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生产责任制 134 2020年4月1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加强公司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关于”加强劳动保护,改进劳动条件”的规定,为贯彻落实<劳动法>和国家各项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保护国家财产,保证职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的发展。根据我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订本制度。 各单位职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各项规定,相互督促,严禁违章指挥,杜绝违章作业和违反劳动生产纪律。 各单位应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各项工作创造安全卫生的劳动条件,实现安全、文明生产。
2、各单位要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全面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和安全教育工作,管理和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 各单位除贯彻、执行本制度外,还必须同时严格执行国家、各部市委和上级的各有关安全法规、制度和标准。 一 安全管理网络图 秦跃进 王海燕 张振生 陶祥平
3、 孟宪廷 郭章成 梁法海 白传武 丁新忠 秦养瑞 张丽 二 安全生产责任制 (一) 管理内容与要求 本公司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车间)都要熟悉掌握本单位的生产特点及安全状况。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法令、法规和规定。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时,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即”五同时”。 (二) 安全生产委员会、各级人员及职能部门安全职责 1. 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 安全生产委员会由总经理担任主任,总工程师任副主任,成员由安全技术处、设
4、备科、生调科、车间等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2. 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生产职责 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安全工作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有关指示、规定。 ⑵ 贯彻”安全第一”和”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强劳动保护,做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根据上级规定,结合本单位生产中存在高温、易燃、易爆、易中毒的特点,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标准。 ⑶ 负责审查、审核、批准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及企业长远安全生产规划。 ⑷ 负责审查、审核、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⑸ 负责新建、改建、扩建、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审查。 ⑹ 参加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并提出处理意见。对安全工作有突出贡献
5、的予以表彰和奖励。 ⑺ 组织安全检查,掌握安全生产动态,指导与改进安全生产工作。 ⑻ 推广应用安全生产现代化管理和新技术。 (三) 总经理(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职责 1. 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 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 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 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 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 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四) 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 负责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省级有关规定的宣传
6、教育工作。 2. 参与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 督促有关部门掌握职工安全思想动态,在做好思想政治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职工思想教育工作。 (五) 总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 协助副经理领导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对分管的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领导和支持安全技术部门开展工作。 2. 组织职工学习安全生产法规、标准及有关文件,组织制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检查执行情况。 3. 协助经理做好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的准备工作,对例会决定的事项,负责组织贯彻落实。 4. 主持编制、审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5. 组织车间
7、和有关部门定期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发现重大隐患,立即组织有关人员研究解决,或向经理及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在上报的同时,组织制定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 6. 发生重伤及死亡事故,应迅速察看现场,及时准确的向上级报告。同时主持事故调查,确定事故责任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7. 具体领导有关部门做好女工及未成年工特殊保护工作、休息休假及工时管理工作和劳动防护用品的管理工作。 8. 审查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用品的经费支出及合理使用情况。 保证安措经费的落实并监督其合理使用。 10. 定期主持召开有关部门会议,研究解决安全技术问题。 11. 在采用新技术、新工
