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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法林的临床应用.doc

1、华法林的临床应用 华法林 【临床应用】 适用于需长期持续抗凝的患者。 1.用于防治血栓栓塞性疾病,防止血栓形成与发展,如防治深静脉血栓、血栓性静脉炎,降低肺栓塞的发病率和死亡率,减少外科大手术(包括骨科手术)、风湿性心脏病、人工心脏瓣膜置换术等的静脉血栓发生率。 2.心肌梗死的辅助用药,如心房颤动伴肺栓塞的治疗、冠状动脉闭塞的辅助治疗。 【药理】 1.药效学 本药为间接作用的香豆素类口服抗凝药,通过抑制维生素K在肝脏细胞内合成凝血因子Ⅱ、Ⅶ、Ⅸ、Ⅹ,从而发挥抗凝作用。肝脏微粒体内的羧基化酶能将上述凝血因子的谷氨酸转变为γ-羧基谷氨酸,后者再与钙离子结合,才能发挥其凝血活性。本药的

2、作用是抑制羧基化酶,对已经合成的上述因子并无直接对抗作用,必须等待这些因子在体内相对耗竭后,才能发挥抗凝效应,所以本药起效缓慢,仅在体内有效,停药后药效持续时间较长(直到维生素K依赖性因子逐渐恢复到一定浓度后,抗凝作用才消失)。此外,本药尚能诱导肝脏产生维生素K依赖性凝血因子前体物质,并使之释放入血,该物质抗原性与有关凝血因子相同,但并无凝血功能,反而具有抗凝血作用,并能降低凝血酶诱导的血小板聚集反应。因此,在本药作用下,凝血因子Ⅱ、Ⅶ、Ⅸ、Ⅹ、蛋白S和蛋白C合成减少,而“假凝血因子”亦即“维生素K拮抗药诱导蛋白质”增多,达到抗凝效应。   本药的药动学参数较稳定,优于其他口服抗凝药(如茴茚

3、二酮、苯丙羟香豆素和双香豆素等)。只有当患者对本药不耐受时,才选用其他口服抗凝药。在非风湿性心房颤动患者预防脑卒中时,本药疗效明显优于阿司匹林。在治疗或预防妊娠患者血栓或栓塞形成时,皮下或静脉注射肝素疗效则优于本药(因肝素易通过胎盘)。 2.药动学 本药由胃肠道迅速吸收(个体间差异很小),进食对吸收无影响,生物利用度为100%。口服后12-24小时起效,抗凝血的最大效应时间为72-96小时,抗血栓形成最大效应时间为6日。单次给药的持续时间为2-5日,多次给药则为4-5日。蛋白结合率为99.4%,分布容积为0.11-0.2L/kg。主要在肝脏代谢,代谢产物有醇类(活性最小)、羟基类(无活性)。

4、S-华法林表现出的抗凝血活性约为R-对映异构体的2-5倍。母药消除半衰期为20-60小时,R-华法林对映异构体的半衰期为20-89小时,S-华法林对映异构体的半衰期为18-43小时。急性病毒性肝炎不会影响本药的半衰期。本药可以无活性的形式通过乳汁排泄,对所喂养婴儿的凝血酶原时间(PT)无影响;也可以无活性的代谢产物排泄入胆汁,再被重吸收,随尿排出。 【注意事项】 1.特别警示 本药可引起致死性的出血。出血多发生在用药的起始阶段和大剂量用药时[导致较高的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引起出血的危险因素包括:高度的抗凝作用(INR>4.0),年龄大于等于65岁,高度变化的INR,有胃肠道出血、高

