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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doc

1、兰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 (征求意见稿) 为规范物业服务收费行为,保障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得合法权益,根据《甘肃省定价目录》(甘肃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公告2015年第1号)、《甘肃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甘发改服务〔2013〕2188号)与《兰州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兰价办发〔2016〕139号)得规定,制定本收费标准: 一、物业服务收费标准与服务等级相对应 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对应《甘肃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暂行标准》(甘建房[2007]187号)服务等级标准分为4级,每级按小区得绿地面积又分为三等。物业服务标准越高,对应得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越高。

2、 二、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得约定 实行政府指导价得物业服务收费,由开发建设单位、业主等委托方根据物业服务特点、服务要求、服务项目、绿地面积,拟定服务等级、服务标准,在相应服务等级得收费基准价标准内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或通过招投标确定具体收费标准,并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但新建经济适用房小区项目,开发建设单位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收费标准时,不得约定1级服务与1级收费标准(公开招投标除外)。 实行市场调节价得物业服务收费,由业主、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协商确定服务内容与具体收费标准。 三、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得调整 需调整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得,按照《兰州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未成立业主

3、委员会得,可以通过召开业主代表大会、成立临时物业管理委员会讨论或直接向业主征求意见等方式明确新得物业服务等级、内容及收费标准。 调整小区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由物业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组织或指导实施。拟定得物业服务收费标准调整方案,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不少于十五天,在超过专有部分占已交付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得业主且占已交付物业总人数过半数得业主不反对得情况下生效。 四、物业服务收费公示与监督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服务企业名称、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以及收费依据、12358价格举报电话等,接受业主得监督,不得向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收取任何未予标

4、明得费用。“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严格按《甘肃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暂行标准》,结合本小区约定得服务等级,公示相应等级得内容。 价格主管部门应会同物业主管部门加强对物业服务收费得日常监管,按照《价格法》、《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等法律、法规对价格违法行为予以处罚。 五、执行时间 本标准自2017年 月 日起执行。 兰州市普通住宅物业服务收费基准价标准(征求意见稿) 项 目 规划绿地率 物业服务等级对应收费标准 (单位:元/平方米·月) 1级服务 2级服务 3级服务 4级服务 高层住宅 一等:30%(含)以上 1、90 1、70 1、50 1、3

5、0 二等:30-15%(含) 1、80 1、60 1、40 1、20 三等:15%以下 1、70 1、50 1、30 1、10 多层住宅 一等:30%(含)以上 1、20 1、00 0、80 0、60 二等:30-15%(含) 1、10 0、90 0、70 0、50 三等:15%以下 1、00 0、80 0、60 0、40 装修期间 各项收费 装修期间物业服务费 (整个装修期一次性收取) 高层住宅加收4、00元/平方米(第1层按3、00元/平方米);多层住宅加收3、00元/平方米 附注:

6、 1、装修期间物业服务费服务内容为:电梯等公共部位得包装、电梯运送装修材料与装修垃圾、装修方案审查、装修注意事项指导、装修巡查、卫生清洁、专人管理、为业主提供各类资料、装修档案管理。 2、装修清运费服务内容为:设置装修垃圾倾倒点、装修垃圾清运。 装修垃圾清运费 (整个装修期一次性收取) 5、00元/平方米 装修押金 (向业主与装修企业 分别收取) 高层住宅1500、00元/户;多层住宅1000、00元/户 装修人员出入证工本费 5、00元/个 重要说明: 1、上述物业服务等级标准按照《甘肃省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服务等级暂行标准》划分。 2、各基准价标准为最高指导价,下浮不

7、限,具体收费标准由《物业服务合同》、《装修协议》约定。 3、多层住宅设电梯得参照高层住宅、高层住宅不设电梯得参照多层住宅得标准约定。 4、带电梯住宅第1层或未设置电梯出入口得其它楼层,约定标准时应降低25%(需乘电梯才能出入得除外)。 5、小区绿地面积如经业主同意改变得,按实际绿地率确定。 6、收费标准不包含物业管理区域内得公共照明、智能化、景观设施等其她共用水、电费用,以及供水、供热等动力设备发生得二次转供能源费用。其费用由物业服务企业单独计量,经公示后据实、合理分摊。 7、与电梯相关得电费、维护费用等已包含在物业服务收费中,但大修、中修与更新、改造费用除外。 8、业主表示不装修并作出书面承诺得,不得收取装修期间物业服务费、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押金等;业主自行处理装饰装修垃圾并作出书面承诺得,不得收取装修垃圾清运费;装修押金应在装修完成后3个月内退还。 9、实行门禁智能化管理得小区,新装、改装门禁应免费配置4张门禁卡(车辆门禁卡免配1张),多配、补办每张可收取工本费10元,更改业主信息(如业主变更)不得收费。 10、收费等级简称:如“一等1级”,表示“绿地率30%(含)以上、1级服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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