8、艺时,同时研究和采取防护措施;设计、制造新的生产设备,要有符合国家生产标准要求的安全卫生防护措施;新、改、扩建工程项目,认真执行”三同时”的规定。 12. 重视新产品、新材料、新设备的使用、存储和运输,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安全管理。 13. 参与安全生产大检查,对重大隐患要审查制定整改计划,组织有关部 门实施。 14. 组织重大事故调查,并做出技术方面的鉴定。 15. 协助有关部门对从事有毒有害工种人员和职业病者的预防工作,安排好疗养和防治等工作。 16. 经常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意见和反应,督促有关部门抓好隐患整改。 (六) 设备工程师安全生产职责 1. 对全公司
9、的设备、建(构)筑物良好和劳动保护设施的正常使用负领导责任。对因设备、建(构)筑物原因造成的伤亡事故负领导责任。 2. 负责组织编制和审批全公司设备大、中修计划,对其中安全措施不完善的不予审批。 3. 负责公司压力容器和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 4. 保证防尘防毒等设备和设施与其它设备和设施同等对待,加强管理与维修。 5. 负责分管部门、科室的安全生产工作。 6. 参与分管范围以外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 (七) 安全技术处安全生产职责 1. 安全技术科是在总经理总工领导下,协助总经理、总工搞好安全生产的职能科室,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综合部门。 2. 负
10、责贯彻执行国家、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定, 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3. 技术管理安全生产职责 ⑴. 负责编制、修订本单位的工艺规程、操作规程或岗位操作法。 ⑵. 在制定长远技术发展规划、技术改造、增产节约措施计划时,必须包括安全生产、工业卫生、环境保护方面的内容。 ⑶. 组织本单位生产操作工人的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 ⑷. 监督本单位的计量工作,确保工艺指标的真实性及可靠性。 ⑸. 参加本单位组织的各类安全生产检查,并组织消除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⑹. 负责制定审核开停车方案,确保系统开停车安全。 ⑺. 参与工艺设备的大、中修管理工作,参与
11、检修质量评定。 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监控和工艺管理。 负责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组织培训、负责做好特殊工 种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协助总工组织好全公司的安全检查工作、监督检查不安全隐患的落实整改,贯彻执行”四不放过”原则。 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和新产品项目的”三同时”审查。 组织制定、修改、审核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督促并配合职能部门对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设备、起重机械、升降设备、安全装置等,按规定检查和检验工作。 督促与协助有关部门采取措施、改进劳动条件、防止职业中毒。负责定期对接触尘、毒职工体检
12、 负责人身事故及污染事故调查处理。按时监测厂区有毒有害物质浓度和污染及工业污水排放情况,并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落实环保措施。 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参加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 有权下达隐患整改指令书,对明显处于危险运行状态的设备,违章检修、违章动火和违章操作等一切可能危及安全的作业,有权令其停工停产。 做好劳动保护用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发放工作,监督检查各单位使用情况。 督促检查安全防火、安全通道、安全行车、消防设施的管理,搞好消防队伍的建设。 负责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考核工作。 (八) 生调科安全生产职责 ⑴ 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
13、熟悉工艺流程及各岗位的正常的工艺指标。 ⑵ 指挥调度生产的同时,必须认真执行”五同时”原则。 ⑶ 需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禁止违章作业。 ⑷ 在生产过程中出现险情或发生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如发生重大事故或伤亡事故时,负责现场的维护和组织力量抢救,并及时向上级领导和安全等有关部门报告。 ⑸ 负责组织停车和开车的安全生产工作。 ⑹ 随时掌握气象信息,及时做好自然灾害预报的通报工作,具体负责防冻、防汛、防震等组织管理。 (九) 设备科安全生产职责 1. 负责机械、电气、动力、仪表等设施、设备、采暖、工艺管道、通风装置及建(构)筑物的管理、使用
14、处于良好状态。对存在严重隐患的设备、管道、设施等,应主动提出检修或停止进行的建议。 2. 组织对厂房建筑、起重机械、升降设备、电器、压力容器、高压管件、安全装置、热力管道等定期检查和检验,消除设备隐患和缺陷,保证完好。 3. 负责编制设备使用、维修、检修、检验、技术规程和管理制度。 4. 负责制定或修订有关设备、制造、改造方案,组织编制大、中修安全措施计划及具体实施方案。并确保按期完成。 5. 组织有关单位按期进行设备大检查,对发现的不安全技术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限期完成。 6. 负责安措项目施工的组织工作,确保按期完成安全技术措施计划。 7. 执行上级部门有关自制
15、改造设备的规定,对自制、改造设备的安全性能负责。 8. 确保机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安全、灵敏、有效。 9. 负责设备事故、检修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及组织相关单位的设备抢修。 10. 参加生产安全大检查,负责指导车间设备的正常使用、维护保养、搞好本企业的设备正常安全运行工作。 (十) 财务科安全生产职责 1. 确保安全技术措施计划费用的合理使用,做到专款专用,设立专款独立账目。 2. 监督劳动保护用品,经费的合理使用。 3. 做好企业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一) 物管科安全生产职责 1. 保证劳动防护用品的购买质量。 2. 加强对各
16、种原料的管理,做到合理堆放,防治堵塞通道和倒塌事故,对危险化学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做到安全运输、储存,严格执行发放制度。 (十二) 销售科安全生产职责 1. 在产品销售中做好外围运输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做好企业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安全生产工作。 (十三) 经理办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政策,规定和本单位安全技术管理制度。 2. 认真做好食堂、仓库的安全、防火管理和饮食卫生工作。严格执行”食品法”,严防食物中毒。 3. 适应季节,增加花样品种,调节职工饮食。 4. 食堂服务人员要定期健康检查,持证上岗,严禁带病上岗,无证操作。 5.
