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X , 页数:7 ,大小:14.97KB ,
资源ID:4460973      下载积分:6 金币
快捷注册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温馨提示:
快捷下载时,用户名和密码都是您填写的邮箱或者手机号,方便查询和重复下载(系统自动生成)。 如填写123,账号就是123,密码也是123。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460973.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开通VIP折扣优惠下载文档

            查看会员权益                  [ 下载后找不到文档?]

填表反馈(24小时):  下载求助     关注领币    退款申请

开具发票请登录PC端进行申请

   平台协调中心        【在线客服】        免费申请共赢上传

权利声明

1、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2、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3、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4、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可先查看【教您几个在下载文档中可以更好的避免被坑】。
5、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6、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联系平台进行协调解决,联系【微信客服】、【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版权申诉】”,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0574-28810668;投诉电话:18658249818。

注意事项

本文(火车卧铺摔伤人引发铁路客运第一赔案的法律思考.docx)为本站上传会员【人****来】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9-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火车卧铺摔伤人引发铁路客运第一赔案的法律思考.docx

1、火车卧铺摔伤人引发铁路客运第一赔案的法律思考   2002年2月6日,原告梁某乘坐k179次列车从北京到郑州探亲,其车票号是15车厢8号上铺。当晚23时左右,原告在上上铺时,从上铺掉了下来。乘务人员当即为原告调至下铺。火车到站后,原告在家人的陪同下,立即到郑州武警医院拍片检查,诊断为腰1椎压缩性骨折。医生要求原告卧硬板床6周,且不能下床,并建议半年内不能从事体力劳动。原告经与铁路协商未果,诉至法院,以铁路侵害其健康权为由要求被告郑州铁路局客运公司支付旅客意外伤害保险金、损害赔偿金、精神抚慰金共计77250元。由于本案是铁路历史上第一起旅客从卧铺上摔下来引发的赔偿案,引起了《大河报》、《都

2、是频道》、《河南经济广播电台》等各大新闻媒体的关注,并对整个庭审过程进行了全程拍摄和录音。虽然,最终法院以被告是铁路内部专业公司,没有营业执照,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为由,驳回了原告的起诉。就本案而言,是侵权之诉或是合同之诉引发不小的争议,而原告选择的是侵权之诉。   这是一个侵权还是违约的问题呢,对于侵权,需要有侵权的要件,被告当然会辩称自己没有实施侵权行为。而至于违约呢,就得考察原、被告双方是否有约定被告有义务保证旅客的健康安全?本案多数人倾向于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根据《合同法》122条“因当事人一方的违约行为,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利的,受损害方有权选择依照本法要求承担违约责任或依照

3、其他法律要求承担侵权责任”的规定,原告可以提起侵权之诉。作者不敢苟同,更倾向于本案是违约之诉而非侵权之诉。   《民法通则》并没有哪一个条文集中规定了侵权行为的概念和特征,根据有关学理解释,对《民法通则》有关条文加以整合,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由于过错,或者在法律规定的场合无过错,违反法律规定的义务,以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侵害他人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依法应当承担损害赔偿等法律后果的行为。其法律构成应具备以下要件:须有损害事实-损害要件;须损害事实系被控行为导致-因果关系要件;须加害行为违法-违法性要件;须行为之际有过错-过错要件,只有在法律有特别规定的情况下,才不要求侵权行为具有主观过错;须加害

4、人有责任能力-责任能力要件。   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的规定,违约责任是指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条件造成对方损失的债务人所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违约责任应具备以下四个要件:合同义务的不履行或不适当履行;合同另一方当事人受有损害;违约行为与违约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违约责任实行严格过错责任。不论违约当事人一方主观上是否有过错,只要其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当事人造成了损害,就应当承担合同责任。   侵权责任和违约责任是两类不同的民事责任,两类责任在法律上存在着重大差异,对两类责任的选择不同将极大地影响到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两者的区别主要有以下几点:归责原则不同。侵权责任

5、采用过错责任原则为基础,而违约责任实行严格过错责任。在侵权责任中,侵权行为人通常不负举证责任,由受害人就其主张举证证明。在违约责任中,受害人不负举证责任,由违约方应当证明自己有免责的法定事由。责任构成和免责条件不同。在侵权责任中,免责事由是法定的,损害事实是侵权损害赔偿责任成立的前提条件;在违约责任中,只要当事人实施了违约行为,不具有有效的抗辩事由,就应承当违约责任。除法定免责事由外,当事人可自行约定免责事由。责任形式不同。侵权责任以实际发生的损害为前提,违约责任主要是违约金的方式。责任范围不同。侵权责任赔偿范围包括财产损失、人身伤害、精神损害。违约责任主要是财产损失。   违约责任和侵权责

6、任在什么情况下发生竞合?合同当事人的违约行为,同时侵犯了法律规定的强制义务,如《合同法》122条规定侵害对方人身、财产权益,以及包括保护、照顾、通知、忠实等附随义务,或者不作为义务,因而构成责任竞合。在某些情况下,侵权行为直接构成违约的原因。不法行为人实施了侵犯权利人权利并造成对他损害的侵权行为时,加害人与受害人之间事先存在着一种合同关系,加害人对受害人的损害行为,不仅可以作为侵权行为,也可以作为违反了当事人事先规定的违约行为对待。在某些情况下,违约行为也可造成侵权的后果。   本案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合同为铁路旅客运输合同,原告从火车站买的车票,既是一种无记名有价证券,又是客运合同凭证,是当事

7、人双方约定运送旅客的书面制式合同凭证。原告购买客票,就取得了按票面记载的日期、时间、车次乘坐该次列车,并按载明的到达站,将其安全送到到站的权利。被告负有按票面载明的日期、时间、车次、起止车站运送旅客的义务。这一客运合同有效。本案首先是一种合同纠纷,违约之诉。但是否与侵权责任构成竞合?关键在于如何理解《合同法》第290条规定的“承运人应当在约定期间或者合理期间内将旅客、货物安全运输到约定地点”是合同义务还是法定义务。此处的“安全”是不是包含被告负有保证旅客不从卧铺摔下来的法定义务?这对被告来讲,未免要求太高。法律不可能要求被告必须负有此种义务,也不能说,违反此种义务便有过错并承担侵权责任。然而,

8、被告不应当负有保证旅客不从卧铺摔下来的法定义务,并不是说被告不负有合同上的义务。事实上,原被告双方已经形成了一种旅客运输合同关系,在这种合同关系中,被告应当将旅客安全及时地送到目的地的义务,旅客则应当负有交付票款的义务,既然被告应当安全地将旅客送到目的地,那么就应当采取各种措施保障旅客的安全。这就是被告所负有的合同义务,这是依据合同的性质和内容被告所必须承担的义务,它不是一种法定义务,而是一种合同随附义务。因此,本案并不构成侵权责任与违约责任的竞合,而仅是违约责任。   原告提起侵权之诉,因被告没有实施侵权的行为,原告也不能证明原告从卧铺上摔下来是由于被告的过错造成的,因此应依法驳回原告的诉讼请求。如果原告提起合同之诉,被告应当承担原告从卧铺上摔下来的损害赔偿责任,除非被告能够证明原告从卧铺上摔下来是由于原告自身健康原因或者原告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抽奖活动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0574-28810668  投诉电话:18658249818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微信公众号    抖音    微博    LOFTER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