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委托代工生产协议 甲方(委托方):乙方(受托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老实、守信、互惠互利标准,就甲方委托乙方加工生产家俱(沙发)产品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每个月委托加工产品品名、单价、数量、金额: 序号 品 名 位 量 1、 2、 3、 4、 5、 单 数 单价(元) 金额(元) 备 注 注:上列价格为含包装费之成品含税价及物流。三、质量标准和资质要求 产品质量标准见经双方样品确认。 甲、乙双方须各向对方提供以下有效证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四、订货和交货 1、 正式批量下单生产前甲
2、方必须支付首套款式研发打版费 元整, 注:样板费在批量生产后一次性抵充货款。 2、 甲方按实际需求向乙方书面下达生产订单,但承诺不得低于本协议约定数量; 乙方按双方约定质量标准和每一订单品种、规格、等级和数量为甲方定牌生产产品,并于甲方下达生产订单之日起 天内生产完成。交货地点为甲方指定物流企业或仓库。 五、委托加工产品验收 甲方派员在乙方工厂对委托加工产品进行初步验收。 客户对产品所提异议,乙方应帮助甲方进行处理;若产品经判定为不符本协议双方约定质量标准,其责任由乙方负责。 乙方所交付委托加工产品质量责任期限,应以该产品自甲方出卖给第三方之日起算壹年。出卖之日以甲方开具发票之日为准。 六、
3、付款方式和期限 付款方式:现金、转帐; 付款期限:按协议总金额共分二期,批量生产前支付货款总额70% ,甲方提货前支付30% ; 七、 产品包装 产品采取甲方指定包装给予包装。 甲方提供包装设计图稿和要求,乙方负责制作。 八、 知识产权保护 1、乙方应在甲方授权范围内对其委托加工产品和包装上使用“ ”注册商标标识,不得私自使用甲方品牌和商标。 未经甲方尤其许可,乙方不得将甲方委托加工产品以任何形式流向第三方或市场。 双方应对委托加工过程中相关文件、资料、以及专业有技术、商业秘密等做好保密工作,不得满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九、环境、职业健康和安全 乙方负担本协议推行过程中健康、安全生产及环境保护全部
4、责任。 乙方提供产品必须满足国家和行业现行关于安全、健康和环境保护标准、规范及协议中关于要求。 十、 违约责任因委托加工产品遭甲方客户质量投诉,应由甲乙双方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或由甲方代理乙方处理。所产生一切费用由乙方负担。 客户质量投诉经甲乙双方确认为乙方生产造成,所产生一切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产品价款、施工费等各项依法可取得赔偿。 乙方逾期交货应按逾期交货款式额日千分之八向甲方负担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逾期交货达15 天,视为乙方不能推行订单。 乙方不能推行订单,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由乙方负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 乙方产品若存质量问题,应负责维修更换。产生损失由乙方负担。 十一、 其它 1、 本协议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处理,若期满双方有意继续合作,可续签协议。 2、 本协议及附件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电 话: 电 话: 订立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