17、 加强车辆管理,配合好车辆及驾驶人员的年度验审工作,教育驾驶员认真遵守交通规则,对本单位车辆管理、机动车驾驶员管理、车辆装载管理、自行车与行人管理、道路管理负全面责任。严格执行<交通安全管理制度>。 参加本单位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结案后报安全技术科。 6. 做好浴池、综合楼采暖、供水等设施的安全管理,保证良好运行。 7. 做好厂区绿化,美化环境,按时清除有碍安全的树枝。 8. 负责职工厂纪厂规教育工作及劳动纪律监督检查。 9. 在各种技术教育和技术考核中,安排相应的安全技术内容。进行实际的技术知识抽查时,同时抽查安全技术方面知识。 10. 新入厂职工经技术部门的公司级
18、安全教育并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车间,督促车间和岗位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分配到岗位。 11. 要保持特殊工种人员的相对稳定,对”特工”人员的调动需严格把关。 12. 严格控制加班加点,执行劳动法,做好劳逸结合、休息休假和工时管理工作。 13. 负责做好职工禁忌症人员工作安排。 14. 招收新职工时必须符合焦化生产特点的要求,各种禁忌症患者不得招入厂内。 15. 参加重大事故调查处理。 16. 配合安技部门做好各类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 17. 配合行政部门对较大的安全生产活动进行专题报道:介绍推广安全生产活动; 介绍推广安全生产技术成果、交流安全、管
19、理经验、宣传报道一线工人中在安全生产中用出来的好人好事。 18. 抓好职工的安全思想意识教育工作,建立保证安全生产的思想政治安全体系。 19. 经常对职工进行遵纪守法、遵章守制教育,牢固树立”安全第一”思想,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知识竞赛活动。 20. 在评选先进时,应把安全效果作为重要条件。 (十四)车间主任(副主任、主任助理)安全生产职责 1. 对本车间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 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规范、规定和上级指示。在下达生产任务时必须做到”五同时”。 3. 负责本车间的一切设备设施及工作场所处于安全
20、良好状态。每周组织并参加车间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隐患,及时组织人员排除解决,本车间不能解决的要及时上报,并提出相应的安全措施。接受安全部门对安全生产的业务指导,领导车间班组安全员开展工作。 4. 编制车间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5. 负责新进人员(包括外来培训人员)的二级安全教育,并督促检查班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6. 严格贯彻上级部门的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有计划有系统的安全思想、安全态度、安全技术、安全操作技能教育,并进行劳动纪律、规章制度、技术操作规程教育。 7. 负责检查职工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技术、工艺规程、操作规程
21、情况,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考核,并将安全生产的优劣作为职工普级评先的重要条件。 8. 合理安排劳动组合,不具备独立上岗作业条件的工人,不准上岗独立作业,保持特种作业人员稳定,未经安全部门许可不得随意更换特种作业人员。 9. 负责组织制定本车间的计划检修,与生产同步进行的检修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及进行生产试验和临时安全措施,并亲临现场落实执行,制止冒险作业,不允许违章指挥。 10. 本车间发生伤亡事故,要组织人员抢救,保护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对重大险、肇事故要亲自查明原因,接受教训,采取改进措施,并进行事故教育。 11. 新设备、新装置投产前检查是否符合”三同时”原则,发现不符合规定
22、的有权拒绝投产。 12. 负责车间”三级危险区域”动火的审核,并组织落实动火安全措施。 13. 组织制定和修订车间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认真贯彻执行。 14. 严格执行职工劳动防护用品和保健食品的发放标准。 15. 按规定选配具有相应安全素质及工作能力的专职安全员,保持安全员的相对稳定,并支持她们的工作。 16. 副主任、主任助理在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对分管业务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十五) 安全技术处专职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级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规定,具体落实搞好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文件指示精神,协助经理、