5、血压、脑血管疾病、严重的心脏疾病、贫血、恶性肿瘤、肾功能不全、药物联用、长期使用华法林治疗的历史。用药时应定期监测患者的INR。 2.禁忌症 (1)近期手术及手术后3日内,脑、脊髓及眼科手术者。(2)凝血障碍疾病患者(如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血病等)。(3)严重肝、肾疾病,肝脏或泌尿生殖系统出血患者。(4)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5)脑血管出血及动脉瘤患者。(6)开放性损伤患者。(7)心包炎、心包积液、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血管炎患者。(8)多发性关节炎患者。(9)内脏肉瘤、出血性肉芽肿患者。(10)严重过敏者。(11)维生素C或维生素K缺乏患者。(12)先兆流产者。

6、13)妊娠早、晚期妇女。 3.慎用 (1)恶病质、衰弱或发热。(2)慢性酒精中毒者(如嗜酒)。(3)活动性肺结核患者。(4)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5)未控制的恶性高血压患者。(6)月经过多者。(7)精神病患者。 4.药物对儿童的影响 应按个体所需调整剂量。 5.药物对老人的影响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并个体化。 6.药物对妊娠的影响 本药易通过胎盘,可致胎儿畸形,孕妇用药后,流产或死胎率均高达16%-17%。妊娠早期接受本药,可致“胎儿华法林综合征”(表现为严重鼻发育不全、骨骺分离、视神经萎缩、小头畸形、智力迟钝),也可导致胎儿心、胃肠道或(和)肝脏畸形等。妊娠晚期应用,可引

7、起母体及胎儿出血、死胎。因此妊娠早、晚期妇女禁用本药,易栓症妊娠妇女在此期内抗凝治疗可给予小剂量肝素。遗传性易栓症妇女在妊娠中期采用本药预防或治疗血栓复发者,须在严密的监测下用药。美国食品药品管理局(FDA)对本药的妊娠安全性分级为X级。 7.药物对哺乳的影响 少量本药可分泌入乳汁,但乳汁及婴儿血浆中药物浓度极低,对婴儿影响较小。但对于受乳儿,仍需小心观察有无出血症状。 8.用药前后及用药时应当检查或监测 (1)用药期间应定期测定INR、PT(应保持25-30秒),凝血因子Ⅱ活性至少应为正常值的25%-40%(不能用凝血时间或出血时间代替上述二指标),并严密观察是否有口腔黏膜、鼻腔黏膜或皮

8、下出血。(2)疗程中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应随访检查大便潜血及尿潜血等。 【不良反应】 1.出血是主要不良反应(可为轻微局部淤斑至大出血),最常见的为鼻出血,此外有齿龈、胃肠道、泌尿生殖系统、脊髓、大脑、心包、肺、肾上腺或肝脏,其中部分原因是用药过量或PT延长。若PT没有超过治疗允许范围而发生出血者,可能存在隐性病灶。也可以表现为偏瘫,头、胸、腹、关节或其他部位的疼痛,呼吸急促,呼吸困难,吞咽困难,不能解释的水肿或休克等。 2.偶有恶心、呕吐、腹泻、白细胞减少、粒细胞增高、肾病、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等。 3.偶有(致死性)坏疽,皮肤、皮下组织或其他组织栓塞性紫绀,紫色趾甲综合征(

9、发生于治疗3-8周后),血管炎和局部血栓等,90%的患者为妇女,常发生在用药2-10日。遗传性家族性蛋白C(PC)缺乏症者,在本药治疗过程中,尤易发生皮肤坏疽(高危)。 4.出现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碱性磷酸酶、胆红素升高等。 【药物相互作用】 1.保泰松、羟布宗、甲芬那酸、水合氯醛、氯贝丁酯(安妥明)、磺胺类药、丙磺舒、双硫仑、依他尼酸、奎尼丁、甲磺丁脲等与血浆蛋白的亲和力比本药强,竞争结果使游离的本药增多,增强抗凝作用。 2.氯霉素、别嘌呤醇、甲硝唑、西咪替丁、单胺氧化酶抑制药、水杨酸盐、丙米嗪等可抑制肝微粒体酶,使本药的代谢降低,血药浓度升高

