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mageVerifierCode 换一换
格式:DOC , 页数:12 ,大小:39KB ,
资源ID:4365570      下载积分:8 金币
验证码下载
登录下载
邮箱/手机:
验证码: 获取验证码
温馨提示:
支付成功后,系统会自动生成账号(用户名为邮箱或者手机号,密码是验证码),方便下次登录下载和查询订单;
特别说明:
请自助下载,系统不会自动发送文件的哦; 如果您已付费,想二次下载,请登录后访问:我的下载记录
支付方式: 支付宝    微信支付   
验证码:   换一换

开通VIP
 

温馨提示:由于个人手机设置不同,如果发现不能下载,请复制以下地址【https://www.zixin.com.cn/docdown/4365570.html】到电脑端继续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已注册用户请登录:
账号:
密码:
验证码:   换一换
  忘记密码?
三方登录: 微信登录   QQ登录  
声明  |  会员权益     获赠5币     写作写作

1、填表:    下载求助     留言反馈    退款申请
2、咨信平台为文档C2C交易模式,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被用户下载,收益归上传人(含作者)所有;本站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所展示的作品文档包括内容和图片全部来源于网络用户和作者上传投稿,我们不确定上传用户享有完全著作权,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如果侵犯了您的版权、权益或隐私,请联系我们,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3、文档的总页数、文档格式和文档大小以系统显示为准(内容中显示的页数不一定正确),网站客服只以系统显示的页数、文件格式、文档大小作为仲裁依据,个别因单元格分列造成显示页码不一将协商解决,平台无法对文档的真实性、完整性、权威性、准确性、专业性及其观点立场做任何保证或承诺,下载前须认真查看,确认无误后再购买,务必慎重购买;若有违法违纪将进行移交司法处理,若涉侵权平台将进行基本处罚并下架。
4、本站所有内容均由用户上传,付费前请自行鉴别,如您付费,意味着您已接受本站规则且自行承担风险,本站不进行额外附加服务,虚拟产品一经售出概不退款(未进行购买下载可退充值款),文档一经付费(服务费)、不意味着购买了该文档的版权,仅供个人/单位学习、研究之用,不得用于商业用途,未经授权,严禁复制、发行、汇编、翻译或者网络传播等,侵权必究。
5、如你看到网页展示的文档有www.zixin.com.cn水印,是因预览和防盗链等技术需要对页面进行转换压缩成图而已,我们并不对上传的文档进行任何编辑或修改,文档下载后都不会有水印标识(原文档上传前个别存留的除外),下载后原文更清晰;试题试卷类文档,如果标题没有明确说明有答案则都视为没有答案,请知晓;PPT和DOC文档可被视为“模板”,允许上传人保留章节、目录结构的情况下删减部份的内容;PDF文档不管是原文档转换或图片扫描而得,本站不作要求视为允许,下载前自行私信或留言给上传者【快乐****生活】。
6、本文档所展示的图片、画像、字体、音乐的版权可能需版权方额外授权,请谨慎使用;网站提供的党政主题相关内容(国旗、国徽、党徽--等)目的在于配合国家政策宣传,仅限个人学习分享使用,禁止用于任何广告和商用目的。
7、本文档遇到问题,请及时私信或留言给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需本站解决可联系【 微信客服】、【 QQ客服】,若有其他问题请点击或扫码反馈【 服务填表】;文档侵犯商业秘密、侵犯著作权、侵犯人身权等,请点击“【 版权申诉】”(推荐),意见反馈和侵权处理邮箱:1219186828@qq.com;也可以拔打客服电话:4008-655-100;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注意事项

本文(暴雨诱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规范.doc)为本站上传会员【快乐****生活】主动上传,咨信网仅是提供信息存储空间和展示预览,仅对用户上传内容的表现方式做保护处理,对上载内容不做任何修改或编辑。 若此文所含内容侵犯了您的版权或隐私,请立即通知咨信网(发送邮件至1219186828@qq.com、拔打电话4008-655-100或【 微信客服】、【 QQ客服】),核实后会尽快下架及时删除,并可随时和客服了解处理情况,尊重保护知识产权我们共同努力。
温馨提示:如果因为网速或其他原因下载失败请重新下载,重复下载【60天内】不扣币。 服务填表