23、副经理、科长搞好全公司安全生产。 2. 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动火证的签发、防毒、防暑降温、劳动保护、夏季”四防”、冬季”四防”安全月活动及日常性的安全工作,做好车间级安全员的指导工作,组织搞好安全检查和各项安全生产的竞赛活动。 3. 认真落实安全教育制度,搞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和宣传工作定期组织岗位职工进行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考试工作,配合公司按时做好特殊工种的培训、复审工作。 4. 组织制定与修改安全生产管理标准或制度,负责审查安全措施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5. 经常性的进行现场安全检查,制止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发现有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危险时,有权停止其作业,
24、撤出人员,再向上一级领导报告。 6. 监督检查安全隐患和不安全因素的落实整改情况,协助有关单位制定防范措施,并督促按期实现。 7. 负责从事高空、危险工作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使其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8.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伤亡事故,煤气中毒和职业病的发生,负责工伤事故的管理、统计上报工作,参与各类重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9. 配合车间做好煤气设施检修、动火、置换、带气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工作。 10. 对起重机械、电器设备、锅炉、受压容器、气瓶、安全装置、机动车辆、危险物品、消防器材、消防通道等有关安全规定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十六) 车间技术员安全生产职责 1
25、 负责做好本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做好技术管理工作的同时,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2. 负责编制本专业的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 在进行设计、技术改造或提出技术措施的同时,提出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较大施工项目制定安全技术措施。 4. 经常对生产操作人员进行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协助领导开展技术练兵活动。 5. 经常深入现场,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提出措施予以消除。 6. 参与有关事故的调查、分析,查明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并及时向领导或有关部门报告。 (十七) 车间安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1. 车间安全员是车间主任安全工作的助手,在业务上受安全技术部门
26、指导,协助车间主任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及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规定,搞好本车间的安全工作。 2. 协助主任开展车间定期的各种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登记、上报督促整改。 3. 负责车间级安全教育及复工人员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安全教育,结合上级的有关文件指示精神进行相应的宣传教育。搞好经常性的安全教育,配合安全部门搞好补课教育。 4. 组织定期的安全规程与制度的教育和考核,配合搞好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 5. 经常深入班组和作业现场,检查职工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规程情况,制止违章指挥及冒险作业,对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一经发现有权停止作业并立
