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不当或者侵权,请联系改正或者删除。合同登记编号: 绕工2012023号 合同名称: 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发 包 人: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 ( 甲方) 承 包 人: 杭州和事达公路养护中心 ( 乙方) 签订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 签订日期: 4月25日 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发包人( 甲方) :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承包人( 乙方) : 杭州和事达公路养护中心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 以下
2、称”发包人”) 为实施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 已接受杭州和事达公路养护中心( 以下称”承包人”) 对该项工程的施工投标报价文件, 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 1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 工程地点:温州市。 工程内容: 为建立黄田互通围墙内地块与外界道路的连接通道, 为下步围墙内地块综合开发提供便利条件,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拟实施”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本项目通道桥建设, 跨越高速匝道排水沟与黄田管理中心电力管线, 采用2-
3、4.2m 整体式现浇板结构, 桥下排水采用单孔1m 钢筋砼圆管涵, 电力管线采用C30 砼包封保护。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 1) 本合同协议书及附件( 含廉政合同、 安全生产合同、 工程质量责任合同) ; ( 2) 标准、 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 3) 图纸; ( 4)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 5) 承包人与发包人可能签订的后续补充协议; ( 6) 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其它文件。3.上述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 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之处, 以合同约定次序在先者为准。4.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或总额价计算的本合同总价为: 人民币( 大写) 贰拾肆万肆仟柒佰贰拾肆
4、元整( 244724元) 。5.承包人项目经理: 宁建红。6.工程质量目标: 合格。7.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 完成及缺陷修复。8.合同价款支付为: 本项目根据承包人每期计量支付申请, 按监理工程师和业主代表审核签认的现场实际完成工程量, 进行分期计量支付( 每期按完成数量的80%计量) ; 工程全部完工后, 审计结算前, 工程款支付至发包人所核定送审结算价的80%; 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结算完成后10天内, 工程款支付至审计核定结算金额的95%, 剩余审计核定结算金额的5%作为工程保留金, 在工程缺陷期满后予以退还。9.承包人应按照发包人指示开工, 工期为60日历天, 计划自 5
5、月2日至 6月30日。如遇非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 工期相应顺延。10.本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 自工程交工验收合格并投入使用之日起开始计算。11.本合同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 竣) 工验收合格、 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 协议约定的责任完全履行后自行终止。12本合同协议书一式六份, 其中正本二份, 副本四份, 发包人执一正三副, 承包人执一正一副。13.合同未尽事宜, 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附件: 工程量清单发包人( 甲方) : 承包人( 乙方) :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和
6、事达公路养护中心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 ( 盖单位章)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地址: 温州永嘉黄田绕城高速公路管理中心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编: 325101 邮编: 签订地点: 浙江省温州市 开户银行: 签订时间: 4月25日 账号: 附件: 工程量清单1.工程量清单一般说明1.1 本工程量清单是根据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以及有关工程量清单的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 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工程量计算规则编制。约定计量规则中没有的子目, 其工程量按照有合同约束力的图纸所标示尺寸的理论净量计算。计量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
7、定计量单位。1.2 本工程量清单应与合同条款、 技术规范及图纸等一起阅读和理解。1.3本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数量是估算的或设计的预计数量, 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共同基础, 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实际支付应按实际完成的工程量, 由承包人按技术规范规定的计量方法, 以发包人认可的尺寸、 断面、 数量计量, 按本工程量清单的单价和总额价计算支付金额。1.4 工程量清单中所列工程量的变动, 丝毫不会降低或影响合同条款的效力, 也不免除承包人按规定的标准进行施工和修复缺陷的责任。1.5 图纸中所列的工程数量表及数量汇总表仅是提供资料, 不是工程量清单的外延。当图纸与工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不一致时, 以工
8、程量清单所列数量作为报价的依据。2.工程量清单专项说明2.1 乙方为本工程投保建筑工程一切险和第三方责任险, 保险费按实际发生的乙方为本工程投保的保险单上保险费金额支付, 其中第三方责任险投保金额为30万元。如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投保, 由此引发的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2.2 竣工文件、 施工环保费、 安全生产费、 承包人驻地建设费、 交通组织维护费按清单中所列费用包干使用。2.3 承包人需按发包人指示要求做好文明施工、 环境保护工作, 及时清除施工建筑垃圾, 不得将垃圾、 杂物倾倒至路面、 边坡或综合用房区, 保证绕城高速文明、 整洁外观形象。2.4 交通组织维护须满足国家及行业有关规范规定以及保
9、证安全施工的实际需要, 放置锥形桶、 标志牌等交通组织所必须设施。2.5 本工程, 发包人不为承包人办理公务卡, 承包人自行缴纳高速车辆通行费, 费用已含入合同报价中。2.6 清单子目 410-3 C30钢筋砼墩/台帽、 410-5 C25钢筋砼梁板、 415-2 C40钢筋砼桥面铺装, 已含结构物中所有钢筋的附属费用。2.7 工程量清单中工程数量为合同签订时暂定的预计工程量, 结算时以实际发生工程量按有关规则计量, 并保持单价不变, 即本项目清单单价不因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工程量变化、 材料价格涨跌等因素而进行调价。3投标报价说明3.1 工程量清单中的每一子目须填入单价或合价, 且只允许有一
10、个报价。3.2 除非合同另有规定, 工程量清单中有标价的单价和总额价均已包括了为实施和完成合同工程所需的劳务、 材料、 机械、 质检( 自检) 、 安装、 缺陷修复、 管理、 保险、 税费、 利润等费用, 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 义务和一般风险。3.3 工程量清单中投标人没有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 其费用视为己分摊在工程量清单中其它相关子目的单价或价格之中。承包人必须按发包人指令完成工程量清单中未填入单价或价格的子目, 但不能得到结算与支付。3.4 符合合同条款规定的全部费用应认为已被计入有标价的工程量清单所列各子目之中, 未列子目不予计量的工作, 其费用应视为已分摊在本合同工程的有关
11、子目的单价或总额价之中。3.5承包人用于本合同工程的各类装备的提供、 运输、 维护、 拆卸、 拼装等支付的费用, 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单价与总额价之中。3.6 工程量清单中各项金额均以人民币( 元) 结算。3.7 暂列金额( 不可预见费) 的数量为第100章至第700章工程量清单合计的10%, 由发包人结合工程具体情况, 全部或部分地使用, 或者根本不予动用。第100章 总 则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 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子目号子 目 名 称单位数量单价合价101-1保险费-a按合同条款规定, 提供建筑工程一切险总额1( 3) 654-b按合同条款规定, 提
12、供第三方责任险总额1( 5) 1500102-1竣工文件总额110001000102-2施工环保费总额1 102-3安全生产费总额11%2181104-1承包人驻地建设费总额115001500105-1交通组织维护费总额1 清单100章合计 人民币10835 元第200章 路基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 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清单第200章路基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合价203-1路基挖方 -a挖方m3537.63518816204-1路基填筑 -g结构物台背回填( 砂砾石) m329.11303783 -i宕渣填筑m34675525685216-1C30