暴雨诱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规范.doc

1、暴雨诱发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规范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目得)为规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提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水平,增强地质灾害防御能力,最大程度避免与减轻灾害可能造成得损失,制定本规范。第二条(定义)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就是在灾害风险普查、确定致灾阈值与预警等级指标基础上,依据降水实时监测、预报,评估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适时向政府决策部门、社会公众提供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第三条(管理原则)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应遵循需求牵引、开放集约,因地制宜、注重实效得原则。根据防灾减灾得实际需求,统筹利用部门与社会资源,提高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得能力与水平。第四条(业务原则)地质灾害气

2、象风险预警业务应建立分工负责、上下联动、信息共享得业务流程。第五条(内容)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包括灾害风险普查调查与灾害信息管理、致灾阈值确定、精细化降水估测与预报、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检验、效益评估等内容。第六条(时段)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得主要时段为每年5月1日-9月30日,在其她时段内,可根据降水强度与服务需要,适时开展此项业务。第七条(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从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得国家级、省级气象部门。省级气象部门依据本规范指导所辖地市、县级气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第二章 业务内容第八条 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实时调查与灾害信息管理根据泥石流、滑坡灾害

3、风险普查技术规范要求,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普查与灾害信息管理工作,内容包括:1、普查地质灾害灾情点特征信息、地理信息资料、水文信息、气象信息、承灾体信息、灾情信息、预警指标与防灾措施数据等;实时调查内容包括灾害发生时间、规模、具体地点、受影响得村镇、户数与人口、死伤人数、经济损失、致灾降水量,发生地质灾害得类型与地质环境等信息。2、对普查与实时调查数据进行质量控制并及时更新修订。3、依托气象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实时与历史灾情信息得收集管理、质量控制、统计评估及服务应用工作。第九条 致灾阈值确定依托风险普查数据库与气象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同时结合各地区地质灾害实际影响程度与已有技术方法,开展

4、致灾阈值指标确定工作,内容包括:1、建立地质灾害点(主要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可能性进行风险级别划分,按照发生概率95%以上、75%、50%、25% 分别为级、级、级与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得临界(面)雨量阈值数据库。2、地质灾害发生后,由所在省级气象部门根据规范与实地调查信息,组织检验致灾阈值指标得可用性,及时修订数据。另外,发生其她可能导致阈值变化得情况时,应及时更新阈值数据,并通过气象灾害信息管理系统及时上报修订内容。第十条 精细化降水估测(QPE)与预报(QPF)制作适应业务需求得QPE与QPF指导产品,内容包括:国家级、省级定时制作下发不同时间间隔得QPE产品与不同预报时效得QPF指导产品。

5、第十一条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1、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分四级(有一定风险(级)、风险较高(级)、风险高(级)、风险很高(级),通过结合精细化降水预报技术,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2、国家级、省级制作不同时效得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产品,根据需要组织或参加业务会商,制作与发布预警服务产品。第十二条 业务检验预计或发生地质灾害后,及时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地质灾害临界(面)雨量指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得准确率,并根据检验结果及时修订相关指标。第十三条 效益评估预计或发生地质灾害后,及时评估气象风险预警在防灾减灾中发挥得作用与取得得社会、经济效益(应包括因预警提前安

6、全转移得人数、减少得人员伤亡数量与减少得财产损失等)。第三章 业务分工第十四条 国家级业务主要由国家气象中心、国家气候中心、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国家气象信息中心负责,省级业务主要由各省(区、市)气象台(或流域气象中心)、气候中心、信息中心、气象服务中心等相关单位承担。(一)国家级业务分工1、国家气象中心负责地质灾害灾情实时上报(直报、实时采集等)、信息收集与系统建设运行;负责制作国家级QPE与QPF产品;负责组织业务会商,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技术开发及指导产品制作,与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共同做好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开展预警服务以及组织业务

7、检验。2、国家气候中心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完成普查数据质量控制与审核修订;负责组织开展实时与历史地质灾害灾情信息得收集管理、质量控制、统计评估、服务应用等工作;负责组织开展致灾阈值确定业务,及时与省级协调更新修订阈值并每年更新提供给国家气象中心。3、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与国家气象中心共同做好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得服务效益、服务需求等得调查评估;负责组织开展预警服务效益评估。4、国家气象信息中心依托气象灾害信息管理系统,负责国家级下发、省级上传数据产品得集中汇总与定向传输(附件3);负责保障地