27、即上报。 6. 组织班组安全员例会,总结推广安全先进经验、吸取教训,并落实整改和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7. 协助车间主任搞好安全检查评比,开展好群众性的安全竞赛活动。 8. 协助车间主任检查落实一、二、三级动火作业的安全措施,做好现场安全监护工作,对违章动火、安全措施无保障的有权停止动火。 9. 参加车间新设备、新工艺投产前的检查工作,执行”三同时”原则。 10. 协助车间主任参加各种事故的调查、分析、统计、上报、执行”三不放过”原则,负责险肇事故的教育。 11. 协助车间领导修订车间安全细则,制定临时性的危险作业安全措施,组织修订岗位安全操作细则。 12. 建
28、立和完善车间安全管理台账,做好安全管理基础工作。 13. 负责车间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管理工作,督促检查个人防护用品的合理使用情况。 14. 协助车间主任做好防汛、防冻等项工作。 (十八) 工段长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定,对本工段职工的安全、健康负责。 2. 认真组织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坚决制止各种违章现象。 3. 重视班组安全建设,注意发挥班组长、安全员和工会小组长的作用。 4. 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保护现场,立即上报,积极组织抢救,参加事故调查提出防范措施并认真落实。 5. 对事故责任者认真进行教育,坚决执行事故处理决定。
29、 6. 保证个人劳动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十九) 班长的安全生产职责 1. 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定,开好班前、班后会,切实做到安全生产”无同时”。 2. 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做到交接清楚,责任明确。 3. 模范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严肃劳动纪律,坚决反对各种违章现象,守住安全生产的前沿阵地。 4. 结合生产实际积极作业特点,对工人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5. 认真开展工人入场”三级教育”中的班组安全教育,在新工人正式操作之前,指定专人负责带领。 6. 重视班组安全建设,注意发挥班组安全员、小组长和群众劳动保护监督检查员的作用。 7. 经常检查生产中的各种不安全隐患
30、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根本解决的问题,要采取可靠的临时措施,并及时上报。 8. 严肃查处各种事故苗头和未遂事故,把事故消灭在萌芽之中,真正做到预防为主。 9. 发生轻伤事故要立即上报,并本着”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10. 发生重伤以上事故,要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详细记录。并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预防措施。 (二十)岗位职工安全生产职责 1. 遵守劳动纪律,执行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同一切违章现象作斗争,做到”我不伤害自己,我不伤害她人,我不被她人伤害”, 2. 保证本岗位工作地点和设备、工具的安全整洁,不随便拆除安全防护装置,不随便动用她人负
31、责的机械和设备。 3. 正确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 学习安全知识,提高操作技能,及时自查或上报安全事故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作业环境和劳动条件。 5. 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有妨害安全生产的问题尽量在本班解决,否则必须交接清楚。 6. 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竞赛评比活动,争当安全生产先进模范。 7. 发生伤亡事故,积极参加抢救。 8.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有权对违反安全法规和国家标准的错误决定或行为提出批评或控告。 三 安全教育制度 (一) 入厂教育制度 1. 新入厂人员(包括新工人、合同工、临时工、外包工和培训、实习外单位调入本公司人员等)均须