10、半衰期延长。 3.减少维生素K的吸收和影响凝血因子Ⅱ合成的药物(如各种广谱抗生素)、长期服用的液体石蜡或考来烯胺(消胆胺等),与本药合用能增强抗凝作用。 4.能促使本药与受体结合的药物(如甲状腺素、同化激素、苯乙双胍),可增强本药的抗凝作用。 5.大剂量水杨酸类、前列腺素合成酶抑制药、氯丙嗪、苯海拉明等能干扰血小板功能,促使本药的抗凝作用更明显。 6.阿司匹林能干扰血小板功能,且与血浆蛋白的亲和力较本药强,竞争结果使游离的本药增多,增强抗凝作用。 7.能增强本药抗凝作用的药物还有丙硫氧嘧啶、二氮嗪、丙吡胺、口服降糖药、磺吡酮(抗痛风药)等,机制尚不明确。 8.本药应避免与链激酶、

11、尿激酶合用,否则易导致危重出血。 9.肾上腺皮质激素既可增强,也可减弱本药的抗凝作用,有导致胃肠道出血的危险,故一般不合用。 10.抑制本药吸收的药物(包括制酸药、轻泻药、灰黄霉素、利福平、格鲁米特、甲丙氨酯等),能减弱本药的抗凝作用。 11.维生素K、口服避孕药和雌激素等药物可竞争有关酶蛋白,促进因子Ⅱ、Ⅶ、Ⅸ、Ⅹ的合成,故能减弱本药的抗凝作用。 12.肝药酶诱导药如苯巴比妥、苯妥英钠、氯噻酮、螺内酯能加速本药的代谢,减弱其抗凝作用。 【给药说明】 1.不能与本药合用的药物:盐酸肾上腺素、阿米卡星、维生素B12、间羟胺、缩宫素、盐酸氯丙嗪、盐酸万古霉素等。 2.用药时须严格掌握

12、适应症,在无凝血因子Ⅱ测定的条件时,切不可滥用本药,以防药物过量导致出血。 3.不同患者对本药的反应不一,用量务必个体化。种族、年龄、体重、生理状态、同时服用的药物、食物、环境等多种因素都能改变机体对抗凝药物的反应性。延长PT的药物能加强抗凝药效果而增加出血危险。(1)抗凝期增加出血倾向的因素包括:维生素K1摄入减少、小肠菌群改变、吸收不良、维生素C缺乏病、体重过低、体质衰弱、营养不良、恶病质、肝功能不全、中度以上的肾功能不全、高代谢状态(如发热、甲亢、感染、肿瘤)、胶原病、充血性心力衰竭、腹泻、胆道梗阻、月经期、月经紊乱、放射治疗和低凝血酶原血症初期等。(2)减弱抗凝药效或使PT缩短的因素

13、包括:肠道摄入维生素K过多、抗凝药肠道摄入减少、水肿、糖尿病、高脂血症、甲状腺功能减退、内脏肿瘤。(3)此外,有两种抗凝药耐药状态:抗凝药-维生素K受体部位变异,呈家族性常染色体显性遗传,药物吸收利用及代谢均正常,需用10-20倍超常规剂量才能获得抗凝效果,对维生素K的解毒效果敏感。另一种耐药状态是由于药物代谢或排出加速。 4.依据PT而调整用量,一般维持正常对照值的1.5-2.5倍或以INR值作为监控,将INR值控制于2-3之间。 5.由于本药系间接作用的抗凝药,半衰期长,给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故维持量的足够与否必须观察5-7日后才能判断。 6.减少不必要的手术操作,避免过度劳累