8、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会商;负责保障通信网络运行等。(二)省级业务分工负责按照国家气象中心要求及时上报地质灾害灾情数据,根据国家气候中心要求开展辖区内实时与历史地质灾害灾情信息得收集管理、质量控制、统计评估、服务应用;负责组织开展辖区内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工作,完成普查数据得入库、质量控制、维护更新工作;组织完成辖区内地质灾害致灾阈值确定业务,并及时检验修订阈值;负责调阅国家级QPE与QPF指导产品,制作并下发本省QPE与QPF产品;制作并下发与上传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实时跟踪监测各种观测资料,当预计有地质灾害时,组织业务会商,制作省级预警服务产品,开展预警服务以及组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

9、警业务检验与效益评估。第四章 业务流程第十五条 精细化降水估测(QPE)与预报(QPF)业务流程(参照中央气象台得格点化降水业务流程)第十六条 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流程(流程图见附件1)(一)国家级业务流程1、国家气象中心每日07:30、17:00制作下发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产品(08:00与20:00起报得24h预报)。2、国家气象中心每日15:45前将实况降水、20:00起报得未来24小时预报降水数据传送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16:2016:50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经与国家气象中心会商分析,确定并制作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其中,当预警等级达到级及以上时,由国家气象中心依据

10、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提供得最终预警产品及相关数据文件,于当日17:30前制作相关图形与文字产品,传送并通知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天气预报节目中播出。3、预计或发生地质灾害时,国家气象中心在全国早间天气会商时组织相关省(区、市)气象局进行会商,指导相关省级气象部门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紧急情况下,国家气象中心可适时组织相关单位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专题会商。4、国家气象信息中心负责每日收集各省(区、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产品,并传送到国家气象中心,由国家气象中心在此基础上制作全国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拼图。(二)省级业务流程1、省级气象部门每日(07:

11、45、17:15)定时制作并上传对内得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产品(08:00与20:00起报得24h以内逐12h与24h预报)。2、实时跟踪监测各种观测资料,分析各类监测与预报产品,当实况或预报雨量达到本地地质灾害临界(面)雨量指标时,与国土部门开展会商,根据会商结果及时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不定时制作下发对内得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产品(1h、3h、6h时效)并上传国家级业务产品库。3、省级气象部门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等级情况,或已发生重大地质灾害且预计地质灾害影响仍将持续时,应及时向相关决策部门开展气象服务,并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信息。第十七条 业务检验1、发生地质灾害后

12、,国家气象中心负责审核各省(区、市)上报得灾情信息,及时组织相关国家级、省级业务单位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检验。2、发生地质灾害后,省级气象部门及时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检验,并于30日内完成检验报告上报国家气象中心。3、每年1月20日前,省级气象部门完成本省年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检验报告并上报国家气象中心。4、每年1月31日前,国家气象中心汇编完成全国年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检验报告。5、预警准确率用命中率、漏报率与空报率表示,检验时以县级区域与单点(滑坡、泥石流)为检验对象。具体方案如下:命中率:漏报率:空报率:式中,NA为预警服务产品发布正确次数、NB为空报次数

13、、NC为漏报次数、ND为无预警服务产品预报正确次数。5、1针对区域得检验方案(1)NA、NB得确定:如果预报某时段某地质灾害点得预警等级为级以上,而包含该点得县级区划内,在该预报时段内任意一点出现了地质灾害,则记录为一次预报正确。如果在上述区域,该预报时段所有得地质灾害点都未出现地质灾害,则记录为一次空报。(2)NC、ND得确定:如果在某预报时段内,某个点出现了地质灾害,则在包含该点得县级区域内,首先检查该区域内就是否有预报正确得地质灾害点,如果有预报正确得点,则参照上面第(1)条;如果该区域没有预报正确点,则记为漏报一次。另外,出现地质灾害得任意两个地质灾害点所影响得县级区划可能会相同。因此