13、管道砼包封m317.360010380216-2C30管道砂砾石垫层m35130650清单 第200章 合计 人民币 59314 元第400章 桥梁、 涵洞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 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清单第400章桥梁、 涵洞子目号子目名称单位工程数量单价合价410-1混凝土基础 -aC25片石砼基础m315.75007850 -bC30素砼墩/台身m362.260037320410-2松木桩( 16cm) m316.9170028730410-3C30钢筋砼墩/台帽m317.995017005410-5C25钢筋砼梁板m329.688026048415-
14、2C40钢筋砼桥面铺装m310.7110011770416-1双层油毛毡m225.2701764417-1沥青麻絮( 2cm宽) m42702940419-1单孔1m钢筋砼圆管涵m14135018900清单 第400章 合计 人民币 152327 元清单汇总表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 货币单位: 人民币元序号章次科目名称金额( 元) 1100总则108352200路基593143400桥梁、 涵洞1523274第100章-第400章清单合计( 4=1+2+3) 2224765暂列金额( 5=410%) 222486投标报价( 6=4+5) 244724廉政合
15、同发包人( 甲方) :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承包人( 乙方) : 杭州和事达公路养护中心 根据交通部有关工程建设领域廉政建设的规定, 为切实做好高速公路养护工程的党风廉政建设, 保证养护资金安全使用以及投资效益, 确保养护工程工作高效优质, ”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的发包人: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 以下称”甲方”) 与该项目的承包人: 杭州和事达公路养护中心( 以下称”乙方”) , 特订立如下合同。1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 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 2) 严格
16、执行”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自觉按合同办事。( 3) 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 公正、 诚信、 透明的原则( 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 , 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 不得违反公路养护管理规章制度。( 4) 建立健全廉政制度, 开展廉政教育, 接受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5) 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 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 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 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
17、受乙方的礼金、 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 不得让乙方报销任何应由甲方或甲方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 2) 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 不得接受乙方提供的通讯工具、 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3)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 婚丧嫁娶活动、 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 旅游等提供方便等。( 4) 甲方工作人员及其配偶、 子女不得从事与甲方工作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 工程分包、 劳务等经济活动等。( 5)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乙方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 不得要求乙方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 6) 甲方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
18、 不准营私舞弊, 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乙方的义务( 1)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 有价证券、 贵重礼品。( 2) 乙方不得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 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甲方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 4) 乙方不得为甲方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讯工具、 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 4违约责任( 1)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 2条, 按管理权限, 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政纪或组织处理; 涉嫌犯罪的, 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
19、予以赔偿。( 2)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 3条, 按管理权限, 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 政纪或组织处理; 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 情节严重的, 甲方建议交通主管部门给予乙方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养护市场的处罚。5.合同监督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6.合同生效本合同作为”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的附件, 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本合同有效期为甲方和乙方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经过竣工验收后止。本合同式六份, 甲方执一正三副, 乙方执一正一副。发包人(
20、 甲方) : 承包人( 乙方) :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和事达公路养护中心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 ( 盖单位章)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4月25日 4月25日安全生产合同发包人( 甲方) :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承包人( 乙方) : 杭州和事达公路养护中心为在”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 高效的施工环境, 确保工程实施安全无事故, 本项目发包人: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 以下称”甲方”) 与该项目的承包人: 杭
21、州和事达公路养护中心( 以下称”乙方”) 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 1.甲方职责( 1)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认真执行”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中的有关安全要求。( 2) 按照”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 3) 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 即: 同时设计、 审批, 同时施工, 同时验收、 投入使用。( 4) 组织对乙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 监督乙方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2.乙方职责( 1)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