14、和易致损伤的活动;抗凝期需肌内注射时应延长局部压迫时间;碱性尿者口服抗凝药期间尿色可呈红色至橘红色;当酸化尿液至pH4以下时,若颜色消失即可除外血尿。 7.如发生明显不良反应,如衰弱、寒战、发热、咽痛、白细胞减少或高敏反应、皮疹时,应停药;若出现坏疽也应立即停药,给予维生素K1及肝素抗凝;反复家族性血栓或PC缺乏症者,应及时检查并合并肝素治疗数日。 8.当PT已显著延长至正常的2.5倍以上或发生少量出血倾向时,应立即减量或停药;当PT超过正常的2.5倍(正常值为12秒)、凝血因子Ⅱ活性降至正常值的15%以下或出现出血时,也应立即停药。严重时可用维生素K1口服(4-20mg)或缓慢静脉注射(

15、10-20mg),用药后6小时PT可恢复至安全水平;也可输入冷冻血浆沉淀物、新鲜全血、血浆或凝血因子Ⅱ复合物。某些患者发生大出血,但又不能停用抗凝药,则最好单独采用凝血因子替代性输注,不给予维生素K1。 9.本药过量易致出血,早期表现可有淤斑、紫癜、牙龈出血、鼻出血、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过多等。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道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和颅内血肿。任何穿刺均可引起血肿,血肿严重时可产生明显的局部压迫症状,甚至可有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等报道,单次剂量过大时尤其危险。 【用法与用量】 成人——常规剂量  ·口服给药

16、  1.一般用法:避免冲击治疗。第1-3日,一日3-4mg(年老体弱及糖尿病患者半量即可),3日后可给维持量一日2.5-5mg(可参考凝血时间调整剂量使INR值达2-3)。因本药起效缓慢,治疗初3日内,由于血浆抗凝蛋白细胞被抑制可以存在短暂高凝状态,如须立即产生抗凝作用,可在开始同时应用肝素,待本药充分发挥抗凝效果后再停用肝素。  2.深静脉血栓(DVT)或肺栓塞(PE):避免冲击治疗。开始两日一日3-4.5mg,第3日根据PT调整剂量或使用维持量。维持量一日2-8mg。每月测定PT 1-2次,使抗凝强度达到实验室监测的INR要求:DVT、PE治疗使INR值达2-3,复发性DVT及复发性P

17、E使INR达3-4。   急性期先用全量肝素,后改为本药抗凝;若口服抗凝药有禁忌或不方便,也可用肝素皮下注射[初72小时使给药间歇期的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APTT)延长1.5倍,使用3个月]。有患者以低剂量肝素皮下注射6周,与口服本药治疗小腿静脉血栓同样有效,但是固定低剂量肝素治疗不足以治疗近端DVT。   本药也用以预防高危患者如骨科手术(选择性全髋置换术、膝关节置换或髋骨骨折)或外科手术后长期卧床患者发生DVT或PE。预防DVT包括高危者进行外科手术,口服抗凝使INR达2-2.5;全髋置换或骨折手术INR需达2-3。  3.左房室瓣病或心房颤动伴栓塞:全量肝素治疗,接着口服抗凝药能

18、减少慢性房颤或左房室瓣膜病患者血栓栓塞发生率。采用低剂量本药抗凝使INR为1.5-3。阵发性房颤或年龄大于60岁伴心脏病(充血性心力衰竭、冠心病),房颤电转复期者为缺血性脑卒中高危人群,也应采用本药抗凝,比低剂量阿司匹林更有效。年龄轻的心房颤动患者因脑栓塞并发率低,一般不需应用本药。长期口服抗凝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特别与阿司匹林比较,尚需更详细的资料加以阐明。  4.缺血性脑血栓形成或一过性脑缺血发作(TIA):全量肝素继之以本药(使INR达2-3)抗凝减少TIA发作,但不减低与TIA相关的死亡率,故这类患者不宜采用本药作为长期治疗。对进展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采用抗凝治疗必须个体化。 用药教

