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第十二章第十二章城市规划的行政与法制城市规划的行政与法制一、城市规划的行政权力与法制建设:一、城市规划的行政权力与法制建设:1.1.城市规划的行政权力的来源:城市规划的行政权力的来源:v城市规划作为城市政府的一项职能,政府的城市规划作为城市政府的一项职能,政府的规划行政权力来源于立法授权。规划行政权力来源于立法授权。v在我国,在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赋赋予了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城市规划行政予了城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及其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批、修改、公布、实施城市规主管部门在审批、修改、公布、实施城市规划,以及城市规划行政执法方面的种种必要划,以及城市规划行政执
2、法方面的种种必要权力。权力。2.2.城市规划法制建设的意义城市规划法制建设的意义v(1)(1)保障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保障城市的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v(2)(2)保护公民、法入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保护公民、法入和社会团体的合法权益v(3)(3)提高规划行政的效率提高规划行政的效率v(4)(4)推进城市规划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合理性推进城市规划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合理性3.3.城市规划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城市规划法制建设的主要内容v城市规划领域中法律规范的制定城市规划领域中法律规范的制定v法律规范的执行法律规范的执行v法律规范的遵守法律规范的遵守v确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的监督机制确立和完善依法行政的监督
3、机制二、城市规划的行政行为二、城市规划的行政行为1.1.城市规划行政行为的特征城市规划行政行为的特征v(1)(1)是规划行政主体的行为是规划行政主体的行为v(2)(2)是规划行政主体对城市规划进行管理的是规划行政主体对城市规划进行管理的行为行为v(3)(3)是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是产生法律效果的行为2.2.城市规划行政行为的分类城市规划行政行为的分类(1)(1)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v抽象行政行为抽象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制定普遍性是指行政机关制定普遍性行为规则的行为,又称行政立法。行为规则的行为,又称行政立法。v具体行政行为具体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特定是指行政
4、机关依法对特定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采取措施的行为。的对象、就特定的事项采取措施的行为。v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相比,具有特具体行政行为与抽象行政行为相比,具有特定性和直接性。定性和直接性。二者在行政法上的区别:二者在行政法上的区别:v抽象行政行为属于立法行为,必须按立法抽象行政行为属于立法行为,必须按立法程序进行;具体行政行为按行政程序实施。程序进行;具体行政行为按行政程序实施。v在行政诉讼方面,抽象行政行为不直接针在行政诉讼方面,抽象行政行为不直接针对人或事,排除在我国行政诉讼范围之外;对人或事,排除在我国行政诉讼范围之外;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影响相对一方当事人的权具体行政行为直接影响相对一
5、方当事人的权益,构成法院审查对象。益,构成法院审查对象。(2)(2)羁束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羁束行为与自由裁量行为v羁束行为羁束行为是指行为的范围、方式、程序、是指行为的范围、方式、程序、手段等均由法律详细、明确、具体地规定,手段等均由法律详细、明确、具体地规定,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实施的行政行为。行政机关必须严格依法实施的行政行为。v自由裁量行为自由裁量行为是指对行为的范围、方式、是指对行为的范围、方式、程度等法律规定未作明文规定或留有一定余程度等法律规定未作明文规定或留有一定余地和幅度,行政机关可以斟酌、选择,掺杂地和幅度,行政机关可以斟酌、选择,掺杂自己意志于其间的行为。自己意志于其间的行
6、为。(3)(3)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和非要式行政行为v要式行政行为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是指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具备某种方式或形式才能产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为。政行为。v非要式行政行为非要式行政行为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行政是指法律没有明确行政行为的具体形式,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作行为的具体形式,行政机关根据实际需要作出的行政行为。出的行政行为。v行政行为大多为要式行政行为。行政行为大多为要式行政行为。(4)(4)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单方行政行为和双方行政行为v单方行政行为单方行政行为是指行政机关单方意思表示,无是指行政机关单方
7、意思表示,无需取得相对一方当事人同意就能成立的行政行为。需取得相对一方当事人同意就能成立的行政行为。v大部分行政行为都是单方行政行为,它具有强制力、大部分行政行为都是单方行政行为,它具有强制力、确定力和拘束力。确定力和拘束力。v双方行政行为双方行政行为是指必须经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是指必须经过行政主体和行政相对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行为,即行政合对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才能成立的行为,即行政合同行为。同行为。v多方行政行为多方行政行为是指参与行政行为的形成要有多是指参与行政行为的形成要有多方的意思表示,公同形成合意的行为。方的意思表示,公同形成合意的行为。(5)(5)应申请的行为和依职权的行为
8、应申请的行为和依职权的行为v应申请的行为应申请的行为是行政机关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是行政机关以相对人的申请为前提条件,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没有相提条件,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没有相对人的申请,行政机关不能主动为之。对人的申请,行政机关不能主动为之。v依职权的行政行为依职权的行政行为是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行政权是行政机关主动行使行政权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不需要有相对人的申请启动力而作出的行政行为,不需要有相对人的申请启动行政程序,而是行政机关根据自己的判断主动行使行政程序,而是行政机关根据自己的判断主动行使权力。权力。v行政行为大多都是依职权的行为。行政行为大多都是依职权的行为。3.
