交税金——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6.购入、自制、委托外单位加工完成并已验收入库的低值易 耗品实际成本的构成以及低值易耗品的清查盘点,比照“材料”科目的相关规定进行核算。 17.一次摊销的低值易耗品,在领用时,将其全部价值计入有 关的成本费用 借: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贷:低值易耗品 报废时,残料价值应冲减有关的成本费用 借:材料等 贷:制造费用 管理费用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