19、育 华法林钠片是什么药? 【华法林钠片属于哪一类药物?】 本品是一种抗凝血药。 【华法林钠片主要用于哪些疾病?】 主要用于治疗血栓栓塞性疾病;也可用于治疗手术后或创伤后的静脉血栓形成,并可作心肌梗死的辅助用药;还可预防性用于曾有血栓栓塞病患者及有术后血栓并发症危险者。 重要警示 本品可引起致死性的出血。出血多发生在用药的起始阶段和大剂量用药时[导致较高的国际标准化比值(INR)]。引起出血的危险因素包括:高度的抗凝作用,年龄大于等于65岁,高度变化的INR,有胃肠道出血、高血压、脑血管疾病、严重的心脏疾病、贫血、恶性肿瘤、肾功能不全、药物联用、长期使用华法林治疗的历史。用药时应定

20、期监测患者的INR。 如何安全用药? 【什么情况下严禁使用华法林钠片?】 如果您有下列情况,请不要使用本品: ·近期手术及手术后3日内 ·凝血障碍疾病患者(如血友病、血小板减少性紫癜、真性红细胞增多症、白血病等) ·严重肝、肾疾病,肝脏或泌尿生殖系统出血患者 ·活动性消化性溃疡患者 ·脑血管出血及动脉瘤患者 ·开放性损伤患者 ·心包炎、心包积液、亚急性细菌性心内膜炎、血管炎患者 ·多发性关节炎患者 ·内脏肉瘤、出血性肉芽肿患者 ·严重过敏者 ·维生素C或维生素K缺乏患者 ·先兆流产者 ·妊娠早、晚期妇女 【什么情况下需要谨慎使用华法林钠片?】 如果您有下列情

21、况,请谨慎使用本品,或者遵医嘱用药: ·恶病质、衰弱或发热患者 ·慢性酒精中毒者(如嗜酒) ·活动性肺结核患者 ·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 ·未控制的恶性高血压患者 ·月经过多者 ·精神病患者 ·老年人 【华法林钠片的主要副作用有哪些?】 本品可能引起出血(如鼻出血)等。 如果您出现了以上副作用或除此之外的其他副作用,请与医生联系。 【哪些药物可能与华法林钠片发生相互影响?】 如果您正在使用以下药物,请告知医生: 保泰松、羟布宗、甲芬那酸、水合氯醛、氯贝丁酯、丙磺舒、双硫仑、依他尼酸、奎尼丁、甲磺丁脲、氯霉素、别嘌呤醇、甲硝唑、西咪替丁、丙米嗪、氯丙嗪、苯海拉明、阿司匹林

22、丙硫氧嘧啶、二氮嗪、丙吡胺、链激酶、尿激酶、灰黄霉素、利福平、格鲁米特、甲丙氨酯、维生素K、苯巴比妥、苯妥英钠、氯噻酮、螺内酯、水杨酸盐、口服降糖药、抗痛风药(如磺吡酮)、肾上腺皮质激素、制酸药、轻泻药、口服避孕药、雌激素类药物、磺胺类药等。 未经医生或药师允许,不要擅自使用或停用任何一种药物。 如何正确用药? 【如何使用华法林钠片?】 请按照医生的处方或说明书的指导用药,不能自行增加或减少用药次数和剂量,也不能自行延长或缩短用药的时间和改变用法。更详细的用法用量可参见专业的药物专论,或者咨询临床医生。 ·用法: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均可。 【忘记使用怎么办?】 如果您错过用药

23、时间,应尽快在同一日内补用。请勿一次使用双倍剂量。 【使用过量怎么办?】 如果您怀疑用药过量了,请立即停药,并查询更专业的药物专论或者寻求医生帮助。本品过量易致出血,早期表现可有淤斑、紫癜、牙龈出血、鼻出血、伤口出血经久不愈、月经过多等。出血可发生在任何部位(特别是泌尿道和消化道,肠壁血肿可致亚急性肠梗阻),也可见硬膜下和颅内血肿。任何穿刺均可引起血肿,血肿严重时可产生明显的局部压迫症状,甚至可有双侧乳房坏死、微血管病或溶血性贫血以及大范围皮肤坏疽等。 【还要注意哪些事项?】 在您用药的前后,应该注意以下问题: ·本品不能与盐酸肾上腺素、阿米卡星、维生素B12、间羟胺、缩宫素、盐酸氯

