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汽车起重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范人身伤害事故,保证安全生产。2.适用范围适用于公司各类危险作业的安全控制管理。3.职责3.1安环管理室负责危险作业审批,对危险作业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3.2作业单位负责制定并具体组织实施危险作业的安全技术措施和组织措施。4内容和要求4.1危险作业范围4.1.1高处作业:凡在坠落高度基准面2米以上(含2米)有可能坠落的作业。4.1.2带电作业:电压在42伏以上的带电维修作业。4.1.3有中毒危险的作业:指进入密闭容器、地下管道、有毒有害物资存放和使用场所等有可能产生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4.1.4禁火区动火作业
2、:指在公司规定的禁火区及压力容器与管道、储(输)油容器与管路和易燃易爆物资贮存和使用场所等设备或设施上的动火作业。4.1.5大型物件吊装作业:指公司大型设备、设施吊装作业或使用多台起重设备的安装作业。4.2一般规定4.2.1各单位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应制定安全技术措施(含应急措施)、组织措施,填写危险作业审批表报安环管理室审核,主管安全的公司领导批准后,才可进行作业。4.2.2患有高血压、心脏病、恐高症等病症的人员,不得从事危险作业。4.2.3采取的安全措施、组织措施要明确作业前、作业中及作业后三个时期及正常情况、异常情况、紧急情况三种情况的操作方法,教育每个作业人员熟练掌握,并认真落实执行。4
3、.2.4危险作业都必须有监护人员和必要的安全设施,监护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安全知识,坚守岗位,认真负责。4.2.5危险作业的安全用具及作业工具必须配备齐全,完好有效。4.2.6作业中,作业人员思想要高度集中。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4.2.7作业及监护人员要经常检查作业现场的安全状况,保证采取的安全措施有效落实。4.2.8作业前应对现场人员进行清理,作业场所不得有与工作无关人员停留。4.3高处作业安全规定.3.1高处作业时要穿软底鞋。采取的安全措施如配备安全帽、安全带、水平牵引绳、登高用具、围栏等,经监护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4.3.2保证工作场所
4、牢固、稳定,不松动、不摆动。不得在石棉瓦及玻璃钢瓦的架空处行走;在屋面作业要有防止滑跌的措施。高空作业使用的平台、吊篮门应锁紧、栏杆应牢固可靠。4.3.3不准在雨天、六级以上的强风及夜间没有充足的照明情况下进行露天高处作业。内容总结(1)汽车起重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目的加强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防范人身伤害事故,保证安全生产(2)作业完毕,要收拾好工具物件,清点人员、工具、设施,熄灭火种,清扫现场(3)采取的安全措施如配备安全帽、安全带、水平牵引绳、登高用具、围栏等,经监护人员检查合格后方可作业(4)4.3.2保证工作场所牢固、稳定,不松动、不摆动(5)高空作业使用的平台、吊篮门应锁紧、栏杆应牢固可靠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