14、评定好该预报时段得所有漏报后,需要对重复记为漏报得点做去重复处理,只记一次。如果预报地质灾害点无预警,同时也未出现地质灾害,记为预报正确一次。5、2针对单地质灾害点得检验方案如果预报某条地质灾害得预警等级为级以上,而该点出现地质灾害,则记录为一次预报正确;如果无地质灾害,则记为空报一次;如果未发布预警等级,则记为漏报一次;如果预报某地质灾害点无预警,同时也未出现地质灾害,记为预报正确一次。6、预警提前量:指首次成功预报地质灾害得气象风险预警信号发出时间提前量。第十八条 效益评估1、发生地质灾害后,国家气象中心及时分发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提供得最新地质灾害灾情等相关数据。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

15、及时组织省级业务单位开展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效益评估,指导省级业务单位完成效益评估报告,并收集汇总省级业务单位上传得效益评估报告。2、发生地质灾害后,省级气象部门应于30日内完成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效益评估报告(含地质灾害气象服务基本信息表,附件4)并上报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3、每年1月20日前,省级气象部门完成本省年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效益评估报告(含地质灾害气象服务年度统计表,附件5),并上报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4、每年1月31日前,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汇编完成全国年度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效益评估报告。第五章 业务产品第十九条 本章中所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产品

16、包括两种:一类就是对内得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产品;一类就是对外得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1、国家级产品:包括对内得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产品(08:00与20:00起报得24h预报时效);对外得由国土资源部、中国气象局联合发布得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2、省级产品:包括对内得定时制作得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产品(08:00与20:00起报得24h内逐12h与24h预报)以及对内得不定时制作得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指导产品(1h、3h、6h时效);对外得由省国土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第二十条 产品格式1、产品格式包括数据产品、图

17、形产品、文字产品(附件6)。数据产品应包含灾害预报落区(点)边界信息(经纬度信息)、预警等级、起报时间与预报时效等。图形产品应为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分布图,根据预警等级由低(级)到高(级),分别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绘制或标注预警落区(点)。文字产品应包含地质灾害可能出现得地点、预警等级、发布时间(精确到分)、预报时效、防御建议、发布单位等。2、产品文件名定义规范参考全国公共气象服务产品库文件命名规范(暂行)(气减函2011138号)与GBT2260-2007中华人民共与国行政区划代码。3、上传至国家级产品库得产品为数据产品。第二十一条 产品制作发布1、国家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根据

18、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与国家气象中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流程细则要求制作发布。国家气象中心制作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产品并传送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并接收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制作得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最终产品。其中,当预警等级达到级及以上时,由国家气象中心依据中国地质环境监测院提供得最终预警产品,制作相关图形与文字产品。传送并通知中国气象局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在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天气预报节目中播出。2、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根据省国土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发布要求制作。第六章 业务考核第二十二条 减灾司负责对省级气象部门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省级气象部门年度综合考评得重

19、要内容,考核主要内容包括:(一)组织管理。由各省级应急减灾处负责制定本省(区、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年度工作方案;组织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技术培训;完成本省(区、市)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年度效益评估报告、业务检验报告。(二)业务能力建设。开展地质灾害风险普查;建立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基础数据库。(三)业务开展情况。建立实时、临近、短时、短期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流程与检验评估业务流程;建立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会商机制;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共享情况。(四)业务检验情况。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命中率、漏报率、空报率以及正确发布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产品得提前时间等。(五)效益评估情况。政府根据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采取得措施及在防灾减灾中发挥得作用与取得得社会、经济效益。各省级气象部门参照本规范,并结合各地实际情况,制定对下级气象部门得业务考核办法。第七章 附则第二十三条 本规范自印发之日起执行。第二十四条 本规范由减灾司负责解释。附件:1、国家级、省级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流程图2、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服务业务技术路线图3、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产品与通信流程4、地质灾害气象服务基本信息表5、地质灾害气象服务年度统计表6、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警业务产品范例

移动网页_全站_页脚广告1

关于我们      便捷服务       自信AI       AI导航        获赠5币

©2010-2025 宁波自信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客服电话:4008-655-100  投诉/维权电话:4009-655-100

gongan.png浙公网安备33021202000488号   

icp.png浙ICP备2021020529号-1  |  浙B2-20240490  

关注我们 :gzh.png    weibo.png    LOFTER.png 

客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