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上海市对机动车的管理上海市对机动车的管理以公共汽车、电车客运和地铁为例以公共汽车、电车客运和地铁为例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办法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办法目的:为了加强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管理,保障乘客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保证城市公共客运的基本需求,制定本办法。定义:本办法所称公共汽车和电车,是指依照固定线路、时间、站点营运,供公众乘用并按运距收费的市内客运汽车和电车。管理部门:上海市公用事业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公用局)是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的行政主管部门;上海市公共交通客运管理处(以下简称市公交管理处)依照本办法,负责本市公共汽车和电车客运的具体管理工作。城市规划、公安交通、市政
2、工程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办法。营运管理:线路经营者应当在线路正式投入营运前,编制线路行车作业计划,经市公交管理处审核批准后实施。管理包括:管理包括:线路和线路经营者:线网规划、线路经营者的条件、线路计划的公布、线路经营者的确定方式、申请审批的程序、招标程序、指定方式的限定、线路名称的确定、资质证书的发放等。营运管理:线路行车作业计划、营运的总体要求、无人售票营运的限制、线路站点的变更、撤销或暂停营运、运营收费标准、营运票证的使用和管理等设施管理:场站建设、公用站点的使用管理、站点设施的维护、电车供电设施的维护、电车供电设施的安全维护等。检查和投诉:监督检查、投诉、投诉处理、投诉情
3、况的核查等。法律责任:对线路经营者的处罚、对相关单位或者个人的处罚、对客运管理人员的处理等。上海市公共汽车和电车运营管理办法相关 详细内容上海市地铁管理办法上海市地铁管理办法主管机关:上海市市政工程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市政工程局)上海市地铁总公司负责地铁的具体管理管理包括:运营管理安全管理 地铁外部人员伤亡事故处理 罚 则上海市地铁管理办法详细内容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目的和依据:为了加强非机动车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定义:非机动
4、车,是指自行车、有动力装置的自行车(以下简称助动自行车)、人力三轮车、残疾人专用车。主管和协管部门:上海市公安局(以下简称市公安局)是本市非机动车管理的行政主管部门。区、县公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辖区内的非机动车管理。本市县级以上公安部门设立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具体实施非机动车管理工作。本市工商、交通、商业、建设、房地资源等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非机动车管理工作。非机动车以自行车为例上海的自行车逾600万辆。自行车管理存在着“七多”现象:无证无牌多、漏缴税款多、丢失被盗多、乱停乱放多、非法交易多、无证修车摊点多和行车事故多,已成为影响市容环境、社会治安和城市管理的“顽症”。许
5、多市民强烈要求对自行车实行总量控制、依法加强管理,使本市自行车的综合管理规范有序。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是根据我国和上海的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上海实际情况制订的,对非机动车管理的注册登记、牌证发放、检验、转让和过户、禁止行为、法律责任等,都作了明确的规定。方便群众,改革自行车上牌办法。打破上牌区域限制,延长换牌时间,车主可选择就近点上牌。全市将选定203家商店作为上牌点,简化上牌手续,只核发自行车号牌和“自行车上牌凭证”,不再办理自行车执照。同时,对高校的自行车加强综合管理。建立全市非机动车计算机信息联网系统和自行车被盗信息库,为快速准确查处疑点、识别真伪、寻找失主,有效打击盗窃、非法销售自行车的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依据。加强自行车停放及修车场地的规划与建设,初步规划先设置1815个停放点。加大宣传、执法力度,开展自行车专项整治,清理无主自行车,并对非法交易市场进行集中整治。上海管理自行车的部分职能也将转入行业管理的领域,实行市场化、社会化、专业化运作,逐步建立一个融多种功能于一体的自行车综合管理网络。这一网络中的停放、修理、清洗、租赁、寄售等环节所增加的大批工作岗位,主要用于安排“4050”下岗人员就业。市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对中标参加自行车综合服务与管理的人员将给予扶持和资助,提供开业贷款担保支持。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