32、经过公司、车间、班组三级教育。 ⑴ 公司级教育(一级),由厂办组织,安全消防部门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及安全生产重要意义,一般安全知识、本公司生产特点、重大事故案例、厂规厂纪以及入公司后的安全注意事项,工业卫生和职业病预防等知识,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各单位。 ⑵ 车间级教育(二级),车间主任负责,教育内容包括:车间生产特点,工艺及流程、主要设备的性能、安全技术规程和制度、事故教育、防尘防毒设施的使用及安全注意事故等,并经考试合格,方准分配到工段(班组)。 ⑶ 工段(班组)级教育(三级),由工段(班组)长负责,教育内容包括:岗位生产任务、
33、特点、主要设备结构原理、操作注意事项、岗位责任制、岗位安全技术规程、事故案例及预防措施、安全装置和工(器)具,个人防护用品、防护器具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每一级的教育时间,公司安全教育时间不得少于48小时,车间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6小时,工段(班组)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小时。 2. 公司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及脱岗半年以上职工,必须对其再进行二级或三级教育,其后进行岗位培训,考试合格,成绩记入”安全上岗作业证”方准上岗工作。 3. 进入公司参加学习的人员,接待部门负责对进行安全注意事项教育,并指派专人负责带队。参观学习人数不易过多。职能人员参加劳动也应经过接受单位相应的安全教育。
34、 (二) 日常教育制度 1. 各级领导和各部门要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和遵章守纪教育,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法制观念,定期研究职工安全教育中的有关问题。 2. 应举办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学习班,充分利用安全教育室,采用展览、宣传画、安全专栏、报刊杂志等各种形式以及先进的电化教育手段,开展对职工的安全活动和工业卫生教育。 3. 各单位应定期开展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每周一次(即安全活动日)。 4. 在大修或重点项目检修,以及重大危险性作业(含重点施工项目)时,安全技术部门应督促指导各检修(施工)单位进行检修(施工)前的安全教育。 5. 职工违章及重大事故责任者和
35、工伤人员复工,应由所属单位领导或安全技术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并将内容记入”安全上岗作业证”内。 6. 日常教育时间:公司级干部参加培训的时间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其余人员(包括工程技术干部、管理干部、生产工人等) 累计不得少于24至48小时,辅助部门工人累计不得少于24小时。 7. 经过培训,每年要进行一次考核,其成绩作为每人的工作考核情况记载下来。 (三) 特殊教育制度 1. 特殊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原则>的要求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2. 对特种作业人员,按各业务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的期限组织复审。 3. 在
36、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作业。 4. 发生重大事故和恶性未遂事故后,公司主管部门要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教育,吸取事故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四) 安全考核制度 1. 公司级干部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由上级有关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2. 其它干部的安全技术考核,由人劳部门和安全消防部门负责组织进行,考核内容包括: ⑴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⑵ 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⑶ 本公司的生产工艺和特点。 ⑷ 本公司所接触
