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规范
4
2020年5月29日
文档仅供参考
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第一节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保卫工作,保护企业财产和员工的人身安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和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凡人员、车辆、物品出入公司均须遵守本制度。保卫部有责任和权利按本制度管理。
第二节 分工与授权
第三条 保卫部门人员岗位设置:部长、干事、经警、门卫收发员。
保卫干事负责企业内部发生的治安纠纷、一般治安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刑事违法案件。监督、检查经警、收发员工作,监督、检查企业内部消防工作。
经警负责企业内
2、部门卫管理和防火、防盗工作。
收发员负责书、报、信件、快地接收和发放工作。
第四条 要求各岗位人员忠于职守,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企业安全生产。
第三节 实施与执行
第五条 保卫工作的落实
全面掌握安全保卫工作情况,抓好工作落实。定期组织经警(警卫)培训,提高综合素质和应对突发事件的技能。认真组织安全检查,严格要求、严格管理,奖惩分明,落实安全制度。搞好安全教育,警示教育。搞好应急预案演练,群防群治,提高预防能力。
第六条 搞好”四防”的宣传教育工作
普及”四防”知识,预防各种灾害事故的发生。建立重点部位安全档案,指导和协同各部门,建立健安全管理和防范制度。
第七条
3、做好警队日常管理
熟悉公司治安环境情况,熟练掌握使用、消防报警电话和消防设备,维护企业安全秩序、公共财产和公共场所的安全。企业重点防火、防盗等要害部位严格防范,执行各种安全应急预案。
第八条 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坚持原则,忠于职守,不以职谋私。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
第四节 监督与检查
第九条 保卫部主管对保卫部各项安全保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第十条 保卫部干事对公司各部门和各车间消防安全工作、防盗工作、法制教育工作、各部门和车间的安全防范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节 附 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保卫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