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浅论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摘要:20世纪60年代末期至70年代初期,西方工业发达国家开始将管理学的理论和方法运用于工程领域,逐步发展为一系列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1982年,鲁布革工程的国际招标,揭开了我国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探索发展的大幕。本文对国内外各种主要的工程项目管理模式进行比较研究,探讨各个模式的优缺点以及模式应用前景。关键词: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比较研究;应用前景1工程项目施工中的设计-建造模式与建设管理模式设计-建造模式即设计-建设模式,即承包商负责工程项目的设计、施工安全的全过程的总承包。在项目原则确定之后,业主选定一家公司负责项目的设计和施工。工程总承包商对整个项目的成本负责,他首先选择
2、一家咨询设计公司进行设计,然后采用竞争性招标方式选择分包商,当然也可以利用本公司的设计和施工力量完成一部分工程。模式的优点是参与项目的三方即业主、设计机构、承包商在各自合同的约定下,各自行使自己的权利和履行着义务。从而使得三方的权、责、利分配明确,避免了行政部门的干扰。可自由选择咨询设计人员,对设计要求可进行控制,可自由选择监理人员监理工程。当让这种模式也存在着很多不足。在项目管理方面的技术基础是按照线性顺序进行设计、招标、施工的管理,建设周期长,投资成本容易失控,业主单位管理的成本相对较高,设计人员与承包商之间协调比较困难。由于建造商无法参与设计工作,设计“可施工性”差,设计变更频繁,导致设
3、计与施工的协调困难,可能发生争端业主利益受损。项目周期长,业主管理费较高,前期投入较高,变更时容易引起较多的索赔。建设管理模式就是采用快速路径法时,从建筑工程的开始阶段就雇佣有经验的CM单位参与到工程施工过程中,以便为设计人员提供施工方面的建议且随后负责管理施工过程,随后按照。其优点在于极大地缩短工程项目的建设周期,特别适合那些组成复杂有很多的字项目组成,实施周期长,工期要求有特别紧的项目;有利于缩短工期,降低工程投资,减少财务成本。当然,其存在的缺点为工程项目的风险较大,项目的费用估计并不完全准确,这对业主对工程的控制能力要求非常高:各方不能及时、准确、有效地沟通要求较高,若是不能做到,则影
4、响到工程的进度、质量、投资,造成业主极大地损失。同时,工程的设计不能随意的更改,若是产生很大的更改,则前期的工程需要返工或者更改,这样会造成资源的严重浪费,业主的投资会遭受严重损失。CM模式相对于DB模式来讲,最大优势便是大大地缩短了项目的建设周期,节约了投资,减少了财务成本。但是CM模式中,对工程的设计要求极高,设计不可随意更改。因此,CM模式主要使用于大型工业单体建筑、群体工业建筑、民用建筑、大型公共建筑、大型商业建筑、市政基础设施等项目,通过应用CM模式可以极大缩短工程的工期,实现工期的有效管理。而DB模式则主要针对规模小、工期短的小型项目;设计已经标准化的项目;已完成施工图设计的项目;
5、设计简单、或工期不紧的项目。2代建制模式和EPC模式代建制模式指将项目建设人与项目使用人分离,由项目出资人按照建设单位提出的使用与功能要求通过公开招标等方式选择专业化的项目建设管理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管理公司或具备相应工程管理能力的其他企业负责建设实施的组织管理工作,控制项目投资、保证质量和工期等建设全过程,项目竣工后交付使用人的项目建设管理制度。设计-采购-建造模式指工程总承包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承担工程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试运行服务等工作,并对承包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全面负责。代建制模式重要应用于政府投资的项目,其最为重要的理念便是实现“钱、权、用”的分离,以此解决工程项目
6、“超规模、超标准、超投资”问题。代建制模式中,代建单位主要从事的还是管理和咨询工作,并不参加实体的建设工作。而EPC模式中,EPC承包商则参加工程项目的整个建设周期,因此EPC承包商承担更多的项目责任,和绝大部分的项目风险。当然,EPC模式下设计与施工深度交叉,降低了工程造价,工程整个生命周期中“三大目标”的控制更有合理有效。因为EPC模式要比代建制模式承担的责任和风险要大,所以合同价格要高于代建制模式下的合同价格。因而,对于那些缺乏项目管理经验的政府部门,采用EPC模式可以降低自身的风险,但要付出较高的投资。相对于有一定经验的政府部门,可以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相应的代建单位,进行工程建设。3工程
7、项目融资模式:BOT模式与PFl模式BOT模式即建造-运营-移交模式。这种模式是上世纪八十年代在国外兴起的一种依靠外国私人资本进行投资建设的一种融资和建造的项目管理方式。也就是政府开放本国基础设施和运营市场,吸收国外资金,授权私营项目公司以特权,由该公司负责融资和组织建设,建成后负责运营及偿还贷款,特许期满后将工程移交给政府。PFI模式即利用私人资金提供公共设施事业的项目融资模式。政府部门发起项目,由财团进行项目建设-运营,并按事先的规定提供所需的服务,公共部门在合同期限内因使用承包商提供的设施而向其付款,在合同结束时,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留给私人部分承包商,或交回公共部门,取决于原合同规定。两
8、个融资模式最主要的特征便是引进私人资本投资到公共设施事业上来,这样一方面可以减少政府的财政赤字,另一方面有利于拓宽私人资本的投资渠道,促进市场的完善,经济的发展。两者从融资的思想上讲,是没有本质的区别,最大的争论点在于合同到期后,公共设施的归属权。BOT模式中,私人企业在特许经营期结束后,需按合同将公共设施归还于政府。而PFI模式下,合同期限内因使用承包商提供的设施而向其付款,在合同结束时,有关资产的所有权或留给私人部分承包商,或交回公共部门,取决于原合同规定。PFI模式更关注的是私人提供公共服务。BOT模式和PFI模式中,利用私人资本投资公共事业的这种先进的理念,对于解决公共服务水平低下社会
9、福利缺乏的问题是具有极大的意义。同时,国家投入巨资搞基础设施来抵御全球经济危机,运用BOT和PFI模式来进行融资,也为探索实践新型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提供了良好的机遇。4总结工程项目管理的几个模式各有优势,各有不足。对于不同的工程,“质量、投资、进度”三大目标的侧重点不同,会左右模式的选择。当然,工程项目管理模式的发展,还需要不断地健全法制,完善市场竞争制度,规范项目各方的行为。这样,工程项目管理模式才能真正起到应有的作用。参考文献:1林基础,李柯,吴俊贺.EPC总承包与代建制的比较研究J.施工技术,2007.刘振华.代建制向总承包模式转变的探讨J.体制改革.赵国富,王守清.项目融资BOT与PFI模式的比较J.建设经济,2007.吴小刚,黄有亮.EPC与传统DBB模式下的设计管理比较研究J.2007.黄凯.基于DB模式的大型建设项目可施工性研究J.科技信息,2008.成虎.工程项目管理M.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1.张晓伟.代建制与EPC总承包模式的概念分析与比较J.应用科技,2009,3.赵怀仁.浅谈工程项目组织管理模式J.山西建筑,2007,33.刘晓君,白庶,李涛.BOT项目融资中的政府定位思考J.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学报:社会科学,20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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