37、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⑸ 所管部门或业务范围内要害岗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注意事项。 ⑹ 车间(单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种类和作用,以及管理方法。 ⑺ 本公司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⑻ 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3. 工人的安全技术考核,由车间(单位)领导负责组织,安全员具体执行,考核内容包括: ⑴ 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和标准。 ⑵ 本车间(岗位)的生产特点以及所接触的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质的理化性质,对人体的危害、预防措施和急救处理原则。
38、 ⑶ 本车间(岗位)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程和管理制度。 ⑷ 本车间(岗位)各类安全装置的类型和作用及其维修保养方法。 ⑸ 本岗位劳动保护用品和器具,以及消防器材的正确使用方法。 ⑹ 本岗位的工艺流程和开停车安全注意事项。 ⑺ 化学工业部颁发<安全生产禁令>中的有关规定。 四 安全上岗作业证制度 (一) 发放范围 1. 安全上岗作业证是职工独立作业的资格凭证,其发放范围限于公司直接从事独立作业的所有作业人员。 2. 安全上岗作业证发给经过教育培训或学徒期满后,有一定的生产理论知识,具备安全操作技能,(技术复杂的化工岗位工人,必须经所在工段(班组)转岗学习并经考试
39、合格)能独立从事某项生产活动的职工。 3. 特种作业人员,除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外,还须取得本公司的安全上岗作业证。 4. 外包工、临时工等不论工作时间长短,必须经安全教育考核后,方可发给”外包工安全作业证”。 (二) 考核内容和办法 1. 发放安全上岗作业证应考核以下内容: ⑴ 化工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岗位的工艺规程,岗位操作法和有关安全技术、工业卫生知识、操作技能和事故处理,以及紧急救护能力。 ⑵ 通用工种(包括机、电、仪等维修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应考核本工种应掌握的安全作业技能和与之有关的安全理论知识。 2. 安全上岗作业证由车间组织考核填写成绩,经车间主任
40、签字,报公司安全技术部门核发。 3. 合同工、外包工、临时工等安全上岗作业证,由主管单位或使用单位组织考核,报公司安全技术部门核发。 (三) 使用管理制度 1. 安全上岗作业证是职工上岗工作的证件,凡是独立直接从事生产作业活动的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2. 安全上岗作业证应记载安全教育的考核成绩,安全工作赏罚情况。 3. 安全技术部门每月至少对安全上岗作业证抽查一次,车间应随时检查。 4. 持证者必须每年接受至少一次安全考核,成绩记入安全上岗作业证内,考试不合格者,允许补考一次,凡补考不合格者,应收回安全上岗作业证,取消独立作业资格,除对其进行教育提高外,还应给予一定的经
41、济处罚。 5. 不慎丢失安全上岗作业证者本人除写书面检查,由所在单位领导证明后到安全消防处补发,并按规定交纳一定费用。 五 工艺操作管理制度 (一) 运行制度 1. 必须编制产品的工艺规程,并根据工艺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编制操作法,严格按操作法进行操作。 2. 改变或修正工艺指标,必须有工艺管理部门以书面形式下达,操作者必须遵守工艺纪律,不得擅自改变工艺指标。 3. 操作者必须严格执行化工部颁发的<操作工的六严格>,不得擅自离开自己的岗位。 4. 安全附件和联锁不得随意拆弃和解除,声、光报警等信号不能随意切断。 5. 在现场检查时,不准踩踏管道、阀
42、门、电线、电缆架及各种仪表管线等设施,去危险部位检查,必须有人监护。 6. 严格安全纪律,禁止无关人员进入操作岗位和动用生产设备、设施和工具。 7. 正确判断和处理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下,能够先处理后报告(包括停止一切检修作业,通知无关人员撤离现场等)。 8. 在工艺过程或机电设备处在异常状态时,不准随意进行交接班。 (二) 开车制度 1. 必须办理开车操作票,检查并确认水、电、汽(气)必须符合开车要求,各种原料、材料、辅助材料的供应必须进行分析验证。 2. 检查阀门开闭状态及盲板抽加情况,保证装置流程畅通,各种机电设备及电器仪表等均应处在完好状态, 3.
43、 保温、保压及洗净的设备要符合开车要求,必要时要重新置换、清洗和分析,使之合格, 4. 安全、消防设施完好,通讯联络畅通,危险性较大的生产装置开车,应通知消防、气防及医疗卫生部门的人员到场。 5. 必要时停止一切检修作业,无关人员不准进入现场。 6. 各种条件具备后开车,开车过程中要加强与有关岗位之间的联络,严格按开车.方案步骤进行,严格遵守升降温、升降压和减压负荷的幅度(速率)要求。 7. 开车过程严密注意工艺的变化和设备运行的情况,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发现异常现象应及时处理,紧急情况时应终止开车,严禁强行开车。 (三) 停车制度 1. 必须编制停车