24、丙嗪、盐酸万古霉素等合用。 ·如发生衰弱、寒战、发热、咽痛、白细胞减少或高敏反应、皮疹时,应停药;若出现坏疽应立即停药并联系医生。 ·如摔倒或身体受伤(尤其撞到头部),应立即告知医生。 ·如出现腹泻、感染、胃部不适、尿色呈粉色或红色(碱性尿者口服抗凝药期间尿色可呈红色至橘红色)、红色或柏油样大便、皮肤或巩膜黄染、异常出血(经血量过多)或瘀斑,应告知医生。 ·用药期间应避免不必要的手术操作,择期手术者应停药7日,避免过度劳累和易致损伤(可能引起出血或瘀斑)的活动;或您有计划做外科手术、体检或牙科护理前,请告知医生您正在使用本品。 ·应在每日同一时间用药。 ·不得大幅度改变饮食习惯,也

25、不得摄入酒精;应限制摄入富含维生素K的食物(如牛油果、香蕉、西兰花、干果、葡萄柚、青豆、坚果、柑橘、桃子、土豆、瓜子、菠菜、西红柿等)。 ·用药期间应使用可靠的避孕措施。 ·不得随意换用其他商品名的华法林钠产品。 ·应使用软毛牙刷、电动剃须刀、夜间照明灯。 ·由于本品系间接作用的抗凝药,半衰期长,用药5-7日后疗效才可稳定,故维持量的足够与否必须观察5-7日后才能判断。 ·抗凝期增加出血倾向的因素包括:维生素K1摄入减少、小肠菌群改变、吸收不良、维生素C缺乏病、体重过低、体质衰弱、营养不良、恶病质、肝功能不全、中度以上的肾功能不全、高代谢状态(如发热、甲亢、感染、肿瘤)、胶原病、充血

26、性心力衰竭、腹泻、胆道梗阻、月经期、月经紊乱、放射治疗和低凝血酶原血症初期等;减弱抗凝药效或使凝血酶原时间(PT)缩短的因素包括:肠道摄入维生素K过多、抗凝药肠道摄入减少、水肿、糖尿病、高脂血症、甲状腺功能减退、内脏肿瘤。 ·用药期间应定期测定INR、PT、凝血因子Ⅱ活性,并严密观察是否有口腔黏膜、鼻腔黏膜或皮下出血;疗程中应定期检查血常规及肝肾功能;应随访检查大便潜血及尿潜血等。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特别提醒 【华法林钠片对儿童有哪些影响?】 老年人应慎用,且用量应适当减少。 【华法林钠片对孕妇有哪些影响?】 如果已怀孕或计划怀孕,应告知医生。 本品易通过胎盘,可致胎儿畸形,孕妇用药后,流产或死胎率均高达16%-17%。妊娠早期使用本品,可致“胎儿华法林综合征”(表现为严重鼻发育不全、骨骺分离、视神经萎缩、小头畸形、智力迟钝),也可导致胎儿心、胃肠道或(和)肝脏畸形等。妊娠晚期应用,可引起母体及胎儿出血、死胎。因此妊娠早、晚期妇女禁用本品。遗传性易栓症妇女在妊娠中期采用本品预防或治疗血栓复发者,须在严密的监测下用药。 【华法林钠片对哺乳期妇女有哪些影响?】 如果正在哺乳或计划哺乳,应告知医生。 少量本品可分泌入乳汁,对婴儿影响较小。但对于受乳儿,仍需小心观察有无出血症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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