9、3.行政行为的内容:行政行为的内容:v(1)(1)设定权利和设定义务:设定权利和设定义务:v(2)(2)撤销权利和免除义务:撤销权利和免除义务:v(3)(3)变更法律地位:如用地性质的调整变更法律地位:如用地性质的调整v(4)(4)确认相对一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或行为确认相对一方当事人的法律地位或行为合法性:如行政许可行为合法性:如行政许可行为v(5)(5)赋予特定物以法律性质:如历史街区的赋予特定物以法律性质:如历史街区的划定划定4.4.行政行为的效力行政行为的效力(1)(1)行政行为的有效成立行政行为的有效成立 行政行为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行政行为的成立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v行政主
10、体合法。行政主体合法。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拥有相应的行政职权个国家行行政主体必须是依法拥有相应的行政职权个国家行政机关。政机关。v行政行为合法。行政行为合法。行政行为合法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行为符合法行政行为合法是指行政主体实施的行政行为符合法律的要求,在行政机关的权限之内。律的要求,在行政机关的权限之内。v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行政行为的内容合法。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是指行政行为的内容符合法律的规定。v行政程序合法。行政程序合法。是指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顺序符合法律定要求。是指行政行为的方式、步骤、顺序符合法律定要求。程序法是规范行政程序的规则。程序法是规范行政程序的规则。(2
11、)行政行为的效力 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行政行为的效力包括:v确定力确定力是指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非依法律是指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非依法律不得变更或撤销不得变更或撤销 v拘束力拘束力是指行政行为的约束力。是指行政行为的约束力。v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行政主体自身的二是对相它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对行政主体自身的二是对相对方的拘束力,二是对相对方的拘束力。对方的拘束力,二是对相对方的拘束力。v执行力执行力是指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行政主体是指行政行为有效成立后,行政主体有权采取一定的手段使该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完有权采取一定的手段使该行政行为的内容得以完全的实现。全的实现。三、城市规划法规体系三、城市规划
12、法规体系1.1.法的渊源法的渊源:(1)(1)我国法规的特征:我国法规的特征:v我国的法规属于成文法,即以立法制定应当普遍适我国的法规属于成文法,即以立法制定应当普遍适用的规则。用的规则。立法立法就是国家机构用权威性的语言、正式的记就是国家机构用权威性的语言、正式的记录、事先规定普遍适用的规则。录、事先规定普遍适用的规则。立法的涵义:立法的涵义:v从狭义上理解,立法是指宪法规定的立法机构所制从狭义上理解,立法是指宪法规定的立法机构所制定的普遍适用的规则;定的普遍适用的规则;v从广义上理解,一切有权制定普遍性规则的机构所从广义上理解,一切有权制定普遍性规则的机构所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都是立
13、法。制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规则都是立法。(2)(2)我国法规的渊源我国法规的渊源(立法的形式立法的形式):序号序号类类 别别来来 源源效效 力力1 1宪法宪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位最高地位最高2 2法律法律基本法律基本法律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地位仅次于宪法地位仅次于宪法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规范性决议、决定规范性决议、决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3 3行政行政法规法规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国务院制定国务院制定地位仅次于宪法地位仅次于宪法和法律和法律规范性的决定和命令规范性的决定和命
14、令国务院制定国务院制定4 4地方性地方性法规和法规和其他规其他规范性法范性法律文件律文件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法规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制定本辖区内有效,本辖区内有效,不得与宪法、法不得与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抵触民族自治法规(自治条例民族自治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和单行条例)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制定需报上级人大批需报上级人大批准后生效准后生效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经济特区的规范性文件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经济
15、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授权经济特区所属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特区所属省、市的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会制定经济特区内有效经济特区内有效5 5规章规章规范性命令、指示规范性命令、指示和规章和规章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国务院组成部门及直属机构制定制定地位仅次于地位仅次于宪法、法律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和行政法规地方性行政规范地方性行政规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府以及省级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的市的人民政府制定6 6特别行特别行政区法政区法律律基本法基本法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其他法律
16、其他法律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特别行政区立法机关制定不得与基本不得与基本法相抵触法相抵触7 7特别行政区法律特别行政区法律法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法定的、具有普遍约束力的有权解释有权解释8 8国际条约和协定国际条约和协定我国同外国缔结或我国加入我国同外国缔结或我国加入并生效的国际性规范法律文并生效的国际性规范法律文件件2.2.行政法的效力等级行政法的效力等级v宪法宪法法律法律行政法规行政法规地方性地方性法规和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其他规范性法律文件规章规章特别行政区法律特别行政区法律国际条约和协定国际条约和协定四、城市规划法规体系四、城市规划法规体系v1.1.城市规划法城市规划法v2.2.城市规划实施性行政法规城市规划实施性行政法规v3.3.地方城市规划法规地方城市规划法规v4.4.城市规划行政规章城市规划行政规章v5.5.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城市规划相关的法律法规v6.6.城市规划技术标推与技术规范城市规划技术标推与技术规范v7.7.城市规划文本城市规划文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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