44、方案,正常停车必须按停车方案中的步骤进行,用于紧急处理的自动停车连锁装置,不应用于正常停车,加强与有关岗位和部门的联系。 2. 系统降压、降温必须按要求的幅度(速率)并按先高压后低压的顺序进行。凡须保压、保温的设备(容器)等,停车后要按时记录压力、温度的变化。 3. 大型传动设备的停车必须先停主机、后停辅机。 4. 设备(容器)卸压时要注意易燃、易爆易中毒等化学危险品的排放和散发,防止造成事故。 5. 冬季停车后,要采用防冻保温措施,注意低位、死角及水、蒸汽、管线、阀门、疏水器和保温伴管的情况,防止冻坏。 (四) 紧急处理 1. 发现或发生紧急情况,必须先尽最大
45、努力做出妥善处理,同时向有关方面报告,必要时先处理后报告。 2. 工艺及机电设备等发生异常情况时,应迅速采取措施,并通知有关岗位协调处理,必要时,按步骤紧急停车。 3. 发生停电、停水、停气(汽)时,必须采取措施,防止系统超温、超压、跑料及机电设备的损坏。 4. 发生爆炸、着火、大量泄漏等事故时,应首先切断气(物料)源,同时尽快通知相关岗位并向上级报告。 六 生产要害岗位管理制度 1. 凡是易燃、易爆危险性较大的岗位,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的仓库,贵重机械、精密仪器场所,以及生产过程中,具有重大影响的关键岗位,都属于要害岗位。 2. 要害岗位应由安全技
46、术部门、设备主管部门共同认定,经公司分管经理审批,并报有关部门备案。岗位人员必须具备较好的思想、技术素质,由公司安全技术部门、经理办共同审定。 3. 应建立、健全严格的生产要害岗位管理制度。凡外来人员在专人陪同下并登记后方可进入要害岗位。 4. 施工、检修时,要设监护人,进行安全保卫工作,并做好详细记录。 七 防火与防爆制度 (一) 生产装置 1. 根据生产、使用化学品的火灾和防爆危险性等级分类要求,其厂房布置、建筑结构、电器设备的选用、安装以及有关的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器安全规程>(试行)以及<炼油、化工企业设计防火规
47、定>等规范、规程的有关要求。 2. 在工艺装置上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的部位,应充分设置超温、超压等检测仪表,报警(声、光)和安全连锁装置等设施。 3. 在有可燃气体(蒸汽)可能泄漏扩散处,应设置可燃气体浓度检测、报警器。其报警信号值应定在该气体爆炸下限的20%以下,如与安全连锁配合,其连锁动作应是在气体爆炸下限的50%以下。 4. 所有自动控制系统。应同时并行设置手动控制系统。 5. 所有与易燃、易爆装置连通的惰性气体、助燃气体的输送管道,均应防止易燃、易爆物质窜入设施,但不易单独采用单向阀。 6. 因反应物料爆聚,分解造成超温、超压,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的设备
48、应设置自动和手动紧急卸压排放处理槽等设施。 7. 应在可燃气体(蒸汽)的放空管出口设置阻火器,在便于操作的地方设置截止阀,以便在放空管出口处着火时切断气源灭火。放空管最低处应装设灭火管接头。 8. 输送易燃物料时应根据管径和介质的电阻率,控制适当的流速,尽可能避免产生静电。设备管道等防静电措施应按<化工企业静电接地设计技术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 9. 有突然超压或瞬间分解爆炸的生产设备或贮存设备,应装有爆破板(防爆膜),出口应朝安全方向,并根据需要采取防止二次爆炸、火灾的措施。 10. 各生产装置、建筑物、构筑物、罐区等工业下水出口处,除按规定做水封井外,尚应在上述区
49、域与水封井之间设切断阀,防止大量易燃、易爆物料进入下水系统。 11. 用于易燃、易爆气体的安全阀及放空管,必须将其导出管至于室外并高于建筑物2米以上。 (二) 动火、用火管理制度 1. 各单位根据本单位防火防爆危险程度和生产维修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需要,提出申请,计划”固定动火区””禁火区”(固定动火区以外的一律为禁火区),由安全技术部门登记审批发证。 2. 固定动火区必须设立明显的标志,有专人负责,有防火防爆安全措施。 3. 禁火区内的长期用火,必须到安全技术部门办理用火证,用火证必须悬挂在用火附近备查。 4. 需办理用火证的用火范围,连续或间歇使用生产工艺用火除外的产
50、生火焰、火花和表面炽热的等作业,如化验室使用的电炉、电热器、酒精灯(炉)、冬季取暖炉等。厂区内禁止用电炉、煤气取暖、热饭煲等,违者按有关规定处罚。 5. 在禁区内使用电焊、气焊、气割、喷灯及易燃、易爆区域内使用电钻、砂轮等可产生火焰火花及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均为禁火区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作业证。 6. 禁火区动火作业分散及管理 ⑴ 特级动火:指处于运动状态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部位,具有特别危险的动火作业。 ① 运行的煤气正负压管道、设备上动火。 ② 运行生产中的粗苯、装置,焦油贮槽区管道设备上动火 ⑵ 一级动火:指易燃易爆区域(即:甲乙类火灾危险区域)的动火作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