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12 ,大小:17.32KB ,
资源ID:4465557      下载积分:8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465557.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浅谈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应用的法律问题研究.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天****】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浅谈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应用的法律问题研究.docx

1、浅谈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应用的法律问题研究   论文摘要:我国证券市场历经二十多年的发展,到目前为止已经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绩。但是,当前我国证券市场中违法现象依然普遍存在,这些现象对证券市场中的投资者,尤其是数量庞大的中小型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造成严重侵害,投资者急需获得相应的权利救济。而现实情况却是我国现行的法律制度相对滞后,证券集团诉讼制度仍不健全。因此加紧完善我国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就成了目前我国法制领域建设工作中的当务之急。无论是从救济投资者的权利的角度,还是从加强证券市场的监管方面,实现证券侵权的私人救济都具有重要价值。美国作为世界上证券市场最发达的国家,其解决证券侵权纠纷时所采用的证券

2、集团诉讼制度对我国相应法制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参考价值。本文通过分析美国的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历史与发展过程,并结合我国具体的实际情况,使其与我国诉讼代表人制度相融合,进一步完善我国诉讼代表人制度,更好地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论文关键词 证券集团诉讼制度 证券市场 代表人诉讼制度   一、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综述   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历史沿革   1.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产生。证券集团诉讼制度是对集团诉讼制度的应用,用以应对证券市场上存在的证券违法行为。集团诉讼制度的最早起源是十七世纪末、十八世纪初的英国衡平法院,即英国的“衡平法”,它是对当时英国衡平法院的大法官创立的“和平法

3、令”的演变与发展。“和平法令”中规定,允许合规的诉讼提起者可以代表所有具有相同利害关系的原告向衡平法院提起诉讼,且无论被代表的适格原告是否本人亲自参与诉讼活动,判决结果都对其具有约束作用。   2.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发展。自“和平法令”创立后,世界各国纷纷开始效仿。集团诉讼制度在美国得以发展和完善,美联邦最高法院于1842年颁布的“联邦衡平规则”中沿袭了集团诉讼制度的主要内容,并在其中引入法律程序。美国的集团诉讼制度中采用了独特的“选择退出”规则,因其创新性的制度设计,容纳空间规模的当事人,可以在证券市场中为受到侵害的众多小额多数权利人提供最直接有效的权利救济。有效杜绝了证券市场中存在的各种

4、证券违法行为,从而使得美国集团诉讼制度在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方面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伴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集团诉讼制度当今在产品责任、环境污染和证券投资者保护等等诸多领域中广泛应用。证券集团诉讼在美国经过无数司法实践的检验,并进行了数次改革,使其最终成为对世界各国都具有深远影响的一项诉讼制度,也为当今解决证券市场中证券欺诈等不法行为造成的群体性纠纷提供了最合理、最有效的救济途径。   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主要内容   1.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含义。学术界对于集团诉讼的定义较为一致,我们可以总结如下:集团诉讼是指在处在同一法律关系中的一个或数个代表人,以维护集团成员共同利益为主要目的,代

5、表全体集团成员向法院提起的诉讼。法院对集团所作的判决,其判决效力涉及集体中的每个成员。不仅对直接参加诉讼的代表人具有约束力,且无论被代表的个体本人是否亲自参与诉讼活动,判决结果也对其具有适用效力。证券集团诉讼指的是,在股东的群体性合法权益遭到非法侵害等证券违法行为发生后,其中的少数股东作为代表,为了部分群体或者全体股东的利益,针对侵权人的侵权行为向法院提起的民事赔偿诉讼,诉讼的结果对所有利益受损相关股东均具适用效力。   2.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特点。由于个人投资者的相对损失额很小而单独起诉的成本又很高,大多数利益受损的单个投资者出于诉讼成本的考虑一般都不会首先提起诉讼,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因其独

6、具特色的制度设计,为这些情况提供了合理的解决方案。其特点如下:   利益的间接实现性与诉讼中律师的主导性。在证券集团诉讼中,由于诉讼集体人数众多,因此通常情况下仅由少数代表人代表着整个集体向法院提起诉讼,借以诉讼代表人的诉讼行为来反应诉讼集体每位成员的诉讼权利表达,其他成员实质上间接的参与了诉讼,并实现了自身的权利。在诉讼过程中,往往是律师成为诉讼中的主要角色,律师几乎代理了全部诉讼过程,从开始的案件诉讼费用的垫付一直到最后案件判决,在这种情况下,证券集团诉讼的主导权会一直掌握在办案律师手中。   通知与和解环节具有重要作用。在证券集团诉讼制度中一般采用的“明示退出”规则,使得在诉讼中集团

7、诉讼的通知程序具有了特别的意义,因为通知程序可以保证所有集团成员都能自主行使诉讼权利同时还可以充分反映其自身的诉讼主张,都享有正当程序的保护。而学者们对于和解环节这部分内容在证券集团诉讼制度中的存废一直存在着较大争议。因其证券集团诉讼高额的诉讼成本和制度本身的复杂性,使得原被告双方更愿意采用和解制度作为解决的办法之一。但是和解环节在实践中可能到时诉讼滥用现象的发生,“专业原告”大量出现,挤占诉讼资源。某些律师受到利益驱动,变身为一些不法行为人敲诈勒索大公司的诉讼工具,使得证券发行人等众多大型公司的利益受损。理性且正常的和解对于原被告双方以及法院来说都是最佳的解决方案,不仅节约时间、节省开支、提

