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二手房屋买卖合同卖方: _(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_ 买方: 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所售房屋权证号及座落位置、结构、层次、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售房屋所有权证号为_ 号,房屋土地使用权证号为_ 号; 2、甲方所售房屋位于_ 区_ 路(街)_ 号,为_ 结构; 3、甲方所售房屋建筑面积_ 平方米; 4、甲方所售房屋附属设施为_ 。 第二条 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1、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
2、屋总金额为(人民币)_ 拾_ 万_ 仟_ 佰元整(含附属设施 费用); 2、 甲、乙双方达成一致意见,双方交易税费由 方负担。第三条 付款方式: _ _ _ 第四条 房屋交付: 甲、乙双方在房地局交易所办理完过户手续(缴纳税费)后 _ 日内,甲方将房屋交付乙方, 因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甲方逾期交房的,则房屋交付时间可据实予以延长。第五条 乙方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 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付款方式付款,每逾期一日,按照逾期金额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届时将由乙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10%违约金。 第六条 甲方逾期交房
3、的违约责任: 甲方未按本合同第四条规定将房屋及时交付使用,每逾期一日,按照购房总价的2支付违约金,逾期达一个月以上的,即视为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由甲方承担此次交易中双方的全部交易税费,并向乙方支付房价10%的违约金。 第七条 甲方保证在交接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如交接后发生该房屋交接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和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第八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第九条 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依法向该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三份交有关部门存档。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住址(工作单位):住址(工作单位):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_年_月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