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 国 药 学 会 国药会2011111号关于推荐2012年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研究项目的通知本会各专业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药学会: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是2005年7月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设立的我国药学领域的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2006年至2011年已经六次颁奖,颁奖活动在每年召开的中国药学大会暨中国药师周开幕式上进行。2012年我会科技奖研究项目奖励最高限额分别为:一等奖2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8名,项目奖励金额(含税)分别为50000元、30000元、10000元人民币。我会将从获得奖励项目中,择优推荐国家科技奖励项目。现将推荐、申报2012年我会科学
2、技术奖研究项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推荐要求2012年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实行限额择优推荐,请按照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附件1)要求,严格掌握标准,认真做好推荐和申报工作。二、推荐、申报渠道1本会所属专业委员会:中国药学会各专业委员会作为推荐单位推荐项目。2地方药学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药学会作为推荐单位推荐项目。 3汇总申报(1)我会各专业委员会对于推荐项目,初审汇总后上报我会。(2)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副省级城市药学会对于推荐项目,初审汇总后上报我会。三、推荐材料要求(一)推荐材料内容:1书面材料:包括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2-1)
3、、技术资料、项目摘要(附件3)及2012年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附件4)。(1)请仔细阅读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填写说明(附件2-2),按照要求认真填写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2)技术资料指技术合同或计划任务书、研究报告等。(3)所有推荐项目须填写中英文项目摘要。中文要求填写“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和“项目简介”。“鉴定意见”一栏需将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内第5页鉴定意见的内容复印在背面。如无科学技术成果鉴定证书,则可将有关评价、评估意见复印在背面。英文要求填写“项目名称”、“主要完成单位”和“项目简介”准确的英译文。“鉴定意见”无需译为英文。(4)凡汇总申报推荐项
4、目的单位须填写2012年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各栏目应填写完整,特别是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应与推荐书相应栏目一致,不得空白或只填写一个。并请加盖地方药学会或我会各专业委员会公章。2推荐材料电子版1份,内容包括:推荐书、项目摘要、2012年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可用光盘存储后与推荐材料一同邮寄至我会或通过E-mail发送到中国药学会学术部。(二)规格及装订要求: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打印或复印。1项目摘要要求中文、英文各一式8份,不需装订,装入文件袋,并注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日期。22012年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
5、一份,不需装订,随推荐材料报送。3推荐书及其附件和技术资料需双面打印或复印,分装成两册,要求上、下册各8套。推荐书要求至少一份为原件,并在首页右上角标明“原件”。原件系指公章为原印模,签名为原笔迹。上册:推荐书及其附件,装订成一册,即包括:(1)推荐书(2)附件目录(3)查新咨询报告书(4)知识产权证明及权利要求说明书(5)技术评价证明及国家法律法规要求审批的批准文件(6)应用证明(附件2-3)(7)其它证明下册:主要论著及技术资料装订成一册。下册首页需用统一格式(附件5)标明项目名称、主要完成人、主要完成单位、推荐单位及日期,即包括:(1)下册首页格式(2)主要论著目录(3)主要论著复印件(
6、4)技术资料四、申报截止时间:2012年4月30日,以邮戳为准。五、申报地点和联系人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四号建外SOHO九号楼1802室联系人:孙文虹(010-58699280-819)、范玫杉(010-58699280-820)邮 编:100022 传真:010-58694812E-mail:;附件: 1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奖励办法(试行)2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书:附件2-1;附件2-2;附件2-3;附件2-4;3项目摘要(格式)42012年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推荐项目汇总表5推荐材料下册首页(格式)以上附件均请在中国药学会网站(http:/)下载。二一一年十一月十六日主题词: 科技奖励 科学技术奖 推荐抄送: 理事长、副理事长 中国药学会 2011年11月16日印发共印500份 内容总结(1)中 国 药 学 会 国药会2011111号关于推荐2012年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研究项目的通知本会各专业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药学会:中国药学会科学技术奖是2005年7月经国家科学技术部批准设立的我国药学领域的科学技术奖,每年评选一次,2006年至2011年已经六次颁奖,颁奖活动在每年召开的中国药学大会暨中国药师周开幕式上进行(2)附件2-4 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