22、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 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和公路筑养路机械操作规程、 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 JTG H30- ) 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2) 坚持”安全第一、 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 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 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 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检查人员, 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与本项目现场施工有关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 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技术负责人到生产工人( 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 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 环不漏; 各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
23、横向到边, 人人有责。现场设置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 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 乙方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 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 违禁、 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 ( 5) 乙方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参加施工的人员, 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 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 对于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 经过专业培训, 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 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 项目技术负责
24、人必须承担管理责任。( 6) 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 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 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乙方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 易货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任何其它人, 或允许、 容忍上述同样行为。( 7) 操作人员上岗, 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 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 8) 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 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 不合格的机具、 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 9) 养护施工中采用新技术、 新工艺、 新设备、 新材料时, 必须制定相应的安
25、全技术措施, 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 10) 如果发生安全事故, 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 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 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11) 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 12) 严格执行甲方单位制定的相关高速公路施工安全管理办法。3.违约责任如因甲方或乙方违约造成安全事故, 将依法追究责任。4. 合同生效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章后生效, 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本合同式六份, 甲方执一正三副, 乙方执一正一副。发包人( 甲方) : 承包
26、人( 乙方) :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和事达公路养护中心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 ( 盖单位章)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4月25日 4月25日工程质量责任合同发包人( 甲方) :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承包人( 乙方) : 杭州和事达公路养护中心根据国家有关工程质量管理的规定, 为保证养护工程质量, ”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的发包人: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 以下称”甲方”) 与该项目的承包人: 杭州和事达公路养护中心( 以
27、下称”乙方”) , 特订立如下质量责任合同。 第一条 本工程项目质量目标为 合格 。 第二条 双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 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部的有关规定。( 二) 严格执行”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 自觉按合同办事。( 三) 双方的施工业务活动必须坚持科学、 公正、 诚信、 平等的原则, 不得损害国家、 集体的利益, 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 四) 发现对方在施工业务活动中, 有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五) 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施工合同文件的行为, 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 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
28、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第三条 甲方的义务( 一) 甲方向乙方及时提供有关资料。( 二) 甲方不得指使乙方不按法律、 法规、 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施工规范进行工程的施工活动。( 三) 甲方须按施工合同的约定支付工程款, 除施工合同的约定外, 甲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克扣工程款或拖延工程款的支付。( 四) 甲方不得明示或暗示向乙方推荐单位或个人承包或分包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五)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回扣或其它好处。第四条 乙方的义务( 一) 乙方应具备与本工程项目相应的施工能力。( 二) 乙方不得允许其它单位或个人以乙方的名义承揽本工程项目的施工任务, 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所承揽的本工程的项目施工任
29、务。( 三) 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施工合同, 施工技术人员原则上不得擅自调换, 如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的, 须经甲方书面同意方能换人。( 四) 乙方按照施工图纸施工, 需要改变方案实施的不得在变更之前擅自变更实施。( 五) 乙方与甲方之间有关工程质量、 进度和费用的一切往来函件、 报表均应分类编号归档保存; 施工技术资料应真实、 完整。( 六) 乙方不得使用不合格或质量低劣的材料、 设备。第五条 违约责任( 一) 甲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 三条, 按管理权限,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涉嫌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乙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
30、 二) 乙方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二、 四条, 按管理权限, 依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罚; 涉嫌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给甲方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 应予以赔偿。第六条 本合同有效期为甲乙双方自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使用年限之日止。第七条 本合同作为”S10( 温州绕城) 高速北线黄田互通围墙入口通道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协议书”附件, 与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第八条 本合同式六份, 甲方执一正三副, 乙方执一正一副。发包人( 甲方) : 承包人( 乙方) : 温州市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杭州和事达公路养护中心绕城高速公路分公司 ( 盖单位章) (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 委托代理人( 签字) : 4月25日 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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