8、高诉讼效率,而且腾空了大量的诉讼资源。所以笔者认为在证券集团诉讼制度里合理保留和解环节还是有必要的。   二、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具备的优点和功能性分析   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优点   在一般的证券侵权民事诉讼时,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优点有以下三项:   1.证券集团诉讼制度更利于对大量中小投资者权益的保护,更利于在诉讼上对其实现权利救济,为他们在诉讼上争取更多的权利。在证券侵权行为中,侵权行为受害人的特点是量大额少,这也说明往往人均侵害赔偿额可能很少,但侵害赔偿总额却是巨大的。各国法律一般都规有定小额侵害诉讼的最低标準,广大单体中小投资者的受损额可能相对很小,但单体起诉成本却十分高,这样会

9、使受侵害个人并没有太大的动力去主张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证券集团诉讼制度为中小投资者提供了一个拟制集团的方式,通过这种方式容纳大量中小投资者,帮助他们得到更多的权利救济。   2.产生规模诉讼效应。在证券侵权诉讼的司法实践中发现,诉讼双方经常是单个股东与实力雄厚的大公司,双方实力悬殊,被侵害者明显处于弱势地位。形成庞大的证券诉讼集团会使双方之间的差异缩小,将双方拉回到平等地位,产生规模效应。同时通过进行提起集团诉讼的方式,也可有效地防止被告进行暗箱操作,不会让当事人被不正当的各个击破。   3.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可以更有效地对证券市场上的不法行为依法进行规制,产生积极的社会正效应。由于证券集团

10、诉讼容纳了大量的受害人,这些受害人要求的赔偿总额一般都十分巨大。这样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加券商从事违法行为的成本,对证券发行人形成一定的威慑作用。同时,证券集团诉讼制度也是一种监管证券市场的手段,运用得当的话可以促进证券市场健康稳定的发展。      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主要功能   证券集团诉讼制度自其诞生以来被许多国家借鑒和应用,尤其在美国发挥了巨大作用,成为美国的一项重要的司法制度。其在主要功能有以下三点:   1.证券集团诉讼的重要功能是损失弥补与惩罚功能。往往广大单体中小投资者的受损额可能相对很小,但单体起诉成本却非常高,受侵害人维权动力不足,所以遭受证券违法行为侵害的投资者受

11、损额的特点是“总量大、人均少”。与此同时也可以对证券违法侵权的企业实施严厉惩罚。   2.监督功能。由于律师一般在证券集团诉讼中的具有主导性作用,这使得证券集团诉讼制度成为出证券监管机关机构之外的又一强有力的监管形式,使证券监管更有效。   3.教育预防功能。由于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存在,证券侵权企业的违法成本高于其违法所得,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强有力的震慑了上市公司,对其进行了预防教育。   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因其自身无法比拟的优势和功能,对于惩罚上市公司的证券造假行为,保障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方面发挥了重大作用。   三、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在我国的应用   我国能否参考美国证券集团诉

12、讼制度   就目前中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在证券侵权领域的实践,代表人诉讼制度很难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然而现行代表人诉讼制度的不足主要体现在以下两方面:   1.由于人数的不确定性,法院一般会依照“内部通知”“暂不受理”等方法受理以代表人提起诉讼的方式,或直接裁定不予受理,这种情况下,允许当事人改选单独诉讼或共同诉讼等形式发起诉讼。   2.在我国证券集团诉讼中,代表人作为原告一般数量较大且处于弱势地位,原告中一部分相关权利人形单影只,实力有限,他们不仅要考虑到诉讼过程的繁冗困难,还要面临庭外来自政府机关和大企业的不小压力,因此很多相关权利人会选择干脆放弃起诉。   所以,引进证券集

13、团诉讼制度来保护广大中小投资者的利益是非常有必要的,但是任何一项司法制度都要与其的经济基础相适应,由于美国和中国的经济状况不同,完全移植美国的证券集团诉讼制度是不可取的,那幺引进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度是我们应该思考的问题。   完善我国证券诉讼制度的建议   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在司法实践中已经证明可以有效解决很多证券市场中的纠纷,因此它对我国最具有参考意义。在完善我国证券诉讼制度时,应当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同时参照证券集团诉讼制度的相关规定,最终在我国现有的法律框架内对代表人诉讼制度进一步完善。其中的选择退出规则与代表人选择的默示授权制度两点值得重点借鑒。   1.选择退出规则。选择退出规则

14、在美国的集团诉讼制度中的指的是:在集团诉讼中,要求法院出于保护集团成员诉讼权利的考虑,告知集体成员若其并不希望被包括在集团诉讼当中,应该向法院提交一份表明能够自己真实意愿的书面证明,将自己独立在集体诉讼之外,使得集团诉讼的结果对自身不具备法律效力。若当事人不提供退出证明,在法律上则会自动被认为属于集团成员之一,受到诉讼结果效力的约束。   2.代表人选择的默示授权。我们现行的代表人制度中规定代表人应由继承成员共同选举产生,也就是代表人须获得明示授权,大量被侵权受害人的意见无法一致时,当事人内部间会有新的矛盾出现,不利于内部团结和诉讼获胜。在这种情况下,美国实行的证券集团诉讼制度中代表人选择的默示授权这项规定更能发挥作用,可以更好维护集团成员的利益。所以将代表人选择的默示授权融入进我国代表人制度中是代表人制度改革中的关键一步。   总之,中国的代表人诉讼制度和美国的证券集团诉讼制度各有自己的优势和缺点,我们应理性看待这两种诉讼制度,不能盲目的全盘引进美国的证券集团诉讼制度。我们应该在中国经济发展的基础上,对美国的证券集团诉讼制度保持“去其糟粕,取其精华”的态度,合理的改革和完善我国的诉讼代表人制度,以保护证券市场上广大投资者,尤其是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6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